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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卷 回 收 後 , 剔 除 填 答 不 全 者 , 將 問 卷 予 以 編 號 , 即 將 問 卷 資 料 登 錄 於電 腦,利用 SPSS12.0 版統 計 套裝 軟 體 程式 進 行 資料 處 理、分析。茲 將統 計分 析 方 式說 明 如 下 :

一、 次 數 分配 、 百 分 比

以 次 數 分 配 與 百 分 比 分 析 高 雄 市 國 小 普 通 班 教 師 背 景 資 料 之 分 布 情 形 。

蒐集 相 關 文獻 , 確 定 研究 主 題

擬定 研 究 計畫

實施 問 卷 調查

資料 處 理 、統 計 分 析

取得 問 卷 授權

撰寫 研 究 結果 與 建 議

二、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以 平 均 數 、 標 準 差 分 析 高 雄 市 國 小 普 通 班 教 師 對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在 實 施 課程 與 教 學四 向 度 時 之實 施 程 度、 重 要 程 度之 得 分 情形 。

三、 獨 立 樣本 t 檢定

以 獨 立 樣 本 t 檢 定 考 驗 教 師 背 景 變 項 中 「 性 別 」、「 學 校 是 否設 有 資源 班 」之 高 雄 市國 小 普 通班 教 師 對特 殊 需 求 學生 在 實 施課 程 與 教 學調 整 時四 個向 度 的 實施 程 度 、 重要 程 度 得分 上 的 差 異情 形 。

四、 單 因 子變 異 數 分 析

以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來 分 別 檢 定 教 師 背 景 變 項 中 「 年 齡 」、「 教 學 年 資」、「 學 校規 模」、「 班級 學 生 人 數 」、「任 教年 級 」、「特 教 專業 背景 」 之 高 雄 市 國 小 普 通 班 教 師 對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在 實 施 課 程 與 教 學 調 整 時 四 個 向 度 的實 施 程 度、 重 要 程 度得 分 上 的差 異 情 形 。

若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之 檢 定 結 果 達 到 顯 著,則 以 雪 費 法 ( Scheffé)進 行事 後 比 較, 以 考 驗 各組 之 間 的差 異 情 形 。

五、 成 對 相依 樣 本 t 檢定

考 驗 高 雄 市 國 小 普 通 班 教 師 在 課 程 與 教 學 調 整 之 實 施 程 度 與 重 要 程 度 之 間 的 差異 情 形 , 以及 是 否 有 顯 著 。

六、 差 異 性考 驗 之 顯 著 水 準

本 研 究 將 差 異 性 考 驗 之 顯 著 水 準 訂 為 α=.05。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本 研 究 旨 在 調 查 高 雄 市 國 小 普 通 班 教 師 對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在 實 施 課 程 與教 學 調 整時 的 實 施 程度 、 認 知上 的 重 要 程度 及 實 施程 度 與 認 知上 重 要程 度的 差 異 。依 據 「 國 民小 學 普 通班 教 師 對 特殊 需 求 學生 實 施 課 程與 教 學調 整問 卷 」 之調 查 結 果 ,進 行 統 計分 析 。 分 為以 下 四 節: 第 一 節 為教 師 個人 資料 背 景 分析 ; 第 二 節為 課 程 與教 學 調 整 之實 施 程 度; 第 三 節 為課 程 與教 學調 整 之 重要 程 度 ; 第四 節 為 實施 程 度 與 重要 程 度 之差 異 分 析 與討 論 。

第一節 教師個人資料背景分析

本研 究 之 研究 對 象 為 101 學 年度 擔 任 高 雄市 公 立 國民 小 學 普 通班,且 任教 班 級 上有 一 位 以 上的 特 殊 需求 學 生 之 級任 導 師 。總 計 共 發 出問 卷 250 份, 回 收 問卷 232 份 ,扣 除 填 答資 料 不 全 者, 共 得 有效 問 卷 222 份 , 其有 效問 卷 之 回收 率 為 88.8%。茲 將 研究 對 象 之個 人 基 本資 料 整 理 如下 , 如 表 4-1 教 師 背 景 資 料 表 :

一、 性 別 :

填答 教 師 中,男 性有 59 人,佔 26.6%;女 性有 163 人,佔 73.4%,以 女性 居 多 。

二、 年 齡 :

30 歲 以 下( 含 )有 13 人, 佔 5.9%;31-40 歲有 86 人 ,佔 38.7%; 41 歲以 上( 含 )有 123 人,佔 55.4%,其 中 以 41 歲 以 上( 含 )的 人 數 最 多 , 30 歲 以 下 ( 含 ) 的 人 數 最 少 。

三、 教 學 年資 :

5 年 以 下 有 12 人 , 佔 5.4%; 6-10 年 有 31 人 , 佔 13.9%; 11-15 年有

55 人 , 佔 24.8%; 16 年 以 上 有 124 人 , 佔 55.9%, 其 中 以 教 學 年 資 16 年 以上 的 人 數較 多 , 教 學年 資 5 年以 下 的 人 數最 少 。

四、 學 校 規模 :

學校 班 級數 12 班以 下 ( 含 )有 43 人, 佔 19.4%; 13-24 班 有 87 人,

佔 39.2%;25 班以 上 (含 ) 有 92 人 , 佔 41.4%, 其中 以 25 班 (含 ) 的 人 數最 多 , 12 班 以 下 ( 含 ) )的人 數 最 少 。

五、 班 級 學生 人 數 :

班級 學 生 數在 15 人 以下( 含)有 18 人,佔 8.1%;16-25 人有 109 人 , 佔 49.1%;26 人 以 上 ( 含 ) 有 95 人 , 佔 42.8%;其 中 以 班 級學 生 人 數為 16-25 人 的 人 數 最 多 , 15 人 以 下 ( 含 ) 的 人 數 最 少 。

六、 任 教 年級 :

在填 答 教 師的 任 教 年 級中,任 教 低年 級有 67 人,佔 30.2%;中 年級 有 73 人,佔 32.9%;高 年 級 有 82 人,佔 36.9%;其 中 以 任 教 高 年 級 最 多,低 年級 的 人 數最 少 。

七、 特 殊 教育 背 景 :

填 答 教 師 之 特 教 專 業 背 景 中 ,「 特 教 系 所 、 學 士 後 特 教 學 程 或 修 畢 特 教師 資 課 程」 有 19 人, 佔 8.6%;「已 修 畢特 教 3 學 分 或 54 小時 特 教 研習 課程 」 有 103 人, 佔 46.4%;「 未 修 畢 特 教 3 學分 或 未 達 54 小時 特 教 研習 課程 」 有 100 人 , 佔 45%;其 中 以 「已 修畢 特 教 3 學分 或 54 小 時特 教 研 習課 程 」的 人 數最 多,「特 教 系 所畢 業、學 士後 特 教 學程 或 修 畢 特教 師 資 課 程」 的 人 數最 少 。

八、 學 校 是否 設 有 資 源班 :

學校 設 有 資源 班 之 教 師 有 180 名 , 佔 81.1%; 學 校 未設 有 資 源 班之 教 師 有 42 名 ,佔 18.9%。 以 學 校設 有 資 源 班之 教 師 人數 較 多 。

表 4-1

第二節 課程與教學調整之實施程度

為 了 解 高 雄 市 國 小 普 通 班 對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實 施 課 程 與 教 學 調 整 的 實 施 程度 , 以 222 位 國 小 普通 班 教 師為 研 究 對 象, 本 研 究以 平 均 數 、標 準 差及 排序 等 方 法, 分 析 高 雄市 國 小 普通 班 教 師 在各 項 課 程與 教 學 調 整實 施 程度 之情 形 ; 並以 獨 立 樣 本 t 檢 定 及 單因 子 變 異數 分 析 考驗 不 同 背 景變 項 的高 雄市 國 小 普通 班 教 師 對特 殊 需 求學 生 實 施 教學 調 整 實施 程 度 之 差異 情 形。

本研 究 量 表中 教 學 調 整實 施 程 度部 分 採 李 克特 氏 四 點量 表( Likert-type four point scale), 每 題 以 「 總 是 如 此 」、「 經 常 如 此 」、「 偶 爾 如 此 」、「 從未 如此 」,分 別 為 4 至 1 分 ( 中 間值 為 2.5),若 數 值 大於 中 間 值 ,表 示 教師 實施 該 項 教學 調 整 方 式的 程 度 較高 ; 反 之 ,則 較 低 。茲 將 問 卷 施測 結 果就 整體 、 各 向度 及 各 題 項之 實 施 程度 整 理 分 析如 下 :

壹 、 整 體 及 各 向 度課 程 與 教 學 調 整 之 實施情 形

本 研 究 量 表 共 分 為 四 個 向 度 , 分 別 為 調 整 課 程 內 容 、 調 整 教 學 策 略 、 調整 教 學 情境 及 調 整 教學 評 量,合計 47 題,茲將 高 雄 市國 小 普通 班 教 師實 施 課 程 與 教 學 調 整 之 實 施 程 度 分 析 整 理 如 表 4-2, 就 整 體 教 學 調 整 實 施 程 度而 言 ,平 均 數為 2.73, 介 於「 經常 如 此 」與「 偶 爾 如此 」 之 間, 此 顯示 高雄 市 國 小普 通 班 教 師在 整 體 課程 與 教 學 調整 之 實 施程 度 尚 可 ,其 中 四個 向度 的 的 實施 程 度 依 序為 :「調 整 教 學情 境」(M =2.91)、「 調 整教 學 策 略」

( M=2.81)、「調 整 課 程內 容 」( M=2.63)、「調 整 教學 評 量」(M=2.57)。

表 4-2

課 程 與 教 學 調 整 整體及 各 向 度 之 實 施 程度統 計 表

課程 與 教 學調 整 向 度 人 數 平均 數 標準 差 排序 調整 課 程 內容 222 2.63 .52 3 調整 教 學 策略 222 2.81 .47 2 調整 教 學 情境 222 2.91 .49 1 調整 教 學 評量 222 2.57 .61 4

整體 222 2.73 .46

貳 、 各 項 課 程 與 教學 調 整 方 式 實 施 程 度

為 了 解 高 雄 市 國 小 普 通 班 教 師 於 課 程 與 教 學 調 整 上 各 題 項 之 實 施 程 度, 分 別 依據 實 施 程 度各 題 項 之平 均 數 、 標準 差 方 式呈 現 , 並 加以 排 序,

結果 如 表 4-3 所 示 。 茲就 「 調 整課 程 內 容 」、「 調 整 教學 策 略」、「 調 整教 學 情境 」 及 「調 整 教 學 評量 」 四 向度 之 題 項 分析 如 下 :

一、「 調整 課 程 內容 」向 度

此向 度 整 體之 平 均 數 為 2.63,介 於「 經 常 如此 」及「 偶 爾 如 此 」之 間 , 顯示 高 雄 市國 小 普 通 班教 師 針 對特 殊 需 求 學生 實 施 課程 內 容 之 調整 上 尚能 因應 。

由 表 4-3 所 示, 此 向 度 內 11 題 中 有 9 題 平均 數 在 中間 值 2.5 以上 , 其 中調 整 方 式前 三 項 依 序為:「 能將 課 程 內 容與 學 生 生活 經 驗 作 連結 」、「 能依 學生 的 學 習狀 況 , 修 正課 程 內 容的 呈 現 方 式 ( 如 : 將課 程 內 容 的重 點 與關 鍵字 突 顯 出來,多 增 加圖 片、圖 表,便 於 學生 吸 收)」、「 能依 學生 的 學 習狀 況,調 整 課 程實 施 進 度」;而最 後 三 項分 別為「 如 無 法調 整 普 通班 課 程,能 依據 學 生 需要 設 計 另 外課 程 」、「配 合 學 生 的興 趣 與 長處 , 設 計 適性 的 課程 內容 」、「 依學 生 的 特 殊學 習 需 求, 調 整 課 程內 容 」。

二、「 調整 教 學 策略 」向 度

此向 度 整 體之 平 均 數 為 2.81,介 於「 經 常 如此 」及「 偶 爾 如 此 」之 間 , 顯示 高 雄 市國 小 普 通 班教 師 針 對特 殊 需 求 學生 實 施 教學 策 略 之 調整 上 尚能 因應 。

由表 4-3 所 示,此 向 度內 13 題 中有 12 題 平均 數 在 中間 值 2.5 以上,其 中調 整 方 式前 三 項 依 序為:「 給予 明 確 的 指示,對 於 學 生的 反 應及 良 好 表現 立即 回 饋 」、「 採 用 合 作學 習 的 方式 , 並 安 排同 儕 協 助」、「 依 學 生的 學 習狀 況,使 用不 同 的 語言 和語 彙 讓 學生 容 易 接 受和 理 解 」;而 最 後 三 項分 別 為「 依 學生 能 力 的高 低 做 分 組教 學 」、「能 提 供 特 殊教 材 或 教學 媒 體 來 輔助 學 生學 習概 念 」、「 使 用工 作 分析 的 方 法,將內 容 分為 較 小 的步 驟,逐 步教 導 學 生 」。 三、「 調整 教 學 情境 」向 度

此 向 度 整 體 之 平 均 數 為 2.91,介 於「 經 常 如 此 」及「 偶 爾 如 此 」之 間 , 顯示 高 雄 市國 小 普 通 班教 師 針 對特 殊 需 求 學生 實 施 教學 情 境 之 調整 上 大多 能因 應 。

由 表 4-3 所 示,此 向 度 內 11 題 中 有 9 題 平 均 數 在 中 間 值 2.5 以 上, 其 中 調 整 方 式 前 三 項 依 序 為 :「 建 立 一 個 令 學 生 感 到 愉 快 及 友 善 的 學 習 環 境 」、「 增 加 與 一 般 同 儕 互 動 和 共 同 學 習 的 機 會,營 造 正向 學 習 和 有效 互 動 的班 級 氣 氛 」、「 依 學生 的 學習 狀 況,調 整適 當 的座 位 」;而 最 後 三 項分 別 為「 為學 生 提 供或 申 請 學習 所 需 的 輔助 性 科 技與 工 具( 如:錄音 機 、 助聽 器、溝 通輔 具、輪椅、助 行 器、電 腦 等)」、「尋 求 其 他人 員(如:義 工 媽媽 、 教 師助 理 員 ) 到班 協 助 學生 」、「 依 學生 需 求 與興 趣 , 彈 性調 整 教室 環境 的 佈 置( 如 : 配 合學 生 感 興趣 的 事 物 做主 題 佈 置)」。

四、「 調整 教 學 評量 」向 度

此 向 度 整 體 之 平 均 數 為 2.57,介 於「 經 常 如 此 」及「 偶 爾 如 此 」之 間 , 由 表 4-3所示,此 向 度內 12題 中只 有 7題 平均 數 在 中間 值 2.5以上,顯 示 高雄

市國 小 普 通班 教 師 在 教學 評 量 上, 進 行 調 整的 實 施 程度 略 低 。 其中 調 整方 式前 三 項 依序 為 :「 依 學 生 的 學 習 狀 況 調 整 評 分 的 標 準( 如 : 解 題程 序 正 確,即使 計 算錯 誤,仍 予 以斟 酌 計分 )」、「 運用 多 元 的評 量 方 式來 評量 學 生(如:口 頭 發問、實 物 操 作、直 接觀 察 等)」、「評 量 時能 給 予 學生 個別 協 助 (如 : 解 釋 題意 、 注 意考 試 時 間 等)」; 而 最後 三 項 分 別為 「 依學 生的 學 習 狀況 , 提 供 學生 所 需 的輔 具 與 器 材( 如 : 較粗 的 鉛 筆 、助 聽 器、

放大 鏡 等)」、「 提 供 學生 評 量 時工 具 的 協 助( 如:計 算 機、九 九乘 法 表、字 典 」、「 依 學生 的 學 習 狀況 改 變 應答 方 式 ( 如: 將 文 字書 寫 的 應 答方 式 ,改 成勾 選 )」。

五、 整 體 實施 程 度

整 體 課 程 與 教 學 調 整 實 施 程 度 平 均 數 為 2.73, 從 表 4-3 得 知 , 在 47 個調 整 題 項中,有 37 個 題項 平 均數 在 中 間值 2.5 以上,其 中 有 9 個 題 項平 均數 在 3 以上,以「 調整 教 學 情境 」占 7 項為 最 多;另有 10 個題 項 低 於平

整 體 課 程 與 教 學 調 整 實 施 程 度 平 均 數 為 2.73, 從 表 4-3 得 知 , 在 47 個調 整 題 項中,有 37 個 題項 平 均數 在 中 間值 2.5 以上,其 中 有 9 個 題 項平 均數 在 3 以上,以「 調整 教 學 情境 」占 7 項為 最 多;另有 10 個題 項 低 於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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