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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面上充斥著各式各樣的玩具,因此有必要對玩具加以有系統的分類、描 述 、 辨 別 , 幫 助 幼 兒 能 有 效 地 使 用 它 , 發 揮 玩 具 的 特 性 及 其 功 能 ( James E.et.dl.1992,轉述自「兒童遊戲-遊戲發展的理論與實務」吳幸玲,郭靜晃譯)。 目前玩具有許多種的分類法,但國內極少為益智玩具作分類,因此我們將從玩具 的分類著手,以下即為研究者整理相關文獻。

一、根據《為孩子選玩具》(溫明麗,1988)目前台灣市場玩具的分類法:

(一)依適合年齡分類:嬰幼兒玩具;探險期玩具(約二~三歲);扮演期玩具(約 四~五歲);心智發展期玩具(約六~七歲)。

(二)依玩具材料分類:

1.塑膠玩具:如吹氣玩具、動物模型、交通工具等。

2.鐵皮玩具:大多以各種模具製成不同的零件,再以人工或機械裝配型。

3.布質玩具:玩偶、服裝等。

4.橡膠玩具:此類玩具多屬球類。

5.木質玩具:動物、交通工具、積木等。

6.針織梳毛及絨毛玩具:此類玩具以人型及動物造型居多。

7.其他:如竹製玩具、化學黏土等。

(三)依玩具功能分類:

1.靜態玩具:可固定在某空間玩,所需的空間較小,如裝飾玩具、裝扮玩具、

數字玩具、音樂玩具等。

2.動態玩具:所需空間較大,適合年齡較大的幼兒,如迷你車、電子玩具、

機器人等。

二、Hewitt & Roomet 以幼兒遊戲類型將玩具分成四類(Van Hoon,Nourotm,Scales & Alward,1993):

(一)感覺動作玩具(sensormotor toys):可提供幼兒反覆玩弄或產生某種效 果,如:球、沙玲。

(二)表徵玩具(representational toys):狀似生活中的事物,如:玩具動 物、玩具車、玩具家具、玩偶等。

(三)建構玩具(construction toys):可被操弄並以創造新物品,如:積木、

樂高(Lego)。

(四)騎乘工具(locomotion toys)

三、根據《益智角的設計與使用》(林翠湄譯,2001)將益智玩具分類的方式:

(一)依玩具的教育功能區分,如:數字類、形狀類等。

(二)依幼兒的年齡層區分,如:適合 0~二歲或適合三~六歲的幼兒。

(三)依玩具的操作特性,如:自我修正型及自由組合型。

(四)依幼兒操作玩具時所用的感官知覺區分,如:觸摸玩具、聽覺玩具、語文 玩具等。

四、根據《兒童遊戲》(陳淑敏,1999)將玩物分為六類:

(一)動作遊戲玩物:玩物設計的主要目的在增進幼兒大肌肉動作技巧。

(二)操作與建構玩物:玩物設計的主要目的在增進幼兒小肌肉動作技巧、手眼 協調與認知能力。

(三)象徵遊戲玩物:玩物設計的主要目的在激發幼兒運用想像的能力。

(四)規則遊戲玩物:玩物設計的主要目的在增進幼兒的認知與社會能力。

(五)音樂、美勞用品:玩物設計的主要目的在增進幼兒的創造力及對美的欣賞 力。

(六)圖書、視聽用品:玩物設計的主要目的在增進幼兒的語文能力。

五、根據《兒童遊戲》(James E.et.dl,2003)中所作的玩物分類:

(一)教育性玩物:此種玩物的生產以提升孩子的學習與發展。玩物設計可教導 孩子特殊技巧和觀念,較其它類型玩物具富教導性,結構性也較強,以達 教導之成果為目標。在教學包括讀、寫、科學、算數及社會科學之教材<

如福祿貝爾(Frobel)、蒙特梭利(Montessori)教具>即屬於此一類。

(二)真實玩物(real materials):此種玩物是在一些成人世界中,有特殊用 途而不是用來玩,但孩子卻將它用來遊戲。

(三)建構性玩物(constructional materials):此種玩物的設計讓孩子有多 種不同的玩法,它不同於有特別之教育目的及使用方式的教育性玩物, 在 運用上有很大的彈性,可用不同的方式來呈現。

(四)複製玩具:依孩子生理與社會環境所設計的真實物品的縮小體。

(五)粗動作玩具:此類玩具主要促進大肌肉發展及協調能力。

(六)規則性遊戲:三至五歲之間的幼兒有較長的注意力,學會輪流且能依循規 則。這些能力可幫助幼兒完一些簡單的遊戲,學齡前幼兒玩規則遊戲規則 並不多,只有簡單的計分統計(Bronson,1995)。

六、以玩物建構的程度分類(吳幸玲,2003):

(一)功能性玩物:著重功能性操弄,或認知上的教導,結構性高,玩法較固 定,可細分為下列四項功能

1.感覺功能:著重基本的感官知覺。

2.運動功能:著重大、小肌肉活動。

3.教育功能:著重認知概念和技巧的教導。

4.語文功能:著重語文學習的功能。

(二)建構性玩物:設計成有多種不同的組合玩具,不同於教育性玩物的固定玩 法,在運用上有很大的彈性。

(三)扮演性玩物:著重在想像遊戲及角色扮演。

(四)規則性玩物:有一定的規則,能了解、認同及接受此規則,經常需作進 一步邏輯性思考。

(五)真實性玩物:

1.自然原料:沙和水是任何年齡孩子的最愛,使用彈性最高、有無限的遊戲 想像。

2.生活用品:利用生活中的素材動手製自玩物。

七、教玩具種類琳瑯滿目,無論是具有歷史意義的童玩或由國內研發、國外進口 者,總令人目不暇給,讓嬰幼兒自然興起操作把玩的動機,依教玩具之材料 與功能作統整性的分類(楊琳,2005):

(一)依材料區分之教玩具:1.紙質教玩具、2.塑膠教玩具、3.樹脂教玩具、4.

木質教玩具、5.竹製教玩具、6.金屬教玩具、7.玻璃教玩具、8.土質教玩 具、9.布料教玩具、10.磁器教玩具。

(二)依功能區分教玩具:1.體能教玩具、2.益智教玩具、3.社會教玩具、4.

感官教玩具、5.健康與安全教玩具、6.自然科學教玩具、7.語文教玩具。

八、根據霍夫曼(Hoffmann)教授,以機械性(mechanical)為主,形狀(form)

和材質(material)為輔,將益智玩具作分類:

(一)組合式益智玩具(Put-together Puzzles)

組合式益智玩具,是將分散的玩具組件,排列完整或堆積為特定的立體圖 形。組合式的益智玩具可分為平面和立體二種形態,平面以七巧板、拼盤、拼 圖為主;立體以組合成正方體、長方體為主。

1.平面組合式(2-D Assembly Puzzles)

2.立體組合式(3-D Assembly Puzzles)

(二)分解式益智玩具(Take-apart Puzzles)

將玩具打開或分解是本玩具的主要遊戲目標。本玩具以奇特的刀子、奇妙 的鎖、秘密盒子為主。

(三)互鎖式益智玩具(Interlocking Solid Puzzles)

互鎖式益智玩具,要找出謎底,同時需要分解和組合兩種技巧。此種玩具 通常用其中的一塊當做關鍵,需先移動它才能將玩具分解,而復原時,則是最 後用它來鎖定其他各塊。

1.形狀互鎖式(Figures)

2.Geometric Objects 3.3-D jigsaw Puzzle 4.組木式(Burr Puzzles)

(四)解套式益智玩具(Disentanglement Puzzles)

玩這種玩具的最終目標是,將玩具的每個零件解開或再重新串結起來。此 種玩具都是由不同的材質,如:生鐵、金屬片、金屬線、或繩索做成

(五)順序移動式益智玩具(Sequential Movement Puzzles)

順序移動益智玩具,需根據一套規則,遵循一系列的步驟或動作,才可以 達到預先設定的目標。

(六)容器益智玩具(Vessel Puzzles)

(七)機巧型益智玩具(Dexterity Puzzles)

此種玩具是採用密封式,眼睛看得到玩具內部組件,但是手不能直接觸摸 到,只好靠雙手搖動,雙手須保持很好的平衡。

(八)消失型益智玩具(Vanish Puzzles)

會消失的益智玩具,它的謎底在於解釋圖形如何消失或改變。這是一種數 學猜謎遊戲,或稱為「圖形消失魔術」。消失型的益智玩具,可分為兩種不同類 型:一種是圖樣消失,另一種是面積消失。

(九)不可思議型益智玩具(Impossible Object Puzzles)

(十)摺疊式益智玩具(Folding Puzzles)

折疊式益智玩具,又可分為線材、面材、塊材三種不同的形式。

根據以上文獻中得知,玩具的分類以年齡、材質、功能、建構程度及機械為 主,目前國內很少針對益智玩具作分類,由於玩具的多樣化及幼兒變通玩具的特 性,因此在玩具的分類上常有顧此失彼的現象。其中建構玩具此分類最能符合益 智玩具之特性,提供幼兒建立「部分」與「整體」相關概念,可讓幼兒透過實際 操作可變化出不同的玩法,故本研究將以建構玩具-積木,透過「托尼非語文智 力測驗」之內容,五項問題解決相關構面(簡單配合、相似性、分類、交叉及漸 進),設計問題解決系列之益智教學課程,探討益智玩具對幼兒問題解決能力是 否有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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