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二節 高三組普通班樣本與特教班樣本之學
本節呈現透過迴歸分析,探討影響身障學生「學習成果」的「個人 家庭」與「學校因素」之統計結果。統計處理的程序按本研究第三章第 五節規劃之分析階層迴歸分析的程序,在步驟一放入「個人家庭」以做 為控制變項,在步驟二放入「學校因素」以了解排除「個人家庭」因素 之外,「學校因素」對「學習成果」的預測力。
由於普通班樣本及特教班樣本除了在安置的教育環不一樣之外,從
「學習成果」的計分上,或「個人家庭」因素變項上的計量上,都有所 不同,因此,影響因素的分析將分高三組普通班樣本及高三組特教班樣 本分別呈現各自的統計結果。
此外,本研究之身障學生的「學習成果」包括:「學習參與」、「學 業表現」、「社會適應」、「獨立自主」及「家長滿意度」五項,因此,五 項「學習成果」的影響因素也將分開來呈現。
一、 高三組普通班樣本之學習成果影響因素 (一) 學習參與
影響高三組普通班樣本之學習參與的迴歸分析結果詳見表 4-2-1。階層迴歸分析的結果顯示:
1. 「個人家庭」層次變項對普通班身障學生之「學習參與」
表現具顯著預測力的變項包括:認知學習問題、人際關係 問題、障礙程度、自我概念及家庭參與。β 值顯示,有認 知學習問題、有人際關係問題、障礙程度愈嚴重,學習參 與的情況愈差,自我概念愈正向、家長對孩子學習的參與 程度愈高,學習參與的表現愈好。
2. 以「個人家庭」變項為控制變項後,對普通班身障學生之
「學習參與」仍有額外解釋力的「學校因素」包括:學校 公私立、學校規模、普特教合作以及補救教學。β 值顯示,
公立學校、學校規模愈大、普特教合作項目愈多、有提供 補救教學的學校,學生的學習參與表現愈好。
3. 「個人家庭」層次變項可以解釋普通班身障學生「學習參 與」表現的百分之 8,加入「學校因素」變項之後解釋力 增加為百分之 15,學校層次的變項可以顯著增加百分之 7 的解釋量。
(二) 學業表現
影響高三組普通班樣本之學業表現的迴歸分析結果詳見表 4-2-2。階層迴歸分析的結果顯示:
1. 「個人家庭」層次變項對普通班身障學生之「學業表現」
具顯著預測力的變項包括:性別、認知學習問題、人際關 係問題、障礙程度及家庭社經地位。β 值顯示,男生、有 認知學習、人際關係問題、障礙影響程度愈大的學生,學 業表現愈差,而家庭社經地位愈高的學生,學業表現也愈 好。
2. 以「個人家庭」變項為控制變項後,「學校因素」對普通班 身障學生之「學業表現」沒有任一變項有顯著額外的解釋 力。
3. 「個人家庭」層次變項可以解釋普通班身障學生「學業表 現」表現的百分之 25,加入「學校因素」變項之後解釋力 增加為百分之 27,但「學校因素」增加的解釋量並不顯著。
4-2-1 高三組普通班樣本之學習參與的階層迴歸分析摘要表
應的表現愈差,而自我概念愈好的學生,社會適應的表現
愈好。
4-2-4。階層迴歸分析的結果顯示:
1. 「個人家庭」層次變項對普通班身障學生之「獨立自主」
具顯著預測力的變項包括:認知學習問題、生活自理問題、
障礙程度、自我概念、家庭社經地位及家庭參與。β 值顯 示,家庭參與程度較差、社經地位較低的學生,獨立自主 能力反而愈好,有認知學習問題、生活自理問題、障礙影 響程度大的學生獨立自主能力愈差。
2. 以「個人家庭」變項為控制變項後,「學校因素」對普通班 身障學生之「獨立自主」沒有任一變項有顯著額外的解釋 力。
3. 「個人家庭」層次變項可以解釋普通班身障學生「獨立自 主」表現的百分之 18,加入「學校因素」變項之後解釋力 增加為百分之 20,但「學校因素」增加的解釋量並不顯著。
(五) 家長滿意度
影響高三組普通班樣本之家長滿意度的迴歸分析結果詳見表 4-2-5。階層迴歸分析的結果顯示:
1. 「個人家庭」層次變項對普通班身障學生之「家長滿意度」
具顯著預測力的變項包括:性別、自我概念及家庭參與。
β 值顯示,女生、孩子的自我概念愈好、家庭參與程度愈 佳的家長滿意度愈高。
2. 以「個人家庭」變項為控制變項後,對普通班身障學生之
「家長滿意度」仍有額外解釋力的「學校因素」變項包括:
學校公私立以及普特教合作。β 值顯示,公立學校,普特 教合作愈好的學校,家長滿意度愈高。
4-2-4 高三組普通班樣本之獨立自主的階層迴歸分析摘要表
4-2-5 高三組普通班樣本之家長滿意度的階層迴歸分析摘要表
障礙影響程度愈大,學生的學習參與愈差,家庭社經地位
3. 「個人家庭」層次變項可以解釋特教班身障學生「學習參 與」表現的百分之 15,加入「學校因素」變項之後解釋力 增加為百分之 22,學校層次的變項可以顯著增加百分之 7 的解釋量。
(二) 學業表現
影響高三組特教班樣本之學業表現的迴歸分析結果詳見表 4-2-7。階層迴歸分析的結果顯示:
1. 「個人家庭」層次變項對特教班身障學生之「學業表現」
具顯著預測力的變項包括:性別、生活自理、障礙程度及 家庭參與。β 值顯示,男生、有生活自理問題、障礙影響 程度愈大,學生的學業表現愈差。而家庭參與愈高,孩子 的學業表現愈好。
2. 以「個人家庭」變項為控制變項後,「學校因素」對特教班 身障學生之「學業表現」沒有任一變項有顯著額外的解釋 力。
3. 「個人家庭」層次變項可以解釋特教班身障學生「學業表 現」表現的百分之 33,加入「學校因素」變項之後解釋力 增加為百分之 36,但「學校因素」增加的解釋量並不顯著。
(三) 社會適應
影響高三組特教班樣本之社會適應的迴歸分析結果詳見表 4-2-8。階層迴歸分析的結果顯示:
4-2-7 高三組特教班樣本之學業表現的階層迴歸分析摘要表
間合作良好、行政人員與教師互動良好)的學校,學生的社
4-2-9。階層迴歸分析的結果顯示:
專業能力與普特教合作。β 值顯示,私立學校,沒有特教 班或資源班、普特教合作愈佳的學校,學生的獨立自主愈 好;但教師特教平均專業能力愈好的學校,學生的獨立自 主表現反而愈差。
3. 「個人家庭」層次變項可以解釋特教班身障學生「獨立自 主」表現的百分之 17,加入「學校因素」變項之後解釋力 增加為百分之 25,學校層次的變項可以顯著增加百分之 8 的解釋量。
(五) 家長滿意度
影響高三組特教班樣本之家長滿意度的迴歸分析結果詳見表 4-2-10。階層迴歸分析的結果顯示:
1. 「個人家庭」層次變項對特教班身障學生之「家長滿意度」
具顯著預測力的變項包括:人際關係問題、障礙程度及家 庭參與。β 值顯示,有人際關係問題、障礙影響程度愈大,
家長滿意度愈差,家庭參與愈高,家長滿意度也愈好。
2. 以「個人家庭」變項為控制變項後,對特教班身障學生之
「家長滿意度」仍有額外解釋力的「學校因素」變項只有 學校氣氛。β 值顯示,學校氣氛較佳(如:行政協調順暢、
教師間合作良好、行政人員與教師互動良好)的學校,家長 滿意度愈高。
3. 「個人家庭」層次變項可以解釋特教班身障學生「家長滿 意度」表現的百分之 19,加入「學校因素」變項之後解釋 力增加為百分之 23,但「學校因素」增加的解釋量並不顯 著。
4-2-10 高三組特教班樣本之家長滿意度的階層迴歸分析摘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