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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變量選擇與數據說明
第四章 變量選擇與數據說明
本⽂文所選取的研究對象主要以 2007~2014 年於中國有上市的本⼟土銀⾏行和台
灣有公佈財務報表的本⼟土銀⾏行為比較基礎,其中台灣本⼟土⾦金控銀⾏行 11 家,非⾦金
控銀⾏行 7 家,⼤大陸國有商業銀⾏行 5 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 8 家,城市商業銀
⾏行 2 家,兩岸銀⾏行共 33 家。本⽂文樣本數據為面板數據(panel data),總共觀測值
為 2112(台灣銀⾏行觀測值 1152,⼤大陸銀⾏行觀測值 960)。台灣銀⾏行數據取得來源
主要為台灣經濟新報資料庫(TEJ)和各銀⾏行出版的各年年報;⼤大陸銀⾏行數據取
得主要來源於歷年《中國⾦金融年鑑》及各銀⾏行年報,且⼤大陸的銀⾏行財報資料皆轉
換為臺幣作為比較基礎。由於所選取的 33 家樣本銀⾏行的資產總額分別占到⼤大陸
商業銀⾏行和台灣商業銀⾏行的 70%以上,其成本效率值可在⼀一定程度上認為分別
代表了兩岸銀⾏行業的整體表現。
成本函數中主要的設定變量為產出及投⼊入價格,⾦金融服務機構對於產出的衡
量主要有⽣生產法和中介法(intermediation approach)兩種。Berger & Humphrey
(1992)指出⽣生產法以存款“賬⼾戶數”來衡量⾦金融機構產出,以避免通貨膨脹因素
造成的困擾,⽽而從事⽣生產過程中得勞動成本、資⾦金成本及原料投⼊入成本可作為總
成本項。中介法則以“⾦金額”的⼤大小來衡量⾦金融機構產出,並將資⾦金成本納⼊入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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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變量選擇與數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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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算。回顧與銀⾏行業相關的研究⽂文獻,多數學者使用中介法衡量產出(Heffernan,
2005;Fu and Heffernan,2007)。因此參考上述⽂文獻,本⽂文同樣採用中介法衡量
銀⾏行產出。根據中介法概念,本⽂文設定貸款總額和投資總額為產出變量。除產出
外,本⽂文還設定三項投⼊入要素價格變量,分別是勞動價格、資本價格和資⾦金價格,
實證中所有變量說明和計算⽅方法見下表 4﹣1,描述性統計見表 4﹣2。
表 4-1 變量說明與計算⽅方法
變量 變量說明 計算⽅方法
產出項:
Y1 貸款總額(臺幣千元) 短期貸款+商業票據+長期貸款
Y2 投資總額(臺幣千元) 證券投資+其他投資
投⼊入要素:
X1 勞動 員⼯工⼈人數
X2 實體資本(臺幣千元) 固定資產淨額
X3 資⾦金(臺幣千元) 包括存款、貨幣資⾦金和其他資⾦金
投⼊入要素成本:
Z1 勞動成本即薪資支出(臺幣千元) 員⼯工薪資、退休⾦金及其他⼈人事費用
Z2 資本成本即資本支出(臺幣千元) 各種經營費用﹣勞動勞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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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表 4﹣1
Z3 資⾦金成本即利息支出(臺幣千元) 存款、同業存款、融資、借款及
其他利息支出
投⼊入要素價格:
W1 勞動價格(臺幣千元/⼈人) Z1/X1
W2 資本價格 Z2/X2
W3 資⾦金價格 Z3/X3
C 總成本(臺幣千元) C=Z1+Z2+Z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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