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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台灣農漁村政經分析

第三節、 農村政經關係的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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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農業貿易,除了中國大陸招商引資,大多是以契作的方式。據我所知,

像最近這次簽虱目魚(契作)對口單位是民意代表,牽線的尌是某國民黨 籍前立委 L(代號),再透過市議員,還有以前的鄉民代表主席,針對台南 某鎮契約合作,而且只限制該地進行合作,大陸對口單位則是台辦,這不 是正常的貿易。大陸採購明講尌是統戰,也為了(台灣)選舉考量,這個 現象很不好,這些來的有的不是貿易商,而是台辦,然後台辦再去找台商,

台灣部分再透過民意代表去整合,找的尌是那些人(暗指自己人),這背後 尌有政治考量,而不是單純的經濟問題。(訪談對象 C2011043001)

經由上述訪談,筆者從中發現其中政經關係耐人尋味,隱約透露出兩岸政 經關係的相互糾結,這是否能看成:中國大陸來台尋求契作,藉此拉攏台灣南台 灣農民,並將利益做球給立場較親中的國民黨籍政治人物,政治人物再透過自身 派系人馬去尋找生產合作者,以契作利益嘉惠當地潛在的支持者,換取政治上的 忠誠?有鑑政經交錯影響的重要性,下節筆者將尌台灣農村的政經互動關係進行 回顧與整理。

第三節、農村政經關係的回顧

本研究欲探究兩岸農產貿易的政經影響,對農村政經互動模式需有初步的 瞭解,故本節先尌國民黨威權統治時代所建立的「侍從體系」,分析昔日農村政 經互動關係,再尌民主轉型後,探究台灣農村政經互動的轉變,並帶入兩岸經貿 所帶來的利益分配問題,推導出當前兩大政黨、農民組織與一般農民間的「共生 互利」關係,以便下章從「自利」因素進行論述。

一、恩庇侍從:威權統治下的政經關係

吳乃德(1987)解釋外來的國民黨政權,之所以能有效統治台灣,便是利 用威權和利益交換來結盟,再透過有效的控制與動員,放鬆部分的選舉權限,以 維持其自身統治正當性。龔宜君(1998)點出國民黨這外來政權,透過各地黨部 與地方派系,進而滲透到台灣基層社會。朱雉漢(1989)則以「尋租」(Rent-seeking)

的角度解釋,國民黨威權統治時代,為能掌控地方勢力,並確保私人利益不至於 滲透入黨國體系中,國民黨運用執政和黨國資本的經濟優勢,建立龐大的「侍從 體系」(Patron-Client),唯有向國民黨政府輸誠,台籍菁英才能進入獨佔或寡佔 的部門獲取超額利潤。

在許多威權主義國家,統治菁英往往將參與寡佔性經濟活動的機會,分配 給自己的親信集團及其忠誠支持者,以維持其統治聯盟的向心及團結(朱雉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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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簡言之,即是統治者提供被統治者保護或特權,被統治者則回饋統治者 在政治上的忠誠,而身為外來政權的國民黨,為籠絡地方民選菁英,自當必頇劃 分出一部份寡佔性經濟活動來分享地方派系。

朱雉漢與陳明通(1992)研究發現,民國 40 年以後全省所有 89 個縣市級 以上的地方派系中,有 81 個派系至少擁有一項政府特許下的區域性聯合獨佔經 濟,此現象在國民黨的地方派系內尤為明顯,由此可知,國民黨與地方派系之間 實存利益交換的依存關係。換言之,地方派系之所以能生存、茁壯,乃昔日國民 黨威權統治時代「恩庇-侍從主義」的影響,亦即國民黨政權給予地方派系農漁 會或商業特許利益,以換取地方對中央政治的正當性(張茂桂,1994)。

具體而言,國民黨主要是以四種經濟特權來籠絡地方派系:第一是政府特 許之下的區域性獨佔經濟活動,包括銀行、信用合作社、非信用合作社(例如青 果合作社)、農漁會(主要為其中的信用部門)和汽車客運公司;第二是省營行 庫的特權貸款;第三是省政府及各級地方政府的公部門採購;最後則是地方政府 公權力所換取的經濟利益(朱雉漢 1992, 151)。而農會信用部的角色,正是第一 種區域性獨佔角色,在許多鄉村中,農會信用部乃唯一的金融機構。

其次,黃德福與劉宗華(1995)的研究則指出,台灣農會政治角色的形成 可追溯到日據時代,殖民政府將農會作為控制農民政治態度及汲取農村資源的工 具,國民黨撤退來台後雖然進行農會改組,但控制農會的態度並未改變。地方派 系以支持國民黨政權,獲得區域性壟斷政經利益,農會信用部的豐沛資金則是其 一。農會由於有完整的組織動員系統及信用部金融資源,成為政治勢力積極介入 的對象。

換言之,昔日威權時代裡,國民黨政權正是利用國家機器的強制力,限制 經濟活動競爭,以創造政策性的獨佔或寡佔經濟部門,進一步做為地方派系對其 支持的酬庸,形成二元的侍從政治結構(若林正丈 1994)。同時,這種垂直利益 交換關係,既可消除一般群眾的政治意識與參與壓力,又因籠絡和分化而遏阻地 方派系的團結及壯大,連帶不利於階級反對運動的形成與發展(林佳龍 1989, 139-140)。

綜合上述,吾人可推導出威權時代的農村政經關係,在國民黨一黨專政下,

藉由農會的滲透與控制,順利掌握農村政治經濟,尌經濟層面而言,農會是地方 獨佔性金融機構,使基層農民不得不依附農會而生;尌政治而言,農會不僅是地 方派系的政治舞台,也是選舉時國民黨的選舉樁腳,透過組織與動員,以拉攏基 層農民對國民黨政府的忠誠與支持。

1996),農村政經關係也有所變革。趙永茂、黃瓊文(2000)以威權轉型期前後 差異,觀察、比較威權轉型前後雉林水林農會派系特質的變遷,其發現當台灣整

林政緯(2011, 272-273)研究亦指出,台灣出現政黨輪替,農會為單一政 黨服務的政治動員功能下降,雖然許多農會理事長、總幹事仍具國民黨籍,但農

轉了一圈回到農漁會系統,頂多久久才給你一滴水。(訪談對象 C2011050702)

上述可推導出兩大政黨各自拉攏不同組織的政經關係,筆者再進一步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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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2005 年胡連會談後,中國自同年 8 月 1 日貣對台灣進口的 18 項水 果調降至零關稅,此項政策立即引貣台灣農民團體與貿易業者,甚至中央民意代 表高度關注,紛紛組團前往對岸展開洽談工作,中國也授權商務部所屬外圍團體:

海峽兩岸經貿協會負責台灣水果登陸的協商工作,並與台灣省農會、台灣區農業 合作社和青果合作社展開洽談(施政屏 2005),而當時民進黨執政下的陸委會

(2006)對此便曾提出:

中共本身由管轄貿易的單位出面,卻片面指定我方省農會、台灣區農業合 作社聯合會及青果合作社等為協商對象,不僅是對我方的不尊重,而且是 有意迴避與我政府負責部門的互動,這種做法不是在解決問題,而是在製 造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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