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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對象之屬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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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結果分析與探討

4.1 調查對象之屬性分析

本研究調查對象之屬性問項包括:性別、學制、就讀年級、每月 零用錢、每月零用錢夠用程度、父母親教育程度、父母每月收入、居 住地區、每月從事休閒活動次數、最常與誰參與休閒活動等十項,其 統計資料如表4.1所示。

表 4.1 青少年休閒態度與休閒阻礙樣本屬性統計表

(N=849)

背景屬性 組別 人數(人) 百分比(﹪)

男 443 52.2

性別

女 406 47.8

國中 365 43.1

高中 172 20.3

學制

高職 310 36.6

一年級 256 30.2

二年級 287 33.8

就讀年級

三年級 305 36.0

1000以下 562 66.7

1001~2000 152 18.1

2001~3000 69 8.2

每月零用錢

3001以上 59 7.0

非常不夠用 68 8.1

不夠用 194 23.0

剛剛好 305 36.1

夠用 185 21.9

每月零用錢夠用程度

非常夠用 92 10.9

國小以下 9 1.1

國小 44 5.3

國中 158 18.9

高中職 418 49.9

專科大學 177 21.1

父親教育程度

研究所以上 32 3.8

表4.1 青少年休閒態度與休閒阻礙樣本屬性統計表(續)

背景屬性 組別 人數(人) 百分比(﹪)

國小以下 5 0.6

國小 46 5.5

國中 167 19.9

高中職 488 58.2

專科大學 122 14.6

母親教育程度

研究所以上 10 1.2

40000以下 241 29.0

40001~60000 310 37.3 60001~80000 183 22.0 父母每月收入

80001以上 97 11.7

鄉村 442 52.4

居住地區

市鎮 402 47.6

0次 50 5.9

1~2次 345 40.7

3~5次 279 32.9

6~8次 79 9.3

每月從事休閒活動次數

9次以上 94 11.1

父母 195 23.2

兄弟姐妹 95 11.3

親戚 25 3.0

同學 148 17.6

朋友 350 41.6

師長 2 0.2

最常與誰參與休閒活動

其他 27 3.2

茲依據統計結果說明如下:

一、本研究樣本學生男性有443人,女性有406人,分別佔52.2%及47.8

%。

二、樣本學生就讀學校之學制,以國中為最多,佔43.1%;高職次之,

佔36.6%;高中最少,佔20.3%。

三、樣本學生就讀國一者佔12.1%,國二佔14.7%,國三佔16.1%,高 中(職)一年級佔18%,高中(職)二年級佔19.1%,高中(職)三年 級佔19.8%,各年級樣本人數差距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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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樣本學生之零用錢在1000元以下佔66.7%,1000元~2000元佔18.1

%,2000元~3000元佔8.2%,3000元以上佔7.0%,顯示苗栗縣初 高中學生之每月零用金大多在1000元以下。

五、學生覺得每月零用錢非常不夠用者佔8.1%、表示不夠用者佔23.0

%、認為剛剛好夠用者佔36.1%、認為夠用者佔21.9%、認為非常 夠用者佔10.9%,合計約有七成之學生認為零用錢足夠使用。

六、樣本學生父親之學歷程度在國小以下者佔1.1﹪,國小佔5.2%,國 中佔18.6%,高中職佔49.2%,專科大學佔20.8%,研究所以上佔 3.8%;母親學歷在國小以下者佔0.6%,國小佔5.4%,國中佔19.7

%,高中職佔57.5%,專科大學佔14.4%,研究所以上佔1.2%,顯 示苗栗縣中學生家長屬高學歷者不多,而母親之學歷狀況又略低 於父親。

七、樣本學生之父母親每月收入在40000元以下佔29.0%,40000~60000 元佔37.3%,60000~80000元佔22.0%,80000元以上佔11.7%,顯 示苗栗縣中學生之家庭收入尚可。

八、樣本學生來自鄉村者佔52.4%,市鎮者佔47.6%。

九、樣本學生每月從事休閒活動次數以1~2次的人數為最多,佔40.7%;

3~5次佔32.9%,6~8次佔9.3%,9次以上佔11.1%,0次者佔5.9%,

顯示學生每月從事其認知之休閒活動次數不多,大多只有1~2次。

十、樣本學生參與休閒活動的伙伴以朋友佔41.6%為最多,其次為父母 佔23.2%,再其次依序為同學佔17.6%、兄弟姐妹者佔11.3%、其 他人佔3.2%、親戚者佔3.0%、師長佔0.2%,顯示學生參與休閒活 動的伙伴大多為以同學及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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