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復古還是創新?旗袍與旗女袍的糾葛

第二節 過渡時期:1924-1926

風行的程度。1926年起,旗袍捲起流行風潮,34

1926年。見〈旗袍的旋律〉,《良友》,第150期,1940年1月,無頁碼。

《黑龍江民族叢刊》2006年第5期,頁120。

清人以各種不同的名稱為滿族的服裝命名,建立起各自的認知與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理解。晚清的福格(1796?-1870?)將滿族與漢族婦女的服裝作出簡單的比較:

短衣長裙,為賤人之服。古婦人衣曳地,其不曳地者,則史表著之。…

古婦人服飾之制,與本朝悉合。八旗婦人履底厚三四寸,圓其前。外 衣通長掩足,輕裾大擺,亦與古裝無異。46

清代滿族與漢族婦女的服裝具有明顯的差異,短衣長裙為漢族典型的兩截式 女裝,47而滿族婦女則是長衣曳地,通長掩足,與中國古代的女性的袍服較 相似。其實漢族將袍服作為女裝的歷史遠比滿族久遠,早在周代,漢族已使 用袍服作為服裝,起初僅為內衣使用,袍外必須另罩外衣。戰國以後,袍逐 漸成為外衣,不必再外罩別的服裝。48袍服作為女用的傳統早在春秋戰國以 前也已形成,據《周禮》記載,女用正式禮服裝皆為上下連屬的袍服形式。

http://hanchi.ihp.sinica.edu.tw/ihpc/hanjiquery?@@1182123229。

46 (清)福格,《聽雨叢談》,收入陳恬、谷曙光編,《京劇歷史文獻匯編》,清代卷,8.筆 記與其他(南京:鳳凰,2011),頁160。

47 清代漢族婦女服裝的短衣稱為「襖」,襖又有長短之分,長者可至大腿與膝之間,短者僅 至腰際,但與動輒長至足踝或足背的「袍」相比,襖確實為短衣。見吳欣,《中國消失 的服飾》,頁56-59。

48 吳欣,《中國消失的服飾》(濟南:山東畫報,2010),頁29-30、59-60。

圖 3-6~7 滿族女性的常服袍-旗女袍:左圖為襯衣,右圖為氅衣,滿族的女性的日常 起居先穿襯衣於內,再罩氅衣於外,作為旗女袍的基本組合。兩者最大的差異在於氅衣 腋下的兩側具有雲頭紋,代表左右開衩,襯衣則不開衩,沒有雲頭紋。

(1895-1975)主編的《北平風俗類徵》中也出現幾乎一樣的記載:

滿俗婦人衣皆連裳,不分上下,此古制也。古人男子有裳,婦人無裳,

蓋正如是。53

清代的漢人記載滿族婦女服裝,並未使用固定的專有名詞,只是描述其外觀 樣式,再搭配漢人已有的服裝詞彙形容會意,認知後再鑑入原本的知識體 系。1920年代,日本漢學家青木正兒(1887-1964),54利用在中國訪學期間,

考察北京的風俗與名物並繪製成圖,這本手繪的畫冊日後獲得出版,成為珍 中國戲曲研究為代表,曾任教於京都帝國大學、山口大學等。青木於1922年及 1925-

1926年兩度訪問中國,除了發表相關的學術論文之外,還留下一些旅行筆記與繪圖記 錄,《北京風俗圖譜》即是其中之一;這也影響青木日後在原有的文學研究之外,轉 向名物學的研究。

55 (日)青木正児、內田道夫,《北京風俗図譜》(東京都:平凡社,1986),頁100。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旗袍」一詞首次出現,民國已經成立超過十個年頭。1921年前後,旗 女袍再現之時,人們發明了「旗袍」的名稱,稱呼這種曇花一現的滿族女裝,

才開啟「旗袍」的用法。此時的「旗袍」指的就是旗女袍,「旗袍」一詞作 為專有名稱獻給了旗女袍。1921年的旗袍正是清代旗女袍的延續與重現,二 者可視為等同一體。縱使清代尚未出現「旗袍」一詞,但以「旗袍」直接指 稱旗女袍卻是望文生義,少有爭議。56

可否也適用「旗袍」的名稱?這些問題必須從其起源與性質重新探討。

然而,旗袍一詞也如同旗女袍曇花一 現一般,風潮過後即迅速消沉,再次被廣泛使用則是四、五年之後,用於1926 年前後出現的另一種新的女裝。至此,旗袍一詞出現的時間尚短,期間又經 歷斷裂,相同的名稱使人們以為不同時間的兩種女裝同屬一物,兩者相同無 異,1926年的旗袍被視為1921年旗女袍的延續,更是清代滿族女裝的復興。

但是這種1926年也也被稱為「旗袍」的女裝是否仍是旗女袍的延續?

56 爭議並非完全沒有,如1920年1月18日的上海《時報》就出現主張改名為「暖袍」的言論。

見本章第一節。

圖 3-8 女大衫:青木正兒所繪製的旗女袍,

並標示名稱為「女大衫」,反映中國社會傳統的稱 呼法,也顯示清代並未出現「旗袍」的名稱。

見〈時髦派〉,上海《申報》,1912年1月6日。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者視為一體,已難令現今的讀者信服。根據各種角度的質疑,筆者因此假設 推論:旗袍與旗女袍之間未必存在絕對傳承或延續的關係,旗袍可視為一種 新的產物。然而,縱使旗袍與旗女袍無緣,卻不代表旗袍與「旗」絕緣,旗 袍作為一種「新」的呈現,卻不敢貿然高舉著「全新」的招牌,新產物之中 似乎還蘊含著絲毫「舊」的元素,「舊」即是「旗」的所在。筆者接下來欲 解決的問題是:旗袍的「旗」到底所指為何?

旗袍的先驅:從女尚男裝到女效男裝

欲解決種種關於旗袍的疑惑,直接的辦法是就旗袍的根源與本質進行探 討,才能直接破解旗袍與旗女袍之間的糾纏,澄清兩者的關係。關於旗袍起 源的探討,必須再次回歸以服裝改良風氣為背景的1920年代,旗袍在此時崛 起並非偶然的現象,它正是這股風氣下的產物,而它的流行更是搭著這波改 良討論的順風車。

中國傳統婦女服裝設計的重點,即是寬鬆與重疊。寬鬆的女裝展現出沉 著平穩的氣質,卻刻意遮掩女性的曲線與性徵,避免身形外露。重疊的用意 則在徹底覆蓋女性的身體,以防肌膚外露,這些都是儒家禮教之下男性思惟 所設計出來的女裝,無怪張愛玲說女性得主體在層層衣衫的重壓下消失了,

不過只是衣架子。62

女性服裝改良的討論在五四運動中如火如荼地展開,討論的內容也深受 五四思惟的影響。五四運動高喊婦女解放,破除男女不平等,女性不再附屬 於男性,也不再是男性的他者,而是作為等同於男性個體。但此時女性解放 如此拘束的穿著讓女性無法方便自如地行動與做事,無 庸置疑地使她們對男性的依賴性增加,無形中再次地弱化女性。民國成立以 後,女裝的縮短與變窄的趨勢有利於女性參與社會的事物與活動,卻徒留奢 侈華麗的裝飾。女界因此提倡廢除裝飾,文明新裝即是一種鼓吹自然簡樸的 嘗試與反省。但文明新裝沒有獲得熱烈的迴響,只在學生圈與教育界中流 行,於是出現另一種更加極端、新穎的主張:女性穿著男性的服裝。

62 張愛玲,《流言》,頁68。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的途徑卻是力圖將女性轉變成男性,過去男性能做的,如今女性也要做,男 性獨享的,女性也要分享。女性仿效男性的穿著打扮,使女裝向男裝靠攏,

刻意去除性別的象徵符號,這是女性證明自己與男性並無差異的表現方式。

中國的男性普遍穿著一件式的長衫或長袍,而女性則是兩件式的襖裙,一截 與兩截穿衣成為男性與女性外表形象的區別,「一截穿衣」具有深刻的意涵,

為男性的象徵,五四運動時期鼓吹女性改穿一截式的男裝,除了著眼於實際 功能之外,更強調其背後的女權意涵。

1920年3月,上海滬江大學的學生朱榮泉(1898-1969)在《民國日報》上 發表女性改裝的建議,他主張女性應該改穿與男性一樣的長衫,並且列舉女 性穿著長衫的各項優點:第一、便利:女性服裝可分為上身的衣與下身的裙,

女性穿了衣還要再穿裙,相當不方便。倘若女性也效仿男性穿著的一件式的 長衫,不但可以免除「兩截穿衣」的麻煩,還可節省時間和力氣,更加方便。

第二、衛生:女性服裝的短上衣無法禦寒,裙子也難以保暖,使女性在寒冷 的冬季飽受寒凍的痛苦。倘若女性穿著男性的長衫,可以免於受到寒風侵 襲,確保全身暖和,自然有助於身體衛生與健康。第三、美觀:倘若女性改 穿長衫,將比起當時穿著短衣與裙子的婦女裝扮美觀得多。作者雖然沒有具 體描寫當時的女裝樣式,但顯然對其樣貌與款式相當不滿。第四、省錢:倘 若女性穿著一件式的長衫,必然比兩件式的服裝更為節省布料與金錢,縱使 二者所使用的布料差不多,但至少也節省一份工錢。第五、女權:這一點作 者並沒有明確列出,只是作為附帶一提的說明:

還有一層,女子剪了髮、著了長衫,便與男子沒有什麼分別。男子看 不出是女子,就不起種種的壞心思了。或者,女子在社會上的位置,

要高的多呢。63

朱榮泉所論述的都是一截穿衣與兩截穿衣的服裝差異,他大力列舉所有 關於一件式服裝優點,主張一截穿衣,並選擇男性的長衫可以作為女性服裝 的新選擇。朱榮泉主張的重點都是呼應女性服裝改良的討論而來,他所列舉 的優點也都是討論中普遍訴求的原則。然而,女性改穿長衫的言論引起其他

63 朱榮泉,〈女子著長衫的好處〉,上海《民國日報》,1920年3月30日。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為一種新的趨勢,在時尚界中緩緩展開。

長衫=旗袍?旗袍詞意的轉變

女裝長衫是1920年代初期不折不扣的新產物。當時的人們該如何看待女 性穿著長衫的行為?女性身上穿著象徵的男性長衫,又該如何稱呼命名?

1924年至1926年之間,長衫經歷過一段曖昧不明的時期,人們嘗試為長衫尋 找適當的定位。此時女性穿著長衫的用法尚未固定,社會上也出現各種不同 的名稱,有的人直接稱呼為「衣」,也有的人稱呼為「長衫」、「長袍」,甚至 之後更直接稱為「旗袍」。

(一)

稱為「衣」或「長衫」、「長袍」

最簡單又安全的方法就是直稱「衣」,當女裝長衫尚未寫入時人的認知 體系時,只能用一種籠統的名稱,泛指任何不知名的服裝概念:

衣的長短更宜研究。我意長須到膝,或依手長,這樣可以省出束裙的 麻煩,又沒不穿裙子的不雅觀,而冬季的天氣,也可以保護腿的溫度。

也不宜過長,否則又將不便於做事。71

也不宜過長,否則又將不便於做事。71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