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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抽樣方法

本研究之問卷調查對象包括台中市公立國小所有三年級與六年級學 童,茲詳述問卷調查對象的抽樣方法如下:

本研究以台中市六十所公立國小三、六年級的學生為研究母群,為兼 顧樣本的代表性與抽樣的經濟性,採用二階段抽樣法。第一階段採用分層 比例叢集抽樣法,第二階段採用簡單隨機抽樣。茲分別說明如下:

第一階段:分層比例叢集抽樣法

首先以台中市八個行政區作為分層標準,依各個行政區內國民小學的 數量佔全市六十所公立國小的比率,抽取各個行政區內所需樣本的數量。

依據 Sudman 的建議,一般以人作為對象的調查研究,如果是地區性的研 究,則平均樣本人數應約 500 至 1,000 人之間(引自吳明清,1999)。而且,

邱皓政(2004)也說明為了有效降低抽樣誤差,提高推估母體的正確性,調 查法所需要的樣本數目通常不會少於 1,000 人,從統計學的原理來分析,

1,000 人所獲得的意見調查,抽樣誤差約為 3%,目前許多民意調查機構多 以容許正負三個百分點來進行調查,其樣本數即需大於 1,000 人。因此,

本研究抽取約 1,000 名學生作為問卷調查對象,且被抽取的國小以三年級 一班、六年級一班為抽樣單位,共抽取兩班。根據台中市教育局資料統計 指出,每班平均人數為 36 人,故至少應抽取 14 所學校共 28 班。本研究以 14 所國民小學為計算標準,乘以各區應抽取比率,決定各區應抽取的學校 數。此外,為顧及各行政區抽取的學校均以至少一間學校為標準,比率以 四捨五入計算,得出結果總抽取學校數為 17 所,班級數為三年級 17 班、

六年級 17 班共 34 班,約 1,224 人。

茲將各區學校數、各區學校數佔所有公立國小的比率,及各區應抽取 的學校數,列於表 3-1:

表 3-1 台中市各區國小校數、各區應抽取比率及各區應抽取校數 行政區 中區 東區 西區 南區 北區 西屯區 南屯區 北屯區 合計 現有學校數 1 6 7 4 7 11 9 15 60 抽取比率(%) 2 10 12 5 12 19 15 25 100 抽取校數 1 2 2 1 2 3 2 4 17

本研究按各區學校數佔全市學校數之比率抽樣,主要是因為本研究乃 地區性研究,樣本抽取時應顧及到各個行政區,才能獲得最少誤差與最完 整的學生英語學習態度資料而不致有某一區樣本過多、某一區樣本太少的 情形產生。

第二階段:簡單隨機抽樣

將各個行政區的學校編號,以簡單隨機抽樣的方式,抽取各個行政區 所需之學校樣本,從選取的學校中三年級抽取一班,六年級抽取一班,計 兩班。17 所學校共抽取 34 班,約 1,224 人,作為問卷調查樣本。以親自送 達或親自施測方式共發出 1,021 份問卷,回收 1,021 份問卷,問卷回收率達 100%,其中有效問卷 993 份,有效率達 97.25%。有效問卷中,三年級學生 共 477 份,六年級學生共 516 份,男學生 489 份,女學生 504 份。以下將 問卷回收情況繪製成表 3-2。

表 3-2 問卷回收情形

表 3-2(續) 問卷回收情形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之研究工具採研究者自編之「台中市國小學童英語學習態度調 查問卷」,此份問卷係依照本研究之研究目的與文獻探討之結果,並參照 相關問卷編製成初稿,經建立專家效度與預試等過程,定稿成為正式用卷,

茲將問卷編製過程臚列如下: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