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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研究流程

本研究之研究流程可以分為三大部分,如圖 3-1 所示,茲就各部分作簡要說明,使 全面性呈現研究從問題尋找至結論建議的思考邏輯。

1.研究方向及研究問題的確立

以幼兒學習空間為研究主題,針對過去文獻對幼兒學習空間的研究,發現大部分是 以幼兒學習空間規劃設計細則為主要的研究方向,案例以私立幼稚園為主,專門探討國 小附幼的文獻並不多,而且經過研究初期對國小附幼進行實例參訪後,發現以為國小學 童設計的學習空間讓幼兒使用,有空間使用問題的存在,國小附幼幼兒學習空間成為研 究主題;至於研究方向的確立,是以國小附幼的獨特性為思考方向,將研究方向提升幼 兒學習環境設計細則之前的空間區位及空間配置方面,因為大尺度的區位配置如果沒有 正確規劃,小尺度的學習空間設計就算再完善,在空間使用行為上也會受到影響,綜合 以上將本研究的研究問題聚焦於國小附幼在國小中空間區位的選擇、空間的配置關係與 使用國小教室的特殊議題上。

2.調查計畫確立及進行

從文獻探討分析歸納研究論述觀點之佐證及調查計畫執行之依據,經由相關文獻幼 稚園空間規劃涵構、幼稚園空間種類、幼稚園活動類型的分析,歸納出國小附幼空間組 成及活動組成之架構,作為後續國小附幼實地調查案例空間區位、空間配置、空間使用 之分析架構,並結合環境行為學理論的探討,建立調查計畫架構及內容之擬定;經過初 步實地調查後,根據調查結果中有關國小附幼空間區位、空間配置之關係,配合初步實 地調查有關國小附幼空間使用之現況,最後選取不同空間條件之國小附幼,作為深入調 查案例,進行環境行為觀察。

3.結果分析與討論

依據研究方向,分別從國小附幼在國小中空間區位、空間配置及使用國小教室三個 方向,進行初步實地調查及深入調查結果之分析,歸納出不同空間規劃的國小附幼中,

空間區位選擇、空間配置關係原則及使用國小教室的國小附幼在空間改善方面的建議。

圖 3-1 研究流程

3-2 研究範圍

過去文獻對幼兒學習空間的研究,研究範圍以台北、台中、雲林及台南地區為多數,

可能與建築研究所等學術單位所在地區有高度的關連性,有關高雄市幼兒學習空間的研 究並不多見;根據高雄市教育局(2005)的統計資料,2004 學年度高雄市公立小學 88 所、私立小學為 4 所,共計 92 所,在 88 所公立小學中,就有 65 所的國小附幼,占 74%,

如圖 3-2 所示,可見在高雄市中,市立國小附設幼稚園為普遍的現象。另外,基於研究 的調查內容包括國小附幼空間區位與空間配置現況的收集,關乎案例調查的便利性、人 力、時間的考量,本研究選定具有地域性的高雄市國小附幼為研究範圍。

圖 3-2 高雄市公私立國小及公立幼稚園地理位置圖 資源來源:整理自高雄市教育局,2005。

根據高雄市教育局統計資料(高雄市教育局,2004),2004 學年度高雄市之幼稚園 園數為 170 所,其中公立幼稚園為 68 所,私立幼稚園為 102 所;在 68 所市立幼稚園中,

圖例: 國小附幼

專設幼稚園為 2 所、特殊學校附設為 1 所、國小附幼為 65 所,65 所國小附幼歸屬行政

3-3 調查對象

4.2005 年 4 月至 4 月中旬根據初步實地調查結果進行分析,確立深入調查之案例。

3~5 歲兒童的生活領域為 100~200m,如圖 3-3 所示;江涵榛(2003)在國小附設啟智班 與學校出入口、輔導室、健康中心、普通教室、操場之配置關係,依據國小藝能科之體 育科課程標準對國小田徑短距離跑是指 40~100m 全速直線或彎道跑,定義 100m 以內的 距離為“近",100m 以上則定義為“遠";綜合以上,有關國小附幼活動室與戶外空 間關係的空間區位,以 100m 以內定義為“接近",100m 以上定義為“遠離"。

圖 3-3 兒童、學童及成人的生活領域 資料來源:李政隆(1987)。(引自谷口汛邦著、李政隆譯,1982)

根據國小附幼空間區位定義示意圖(圖 1-2),綜合上述國小附幼重要戶外空間的 界定、室內外關係的接近或遠離的定義,可以更明確地構成國小附幼空間區位定義圖,

如圖 3-4 所示。

2.空間配置調查架構及內容

國小附幼空間配置指的是在國小附幼中,以活動室為核心空間,其他各種不同機能 空間與活動室在空間配置上的關係,國小附幼重要的室內空間經由文獻回顧中國小附幼 活動與空間對應關係表(表 2-2)中可以歸納為活動室、遊戲室、多功能教室、廁所、

餐廳、寢室;經由文獻回顧環境行為研究中空間組織(如圖 2-8)分析中,空間配置關 係的分析內容,相鄰或相隔,可以轉化為空間配置之調查內容,即探討活動室與五種室 內學習空間之緊密關係,其中活動室與廁所的距離,因為兒童身心發尚未成熟健全,而 且幼兒在沒有大人督促下使用廁所會有安全上的疑慮,因此國小附幼空間配置的分析分 為兩個部分,即活動室與廁所的配置關係,以接近或遠離表示;活動室與其他四種室內 學習空間的配置關係,以相鄰或相隔表示。有關活動室與遊戲室、多功能教室、餐廳、

寢室四種空間之關係,依據空間區位定義“接近"或“遠離"之標準,當活動室與四種 室內學習空間的距離皆在 100m 以內定義為“相鄰配置",當活動室與其中一種或以上 室內學習空間的距離在 100m 以上定義為“相隔配置"。至於活動室與廁所的關係,文

20 30 40 200

獻回顧中指出小孩用廁區必須能自幼稚園所有的遊戲區趨近,並且應置於至少能有一位

用國小教室的行為現象;時間則轉化為活動類型,國小附幼一天中不同活動類型的進

圖 3-7 調查架構及內容歸納過程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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