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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士的口頭翻譯 辯士的口頭翻譯 辯士的口頭翻譯 辯士的口頭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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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辯士的口頭翻譯 辯士的口頭翻譯 辯士的口頭翻譯 辯士的口頭翻譯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辯士的口頭翻譯 辯士的口頭翻譯 辯士的口頭翻譯 辯士的口頭翻譯

隨著電影文化的建制,所牽涉的不只是劇場空間的爭奪,還連帶地生產了許 多文化現象,辯士就是其中之一。早期的無聲電影映演時,皆有樂隊伴奏,日本 則特別地發展了電影解說員作為一種專門的職業,負責解說劇情以及台詞字卡。

這樣的職業也被引介到台灣來,而「辯士」(べんし)一詞便是由日本而來的。一

○、二○年代的辯士多由戲院人員擔任,後來辯士慢慢發展個人的特色與專業,

因此反而跟電影明星一樣成為很重要的宣傳工具。當時一些較大的電影常設館還 特意從日本請來有名的辯士,如福田笑洋、西村樂天等人。台灣人也開始擔任辯 士職務,詹天馬、王雲峰、呂訴上等人都是相當有名的辯士,台灣人辯士大多在 大稻埕的戲院用台語解說電影。二○年代之後辯士們的名字經常以最大的字體出

現在廣告看板上,成為電影主要的宣傳之一,同時也擁有「辯士迷」。到了三○

年代,即便有聲電影已經在台灣上映,由於一般民眾不諳日語,因此辯士仍然在 旁進行解說,甚至在 1946 年之後,由於民眾無法理解國語,因此台語辯士還零 星存在著,辯士職業在台灣一直持續到五○年代之後才漸漸消失。

圖 3-3 辯士解說現場。

出處:戲夢五十 http://www.ctfa.org.tw/taiwan50/note01.htm

由於當時不少知識份子也加入辯士行列,於是便與台灣的文化活動有很大的 關係,例如詹天馬是當時全台灣最著名的辯士之一,他曾為電影《桃花泣血記》

編寫主題曲的唱詞,為台語流行歌壇揭開了序幕。同時,詹天馬早年因為熱衷於 話劇,因此也是台灣新劇的推動者之一,電影方面也大量進口外國片及上海片來 台放映。但論起最有組織且持續的文化活動,當屬「美台團」的辯士,自從「美 台團」的電影巡迴放映隊成立以來,由於經費與人力有限,因此一個巡迴放映隊 經常是放映師、辯士兩人擔任全部的放映工作,辯士自然成為放映時啟蒙民眾最 重要的角色。相對的,臺灣總督府方面也對這股辯士旋風有所感知,所以,從 1926 年開始,總督府開始實施辯士考照許可制度,辯士必須通過當時各州警察 課的考試取得資格取得證書,方能開始執業。同時有臨場警察監督,倘若有任何 破壞治安的思想或是風俗敗壞的說明,就立刻遭到警告或中止。劇情的敘述方

面,也應該按照保安課所審查通過的內容進行說明,假如太過離題,或是任意提 出說明也可能遭受到處罰。事實上,辯士坐在電影銀幕的一旁,說明著劇情的同 時,除了轉化聲音表演男女主角的對白之外,還是經常任意地穿插滑稽詞語,為 電影加油添醋一番。也就是因為這個原因,辯士才有了個人獨特的風格與魅力,

如同票房明星一般為電影院爭相招聘。辯士的即興演出或是穿插劇情解說讓辯士 成為影片觀賞時很重要的一環,為影像賦予不同的靈魂與生命力,影片放映時辯 士經常成為影響戲院氣氛最鉅的關鍵。

圖 3-4 辯士詹天馬。出處:虛擬檔案館

http://www.ctfa.org.tw/taiwan50/note01.htm

臺灣文化協會所支持的電影巡迴放映隊─美台團,經常性地到農村進行電影 放映啟蒙民眾,宣揚其民族與文化的理念。美台團所放映的電影大多為上海電 影,有時候也進口日片,通常需要辯士在旁以台語進行解說,才能為民眾所理解。

因此美台團也於成立之初,積極訓練辯士,藉由辯士們向民眾解說電影,以啟迪 民智,同時宣傳臺灣文化協會的民族理念。於劇情解說中,一方面必須顧及臨場 警察與電檢制度的規定,另一方面必須能將某些特定的文化理念暗渡陳倉,因此 若說辯士是美台團巡迴放映隊當中最重要的核心人物也不為過。從《臺灣民報》

關於辯士的報導中可知,美台團的辯士經常因為超過劇本範圍,而在劇情解說中 途遭到警告或中止。作為電影影像的傳達者,透過影像劇情的說明也同時闡述了 辯士自身的意識形態。因此,美台團的辯士經常與臨場的警察立場衝突,以昭和 三年(1928 年)的《臺灣民報》為例,因為辯士說明違反場內秩序而遭到放映 中止的較大篇幅報導就有四則,更多的是對於臺灣文化協會的讀書會、演講會、

讀報社的警告和中止。身處於殖民統治時期,統治者種種法則的限定,使得辯士 不得不以繞路迂迴的方式發聲,透過電影影像述說不同的故事。昭和三年(1928 年)的另一篇報導可以作為參考:

新竹民眾黨員蔡清池於新竹郡下新埔庄開演《水上英雄》等中國影片,強調 是純粹的營業,沒有特別的使命。但部下調查辯士資格,新竹周氏是不需要 辯士許可的。而且巡查要求辯士移坐到他的警官席旁邊。說明的臺本被巡查 所持,但卻要求說明要與臺本吻合。片中看到非為的惡人,辯士用社會教化 的精神說:沒論中國人或是臺灣人,斷不可有像這樣惡人的行為才是。於是 終場時被注意,辯士於是回說:你也是臺灣人的一份子,叫臺灣人不可做歹,

有什麼不對TP53PT

上面這段文字讓我們對《臺灣民報》的立場以及美台團的辯士所扮演的角色更為 清晰。首先,《臺灣民報》中所有關於辯士的報導,幾乎全數都以巡查或是警察 刁難作為標題,標示其與統治者之間的對立關係,並在文中質疑執法者過於嚴 苛,或是規則的訂定不合理。再者,教化民眾並促使台灣民眾能夠儘早同化於近 代文明的理想是日本統治者與臺灣文化協會雙方共同的交集,但在這個邁向近代 文明的共同目標底下,兩方究竟在進行什麼樣的纏鬥?或許關於辯士的一些討論 能為我們提供一個方向。上面這篇臺灣文協放映上海影片《水上英雄》的記載通 過辯士之口透露了雙方對社會教育認知上的歧異,所謂的教化民眾在臺灣總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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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 〈本地巡查刁難活動寫真〉《臺灣民報》,第 228 期,昭和三年九月三十日

的宣導短片中,可能是日台一家、誠實納稅或是文明上的注意衛生。但是在臺灣

蓄八字鬍而遭到中止TP56。臺灣文化協會辯士的說明,雖說是以「社會教化的精神」PT

士都於影片放映的同時,進行與電影劇情無關的解說或是加油添醋的表演。

覺」。雖然辯士對於影片的詮釋使觀眾日益了解電影的內容、劇情、表演、攝影

對於社會教化的注重,一方面因為社會教育的宣告與日本殖民政府有共通之處,

成為躲避查緝很重要的部分;另一方面臺灣文化協會也的確企圖強化社會教育啟 蒙台灣民眾,促使一般民眾產生民族自覺,邁入近代文明也脫離被壓迫統治的命 運,而這也同時與日本殖民政府之間產生劇烈的摩擦。如同本文所表現的,將台 灣人比喻為已經長大的孩子,日本則是其養父母,正當化其脫離日本統治之合理 性。雖然辯士說明的部分遭到報紙檢閱而刪除,但由前後文即可知,文中是指台 灣已經長大,因此能夠脫離作為養父母的日本自身獨立。原文中所被刪除的部分 更有可能是作為另一種發聲方式,並且因為刪除的話語、位置與前後文的關係等 而使得這段文字的意思以另一種方式更加地被標示出來。被檢閱而刪除的話語對 於正文來說,就像是一種暗示,更早之前的大正十二年(1923 年)《臺灣民報》一 則報導〈象的解放〉,文中便說東京動物園的一頭象最近發狂了,其發狂的原因 無他,正是因為這頭象被抓來動物園已經禁錮了三十年所致,即使是正常的大 象,一旦被囚禁了三十年左右,也會要發狂的TP61PT。一篇好像是奇聞異事的報導,

在《臺灣民報》上卻若有所指,因為從 1895 年算起,當時當時剛好是台灣作為 日本殖民地的第二十八年。

因為政治環境的限制,《臺灣民報》向來擅用各種譬喻來闡述自身的理念,

讓我們再度回到大正十五年(1926 年)這篇討論辯士的文第當中。辯士解說的是

《北極探險》,但卻透過這部在北極拍攝的紀錄片,批評英國對中國之領土─西 藏的佔領。事實上,當時這類介紹異地的紀錄片已有相當的數量,通常作為奇觀 或是娛樂被看待,影片本身鏡頭的運動也可能已經相當自然流暢,觀眾不可能無 法理解劇情。因此,辯士所詮釋的《北極探險》,其實可能突顯了當時各地興起 的帝國主義,也就是各個殖民母國對於所謂蠻荒之地所施加的暴力。也就是說,

辯士的說明提供了閱讀影片的另一種方法,除了影片所呈現的異地光風之外,也 將當時的社會脈落或緊張衝突透過劇情解說帶進影片之中,意即透過英國對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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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 〈時事短評:象的解放〉,《台灣民報》第 6 號,大正十二年(1923 年)八月十五日

的強取豪奪,聯想到日本對台灣的傾軋統治,臺灣文化協會的辯士就經常透過這 種聯想與借用,一方面躲避統治者的查緝,另一方面教育、啟蒙農村民眾。

臺灣文化協會在 1927 年分裂之後,一時間,《臺灣民報》上左傾的言論就更 加激烈。然而,扣緊當時的社會氛圍來看,二○年代末至三○年代,整個日本社 會對於無產黨或勞動黨其實相當敏感。但,這其實同時也意味著當時這些共產黨 人相當積極的地下活動產生了某些效果,並且在 1928 年日本內地普選之後,獲

臺灣文化協會在 1927 年分裂之後,一時間,《臺灣民報》上左傾的言論就更 加激烈。然而,扣緊當時的社會氛圍來看,二○年代末至三○年代,整個日本社 會對於無產黨或勞動黨其實相當敏感。但,這其實同時也意味著當時這些共產黨 人相當積極的地下活動產生了某些效果,並且在 1928 年日本內地普選之後,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