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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變量選擇與數據說明

第四章 變量選擇與數據說明

本⽂文所選取的研究對象主要以 2007~2014 年於中國有上市的本⼟土銀⾏行和台

灣有公佈財務報表的本⼟土銀⾏行為比較基礎,其中台灣本⼟土⾦金控銀⾏行 11 家,非⾦金

控銀⾏行 7 家,⼤大陸國有商業銀⾏行 5 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 8 家,城市商業銀

⾏行 2 家,兩岸銀⾏行共 33 家。本⽂文樣本數據為面板數據(panel data),總共觀測值

為 2112(台灣銀⾏行觀測值 1152,⼤大陸銀⾏行觀測值 960)。台灣銀⾏行數據取得來源

主要為台灣經濟新報資料庫(TEJ)和各銀⾏行出版的各年年報;⼤大陸銀⾏行數據取

得主要來源於歷年《中國⾦金融年鑑》及各銀⾏行年報,且⼤大陸的銀⾏行財報資料皆轉

換為臺幣作為比較基礎。由於所選取的 33 家樣本銀⾏行的資產總額分別占到⼤大陸

商業銀⾏行和台灣商業銀⾏行的 70%以上,其成本效率值可在⼀一定程度上認為分別

代表了兩岸銀⾏行業的整體表現。

成本函數中主要的設定變量為產出及投⼊入價格,⾦金融服務機構對於產出的衡

量主要有⽣生產法和中介法(intermediation approach)兩種。Berger & Humphrey

(1992)指出⽣生產法以存款“賬⼾戶數”來衡量⾦金融機構產出,以避免通貨膨脹因素

造成的困擾,⽽而從事⽣生產過程中得勞動成本、資⾦金成本及原料投⼊入成本可作為總

成本項。中介法則以“⾦金額”的⼤大小來衡量⾦金融機構產出,並將資⾦金成本納⼊入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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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變量選擇與數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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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算。回顧與銀⾏行業相關的研究⽂文獻,多數學者使用中介法衡量產出(Heffernan,

2005;Fu and Heffernan,2007)。因此參考上述⽂文獻,本⽂文同樣採用中介法衡量

銀⾏行產出。根據中介法概念,本⽂文設定貸款總額和投資總額為產出變量。除產出

外,本⽂文還設定三項投⼊入要素價格變量,分別是勞動價格、資本價格和資⾦金價格,

實證中所有變量說明和計算⽅方法見下表 4﹣1,描述性統計見表 4﹣2。

表 4-1 變量說明與計算⽅方法

變量 變量說明 計算⽅方法

產出項:

Y1 貸款總額(臺幣千元) 短期貸款+商業票據+長期貸款

Y2 投資總額(臺幣千元) 證券投資+其他投資

投⼊入要素:

X1 勞動 員⼯工⼈人數

X2 實體資本(臺幣千元) 固定資產淨額

X3 資⾦金(臺幣千元) 包括存款、貨幣資⾦金和其他資⾦金

投⼊入要素成本:

Z1 勞動成本即薪資支出(臺幣千元) 員⼯工薪資、退休⾦金及其他⼈人事費用

Z2 資本成本即資本支出(臺幣千元) 各種經營費用﹣勞動勞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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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表 4﹣1

Z3 資⾦金成本即利息支出(臺幣千元) 存款、同業存款、融資、借款及

其他利息支出

投⼊入要素價格:

W1 勞動價格(臺幣千元/⼈人) Z1/X1

W2 資本價格 Z2/X2

W3 資⾦金價格 Z3/X3

C 總成本(臺幣千元) C=Z1+Z2+Z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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