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資源分配與使用

壹、 前言

依據規劃中的本校中長期計劃,本校未來將定位為研究型大學,並以人文、

社會、法商與政治科學為本校學術發展領域。21研究型大學以培養高級學術研 究人才,在國際社會占一席之地為主要目標,但以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為主的發 展目標,卻不容忽視資訊科技對各領域的衝擊。因此,如何在有限的經費下,

平衡發展資訊科技在各學科領域的應用、如何結合資訊科技使各學科領域得以 出類拔粹,則資訊科技資源穩定成長以及有效整合與合理分配資訊資源,是重 要的議題。

第二節將結合校內外專家、本校資訊人員及研究人員意見,提出政大資訊 科技資源分配與使用的現況與問題,並就問題提出解決策略。

本章所謂「資訊資源」,包括資訊科技經費以及人力資源。資訊科技經費指 以學校編列由電子計算機推展委員會分配之資訊科技預算,不含廣義之圖書儀 器設備費;人力資源著重於資訊資源使用相關的人力問題。

貳、 現況與問題

(一) 資訊科技經費不足以因應本校發展需求:校園資訊基礎建設是本校近 幾年來資訊發展的重要部分,但在資訊科技發展迅速下,本校資訊科 技經費雖不斷投入於校園基礎建設,但參與研究諮詢的專家表示本校 仍需「提昇校園資訊基礎建設的效率與穩定性」,「優先建立完整有效 的教學研究平台」。究其原因,乃資訊科技發展迅速,資訊設備折舊率 高,學校資訊設備的成本和需求相對增加。以個人電腦為例,全校目 前擁有 3,145 部(關於本校資訊科技設備之分配比例,請參照本報告

21 本校中長程發展計畫討論議案目錄【九十學年精簡版】《本校校務發展之定位與方向》,參見網

書第二章),如以每年更新 786 部(四分之一)的比例計算,而每部電 腦更新經費以 35,000 元為度,則每年應約需花費 2,751 萬台幣於設備 更新費用。以過去本校每年平均投入資訊科技經費 4,200 萬元而言,

僅餘 1,449 萬元,這筆經費尚不包括校園資訊基礎建設(如網路、伺 服器等)之更新維護費用。由於充裕的經費是達成目標的最佳保證,

因此資訊科技方面如需拔尖投資在重點部門,則現有經費顯然不足,

故應為預留成長空間。

在 1998 至 2001 年度間,本校投入資訊科技的經費額度總共為一 億六千八百萬元,平均每年 4,200 萬元,佔本校經費總額 1.73%。在全 校四年 95 億經費(資本門加上經常門扣除工程款),資訊科技經費約 佔 1.57%--1.86%(請參見第二章表 2.1 資訊科技經費總額及比例,第 20 頁),資訊科技經費應佔學校總預算百分比之多寡,各校皆無定額,

亦無定見,甚至教育部主管的資訊設備費亦無標準可循22。保持校園資 訊科技的持續進步需要整體資訊科技經費的穩定成長。

(二) 缺乏資訊科技發展目標,影響資源分配與使用:本研究在詢問專家有 關「過去五年哪些因素影響本校資訊科技推展?」時,半數專家認為

「資源分配方式不合理」,當詢問「本校資訊發展的現況和願景之間是 否出現落差?落差為何?」,專家的意見之一為「資訊經費分配與使用 不當」,資訊資源分配與使用是資訊政策的重要議題,受到重視程度可 見一斑。

本校資訊科技經費的分配,詳見第二章「全校經費分配流程」一 節,係由會計單位會同電算中心草擬,經校務基金發展委員會通過後 交由學校「電子計算機推展委員會」負責分配業務,屬於集中式的經 費分配制度,較國內部分學校23直接將經費撥至各系所的分散式分配方

22請參考主計處中央政府總預算下《各機關資本支出分析總表》。

23 如台大、交大。

式,有利校園固本拔尖的發展。但由本研究受訪專家的意見分析,此 種分配方式顯然尚未發揮集中式的優點,究其理由,應如第二章所陳,

本校過去對於資訊科技應扮演之角色定位缺乏規劃與討論。因此每年 資訊科技經費之分配過程,很難就組織目標與資訊科技手段之間的關 係進行理性的討論,並落實到資源分配。經費分配應以目標導向確定 分配的合理性與使用的適當性,缺乏明確的目標易使來自各院的電子 計算機推展委員會代表,縱然辛苦制定各種分配公式仍徒具美意,反 易形成資源浪費、或無充裕經費發展,未能達到固本拔尖的目標。

(三) 資訊經費預算編列缺乏規劃:電算經費目前在全校預算編列上是變數 較大的一項,主要原因在於電算經費需透過行政院電算管道(主計處 及教育部電算中心)核給,因此較難與其他經費一併掌握。然而在本 校資訊化程度日益增加,電腦設備漸成日常必需品的情況下,如無相 當程度的基本經費保障,將有礙資訊化的正常發展。另外,以目前概 算編列過程倉促的情形來看,亦難真正反映資訊實際需求。

(四) 缺乏明確決策機制,影響資訊科技經費分配與使用:另一分配與使用 的議題則為資訊科技經費的分配與使用決策機制,又可分為全校性與 院系所兩個不同決策層面。本報告書第二章已詳述本校資訊科技經費 概況、經費配置與變化、全校經費分配流程以及院系所經費分配流程。

目前全校資訊科技經費經校務基金發展委員會審核通過後,採定額分 配和專案審查併行兩種方式分配經費至各系所,定額分配經費由各系 所自行決定支用方向,專案計畫則經電推會分組審查。本研究認為,

此一分配機制原意甚佳,但電推會成員缺乏對校園資訊科技發展政策 以及各系所對資訊科技需求的瞭解,以致無法判斷資訊科技分配的合 理性。本研究一再強調資訊科技經費的分配應具目標導向,缺乏全校 性的資訊科技發展政策會使得分配機制不明。

本研究對各系所蒐集的問卷資料顯示,教學單位的需求大多數係 由教師提出,有少數系所容納學生參與設備建購,僅有 2 個系所是由 行政主管提出需求。在院級單位,則通常是助教或行政助理提出需求。

至於採購的決策過程,近一半(47%)的教學單位必須經過院、系務 會議核可程序,約 1/3 的單位由行政主管拍板定案,僅有 5 個系所必 須通過委員會和系所務會議雙重機制才算完成決策程序。當主管或各 所助教對資訊發展目標不清,或因行政助教與助理的流動率高,系所 缺乏明確的決策機制時,則系所資訊科技經費易流於滿足現狀,失去 既有分配制度的良意。

(五) 缺乏有效評估機制,影響資訊科技經費分配與使用:誠如前面所述24, 本校過去對於資訊科技應扮演之角色定位缺乏規劃與討論,因此每年 資訊科技經費之分配過程,很難就組織目標與資訊科技手段之間的關 係進行理性討論,落實資源分配。另一方面,當目標不明確,所有單 位則竭盡所能提出申請,電推會於審核時更難遽下判斷,因此容易造 成經費浮濫使用,或真正應該補助的單位得不到經費。最後,由於缺 乏目標亦不可能有評估指標,因而也無法對申請單位進行績效評估。

根據本研究調查,各教學單位在被問及是否有「評估資訊科技成 效的程序機制」時,僅有 7 個教學單位宣稱存有評估資訊科技成效的 程序25;但當進一步問及評估指標時,則都無法提出具體指標項目。

「有效分配使用」與「績效評估」有密切關係,本校電子計算機 推展委員會曾對各系所、行政單位實施績效考核,考核委員雖多兢兢 業業,但因缺乏有效評估機制,致使「考核」本身很難達成影響「有 效分配使用」的目的。

24 詳見本報告書第二章 現況:資訊科技在政大。

25 詳見本研究第二章 資訊科技在政大。

參、 解決方案

依據上述現況與問題,就資源分配與使用,研究人員提出下列三個目標及 策略推動方案。第一個目標是「固本拔尖,創造優質的人文與科技學習研究環 境」,可藉由以下二項策略推動方案達成:

策略推動方案一:資訊經費穩定成長,人力素質持續提升

1. 短程推動策略:建立資訊預算穩定機制,維持學校資訊預算穩定成長,

以減少來源不穩定之衝擊

近四年來,學校投入資訊科技經費共約 16,800 萬元,平均每年 4,200 萬元,佔全校經費 1.73%,且呈逐年遞減現象(請參見第二章表 2.1)。

研究人員認為,學校資訊科技經費是帶動全校應用資訊科技的動力,未 來應維持穩定成長,鼓勵並帶動各教學研究及支援教學單位資訊科技經 費之投入。近程之發展策略,在於建立資訊相關經費在全校預算中的合 理比例並落實執行,至少維持學校總預算(扣除工程款)之 2%,或每 年 5,000 萬元的水準。長期而言,則應建立多元經費來源,以彌補過去 預算不穩定的缺點。對外爭取預算與資源,應是滿足校內例行性及專案 需求的重要工作,然而更重要的是建立健全的預算編列制度,由下而上 地從基層提出需求規劃,各院系所依其既定目標編列預算,經電推會審 查通過後,送校務基金委員會編列合理的年度概算。年度資訊相關概算 及預算應保持相當的穩定性,以確保規劃之發展能持續進行。

2.中程推動策略

鼓勵教學單位增加資訊科技費用投入:訂立完善獎勵辦法,推動 資訊科技研究經費相對獎勵措施,鼓勵系所及行政支援單位從事資 訊研發工作,並推動鼓勵跨院系合作申請政府科技專案計畫,由院

鼓勵教學單位增加資訊科技費用投入:訂立完善獎勵辦法,推動 資訊科技研究經費相對獎勵措施,鼓勵系所及行政支援單位從事資 訊研發工作,並推動鼓勵跨院系合作申請政府科技專案計畫,由院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