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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量化調查 (一 )學生端

1.調 查 範 圍

以桃竹苗 地區為 調 查範圍, 涵蓋桃 園 市、新竹 縣、新 竹 市 及苗栗 縣。

2.調 查 對 象

係以桃竹 苗地區 公 立、私立 高中職 學 生為調查 對象。

3.調 查 方 式

採 人 員 面 訪 方 式 為 主 , 並 可 配 合 校 方 需 求 , 將 問 卷 交 由 抽 測 班 級 老 師 , 統一發放 施測。

4.調 查 時 間

本次調查 時間為 106 年 5 月 15 日 至 6 月 15 日,上午 10 點至下午 5 點。

5.調 查 內 容

構 面 項目

基本資料 包括就讀學制、年級、公私立別、居住地區、性別、家庭月收入、父母

教育程度及畢業後主要計畫。

影 響 職 涯 選 擇

原因 包括與誰討論職涯問題、影響職涯選擇的對象及原因。

職 涯 感 受 及 形 成過程

包括對未來工作感受之相關議題、何時開始思考未來的工作、對未來工 作方向清楚性及對未來工作擔心的問題。

職涯服務需求

包括參考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現改制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生涯 規劃需求問卷」,並將職涯需求定義為「自我了解、職場探索與職涯準 備的需求程度」、第一次接受職涯輔導、曾接受過的職涯服務類型及助 益性、期待獲得的職涯方式等。

其 他 職 涯 服 務 方 案 之 參 與 意 願

包括賈桃樂學習主題館及青年就業領航計畫的參與意願。

77 第三章 調查方法與執行期間

6.抽 樣 母 體

以桃竹苗 地區 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為抽樣母體 。 7.抽 樣 方 法

以普通型 高級中 等 學校 (以下簡稱普通科)、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 稱職業科)、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綜合 科)為副母體,且每一副母體 將依學生 年級、性 別及學校 所在地 區 分層隨機 抽樣來 進 行樣本配 置,其配 置 情況如下 表所示 。

757

.

N n

i

N

i

其中,

N

為桃竹苗區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技術型、綜合型)學生總數

N

i為桃竹苗地區各縣市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技術型、綜合型)學生總數

n

i為第 i 地區層應抽樣本數 i 為地區層,i=1,2,3,4 表 3-1-1 桃竹苗地區學生樣本比例配置

項目 學生總數 母體比例 應完成樣本數

普通科學生

桃園市 29,648 59.4% 450

新竹縣 5,079 10.2% 77

新竹市 9,016 18.1% 137

苗栗縣 6,156 12.3% 93

總計 49,899 100.0% 757

一年級 17,376 34.8% 263

二年級 16,915 33.9% 257

三年級 15,608 31.3% 237

總計 49,899 100.0% 757

男性 24,993 50.1% 379

女性 24,906 49.9% 378

總計 49,899 100.0% 757

職業科學生

桃園市 36,566 65.5% 496

新竹縣 5,560 9.9% 75

新竹市 5,778 10.3% 78

苗栗縣 8,008 14.3% 108

總計 55,912 100.0% 757

續表 3-1-1 桃竹苗地區學生樣本比例配置

項目 學生總數 母體比例 應完成樣本數

職業科學生

一年級 19,812 35.5% 269

二年級 18,572 33.2% 251

三年級 17,528 31.3% 237

總計 55,912 100.0% 757

工業 17,424 31.2% 236

商業 21,397 38.2% 290

農業 1,494 2.7% 20

其他 15,597 27.9% 211

總計 55,912 100.0% 757

男性 31,333 56.0% 424

女性 24,579 44.0% 333

總計 55,912 100.0% 757

綜合科學生

桃園市 3,392 31.7% 240

新竹縣 1,803 16.9% 128

新竹市 3,646 34.1% 258

苗栗縣 1,852 17.3% 131

總計 10,693 100.0% 757

一年級 3,270 30.6% 232

二年級 3,657 34.2% 259

三年級 3,766 35.2% 266

總計 10,693 100.0% 757

男性 5,086 47.6% 360

女性 5,607 52.4% 397

總計 10,693 100.0% 757

資 料來 源:教育部統計處 2017.02(學生人數不包含延修生) 8.有 效 樣 本 數

本次調查 完成普 通 科學生 940 份、職業科學生 1,200 份及綜合科學生 830 份有效樣 本,總 計 整體有效 樣本數 為 2,970 份,在 95%信賴度下,抽樣誤差 為小於±1.78%。

(二 )校方端

1.調 查 地 區

以桃竹苗 地區為 調 查範圍, 涵蓋桃 園 市、新竹 縣、新 竹 市 及苗栗 縣。

79 第三章 調查方法與執行期間

2.調 查 對 象

係以桃竹 苗地區 公 立、私立 高中職 輔導 處 (室)或實習輔導處(室)主管為調 查對象。

3.調 查 方 式

採取電話 訪問方 式 進行半結 構式及 開 放式的訪 談 。 4.調 查 時 間

本次調查 時間為 106 年 5 月 15 日至 6 月 15 日上午 10 點至下午 5 點。

5.調 查 內 容

構 面 項目

基本資料 包括學制及各學制畢業生人數、是否有建置學生職涯輔導流程及年度職

涯計畫等。

職涯輔導情況

包括職涯輔導工作項目、有提供之職涯服務方式、提供職涯輔導時數、

是否針對不同年級、不同學制規劃職涯輔導及相關差異、職涯推動過程 的困擾及合作職涯輔導的外部單位等。

對署提供職涯服 務需求

包括對桃竹苗地區就業中心、桃竹苗分署職業訓練、賈桃樂學習主題館 及創客基地等服務參與意願、青年就業領航計畫助益性及對桃竹苗分署 提供職涯服務之建議。

6.有 效 樣 本 數

針對桃竹 苗地區 74 所高級中 等學校 進 行全查, 共完成 71 份有效樣 本 。

二、量化調查資料處理方式

本調查於 調查完 畢,經由電腦進 行偵 錯、檢核後,利用 EXCEL/SPSS 做 必要的分 析。而 統 計分析方 法如下 :

(一 )比例調整

若經由樣 本結構 的 適合度檢 定,發現 受訪者結 構與母 體 結構不符, 將 依 據母體分 配對樣 本 做 桃竹苗 地區及 各 學制別樣 本的加 權 調整,不 同權數 計 算 方式如下 :

1.桃竹苗學生人口比例的權數(W1)

本調查將 依據桃 竹 苗地區之 學校所 在 縣市、學 生年級 及 性別三個 變數進 行分層的 權數計 算,亦即 將受 訪樣本 之縣市、年 齡層、性別調整 權數 以 符 合 桃竹苗地 區學生 人 口之 性別、年 級層 分佈狀況,並 同時 使各 學制 樣本相 對 比 例與桃竹 苗地區 各 學制實際 學生人 口 相對比例 相符。

其中 N 為母體人數,ΣN 為母體總人數,n 為樣本數,Σn 為總樣本數。

i=1,2….表示性別層別 j=1,2….表示年級層別 k=1,2…表示縣市別 2.學制還原人口比例的權數(W2)

在各學制別比較方面,為使各學制之年級層、性別和母體結構,且各學制完成 之樣本不受桃竹苗地區比例之影響,將利用加權方式還原各學制之樣本。

其中 C 為母體人數,ΣC 為母體總人數,c 為樣本數,Σc 為總樣本數。

i=1,2….表示各學制內性別層別 j=1,2….表示各學制年級層別 k=1,2…表示縣市別

(二 )樣本代表性檢定

針 對 調 查 樣 本 人 口 特 徵 分 布 以 卡 方 檢 定 (chi-square) 進 行 適 合 度 檢 定 (goodness of fit)判 定 母 體 與 樣 本 間 是 否 具 有 顯 著 差 異 , 確 定 樣 本 與 母 體 分 布

 

n n

N N W

ij ij

ijk

k k

k k

k k

ijk k

c c

C C W

W

81 第三章 調查方法與執行期間

(三 )次數分析 (frequency)

次數分配 為觀察 變 項內每個 值的出 現 次數,除 以總次 數 即可得到 對應的 百分比。 而第 k 題回答 i 選項之百分比公式如下:

n

j kj n

j kij

w I P

1 1

其 中 ,

 

 

選項 題未回答 樣本於第

選項 題回答 樣本於第

i k

j , 0

i k

j , 1

I

kij

 

 

題 樣 本 未 回 答 第 第

題 樣 本 有 回 答 第 第

k j

, 0

k j

, 1

w

kj

其計算方 式首先 計 算統計各 題的結 果,以次數 分配的 方 式來表示 各變項 出 現 之 頻 率 (百 分比 ), 了 解 整體受 訪者 的行為表現。 主要 運用在類別變 項的 統計上, 用以呈 現 樣本特質 的 分 布 情 況 、 認 知 程 度 及 滿 意 程 度 等 比 例 分 配 。

(四 )交叉分析 (crosstable analysis)

交叉分析 能夠表 示 二個類別 變數間 的 關係,即 固定其 中 一個變數 觀察另 一個變數 的分配 狀 況,在 分析時 將 採 用卡方檢 定探討 變 數間的相 關程度,當 交叉表的 卡方顯 著 水準小於 5%時才認定兩變數間關聯性 。

(五 )t 檢定 (t test)

主要用於 檢定配 對 中兩個變 數之平 均 值是否相 同,或 兩 個具有相 等標準 差之常態 分配是 否 有相同的 平均值 。

1 ) ( 1

2 ) 1 ( ) 1 (

2 1 2

1

2 2 2 2 1 1

2 1

n n n

n

s n s n

x t x

 

 

x1: 第 一 組樣 本 平均 數 ;x2: 第 二 組樣 本 平均 數

2

s1 : 第 一 組樣 本 變異 數 ;s22: 第 二 組樣 本 變異 數

n

1: 第 一 組樣 本 個數 ;

n

2: 第 二組 樣 本個 數

(六 )變異數分析 (ANOVA)

當 探 討 多 個 獨 立 母群 體 平 均 值 是 否 相等 (若 有 k 組獨立樣本, H0: μ1= μ2=…=μk;H1:至少存在 一個μi 不 相等,i=1,2,3,…,k),可考慮使用 F 檢 定(F-test),決定母體平均數是否存在差異,推論多組平均值是否相等。此以 單因子變 異數分 析(one-way ANOVA)為例,其公式如下:

MSE

F

MST

其 中

k 2

1 j

1 ) (

 

k x x n MS T

j j

k n

x x n MSE

nj

i

j ij j

 

k

1

j 1

)

2

(

j: 第 j 組; i: 每 組 第 i 個 ; x: 樣 本 ; k: 總 組 數 ; n: 每 組 總 個 數 ;

與臨界值 F(k-1,n-k,α)比較,若 F >F(k-1,n-k,α)達顯著水準,表示各組 間平均數 的比較 , 至少有兩 組間平 均 數的比較 有顯著 差 異。

(七 )因素分析 (factor analysis)

因素分析 乃運用 統 計的技巧 來分析 出 共同元素 的方法,此方法可 用來研 究多個變 項間是 如 何相關的,藉以 找 出那些在 背後影 響 這些變項 的潛在 變 項,

這些被推 論出來 的 潛在變項 即稱為 因 素 (factor),其架構如下:

83 第三章 調查方法與執行期間

設有 p 個變數,每個變數可分解成少數 q 個共同因素(Common Factor) fj

(q < p)及 獨 特 因 素 (Specific Factor) εi的 線性組合 。

x

1

 

1

 l

11

f

1

 l

12

f

2

…l

1q

f

q

 

1

x

2

 

2

 l

21

f

1

 l

22

f

2

…l

2q

f

q

 

2

x

p

 

1

 l

p1

f

1

 l

p 2

f

2

…l

pq

f

q

 

p

f

1

, f

2

,…, f

q 在 每 個 變 數 中 都 擁 有 。 εi只在第 i 個變數中擁有。

l

ij為第 i 個變數在第 j 個共同因素的權重或因素負荷(Factor Loading)。

三、質化調查 (一 )學生端

1.調 查 範 圍

本階段調 查共辦理 5 場次焦點座談會,以桃竹苗地區為調查範圍,涵蓋 桃園市、 新竹縣 、 新竹市 及 苗栗縣 。

2.調 查 對 象

以桃竹苗 地區公 立、私立 高中職 學生 為調查對 象,並從 量化調查 中篩選 曾接受過 職涯輔 導 服務者作 為邀約 對 象,在桃 園市辦理 1 場普通科及 1 場 綜 合高中之 學生座 談 會,而於 新竹市 辦 理 1 場普通科及 1 場職業科之學生座談 會,另於 苗栗縣 辦 理 1 場職業科之學生座談會。

表 3-2-1 學生端各場次與會名單

場次別 身分別 與會者

桃園場普通科 女性、公立高中高中三年級畢業生。 A1 同學 桃園場普通科女性、公立高中高中三年級畢業生。 A2 同學 桃園場普通科女性、公立高中高中三年級畢業生。 A3 同學 桃園場普通科女性、公立高中高中三年級畢業生。 A4 同學 桃園場普通科男性、公立高中高中三年級畢業生。 A5 同學 桃園場普通科女性、公立高中高中二年級生。 A6 同學 桃園場普通科男性、私立高中高中三年級畢業生。 A7 同學 桃園場普通科男性、私立高中高中三年級畢業生。 A8 同學

續 表 3-2-1 學生端各場次與會名單

場次別 身分別 與會者

桃園場普通科男性、私立高中高中二年級生。 A9 同學 桃園場綜合科 男性、私立高中綜合科三年級畢業生。 B1 同學 桃園場綜合科男性、私立高中綜合科三年級畢業生。 B2 同學 桃園場綜合科男性、私立高中綜合科三年級畢業生。 B3 同學 桃園場綜合科男性、私立高中綜合科二年級生。 B4 同學 桃園場綜合科男性、私立高中綜合科二年級生。 B5 同學 桃園場綜合科女性、私立高中綜合科二年級生。 B6 同學 新竹場普通科男性、公立高中高中二年級生。 C1 同學 新竹場普通科男性、公立高中高中二年級生。 C2 同學 新竹場普通科男性、公立高中高中二年級生。 C3 同學 新竹場普通科男性、公立高中高中三年級畢業生。 C4 同學 新竹場普通科男性、公立高中高中三年級畢業生。 C5 同學 新竹場普通科男性、公立高中高中一年級生。 C6 同學 新竹場普通科男性、公立高中高中二年級生。 C7 同學 新竹場普通科男性、公立高中高中二年級生。 C8 同學 新竹場普通科男性、私立高中高中二年級生。 C9 同學 新竹場職業科 女性、公立高中資料處理科二年級生。 D1 同學 新竹場職業科 女性、公立高中資料處理科二年級生。 D2 同學 新竹場職業科 女性、公立高工室內空間設計科二年級生。 D3 同學 新竹場職業科 女性、公立高工室內空間設計科三年級畢業生。 D4 同學 新竹場職業科 女性、公立高工室內空間設計科三年級畢業生。 D5 同學 新竹場職業科 女性、公立高商應用外語科三年級畢業生。 D6 同學 新竹場職業科 女性、公立高中商業經營科二年級生。 D7 同學 新竹場職業科 男性、私立高中資料處理科二年級生。 D8 同學 新竹場職業科 女性、私立高中資料處理科二年級生。 D9 同學 新竹場職業科 女性、公立高中家政科三年級畢業生。 D10 同學 苗栗場職業科 女性、公立高商應用外語科三年級畢業生。 E1 同學 苗栗場職業科 男性、公立高商應用外語科三年級畢業生。 E2 同學 苗栗場職業科 男性、私立高中汽修科二年級生。 E3 同學 苗栗場職業科 女性、私立高中表演藝術科二年級生。 E4 同學 苗栗場職業科 女性、私立高中表演藝術科二年級生。 E5 同學 苗栗場職業科 女性、公立農工園藝科二年級生。 E6 同學 苗栗場職業科 女性、私立高中烘培食品科二年級生。 E7 同學 苗栗場職業科 女性、私立高中餐飲科二年級生。 E8 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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