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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相關文獻探討

2.3 造型設計

「造形」來自德文Gestaltung 一字。字典上的解釋是:賦予適當之成 物。凡是以可視或可觸之質材要素為基礎之成形作業都稱為「造形」。也 可以說:「形、色相關創作活動」叫做「造形」。更廣義的說,這種作業 或活動所產生的結果也叫做「造形」。小則桿麵皮包餃子,削竹為筷;大 則製造車船,興築樓房或水壩;或揮毫作畫都是造形 (王錬登,1975)。凡 是將吾人意識內容之素材,透過視覺語言,所表達之一切可視或可觸的成 形活動,稱「造形」。二十世紀的優良設計(good design)運動中,對現代 造形最有力的導師之一德國烏姆(U1m)設計學院校長Max Bill 對「造形」

一詞提出「形式+機能+美=造形」的觀點。因此,造形一詞所表達的意義,

不僅只是外觀、光影、色彩與質感等視覺上的品質,同時更深入產品功能

使用、製作方法與意義等層面探討。(翁英惠,1986)

而造形可由下面三點來說明意義(楊清田,1997):

1.造形就是創造形狀的動作過程。

2.造形是機構和機能所組成的具體形狀。

3.造形是形狀、色彩、材料和質感所構成,強調統合後整體的形狀。

造形(form)的第一要素為「形態」(shape),「形態」包括幾何形態與 有機形態,它必須加入色彩、質感、動態空間等要素才能成為造形,否則 便近乎中性的石膏模型,無色無質;只是「形態」乃為造形骨幹,我們用

「形態」去敘述物體內在的「結構」及可視的外形(呂清夫,1984) 。

2.3.2 產品造形之要素與特性

產品外觀的造形往往是消費者或使用者瞭解並接觸產品所最直接 的,消費者在購買、選擇產品時,產品造形也常是其考量的主要因素之一。

一個完整的產品造形是由許多基本的要素所組成,這些造形基本要素的變 化可以使消費者對產品造形產生各種不一樣的感覺(楊宙航,2002)。另外,

對於這些組成造成的要素,各學者及專家的看法如下:

林崇宏(1995)認為,構成產品造形的主要因素有:產品本身的形態 (shape)、產品的圖案(graphic)、產品操作的符號(symbol)、產品使用的顏色 (color)、產品材料的質感(texture)及產品組織的結構(composition)。

陳國祥(1995)歸納出支配產品造形風格的造形要素為:形態構成、結 合關係、細節處理、材料、色彩處理及質感。

設計者在造形活動中表達自己的情感(emotive),以及傳遞內涵意義;

產品本身的組成元素,如色彩、質感、點、線及面等,則體現某種律則

產品的外延意義(referential),即物理屬性,包括機能、規格及操作方式;

最後產品仍須發揮有效的使欲功能(conative),即操作功能上提示性、導引 性,使用者才能了解產品的意義(黃室苗,1993)。

Tjalve (1979) 則指出,若大部份的人都能同意某件物品具有美感,那 麼一定有辦法找出到底是哪些造形上的特性迎合了所有的人、給予我們美 的感受。Tjalve 將這些造形特性歸納為整體性、次序性、視覺平衡、韻律 感與尺寸比例等。其中,具有整體性的產品造形能將其零碎的架構與細部 元件組合起來;次序性能將複雜的產品元件加以簡化、整齊配置;視覺平 衡包括對稱平衡與不對稱平衡兩種型式;韻律感,可運用數量、配置、尺 寸、形狀與色彩等變化的組合加以創造;例如,黃金比例被認為是具有美 感的尺寸比例。

造形是為了給予觀看者舒適的美感,必須具有多樣的統一性(unity of multiplicity) (Zdzislaw,1988)。在各種造形要素中,由於形態乃是具體而 微的造形,因此佔有重要的地位(呂清夫,1984)。

產品造形是產品設計的最後結果,不論它是運用何種方式所產生的,

其最終的功能是成為設計者與消費者溝通的橋樑。 設計者經由不同的創 作手法加諸於產品上,以造形來告知消費者其創作理念,所以在造形方法 學上,產品造形的產生,能以步驟化的逐步處理,它的產生有一定理由和 原因,是根據必要的條件所產生,設計方法的不同將影響產品的造形,以 下提出三種方法,並加以說明此設計法則,進而了解設計活動的理由與原 因(黃美菁,2000)。

1.模仿法(imitation):運用自然界及現有的人為形態加以仿效,從事造形 創作的方法。

2.語意法(semantics):利用抽象的符號和圖案,以所想表達的語言來解

釋造形的意義。

3.意象法(image):根據人們的認知和感受,將其具體化表現在造形之上。

2.3.3 產品造形吸引力的四個層面

吸引消費者購買是產品造形的最重要的目的之一,產品如果能在造形 上具有高度的吸引力,這個產品通常也較能刺激消費者的購買慾望,所以 如何塑造一個具有吸引力的產品造形,對現代的產品設計師與企業來說是 十分重要的,Baxter(1995)即針對產品造形的吸引力歸納出以下四個層面:

1.舊有知識的吸引力:若設計的產品是現有產品的改良設計,那麼保留 先前的視覺特徵意象便相當重要。如果該產品是系列產品之一或屬於 某一公司品牌的意象,這個產品的外形必須明顯以吸引潛在顧客。

2.機能上的吸引力:當顧客對某一項產品不具備舊有知識時,產品的外 形必須能夠啟發顧客,事物的認識基於概念的形成,概念基本上可以 看成是知識系統的組成單位,其本質與內容對整個認知系統的運作有 決定性的關係,一個概念是一個象徵的建構(symbolic construction)用 以代表外界事物的共有性,概念之所以形成是由於我們對外界的事物 進行歸類(categorization),把相同的事物歸為一類,概念與歸類也能讓 我們對外界的事物進行有效而正確的辨識 (鄭昭明,1993)。

Bruner, et al., (1956)的研究裡,探討屬性與概念的關係,依屬性的界定 方式,可將概念做下列分類:

(1)簡單概念(simple concept):由單一屬性所界定的概念稱為簡單概 念,如「顏色」可用來界定一個概念。

(2)複雜概念(complex concept):由兩個以上屬性共同來界定的概念稱

(3)交集概念(conjunctive concept):一組屬性共同來界定一個概念時,

稱為交集概念。

(4)分離概念(disjunctive Concept):由兩個以上的屬性或值量所決定的 概念,但不必由這些屬性或值量共同來界定,只要其中的某一屬 性單獨出現就可界定,但是界定的屬性彼此間存在著某種條件的 限制。

概念的形成是從外界眾多的事物的屬性中去發現其界定的屬性,注意 到相關的屬性,同時排除不相關的屬性,一個屬性是否能被注意到,要看 此屬性是否具有凸顯性(salience),越凸顯的越容易被注意到,例如,就「大 小」的屬性而言,是否具有凸顯性,受其值量變化的大小決定,如果值量 變化的差距甚大,則此屬性就較容易引起注意,反之,則不易引起注意 (鍾 聖校,1990)。

一個概念的形成,除了由一組屬性來界定,還必須由屬性混和 (combination)以提供一些原先他們所熟悉的操作機能。這對那些機能價值 很重要的產品而言,產品的外觀造形設計在於使它看來具有優良的機能,

這一點和實際上的使用與操作機能是不同的。

3.象徴性的吸引力:顧客購買產品的信心會受到該產品反映顧客本身意 象的影響,因此設計師可以在產品外觀設計上應用一些象徴手法,將 上述需求具象化。這些隠含的意象可由生活型態、產品意象及主題看 板等方式在設計開發過程中逐步展開。

4.先天上的視覺吸引力:不管那一種產品,其視覺外觀最根本的問題就 是它是否具有美感、它的外型是否給人優雅或美麗的感覺,這個抽象 概念是我們視覺感知、社會和文化等決定產品造形風格的綜合體。

由上述產品造形的吸引力的四個層面來看,要創造一個具有吸引力的 產品造形設計,除了要考量傳統的美學、象徴的意義及產品機能外,如何 將產品的特色保留、延續於新產品造形中,進而使消費者能透過產品造形 來做產品品牌識別,也是創造產品造形吸引力中十分重要的層面。

運用不同的造形設計方式所要考慮的層面就不同,相同類型的產品,

會因為運用不同的設計方法,在造形上就會有相當大的不同,由於造形所 牽涉的範圍極廣,因此本研究在實驗的設計上,將傾向於只針對「外形」

的部份做研究,材質、色彩…等不在此做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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