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四節 變數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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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變數說明
本研究欲藉由所得低報之比例,換算出地下經濟規模大小,因此首先要探 討影響所得低報的因素,我們知道影響食物支出的因素除了所得水準外,還會 受到其他家戶特質的影響。因此,本研究以食物支出為應變數,再以家戶所 得、戶長自雇與否、年齡、戶內小孩數目、住宅自有與否、住宅面積、房地產 價值、是否有臨時所得、戶內冷氣機數、洗衣機數、電視機數、汽機車數、配 偶自雇與否以及配偶職業別等作為自變數進行迴歸分析。另外,為方便模型之 計算,食物支出及家戶所得皆採取自然對數型態處理,以下將針對各變數做更 詳盡的說明。
一、 應變數 : 食物支出
食物支出是過去採用相同方法的相關文獻使用最多的變數,理由在於食物 支出是由家庭成員每天記錄下來的支出,相對於其他支出,不太可能會因為稅 賦的原因,就隱藏一些小額的食品支出,因此被認為是申報最準確的支出,所 以本研究決定同樣採用此變數來加以探討。根據家庭收支調查表的調查格式,
本研究的食物支出即為調查表中的食品費,包含主食品、副食品、乳酪及蛋 類、水果類、糖及其他食品等支出費用。
二、自變數 (一) 家戶所得
本研究的家戶所得是指家戶申報的稅後可支配所得,因此要將家庭收支調 查表中的所得收入再扣除合計之綜合所得稅。
(二) 戶長自雇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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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戶長從業身分中,擷取出雇主、受雇者、自營作業者與無酬家屬工作者 四種身分,將雇主、自營作業者與無酬家屬工作者歸類為自雇者(SE),而受雇 者(EE)歸類為另一類,其他像是失業者、學生、主婦(夫)或無工作意願者等從業 身分,則不在我們的考慮範圍中。
另外,為了更清楚分辨該家戶是否以自雇所得為主,當自雇所得佔總家戶 所得比例超過 25%以上者,設虛擬變數為 1;反之,則為 0。
(三) 年齡
經濟戶長之年齡。
(四) 戶內小孩數目
將 16 歲以下的子女認定為小孩,從家庭收支調查表中各成員的年齡部分,
得到戶內 16 歲以下小孩的數目。
(五) 住宅自有與否
以住宅是否自有設虛擬變數,住宅所屬為自有或非同住配偶、直系親屬所 有則設為 1,住宅為租押、配住或其他者設為 0。若為自有住宅,同時也需考慮 是否有貸款,因此再另設一個虛擬變數來探討自有住宅是否有貸款,若住宅為 自有或非同住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且有房屋貸款利息者設為 1,反之,則為 0。
(六) 住宅面積
指房屋地板面積的總坪數,以建坪為單位。地板面積包含樓梯、陽臺、走 廊部份。
(七) 房地產價值
房屋及土地的評定價值,本文以房屋稅及地價稅總額來表示。
(八) 是否有臨時所得
比較經常性收入與總家戶所得是否一致,來設虛擬變數。若經常性收入與 總家戶所得不一致,代表有臨時所得,設為 1;若經常性收入與總家戶所得一 致,則代表無臨時所得,設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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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戶內冷氣機數
家戶內擁有之冷氣機數量。
(十) 戶內洗衣機數
家戶內擁有之洗衣機數量。
(十一) 戶內電視機數
家戶內擁有之電視機數量。
(十二) 戶內汽機車數
家戶內擁有之汽機車數量。
(十三) 配偶自雇與否
與經濟戶長的分類相同。從配偶從業身分中,擷取出雇主、受雇者、自營 作業者與無酬家屬工作者四種身分,將雇主、自營作業者與無酬家屬工作者歸 類為自雇者(SE),而受雇者(EE)歸類為另一類。若為自雇者,設虛擬變數為 1,
若為受雇者設為 0。
(十四) 配偶職業別
與經濟戶長的分類也相同。從配偶職業別區分白領工作人員以及藍領工作 人員,白領工作人員包括:民意代表、主管及經理人員、專業人員、事務人 員、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藍領工作人員則包括: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技 藝有關工作人員、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人員、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