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實證結果與分析
4.2. 變數定義
在變數的選取上無論是參數法或無母數法,都涉及投入項及產出項的選用問 題。投入項及產出項的選擇,為進行效率分析是否能成功的關鍵,但在金融服務 業方面的運用有些難度,尤其是在區分中間產品或服務時,因這些變數或服務兼 具投入與產出的性質。
投入項及產出項的判定,在金融保險服務業方面,主要有三種方法,即資產 法(asset approach)或中介法(intermediation approach)、使用者成本法(user-cost approach)、附加價值法(value-added approach)。資產法是將金融服務機構視為純 粹的財務中介者,僅從一群人中借入資金,並轉化此種負債為資產,以便從利息 收入與利息支出之差額中獲取資金的時間價值。資產法對多數保險業較不適合,
因保險業所提供的服務不只是中介服務而已。
使用者成本法,是依據金融保險商品對金融保險機構的收益是否具有淨貢獻 來認定其屬性;若對資產的財務報酬大於資金的機會成本,或對負債的財務成本
26
小於機會成本,則該項商品即為金融產出項,否則即為投入項。附加價值法,是 以某一資產與負債所具有的附加價值之多寡來決定投入與產出變數;若某一種資 產或負債產生高附加價值時,就視為產出。
以下將本研究所選取之投入變數、中間產品、產出變數列出說明:
4.2.1. 投入變數
保險業常使用的投入變數有三項,為勞力、資本及材料(Cummins and Zi, 1998; Diacon, 2001),而投入變數通常涉及投入價格問題。本研究以內勤人數、
外勤人數、固定資產、其他資產等四項,作為第一階段的投入變數。Seiford and Zhu (1999)採用二階段的概念,將各個銀行的生產過程分為兩個階段,定義員工 人數、資產等為第一個階段的投入。Abad et al. (2004)將各家廠商的獲利能力分 為兩個階段,將固定資產、其他資產列入第一階段投入。Chen and Zhu (2004)研 究那些銀行可當成最佳標杆,以固定資產、僱員等為投入。
4.2.2. 中間產品
在績效的評估方法上大都只強調投入與產出兩個部分,卻忽略了從投入至產 出的過程其實也是影響績效的主要因素。因保費收入具有投入及產出的雙重特 性,故將其列於中間產品中進行評估。本研究選取三項,為人壽保險保費收入、
健康保險保費收入、傷害保險保費收入,作為中間產品,指第一階段的產出與第 二階段的投入。Hwang and Kao (2008)以產險公司為研究對象,考慮投入與產出 的整個過程,以直接承保保費收入與再保保費收入為中間產品。余永讚 (2008) 評估中國大陸壽險業各項效率值,以保費收入等為中間產品。
4.2.3. 產出變數
保險業對產出變數的定義,認為保險業的目標為求利潤最大,故應以各項收
27
益為產出。在探討壽險規模經濟或範疇經濟方面,如Houston and Simon (1970)。
本研究以現金及銀行存款、放款、投資,作為第二階段產出變數。Greene and Segal (2004)定義投資收入等為產出。黃旭男與 高棟樑 (2005)以投資收益等為產出。余 永讚 (2008)以投資利潤等為產出。
各項變數項目、名稱、定義、單位彙整如表 4。
表 4 各項變數定義表
項 目 代 號 變數名稱 變數定義 單位
X1 外勤人員 各公司年底之人數 人 X2 內勤人員 各公司年底之人數 人
X3 固定資產 百萬元
投入
X4 其他資產 百萬元
Z1 人壽保險保費收 入
含個人壽險與團體壽 險
百萬元
Z2 傷害保險保費收 入
含個傷害險與團體傷 害險
百萬元 中間產品
Z3 健康保險保費收 入
含個人健康險與團體 健康險
百萬元
Y1 現金及銀行存款 百萬元
Y2 放款 含壽險貸款與擔保放 款
百萬元 產出
Y3 投資 有含有價證券投資與不 動產投資
百萬元
28
29
表 6 各變數之敍述統計表
個數 最小值 最大值 平均數 標準差 投入
X1 120 0 82423 7939.45 14177.482
X2 120 117 4702 994.23 1131.485
X3 120 0.0294 14.7322 2.337692 3.9421927
X4 120 0.0164 36.0810 2.984206 5.2243292
中介值
Z1 120 1.2852 328.8207 43.915196 63.5461460
Z2 120 0.0677 14.8321 2.406074 4.1150065
Z3 120 0.0212 47.7286 6.963426 10.4916524
產出
Y1 120 0.0280 228.5727 16.595590 33.8735338
Y2 120 0.0935 557.6707 43.450137 103.46510
Y3 120 3.2704 1361.5775 199.017377 323.30610
註:1.單位為百萬新台幣。
2.消費者物價平減指數以2005年為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