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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鑑賞

在文檔中 第二章 文獻探討 (頁 32-44)

壹、音樂鑑賞相關美學理論基礎 一、音樂鑑賞的意義

音樂活動一般大致分為「創作」(creation)、「表演」(performance)與「鑑賞」

(appreciation)三種,其中「鑑賞」活動隨時隨地皆可實施,可為接觸音樂最直 接普遍的方式,並可以透過欣賞活動培養學生認知、技能與情意之音樂統整能 力,影響音樂教學成效甚鉅。下列國內外各專家學者對音樂鑑賞意義的闡述:

Reimer(1989)認為音樂鑑賞(Music Appreciation)乃為欣賞者透過聽覺媒介,

所進行的音樂聆聽行為。是一種情緒最直接自然的反應,並從中獲得音樂美的感 受。音樂鑑賞是音樂藝術活動中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而整個音樂鑑賞活動正是 一種不斷探索與創造的過程。

姚世澤(1994)認為音樂鑑賞是一種人類心靈對音樂感覺的反應,並依個人 品味水準而有不同程度的直覺反應,更是一種心靈的迴響。透過表演作品的詮 釋,了解創作的動機、創作的歷史背景、作品內容的曲式架構及創作技巧與藝術 的價值感,進而對作品產生認知而增加鑑賞的興趣,提升鑑賞的品質。

吳舜文(1996)融合知能與情意者當屬欣賞素養之養成教育,音樂鑑賞教學 可謂音樂課程與學習能力的整合表現。

曾焜宗(1997)認為音樂鑑賞和其他藝術活動一樣,是一種感覺與理解、感 性認識與理性認識的統一活動。

方銘健(1997)認為音樂聆賞是創作、演出的三度再創作,也是音樂實踐的 目的。音樂鑑賞更是音樂聲音與人類聽覺進行交互作用,使感受者產生特定的聯 想與想像,進而在自己的意念中形成情感的意象,使情緒因而受到感染與刺激。

錢仁康等(1999)認為音樂鑑賞是欣賞者對音樂作品的審美活動,也屬於一 種創造性的精神活動。音樂鑑賞提供動聽的音樂聲響,欣賞者產生滿足的心理狀 態,並將欣賞者的注意力與思維引向預定的創作目的;啟發欣賞者的智慧,豐富 欣賞者的生活。

顧如君(2000)欣賞者對音樂作品進行審美活動,並引發內心思想、情感與 共鳴可稱為第三度創作,因此音樂鑑賞活動屬於一種創造性的精神活動。

黃富暖(2002)認為音樂鑑賞活動是整體創造性的藝術活動,也是感性與理

性的認知活動,更是個人具音樂基本能力的審美過程。

統整上述各專家學者的說法,音樂鑑賞可謂是:

(一) 最直覺反應的音樂活動

(二) 第三度創作的音樂活動

(三) 融合感性與理性的音樂活動

(四) 兼具主觀與客觀的音樂活動

(五) 最能有效實施美感教育的音樂活動

(六) 具審美過程的音樂活動

(七) 統整並展現各種音樂基礎能力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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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音樂鑑賞的教育價值

音樂教育的目標不是為了培養專家,而是提高一般國民的音樂素養,培養學 生對音樂的愛好(張蕙慧,1987)。而音樂鑑賞活動正是最直接、最普遍、最易 為學生接受、最能享受其中的教學活動,Flower(1990)也認為音樂鑑賞是音樂 行為的中心。因此透過音樂鑑賞,可以啟發學生音樂學習的動機,並增進學生美 感體驗,擴大學生音樂視野。下面根據各專家學者的論點,就音樂鑑賞的教育價 值分述如下:

(一)音樂鑑賞活動是音樂教育的重心

鑑賞音樂是體驗豐富音樂經驗的基本方式,音樂教育的主要功能就是透過音 樂的聆賞,發展學生美感能力。音樂聆賞的直接情感反應能力與大過演奏能力,

因此音樂鑑賞可謂音樂學習的核心。

羅貝森(Robertson,1958)主張音樂教育最重要的的考量便是欣賞力與態度 的發展,認為音樂教育應當致力於鑑賞教學,使學生生活從音樂中獲得立足點並 藉由音樂經驗中發掘珍貴的愉悅感和美感的滿足。

布瑞德雷(Bradley,1971)認為美感經驗的獲得是音樂教育的主要目標,透 過音樂鑑賞教學的實踐便可以引發學生美感體驗,達成此一目標。

劉子廉(1972)也認為並非每位學生都是音樂資優,可以從音樂演奏唱中獲 得成就感,所以為符合大多數學生的需求,音樂教育的中心,應是藉由各種方式 引導學生鑑賞音樂。

佛勞爾斯(Flowers,1990)主張音樂鑑賞是音樂行為的重心。

(二)音樂鑑賞可謂統整的音樂教學活動

音樂鑑賞教學,可謂學生音樂綜合基本能力的展現(顧如君,2000)。音樂 鑑賞融合本身意識與情感,音樂常識等相關認知,展現整體積極創造性的思維表 現,可謂統整的音樂教學活動。

(三)音樂鑑賞培養學生「表達與溝通」的能力

音樂是一種表達與溝通的媒介,表達的目的在於透過音樂作品傳達作曲家所 期盼的意境、表演者的詮釋、聆賞者的批判(顧如君,2000)。透過音樂鑑賞教 學,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與審美創造的能力,運用適當語彙,表達溝通自我的音樂 體驗和詮釋。

(四)音樂鑑賞能培養學生情感體驗與美感經驗

張前(1983)認為音樂的感受是經由聽覺達到對音樂音響與其結構形式之整 體印象,把這些音樂音響轉換唯一種具有表現意義的藝術綜合體,並可從長期音 樂實踐中,將生理器官(聽覺)發展成體驗情感與美感的「文化器官」。並且音 樂鑑賞的過程就是一種感情體驗的過程,欣賞者結合自我的想像與音樂刺激,交 融自我情感和音樂情感發生共鳴,達到美感經驗的體現。

(五)音樂鑑賞可以拓展學生音樂理解與創造的能力

錢仁康等(1999)認為音樂鑑賞是欣賞者對音樂作品的審美活動,也屬於一 種創造性的精神活動。郭光華(1988)也認為音樂可以促進人的創造思維發展。

音樂鑑賞以感性體驗為基礎,融合認知思維與個人處理,達至審美創造的美感層 次。

(六)音樂鑑賞能拓展學生國際視野,培養多元文化素養

許多藝術風格視橫跨多種文化,其美學儀式和社會風俗呈現相同的結構(顧 如君,2000),而某個樂派、音樂類型、樂器、樂曲風格的產生各有其歷史淵源 和文化背景。因此透過鑑賞不同國家、民族、地域、文化的音樂,可以拓展學生 的國際視野,培養多元文化的素養。

(七)音樂鑑賞拓展學生對音樂的興趣與品味,符合其學習需求。

興趣是學習活動的自覺動力,也是學習動機的來源,具有追求探索的意向,

並在生活和實踐過程中逐漸形成和發展,因此興趣是學習歷程重要的一部分(殷 玉瑾,1995)。而音樂鑑賞在音樂教學中佔有重要地位,且深受學生喜愛,因為 鑑賞教學不受囿於音樂天賦,不牽涉專業演奏唱技巧,可就由音樂的聆賞培養其 對音樂的興趣與能力,作為課後積極主動探究音樂的動機,為學生最能享受、喜 愛、接受的一種音樂活動(吳秋琴,1994)。音樂鑑賞也能達成拓展學生休閒興 趣、提高欣賞的品味、培養高尚的情操等情意目標(崔光宙,1993)。廖家驊(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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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音樂鑑賞的層面

從最單純到最簡單的音樂鑑賞經驗到最深奧的音樂經驗,包含感官感覺、知 覺認知、審美創造等音樂層面。根據各專家學者的論點統整分析音樂鑑賞的歷程 與層次如下:

(一)生理感覺層面

范儉民(1990)所謂的身體的反應(Physical Response),當我們聽到音樂的 節奏,它可以鼓舞我們,激動我們,讓我們想要揮舞、敲擊、前後搖擺,這是一 種自然的趨勢。這些外表的動作,可以幫助我們對於音樂運行的感覺敏銳起來,

也可以加深我們的音樂經驗。

A. Copland(1969;劉燕當譯,1993)認為最簡單的欣賞層次就視聽音樂得 到一種純粹的樂趣,就是所謂音樂的感覺面(The sensuous plane)。音樂是一種強 而有力的原始力量,人們可以在第一時間感受到音樂的美,因而產生肢體上的律 動與生理上的反映,在欣賞音樂的最初階段,對音響的感覺所產生的感官反映是 很有價值的。

Reimer(1989)所謂的「感官層面」(Sensuous Dimension)則認為自最單純的 非音樂經驗到最深入的音樂經驗皆包含感官的要素。這種最初的音樂經驗為感覺 層面。

比利時音樂教育家 Willems, Edga(1940;郭美女譯,2000)認為這是一種 聆聽的感覺,對於聲音高低的區別與認識、聲音音色、力度、時質的感知,產生 一種生理的反應與感受。

(二)心理情感層面

范儉民(1980)所謂的情感反應。我們的情感是音樂經驗中重要的一環,音 樂的要素的變化與組合可以激發不同的情感反應,但音樂所表示的意義通常是模 糊不定的,所以每位欣賞者可以在音樂中獲取不同的情感意義。

A. Copland(1969;劉燕當譯,1993)所謂的音樂情感面(The expressive plane)

認為一切音樂都有表達情感的力量,所有的音樂都有一個範圍的涵義,存在於音 符結構中的意義就是作品想要表達的情感情緒。音樂能表現不同的情感,甚至表 達文字語言所無法適切描述的意涵,因此,正確完美的音樂意義詮釋是不存在 的,每個人對樂曲感受到的特別情感素質,才是我們所重視的。

Willems, Edga(1940;郭美女譯,2000)認為這是一種聆聽的情感,音樂聆

聽的反應可比擬為一種情感的投射作用,不但反映聆賞者的主觀心態,也包含源 自聆賞者本身的情感投射。

感官的音樂鑑賞層面是以一種開放式結尾的連續體呈現,音樂以表面的聲音 特質而進行,與其內在的組織沒有很大的關聯性。藉由『皮膚』經驗來體現音樂 聲響表面的織度、節奏、強度、色彩之表現,產生身體原始的的律動與共鳴,激 發充滿情感的反應。無論面對任何年齡層的學生,音樂的學習應當包含對美感反 應中感官層次的注意力。

(三)心智認知層面

(三)心智認知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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