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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音樂鑑賞課程

在文檔中 第二章 文獻探討 (頁 59-69)

絕對表現主義

第三節 「通識教育」音樂鑑賞課程

教育部民國七十三年公佈「大學通識教育選修科目實施要點」中表示通識課 程應涵蓋「文學與藝術」、「歷史與文化」、「社會與哲學」、「數學與邏輯」、「物理 科學」、「生命科學」、「應用科學與技術」七大學術範疇。但考量各院校需求與學 生差異,教育部鬆綁規定,讓各校自行規劃設計相關課程。音樂通識課程多半歸 類在「文學與藝術」、「人文學核心課程」或「人文藝術」領域之中。然各校考量 學校屬性、學生需求與師資,音樂通識課程類型與名稱各有不同。其中以音樂鑑 賞類型的通識課程開設得最為普遍,尤其是對非藝術科系的學生而言,這是最容 易入門的選擇(石守謙,1996)。透過音樂鑑賞教學帶給大學生音樂美學與情感 之體驗,藉以抒發情緒表達情感,提升大學生的精神生活與人文素養,達到真、

善、美的理想教育境界。

壹、 「通識教育」音樂鑑賞課程相關理論基礎 一、通識教育音樂鑑賞課程的規劃原則

根據通識教育的規劃原則以及音樂鑑賞教學的特性,統整通識教育音樂鑑賞 課程規劃原則如下所述:

(一)重視音樂教學與學習單元間的系統。

音樂鑑賞教學屬於「整合型」之音樂課程內容,若未能按部就班、循序漸進 編列音教學大綱,無法達到良好的教學效益(吳舜文,2000)。高大宜也認為音 樂鑑賞教學應重視課程系統化的設計,並與旋律、節奏、和聲、曲式等音樂基本 概念相結合,規劃系統化的教學單元。

(二)重視音樂本質最基礎的知識與內涵。

台大通識教育課程之參考指標中提到(引自黃俊傑,2002)課程規劃應包含 人類文明之基本要素,相對於工具性、應用性或休閒性課程而言,通識課程的內 涵應涉及人類文明中最根本、最重要、最不可或缺的要素。蘇郁惠(1997)認 為音樂素養應當為人類經驗中重要的一環,因此音樂鑑賞課程首要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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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應整合不同領域之知識,有助於啟發學生的心智,更可以發展專業研 究之直觀與創意,賦予專業知識新的詮釋與意涵,音樂鑑賞課程應打破不 同藝術領域間的界線,並且加強音樂藝術與社會、文化、生活、宗教、科 技等之間的聯繫,提供學生整合的藝術學習。

(四)規劃多元的教學模式與教材內涵,涵養學生多元文化藝術觀。

課程設計與教材內容應以拓廣學生視野、消除人的族群與文化上的偏 見、養成「人類一家」的胸懷為目標,教學活動的設計應掌握多元化的原 則,採用生動多樣的教學設計、彈性之課程規劃與選曲多元等,才是吸引 學生學習意願的最大關鍵,透過各種學習方式諸如講授、討論、小組、實 作、腦力激盪、閱讀、旅行、考察、訪問等,使教學實際化、生動化,讓 學生感受學習的滿足、價值與效能。(吳舜文,2000)

(五)重視學生生活經驗的音樂學習。

教育部發佈『大學必修科目實施要點』(1984)中提及「讓學生透過通 識課程,了解自身與自身、自身與社會環境、自身與自然環境,相互之間 的種種關聯,使學生生活於現代社會而善之何以自處」。簡君純(2003)也 認為音樂通識課程的首要目標就是使音樂生活化,生活音樂化,更加顯示 生活化課程規劃原則的重要性。因此音樂鑑賞課程不能脫離學生的生活,

無論取材或進行課程規劃,不應侷限於西方古典音樂等專業精緻藝術,必 須從學生生活、家庭、社會、社區、流行的議題、次文化等多層面提供生 活化的音樂教學,讓學生認識並重視生活細節中音樂活動的存在,並能將 課堂教學帶入學生實際聆賞經驗之中,鼓勵學生多參與音樂會、合唱團、

管絃樂團等音樂活動(吳舜文,2000),以提高生活品質和精緻的美感生活。

(六)透過本土音樂的介紹,涵養學生本土的主體意識。

奧福教學理念中強調音樂鑑賞的素材須有「本土」音樂的部分,高大 宜(kodaly 1882-1967)也認為本土傳統音樂和世界經典作品是欣賞教學不 可或缺的兩大部分,鈴木才能教育(talent education)更強調母語音樂的重 要,在邁入世界文化與藝術殿堂之前,必須先了解自身文化與藝術特質,

通識教育重視培養人之主體性,引導學生理解與其所生存之人文與自然環 境的關係,更期望透過通識教育培養大學生本土意識,因而提供學生認識 自身文化藝術的學習機會是通識教育音樂鑑賞課程須掌握的原則。

二、通識教育音樂鑑賞課程應獲得之基本素養

首先縱向了解我國中小學與高中音樂鑑賞學力指標,再者橫向根據國內各專 家學者的論點以及兩次全美音樂評量 17 歲和成人階段教學目標,歸納整理適合 大學通識教育音樂鑑賞課程應達成之基本素養,作為課程規劃、教材內設計、教 學評量的參考依據。

(一) 我國中小學與高中音樂科鑑賞領域基本學力指標

教育部民國八十四年委託姚世澤教授當任計畫主持人進行中小學藝能 科基本學力指標之規劃研究,其中音樂科鑑賞領域之學力指標可分為音樂 美感認知與音樂美感判斷兩大項。可作為大學通識教育音樂鑑賞基本素養 的參考。其指標內容如下表 2-3-1 所示:

表 2-3-1 我國中小學與高中音樂科鑑賞領域美感認知基本學力指標表 鑑賞領域---音樂美感認知

學習階段 學力指標內涵

國小

認識常用的力度記號(f、p、mf、mp、<、>)。

認識常用的速度記號(行板、中板、快板、rit.、accel、a tempo)。

認識呼吸、停留、反覆、圓滑、斷音等常用表情記號。

認識各種樂器圖片。

認識重要音樂家之作品。

國中

瞭解各種樂器構造及特徵。

認識獨唱(奏)、重唱(奏)、合唱(奏)各種演唱(奏)

方式。

瞭解各種樂曲形式的特色---獨奏曲、重奏曲、輪旋曲、變 奏曲、奏鳴曲、協奏曲、交響曲、流行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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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知各種樂派和代表作曲家,包含鄉土音樂在內之代表作 品與風格。

鑑賞領域---音樂美感判斷

學習階段 學力指標內涵

國小

辨認聲樂及器樂音色。

辨認人聲音色。

辨認獨唱(奏)及合唱(奏)的型態。

欣賞各種獨唱(奏)曲及簡易合唱(奏)樂曲。

欣賞各種建議傳統樂曲與舞曲。

國中 欣賞各類音樂,如聲樂曲(民謠、藝術歌曲、歌劇)、器 樂曲(描寫音樂、標題音樂、舞曲、交響曲、協奏曲)。

高中

感知音樂作品中所表達之內涵。

簡單描述音樂作品。

達到對音樂作品之喜好並培養音樂價值之審美觀。

(二)大學階段基本音樂鑑賞素養之相關論點

康台生等(2001)認為大學生在藝術鑑賞方面宜具備如下的能力 :

(一) 運用現代資訊工具,從事藝術相關學習或活動。

(二) 思辨及分析藝術相關知能的能力。

(三) 對多元複雜的藝術相關議題,具有客觀自主判斷和解決能力。

(四) 能透過藝術的學習,訓練應變能力。

(五) 進行美感價值與社會行為、人文精神和道德修養的思辨,並瞭解藝術與 生活、藝術與文化的相關性。

(六) 以自我出發,能有負起社會藝術功能的意識。

(七) 能宏觀地接受許多當代的議題及現象,例如:後現代主義與藝術、女性 主義與藝術、生態藝術等課題。

根據徐秀菊主編(2002)之師範學院通識教育革新之研究--藝術領域 的行動與省思所提及『通識課程藝術領域能力指標』,可作為訂定通識教 育音樂鑑賞課程學生應達到的基本能力之參考依據,指標內涵如下表 2-3-2 所示:

表 2-3-2 通識教育藝術領域能力指標表

指標項目 分項指標內涵

探索 1.能探索不同的藝術作品形式、風格及其表現。

2.能探索藝術作品與文化之關聯。

理解 1.能認識不同藝術類型的元素。

2.能理解不同文化所形成的藝術風格之差異。

鑑賞

1.能使用適當的知識闡述藝術作品的風格與內涵。

2.能使用分析、判斷與批評等方式,表達對藝術欣賞的經驗 與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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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ler(1971)指出:成人階段所應具備的音樂鑑賞的美感素養如下所 示:

(一) 評估一首音樂演奏、作曲或編曲的價值

(二) 對音樂作品、作曲家、演奏家樂器及音樂風格,表達個人的 偏好及評論。

(三) 更豐富深刻的鑑賞及評論。

(四) 選擇並支持某一種音樂的美學觀、哲學觀或理論。

全美音樂評量共分為兩次,所發展出的音樂教學目標內涵乃參照「全 國教育進步評量研究委員會」明確的行為術語編訂模式,並分有 9、13、

17 歲及成人(26 至 35 歲)四個年齡層。第一次全美音樂評量音樂教學目 標(1971-72)包含六大項,如下所述(蘇郁惠,1996):

(一) 演奏唱音樂。

(二) 閱讀樂譜

(三) 能理解所聽到的音樂

(四) 熟知樂器、音樂名詞、演奏方法 與形式、音樂文獻、音樂史 。

(五) 熟知社區音樂資源並尋求音樂表演經驗。

(六) 音樂判斷,並評判音樂對個人的價值。

整理適合大學音樂鑑賞通識課程的相關教學目標如下:

表 2-3-3 第一次全美音樂評量 17 歲及成人階段音樂鑑賞教學目標內涵表 教學目標:能夠了解所聽到的音樂

教學目標細項 17 歲及成人階段教學目標內涵

1. 辨認音色

( 1) 辨 認 所 聽 到 的 各 種 樂 器 音 色 , 並 把 同 類 的 歸 在 一 起。(例如木管樂器,撥絃樂器)

(2)辨認個別樂器的音色(無其他樂器伴奏情況下)。

(3)辨認個別器樂與聲樂音色的不同(有其他器月伴奏 的情形下)。

(4)辨認合奏音色、器樂音色、聲樂音色。

2. 聽辨節奏與拍子

(1)重複聽到的節奏型態。

(2)可以區別明顯的二拍子與三拍子。

(3)可以區別樂曲節奏轉換切分音之處。

(4)知道節奏在樂曲中的改變並可辨認出 在何時發 生。

(5)區別是節奏或是其他要素的改變(如旋律或和聲)。

(5)區別是節奏或是其他要素的改變(如旋律或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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