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受訪者之工作地點大致平均分佈於蘇州、昆山及上海三地,或可檢視蘇 州鄰近地區之一般現象。
2001 4 2002 3 2003 1 合計 15
本研究之受訪者最早於大陸進行工作相關活動之年期分佈由 1998~2003 年為 範圍,其中以 2001 年為最多,其次為 2002、2000、1999 年,大致與前題之工作經 驗之分佈情形相符。
三、受訪者目前在大陸的居住階段。
次數 百分比 考察 2 9%
派遣 12 52%
常駐 7 30%
定居 2 9%
合計 23 100%
受訪者目前在大陸的居住生命週期
考察 9%
派遣 52%
常駐 30%
定居 9%
考察 派遣 常駐 定居
根據問卷所給予的居住階段之初步定義後,有 52%的受訪者認為自己係屬於 派遣階段,另外 30%則屬於常駐階段,此與本研究初步假設內容大致符合,集中 在中間兩階段,惜樣本數過少,以致無法取得較多前期考察及後期長期定居者之 回應。
四、受訪者是否經歷過其他的居住階段。
1、考察
次數 百分比 三個月內 7 78%
三到六個月 1 11%
六個月到一年 1 11%
一年到兩年 0 0%
兩年以上 0 0%
合計 9 100%
考察時間
78%
11%
11%
0%
0%
三個月內 三至六個月 六個月至一年 一年至兩年 兩年以上
經歷過考察階段的受訪者有九名,考察期間多在三個月內佔 78%,三到六個 月則有一名佔 11%。大體上符合基本假設之短期住宿條件。
2、派遣
次數 百分比 三個月內 6 67%
三到六個月 2 22%
六個月到一年 1 11%
一年到兩年 0 0%
兩年以上 0 0%
合計 9 100%
派遣時間
67%
22%
11%
0%
0%
三個月內 三至六個月 六個月至一年 一年至兩年 兩年以上
經歷過派遣階段的受訪者有九名,派遣期間皆在一年內而以三個月內為最 多,佔 67%,三到六個月則有二名佔 22%。大體上亦符合基本假設之短期住宿條 件。但時間相較於稍微考察階段較長。
3、常駐
次數 百分比 三個月內 2 18%
三到六個月 2 18%
六個月到一年 3 27%
一年到兩年 1 9%
兩年以上 3 28%
合計 11 100%
常駐時間
18%
18%
28%
9%
27%
三個月內 三至六個月 六個月至一年 一年至兩年 兩年以上
經歷過常駐階段的受訪者有十一名,常駐期間較為分散,以六個月到一年及 兩年以上之各佔 28%為最多。由調查結果可知常駐時程較不固定而較為長期,同 時交叉考量本問卷受訪者的工作經驗可知,部分短期之常駐歷程係導因於本階段 尚處於延續狀態之緣故,大致上與基本假設相符。
4、定居
次數 百分比 三個月內 1 50%
三到六個月 0 0%
六個月到一年 0 0%
一年到兩年 1 50%
兩年以上 0 0%
合計 2 100%
定居時間
50%
0%
0%
50%
0%
三個月內 三至六個月 六個月至一年 一年至兩年 兩年以上
由於本次受訪者僅有二名曾經歷過定居階段,交叉比對該受訪者之問卷內容 後可知其其經歷過各居住階段,或可推論本研究假設針對之科技廠商經理人其居 住狀態的不確定性與變動性。
五、受訪者進駐大陸的平均頻率為:
次數 百分比 一個月二次以上 0 0%
一個月一次 0 0%
三個月一次 5 22%
半年一次 12 52%
一年一次 2 9%
其他 4 17%
合計 23 100%
受訪者進駐大陸平均頻率 0%
0%
22%
52%
9%
17%
一個月兩次以上 一個月一次 三個月一次 半年一次 一年一次 其他
本題成果顯示,科技廠商經理人之進駐大陸頻率以半年一次為主,共佔 52%,
值得注意的是其他的部分亦有 17%,因此可推論科技廠商經理人進駐大陸之頻率 亦常有不固定而因應特殊任務之要求進入大陸。
六、受訪者平均每次進駐大陸的停留時間為:
次數 百分比 一星期以內 1 4%
一星期~一個月 6 26%
一個月~三個月 10 44%
三個月~六個月 3 13%
六個月~一年 2 9%
一年以上 1 4%
合計 23 100%
受訪者平均每次進駐大陸之停留時間
4%
26%
44%
13%
9%
4%
一星期以內 一星期~一個月 一個月~三個月 三~六個月 六個月~一年 一年以上
受訪者平均進駐大陸之停留時間有七成四在三個月內,與其居住階段之交叉 分析後可知因為其家庭重心大部分皆留在台灣,因此三個月內之工作週期尚屬合 理。
七、小結
由本大項之問卷回應結果可大致推論,科技廠商經理人之侯鳥特性似乎的確 存在而使其居住時程與頻率有變遷快速、不固定之情形存在,而對於本研究之受 訪者基本假設之居住階段,雖均可找到對應之階段,但研究結果受限於樣本數亦 顯示其難有承先啟後關係且非呈線性關係存在,此或許導因於各科技廠商經理人 之專業能力與職位有所差異,臨時職務與長期職務之公司需求經理人條件亦不相 同所致,另一方面,兩岸僅隔一海峽,政治情勢也較特殊,與其他國家之工作移 民情況難以謂相同。最後,由於本研究回收樣本數過少,乃導致居住階段之線性 關係難以辨識。
參、 各階段居住階段狀態調查
一、「考察」階段
1. 受訪者於「考察」階段時居住的住宅權屬狀態為:
次數 百分比 自有住宅 0 0%
租屋 4 40%
公司宿舍配住 3 30%
其他 3 30%
合計 10 100%
住宅權屬狀態(考察階段)
自有住宅 0%
租屋 40%
公司宿舍配住 30%
其他 30%
自有住宅 租屋 公司宿舍配住 其他
受訪者於考察階段之居住住宅權屬狀態有以租屋、公司宿舍配住及其他三者 平均分配之傾向,各佔三成至四成間,所謂其他經查證後係指與同事分租之狀態。
可推論考察階段之建物權屬應以非自有為主。
2. 受訪者於「考察」階段居住的建築型態:
次數 百分比 套房 1 10%
五層樓(含)以下住宅公寓 4 40%
六~十二樓之大廈 2 20%
十三樓以上之電梯大廈 1 10%
連棟別墅 0 0%
雙併別墅 0 0%
獨棟別墅 0 0%
其他 2 20%
合計 10 100%
考察階段之建物型態
10%
40%
20%
10%
0%
0%
0%
20%
套房 五層樓(含)以下住宅公寓 六~十二樓之大廈
十三樓以上之電梯大廈 連棟別墅 雙併別墅
獨棟別墅 其他
受訪者於考察階段之建物狀態有以五層樓(含)以下住宅公寓為主之傾向,約佔 四成,所謂其他經查證後係指與酒店式公寓、飯店等等。
3. 受訪者於「考察」階段居住的面積為:
次數 百分比 15 坪以下 2 20%
15~30 坪 7 70%
30~90 坪 1 10%
90 坪以上 0 0%
合計 10 100%
考察階段之居住面積
15坪以下 20%
15~30坪 70%
30~90坪 10%
90坪以上 0%
15坪以下 15~30坪 30~90坪 90坪以上
受訪者於考察階段所居住的面積有多以 15~30 坪為主之傾向,佔 70%,對照前 題之建物型態可發現,其形式可能為坪數較大的高品質小套房或是公寓及酒店為 主,一定程度反映出科技廠商經理人之居住型態。
4. 受訪者於「考察」階段的家庭型態:
次數 百分比 單身獨居 7 70%
單身與父母同住 0 0%
小家庭(夫妻,小孩) 2 20%
其他 1 10%
合計 10 100%
考察階段之家庭形態
單身獨居 70%
單身與父母同住 0%
小家庭(夫妻,
小孩)
20%
其他 10%
單身獨居 單身與父母同住 小家庭(夫妻,小孩) 其他
研究成果顯示受訪者於考察階段時有多以單身獨居為主之傾向,佔 70%,與本 研究之基本假設相符合。
5. 對於您於「考察」階段住所的居住環境相關屬性滿意程度為何:
本研究將「非常滿意」之選項以 5 分加權計算,「滿意」以 4 分加權計算,
「無意見」以 3 分加權計算,「不滿意」以 2 分加權計算,「非常不滿意」之選 項以 1 分加權計算。藉以推算其各項目之平均滿意度。
非常滿意 滿意 無意見 不滿意 非常不滿意
次數 百分比 次數 百分比 次數 百分比 次數 百分比 次數 百分比
平均 滿意 度 交通便利
性
1 11% 4 44% 1 11% 3 33% 0 0%
3.333 教育文化
環境
0 0% 3 33% 6 67% 0 0% 0 0%
3.333 醫療環境 0 0% 1 11% 0 0% 7 78% 1 11% 2.111 公園綠地
系統
0 0% 5 56% 1 11% 2 22% 1 11%
3.111 商圈便利
性
0 0% 5 56% 0 0% 4 44% 0 0%
3.111
外部環境
治安狀況 0 0% 3 33% 0 0% 5 56% 1 11% 2.556 居住坪數 0 0% 5 56% 4 44% 0 0% 0 0% 3.556 建築設計 1 11% 2 22% 3 33% 3 33% 0 0% 3.111 社區住宅
密度
0 0% 2 22% 4 44% 2 22% 1 11%
2.778 社區管理 1 11% 1 11% 4 44% 3 33% 0 0% 3 寬頻網路 1 11% 0 0% 2 22% 5 56% 1 11% 2.444 社區居民
情感
0 0% 1 11% 5 56% 3 33% 0 0%
2.778 社區開放
空間
1 11% 1 11% 5 56% 2 22% 0 0%
3.111 內
部 環 境
停車空間 0 0% 3 33% 4 44% 2 22% 0 0% 3.111 平均 - - - 2.960
根據問卷調查結果,本研究發現,受訪者於考察階段之居住環境中,有傾向 顯示以外部的醫療環境與治安狀況及內部的社區住宅密度、寬頻網路普及率、社 區居民情感等項皆不太滿意。最滿意的則是居住坪數,或可推論大陸地區土地資 源豐富,科技人員居住空間普遍比臺灣大之現象,其他項目則大致維持普通之滿 意度。平均滿意度約為 2.960,呈稍微不滿意之狀態。
二. 「派遣」階段
1. 受訪者於「派遣」階段時居住的住宅權屬狀態為:
次數 百分比 自有住宅 1 7%
租屋 4 29%
公司宿舍配住 5 35%
其他 4 29%
合計 14 100%
派遣階段之住宅權屬狀態
自有住宅 7%
租屋 29%
公司宿舍配住 35%
其他 29%
自有住宅 租屋 公司宿舍配住 其他
受訪者於派遣階段之居住住宅權屬狀態有傾向顯示仍以租屋、公司宿舍配住 及其他三者平均分配為主,各佔 29~35%,所謂其他經查證後仍指與同事分租之狀 態。可發現派遣階段之建物權屬仍以短期之非自有狀態為主。其中擁有自有房屋 之受訪者,經交叉分析以後發現即為 1998 年即以進入大陸的經理人,曾經歷各居 住階段,故其擁有自有住宅,係屬個案特殊情況。
2. 受訪者於「派遣」階段居住的建築型態:
次數 百分比 套房 3 21%
五層樓(含)以下住宅公寓 3 21%
六~十二樓之大廈 2 14%
十三樓以上之電梯大廈 1 7%
連棟別墅 0 0%
雙併別墅 0 0%
獨棟別墅 1 0%
其他 4 30%
合計 14 100%
派遣階段之建物型態
21%
21%
14%
7%
0%
0%
7%
30%
套房 五層樓(含)以下住宅公寓 六~十二樓之大廈
十三樓以上之電梯大廈 連棟別墅 雙併別墅
獨棟別墅 其他
受訪者於派遣階段之建物狀態有傾向顯示以套房與其他為主,所謂其他經查 證後係指與酒店式公寓、飯店等等,各佔 21%與 30%。與考察階段交叉比對後顯 示相差不大。是以推論考察與派遣等短期居住型態大概類似。
3. 受訪者於「派遣」階段居住的面積為:
次數 百分比 15 坪以下 6 43%
15~30 坪 5 36%
30~90 坪 2 14%
90 坪以上 1 7%
合計 14 100%
派遣階段之居住面積
15坪以下 43%
15~30坪 36%
30~90坪 14%
90坪以上 7%
15坪以下 15~30坪 30~90坪 90坪以上
受訪者於派遣階段所居住的面積有傾向顯示多以 15 坪以下為主,佔 43%,對 照前題之建物型態及前考察階段之反應可發現,由於考察階段與派遣階段之經理 人人數與職位高低之差別,一定程度減少了每位科技廠商經理人可居住的面積,
但亦有三位經理人居住空間達到 30 坪以上的大型居住空間。
4. 受訪者於「派遣」階段的家庭型態:
次數 百分比 單身獨居 10 72%
單身與父母同住 1 7%
小家庭(夫妻,小孩) 1 7%
其他 2 14%
合計 14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