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運動賽會的核心為競賽事務的執行,但行政措施、場館設備、典禮儀式、
行銷宣傳、藝文活動及賽會服務也不容忽視。其中以賽會服務近來格外受到賽會主 辦單位的重視,其原因在於賽會服務立竿見影,只要有優質的服務品質,立刻可以 擄獲所有與會人員的心扉,繼而讚譽四起,對大會絕對有加分效果(呂宏進,2004)。 又因為大眾媒體的興起,藉助傳播媒體來進行運動賽會的傳播,以提升其知名度及 可觀賞性,為21世紀體育運動組織必用的行銷策略(廖清海、邱翼松,2005)。
林 東 泰 ( 1999 ) 提 出 傳 播 過 程 包 括 個 體 內 部 的 傳 播 ( intrapersonal communication )、 人 際 傳 播 ( interpersonal communication ) 及 大 眾 傳 播 ( mass communication),而運動賽會的媒體傳播過程即屬於大眾傳播的範疇。對體育運動 組織而言,透過傳播媒體來促銷活動的目的,就是適當的使用傳播工具來宣傳或促 銷活動,利用傳播媒介來提升運動賽會的知名度,使民眾瞭解有關比賽訊息,進而 支持活動,購票觀賞運動比賽,並帶來廣告收入、轉播權利金、運動商品販售等附 加效益;在國際上,則可以吸引外來的觀光客且達到宣傳國家形象的效果,提升在 國際上的能見度,甚至有助於提高在國際上的地位(程紹同,2002;蔡長啟,1995)。
根據吉林日報記者張政報導(2007,2月1日),一屆成功的體育賽會,是離不 開新聞媒體的宣傳報導,那麼如何為記者們提供便捷、優質、人性化的服務,就成 了賽會組織者的重要工作之一。在奧運會上,選手居住在奧運村;記者下榻則有記
者村,還有專用的工作場所─奧運會主新聞中心,足見傳媒的參與對於奧林匹克的 傳播是多麼重要(新浪網─體育,2006)。以下本研究針對賽會媒體服務中,運動賽 會主新聞中心之意義、功能、地理位置以及設置方向和服務項目分述之。
一、 運動賽會主新聞中心之意義
廖清海與邱翼松(2005)指出運動賽會的傳播策略分為許多種,新聞傳播為其 中之一,此為一種利用傳播媒體製造輿論話題的公共報導。體育運動新聞對傳播媒 體有一定的新聞價值,國內外除了有專門的運動電視頻道外,大部分的綜合型報紙 也多開闢專家的體育運動版面,所以可以主動召開記者會、發新聞稿等型式,充分 利用國內外新聞媒體(報紙、電視臺、廣播電臺等)來「義務」宣傳所要舉辦的運 動賽會,是一種不需要花費太多成本而效益卻無限的宣傳策略之一(廖清海、邱翼 松,2005)。因此,賽會主辦單位能否掌握媒體將會關乎運動賽會的成敗,大型運動 賽會的媒體籌備工作即是提供國內外媒體實質性的賽會服務,首當其衝的即是為媒 體記者設置規劃完善的工作環境,因此對於主新聞中心的設施需求規劃,為賽會媒 體服務中重點工作要項。奧運會新聞中心分為主新聞中心(Main Press Center, MPC)
和國際廣播中心(International Broadcasting Center, IBC)兩大部分,奧運會的所有 報導都是通過這兩個中心的匯總及處理,再統一一致對外發送(趙月香,2000)。
除了在賽會期間需打造最完善的新聞中心之外,以申辦奧運會為例,具國際奧 林匹克委員會規定,有意爭取主辦奧運之城市,需於 7 年前年提出該城市之相關概 況說明,其中申辦的重點工作項目,細分為以下 18 項(程紹同,2001):
(一) 申辦國家、地區與城市的特性
(二) 海關與移民的手續
(三) 環境保護
(四) 氣象與環境的狀況
(五) 安全措施
(六) 醫療與健康服務
(七) 奧林匹克的正式比賽種類
(八) 運動場地(或運動組織)
(九) 運動種類
(十) 奧運文化之推廣
(十一) 奧運村
(十二) 住宿籌備工作
(十三) 交通
(十四) 資訊科技應用
(十五) 媒體
(十六) 財務
(十七) 行銷
(十八) 申辦單位的法律效力
由上述 18 項重點工作項目得知,「媒體」部分為申辦奧運的其中一項重要參考 指標。陳維智(2003)亦指出滿足新聞記者的需求是一項重要的工作,因為不僅在 奧運會期間,賽前的準備階段和賽後的回顧,他們均為全世界的耳目。所以申辦的 城市必須說明新聞中心、電視轉播中心及其下所屬之機構的確切地點。因奧運會吸 引了全球媒體的注意,為協助媒體組織工作人員順利完成其工作,申辦城市在規劃 上需設置國際轉播中心、總媒體中心及運動場地的媒體使用空間,同時主辦單位應 事先向媒體工作人員說明各建築空間配置及各樓層之用途或使用狀況。而這些媒體 中心座落位置需考量到與奧運場館之遠近、交通便捷性、足夠之空間及現有之設施,
如此精心的規劃設計足見運動賽會組織對媒體服務的重視度。
二、 運動賽會主新聞中心之功能
洪煌佳(2004)指出為了讓賽會活動的正確訊息能夠在最快速的時間內發布,
賽會主辦單位必須成立新聞發布中心,新聞中心具有統籌賽會資訊發布內容、提供 正確賽會資訊、建立重要資訊單一負責視窗,以及提供並協助各家媒體所需之支援 等功能,勢必對協助賽會活動的訊息傳播有很大的幫助。
一般大眾媒體分兩種,一是電子媒體,二為平面媒體。現今的電子媒體包括電 視、廣播、網路… 等。平面媒體則包含報章雜誌、書籍、媒體導覽手冊、秩序冊、
觀戰手冊、海報… 等文宣品 (Mullin, Hardy, & Sutton, 2000; Nicholas, Moynahan, Hall,
& Taylor, 2002; Pitts & Stotlar, 2002) 。每一個媒體的媒介不同,所以基於時效性、
時間限制、成本與空間大小的不同,其功效也不一。如電視與廣播媒體講求的是時
效性,所以節目內容與時間需要嚴謹控管,必須於最短時間內將最近發生的事件傳 遞給大眾。相較之下,平面媒體部分則針對其屬性不同而有不同的時效性,如報紙 通常以一天為週期,雜誌分為週刊、雙週刊、月刊、雙月刊…等,根據不同週期,
對於所針對的內容做報導(呂佳霙、古佳幼,2007)。因此賽會的新聞中心需要滿足 各種不同需求的媒體,提供最完善及最新的資訊給他們。因此在設施需求的規劃上,
就必須考量不同媒體的的需求。
對國際大型的運動賽會來說,新聞中心是國際新聞代表處的重要設施,包括文 字及攝影記者之工作間。其主要職責是:針對主辦單位的籌備情況及賽會比賽狀況,
為國內外媒體記者提供採訪平臺,且受理外國記者臨時到場採訪的狀況或其事先簽 證及採訪申請;並於固定時間舉辦例行新聞發布會,不定期舉辦記者會,提供運動 賽會籌備情形訊息及各類宣傳品,定期舉版記者參觀採訪活動和聯誼活動(第29屆 奧林匹克運動會,2007)。
新聞中心必須有良好的訊息服務,記者可在此得到所有必要的資料,包括比賽 名單、時間和最終成績、歷屆奧運會紀錄和世界紀錄、運動員簡歷和成績、運動隊 的歷史,以及對運動項目的解釋和比賽規則。所有相關訊息都與傳真機和國際通訊 網絡相連。新聞中心應每天將最新消息綜整並製作成簡報或快報發放給媒體記者,
且在運動會結束時提出一個完整的成績報告。此外,媒體記者還可在此透過閉錄電 視追蹤所有正在進行的比賽或調閱已進行的比賽實況(趙月香,2000)。
以奧林匹克運動會來說,其新聞中心是負責報導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文字和圖片 新聞工作的大本營。其新聞中心將為採訪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媒體記者們提供優質的 工作環境、暢通的溝通管道,同時還將竭力創造奧運氣氛,展現舉辦國之文化。
三、 運動賽會主新聞中心之地理位置
主新聞中心的坐落位置大致上會緊鄰國際廣播中心及各項競賽場地。以2008年 北京奧運會為例,其主新聞中心是第29屆夏季奧運會期間,開放給已註冊之文字記 者和攝影記者的工作總部,也是賽時北京奧運組織委員會(以下簡稱北京奧組委)
新聞運行的工作總部。其主新聞中心地處奧林匹克公園核心地帶,正對國際廣播中 心。從主新聞中心前往國家體育場、國家游泳中心和國家體育館等競賽場館都很方 便;此外,步行10分鐘即可到達奧運村;而距主媒體村也只有10分鐘的車程(第29 屆奧林匹克運動會,2007)。
四、 設置方向及服務項目
田孝倫(2002)在「發展臺灣申辦國際綜合運動賽會城市之參考條件研究」中 指出臺灣申辦國際綜合運動賽會成之參考條件在運動設施方面,將新聞中心的規劃 籌備歸屬於賽事的配套措施,且是申辦條件中相當受到重視的工作之一。整體新聞 中心除外部建築體之外,其內設施所提供的服務包含有(程紹同,2004b):
(一) 基本服務:軟片沖洗服務、記者室、電腦終端機、打字機、速記、影印機、
網際網路(無線上網)、訪談室、會議室、沖洗室、印刷、電話通訊、賽會 資訊服務(賽會成績查詢)、傳真、電報、翻譯、投影機、接待中心、識別 證服務等。
(二) 媒體人員執行任務時所需相關的設備:轉播車、錄影帶等。
(三) 一般性的民生服務:辦公空間、置物間(櫃)的租用、辦公室間租借、郵 局、餐廳、儲藏室、安全維護、防火設備、醫療協助、同步時間系統、旅 遊服務、報攤、空調、快遞、留言服務、交通、清潔服務、辦公用具、休 閒服務以及住宿等。
至於轉播方面的服務,將採取現場實況轉播,表演賽項目亦會轉播,這些轉播 內容將會剪接後以提供參與轉播的公司或無法到場觀看比賽的媒體所使用。
第 29 屆奧林匹克運動會(2007)所籌備的主新聞中心,其所處之建築是國家 會議中心配套設施的一部分,該配套設施佔地 4.7 公頃,總面積達 260,000 平方公 尺,其中新聞中心共三層,總面積達 6000 平方公尺,國家會議中心在賽會期間則做
第 29 屆奧林匹克運動會(2007)所籌備的主新聞中心,其所處之建築是國家 會議中心配套設施的一部分,該配套設施佔地 4.7 公頃,總面積達 260,000 平方公 尺,其中新聞中心共三層,總面積達 6000 平方公尺,國家會議中心在賽會期間則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