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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建築室內空氣品質設計準則(草案)

JIS、JAS 之

第四節 辦公建築室內空氣品質設計準則(草案)

區域在經過清潔及消毒之後,藉由控制室內濕度成為不再適合微生物生長的環境。

在室內裝修材料方面,健康綠建材係指對人體健康不會造成危害的建材,其特性為 低逸散、低污染、低臭氣、低生理危害特性之建築材料。詳見「綠建材解說與評估 手冊」。在事務機具規劃方面,事務機具(影印機、列印機)臭氧或粉塵排放限制參考

「環保標章制度」認證標準,且利用空氣由高壓區往低壓區流動的特性,使空氣從 辦公區向影印室域流動,以限制臭氧或粉塵等事務機具排放之污染物擴散。在人員 吸菸限制方面,為落實室內全面禁止吸煙,行政院衛生署公布之菸害防制法第十五 條明訂辦公建築室內空間為全面禁煙之場所。在有效通風面積方面,除了符合建築 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之相關規定,並參考內政部建築研究 所專題研究計畫「建築技術規則有關通風條文增修訂之研究」,利用污染物質量平 衡模型得知,若以空氣混合率k=0.3 而言,人員密度大於 30 人/100m2時,室內二氧 化碳濃度將累積至1000ppm 以上,因此有效通風面積應依人員密度調整。在開窗位 置方面,針對具有自然通風條件的的辦公室,依據「新建住宅性能評估制度手冊」

以室內通風路徑評估空間通風性能。在空間深度方面,針對具有自然通風條件的的 辦公室,依據「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之室內環境指標以通風路徑及室內深度作 為自然通風之評估條件。在室內隔間方面,ISIAQ-CIB「PERFORMANCE CRITERIA OF BUILDINGS FOR HEALTH AND COMFORT」載明隔間最理想的高度為 1.5m。

在通風量方面,針對使用空調機械通風設備的的辦公室,參考內政部營建署97 年 9 月4 日召開「研商建築技術規則綠建築專章修正草案第二次會議」之結論,訂定辦 公建築主要空間最小通風量。在外氣引進口方面,參考新加坡「GUIDELINES FOR GOOD INDOOR AIR QUALITY IN OFFICE PREMISES」載明外氣引進口應配置在 室外空氣清淨之處,以及香港「辦公室及公眾場所室內空氣質素管理指引」載明外 氣引進口應有適當防護。在供氣原則方面,參考 ISIAQ-CIB「PERFORMANCE CRITERIA OF BUILDINGS FOR HEALTH AND COMFORT」載明空調系統的設計 與組裝應注意室內氣流路徑與分佈。

第三部分為使用維護,內容包括外部環境對應、空調設備保養、回風空間清潔

及化學用品選用。在外部環境對應方面,參考香港「辦公室及公眾場所室內空氣質 素管理指引」載明室外空氣品質不良時提出之外氣引進對策。在空調設備保養方 面,為維持空調機 械通風系統 高效率運轉並 避免設備發 生故障,參考 新加坡

「GUIDELINES FOR GOOD INDOOR AIR QUALITY IN OFFICE PREMISES」載明 定期保樣空調機械通風系統之輸送管路、空氣調節機、熱源設備等各部位構件。在 回風空間清潔方面,為提供一個潔淨的回風路徑,參考ISIAQ-CIB「PERFORMANCE CRITERI- A OF BUILDINGS FOR HEALTH AND COMFORT」載明回風空間應隨時 保持清潔。在化學用品選用方面,參考香港「辦公室及公眾場所室內空氣質素管理 指引」針對使用前、使用時及使用後各階段載明化學用品,包括環境衛生用殺蟲劑 及化學清潔劑之使用原則。

第四部分為更新改造,內容包括空間時間區劃、臨時排氣設施、啟動時機及供 氣調整。在空間時間區劃方面,為避免更新工程範圍帶有污染物的空氣影響周邊人 員正常作業,參考新加坡「GUIDELINES FOR GOOD INDOOR AIR QUALITY IN OFFICE PREMISES」載明以架設圍籬或避開主要使用時段的方式,降低室內作業 人員暴露量。在臨時排氣設施方面,為降低更新工程所產生之空氣污染物濃度,參 考香港「辦公室及公眾場所室內空氣質素管理指引」載明工程範圍內應安裝臨時廢 氣排放系統並保持高效率運轉。在啟動時機方面,參考香港「辦公室及公眾場所室 內空氣質素管理指引」載明完成建造工程後及遷入新裝修的樓宇前,應連續運行機 械通風及空調系統最少48 小時來清洗施工範圍,方可允許使用。在供氣調整方面,

參考新加坡「GUIDELINES FOR GOOD INDOOR AIR QUALITY IN OFFICE PREMISES」及香港「辦公室及公眾場所室內空氣質素管理指引」皆載明應考量加 裝隔間對室內氣流分佈的影響。

二、辦公建築室內空氣品質設計準則(草案)

辦公建築室內空氣品質設計準則(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