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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本研究資料處理使用 SPSS 18.0 版、M-plus5.0 版等統計套裝軟 體進行分析,並且參照研究架構圖,對本研究的模型進行分析,依此檢 證相關理論假設。以下為本研究資料處理與分析的方法與程序。

一、 資料分析策略

由於影響學習成果的因素很複雜,除了學生個人的資質、動機,原 本的家庭環境、父母的教養,大環境下的學校教育介入、國家的教育資 源,甚至是社會文化的背景,以及社會的經濟狀況,都可能影響學生的 學習成果。因此,有學者指出可以使用階層線性模式(hierarchical linear modeling,簡稱為 HLM)的技術,將這些背景因素列入考量,並 能探討背景因素與教育介入變項間的交互作用(Woltman, Feldstain, MacKay & Rocchi, 2012),可以更深入的了解學校教育對不同背景變項 學生在學習成果上不同的影響。

階層線性模式(HLM)這個統計名稱最早出現於 Lindley 與 Smith (1972)討論貝氏估計的文章。可以視為一種複雜的最小平方(ordinary least squares-OLS)迴歸統計法,他的出現主要與資料本身有階層的特 性有關,大部分行為、社會科學的研究資料都有階層、嵌套結構的特質,

即學生其實是隸屬於或鑲嵌在(nested)班級之中的,而班級又歸屬

(nested)於學校之下,在這樣的嵌套結構下,同一個班級的學生有相 同的老師、一樣的教室,而同一個班級的學生,則享有一樣的學校資源、

有一樣的學校教育方針,過去這樣的資料大多使用固定參數的簡單線性 迴歸,但這種技術並不週全,因為它忽視了共同的變數的影響

(Raudenbush & Bryk, 2002; Woltman et al., 2012)。而在階層線性模 式的分析中,同一個層次的變項放在一起探討,學生個別層次的變項如 性別、動機、家庭社經對學習成果有一定的預測力,而學校層次的變項 如校長的領導、學校的資源、教育的政策對學生的學習成果也有一定的

預測力,最後統整不同層次變項的預測力,可以區分不同層次的誤差,

並了解不同層次間的交互作用。

本研究之目的在於了解學校因素與個人家庭因素對身障生學習成 果的影響,本研究之資料在特質上具有階層的結構,在概念上如果能夠 區分個人與學校層次不同的預測力,可以更深入的了解對身障學生有幫 助的學校變項,因此,非常適合使用 HLM 做為本研究之統計分析方法。

然而,在初步預檢資料的結果顯示,本研究有效樣本數過少,普通班樣 本(含資源班)629 人,特教班樣本僅 131 人,各來自於 249 個及 50 個學 校,雖然根據 Maas 與 Hox (2005)的建議,從事 HLM 的分析第二層(學校 階層)最少是 50 個學校,本研究樣本班接近此一要求,但 Maas 與 Hox (2005)也建議每個學校的人數平均最少要有 5 人,而本研究之普通班樣 本每校平均人數只達 2.93 人,特教班樣本僅 2.62 人,因此,只能放棄 HLM 的分析。

考量研究目的及現有之樣本,本研究擬採階層迴歸的方式,探討個 人與家庭因素(個人層次)放入模式之後,學校因素對身障學生學習成果 是否有額外的解釋力,以區分不同層次的因素,對身障學生學習成果的 影響。

二、 資料分析步驟

(一) 初步問卷資料整理

先以 SPSS18.0 版合併學生、家長、老師及學校資料,並透過 簡單的次數及描述性統計,檢查是否有輸入錯誤或極端值,並依每 題的題意,決定是否刪去極端值,或有保留的必要。

(二) 學習成果之測量模式考驗

再以 M-plus5.0 版進行學習成果之測量模式考驗,檢視學習成 果各觀察變項之關連,考驗測量模式的建構效度。結果顯示顯示實

際數據與構念架構的適配度良好。

(三) 計分及加權設定

按研究者所設定之變項計分方式進行計分,以學習成果得分完 整之個案為有效樣本,與母群進行一致性的考驗,考驗結果顯示本 研究樣本在「安置型態」及「障礙類別」須同時進行加權處理。因 此,採事後分層法按「安置型態」及「障礙類別」兩變項同時為本 研究之有效問卷進行加權處理,每一個案依已知母群的分佈結構得 一權值,使加權處理後的資料在加權變項的分佈上與母群一致。

(四) 預檢自變項資料

本研究欲以 OLS(ordinary least squares)進行階層迴歸分 析(Hierarchical Regression Analysis),進行迴歸分析之前,必 須要檢視自變項是否符合 OLS 線性迴歸分析的基本假定。

線性迴歸的基本假定包括:是否接近常態分配,以及各變項間 是否有共線性(collinearity)的情況。本研究以自變項(個人家庭 及學校變項)的偏態與峰度來檢驗常態分配,以學習成果的總分(學 習參與、學業表現、社會適應、獨立自主及家長滿意度之組合分數 相加)為預測值,計算各自變項之容忍值(tolerance)以及變項數彭 脹因素(VIF, variance inflation faction),以檢查其是否有共線 性的問題,預檢結果顯示本研究自變項(個人家庭及學校變項)資料 尚符合常態分配的假定,在正負四之間(Kline, 2011),容忍值及 VIF 的數值亦顯示自變項間沒有共線性的問題,標準為容忍值愈高 愈好、VIF 小於 2(蕭文龍, 2007)。此外,自變項資料的預檢以連續 變項為主,虛擬變項除外。

自變項資料的相關描述性及預檢資料茲列於表 3-5-1 及表 3-5-2。

表 3-5-1 普通班個人家庭暨學校變項之描述性及相關預檢資料表 變項 平均數 標準差 偏態 峰度 容忍值 VIF 障礙程度

2.550 0.857 -.114 -.616 .939 1.065 自我概念

27.877 3.894 -.361 1.442 .942 1.062

社經地位

2.474 1.514 .474 -.725 .928 1.078

家庭參與

5.693 1.235 -.222 -.368 .938 1.066

學校規模

1.678 0.294 -.990 3.459 .940 1.064

學校氣氛

9.829 1.403 .166 -.261 .588 1.701

特教資源

0.800 0.842 .491 -1.147 .811 1.232

行政支持

11.827 1.896 .165 -.020 .577 1.732

教師專業能

19.749 4.008 .494 .232 .860 1.162

普特教合作

2.259 0.868 .003 -.876 .949 1.054

表 3-5-2 特教班個人家庭暨學校變項之描述性及相關預檢資料表 變項 平均數 標準差 偏態 峰度 容忍值 VIF 障礙程度

2.890 0.804 -.333 -.367 .892 1.122 社經地位

2.340 1.441 .593 -.585 .824 1.214

家庭參與

5.803 1.384 -.209 -.477 .928 1.077

學校規模

1.555 0.6335 -1.754 3.989 .814 1.229

學校氣氛

9.802 1.829 -.394 -.677 .388 1.574

特教資源

1.938 0.571 -.812 2.588 .696 1.437

行政支持

12.490 1.837 -.063 -.219 .388 1.579

教師專業能

22.335 3.334 .001 -.226 .809 1.236

普特教合作

2.490 0.739 -.392 -.306 .601 1.663

(五) 分析影響學習成果的影響因素

在分析影響因素的部分,由於特教班樣本與普通班樣本在計分 上有所不同,在學校背景上也不相同,所以將分開探討,以階層迴 歸的方式,分別考驗「個人家庭」及「學校因素」對五個「學習成 果」(學習參與、學業表現、社會適應、獨立自主、家長滿意度)各

別的影響。

為了解「學校因素」對「學習成果」是否有獨立於「個人家庭」

之外的預測力,將以兩步驟(two step)的階層迴歸進行分析。

1. 第一步驟(step one),先以強迫進入(ENTER)的方式,先 將所有的「個人家庭」變項放入「學習成果」的模式中,

了解「個人家庭」變項中能夠顯著預測身障學生「學習 成果」的變項。

2. 第二步(step two),同樣以強迫進入(ENTER)方式在第二 步驟放入「學校因素」變項,以了解「學校因素」變項 是否有排除「個人家庭」變項之外,對「學習成果」獨 特的預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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