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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權當日有效複式委託之系統設計方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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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選擇權當日有效複式委託之系統設計方法研究

複式委託所代表的意思是指在同一種商品之下,同時買 進、同時賣出兩種相同權利的商品合約或是同時一買一賣兩 種不同權利的商品合約的組合式委託。臺灣期貨交易所在 2001年開始提供選擇權複式委託的功能,但卻受限於選擇權 的複式委託只可以接受以FOK或是IOC兩種委託單,對於ROD 的委託單則沒有開放,因此當投資人想要進行選擇權的複式 委託交易時,若投資人下單時,現在的委託簿中不存在可成 交的委託單,造成委託單馬上被取消,沒辦法像一般交易,

在找不到可成交的委託單時,可以讓目前未成交的委託單繼 續留在委託簿中,等待適當的成交機會,因此,本研究希望 可以提出改善目前問題的系統設計方法。

一、選擇權當日有效複式委託之種類及其限制

目前臺灣期貨交易所的選擇權商品,可做複式委託的交 易策略,包含Price Spread、Time Spread、Straddle、Strangle 和Conversion與Reversals五種。Price Spread通常稱為垂直價 差,代表同時買賣履約價格不同,但合約到期月份相同的買 權(或賣權);Time Spread通常稱為水平價差,即同時買賣履 約價格相同,合約到期月份不同的買權(或賣權),又被稱為 跨月價差;Straddle為同時買(或同時賣),履約價格相同,合 約到期月份也相同的買賣權;Strangle是同時買(或同時賣),

履約價格不相同,但合約到期月份相同的買賣權;Conversion 是指當買進賣權,同時也賣出履約價格相同,且合約到期日 也相同的買權;Reversals是指當買進買權,同時也賣出履約價 格相同,且合約到期日也相同的賣權。若投資人委託Stradd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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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Strangle兩種複式交易策略時,其實是指兩個不同權利的選 擇權合約的價格相加,又稱為價和委託,若委託Price Spread、

Time Spread、Conversion與Reversals三種複式交易策略時,代 表是兩個相同權利的選擇權合約的價格相減,又稱做價差委 託。針對跨月委託,皆以較遠月份合約為基準點,因此,舉 例來說買進跨月價差代表買遠月賣近月;賣出跨月價差代表 賣遠月買近月。

本研究參考國際各個主要交易所針對複式委託的建置方 式,共歸納出二種主要的建置方式,一個是獨立委託簿,另 一個是合併委託簿。分別比較兩種方式採用國家、系統複雜 性、系統撮合效能、撮合成交機會和與現行期貨系統一致性,

比較結果如下:(整理如表3.1)

採用獨立委託簿方式建置的國家大部份為亞洲國家,如 韓國、日本、新加坡,其中也包括歐洲交易所Eurex,而主要 採用合併委託簿的國家為歐美先進電子交易系統,如Euronext

(Liffe.Connect系統)、Nasdaq OMX。以系統複雜度來比較,

由於獨立委託簿將複式委託視為獨立商品,對期貨交易所而 言,只需新開一個委託簿來提供複式委託撮合即可,撮合邏 輯不須修改;而合併委託簿除了在複式委託簿中可以被撮 合,還需要考慮單式委託簿中是否有相對應的成交機會,並 產生衍生虛擬委託單在單式委託簿中等待撮合,其撮合邏輯 因需要考慮較多成交組合,變得較為複雜,因此,合併委託 簿在系統建置上遠較獨立委託簿來得複雜許多。根據上述獨 立委託簿與合併委託簿系統複雜性,也可以得知獨立委託簿 只可以在複式委託簿中找到撮合成交的機會,而合併委託簿

韓國、日本、新加坡、Eurex 採用國家 Euronext(Liffe.connect 系統)、

Nasdaq OMX

低 系統複雜度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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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一致性

表3.1:獨立委託簿與合併委託簿優缺點比較

根據上述兩種建置方式的比較,選擇權複式委託在臺灣 期貨交易所的處理,建議規劃以合併委託簿方式進行撮合,

所謂合併委託簿是指複式委託單跟單式委託單分別存放在各 自獨立的委託簿中,但是複式委託不僅能在複式委託簿中交 易,亦能透過產生虛擬委託單與單式委託單撮合,或是直接 在單式委託簿中找到兩筆符合條件的委託單直接撮合成交,

但必須滿足價格優先、時間優先撮合原則。如果複式委託單 在兩邊的委託簿均找不到符合條件的委託單時,則將此複式 委託單放回複式委託簿中等待撮合,同時系統會檢查該複式 委託單對應在單式委託簿中的兩隻腳,它們的相對方是否存 在單式委託單,當相對方存在單式委託單時,則系統將會以 該單式委託簿中的最佳一筆限價委託的價格為基礎,加計或 扣減其複式委託的價格後,在另一個單式委託簿中產生虛擬 單式的委託單,等待撮合,若另一方並不存在單式委託單時,

則此複式委託單只會在複式委託簿中等待撮合。

為了能更清楚撮合的邏輯,下面將用幾個簡單的跨月價 差委託例子來介紹(臺灣期貨交易所交易部, 2007),在開始 之前,先介紹幾個主要的定義:

1. 委託簿:以會計 T 字帳格式當作現行委託簿樣式,在 T 字上方為 合約到期月份,左邊為買方,右邊為賣方。

2. 委託單:主要包含委託價格和委託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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簿的順序。

4. 委託單代號:每張委託單的委託數量後面括弧內的資訊,由一個字 元搭配一個數字,分別說明委託單的型態和送進委託簿的順序,R 代表實際委託單;C 代表組合式委託單,又稱複式委託單;D 代表 是衍生委託單,又稱虛擬委託單。

I. 價格優先原則

3.1 委託單順序及說明:

1. 買進 2 月到期的買權 42 元 1 口的委託單(R1)。

2. 賣出 3 月-2 月的買權跨月價差 4 元 1 口的委託單(C2)。

3. 賣出 3 月到期的買權 45 元 1 口的委託單(R3)。

4. 買進 3 月-2 月的買權跨月價差 5 元 1 口的委託單(C4)。

圖3.1:價格優先原則撮合成交

由於 R1 和 R3 組成的價差價格為 3 元,優於 C2 價格 4 元,因此 C4 與 R1 和 R3 撮合成交。

II. 價格相同,則依時間優先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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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2:價格相同,時間優先原則撮合成交

3.2 委託單順序及說明:

1. 買進 2 月到期的買權 42 元 1 口的委託單(R1)。

2. 賣出 3 月-2 月的買權跨月價差 4 元 1 口的委託單(C2)。

3. 賣出 3 月到期的買權 46 元 1 口的委託單(R3)。

4. 買進 3 月-2 月的買權跨月價差 5 元 1 口的委託單(C4)。

由於R1 和 R3 組成的價差價格與 C2 相同,而 R1 和 R3 兩 張單式委託單的時間認定以時間最晚的委託單 R3 為主,因此,

根據委託單產生的時間順序,C2 比 R3 早進入委託簿,因此C4 與C2 撮合成交。

III. 未能成交的委託單,可衍生虛擬單式委託,等待撮合 3.3 委託單順序及說明:

1. 買進2 月到期的買權 42 元 1 口的委託單(R1)。

2. 賣出3 月到期的買權 47 元 1 口的委託單(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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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買進3 月-2 月的買權跨月價差 3 元 1 口的委託單(C3)。

圖3.3:複式委託單未能成交,在複式委託簿等待撮合

由於R1和R2組成的價差價格為5元,所以無法與C3撮合 成交;因此,C3會繼續在複式委託簿中等待撮合,系統同時 會去檢查C3委託單相對應的單式委託簿中的兩隻腳,它們的 相對方是否有委託單存在,因為C3為買入買權跨月價差,即 買3月賣2月,因此,可以對應到3月單式委託簿買方的另一 方,即賣方是否有單式委託單存在;也可以對應到2月單式委 託簿賣方的另一方,即買方是否有單式委託單存在,只要另 一方存在單式委託單時,則會以最佳一筆限價委託價格,加 計或扣減其複式委託的價格後,在另一個單式委託簿中產生 虛擬單式的委託單,等待撮合,以3月單式委託簿為例,因為 在賣方有單式委託單,即以最佳一筆價格47元減去複式委託 的價格3元,接著會在2月單式委託簿的賣方產生一張價格44 元1口的虛擬委託單,同理,在這個例子中,也會在3月單式 委託簿的買方產生一張價格45元1口的虛委託單,等待撮合機 會。

3.4 虛擬委託單順序及說明:

3.1. 買進 3 月到期的買權 45 元 1 口的衍生虛擬委託單(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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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賣出 2 月到期的買權 44 元 1 口的衍生虛擬委託單(D2)。

圖3.4:複式委託單未能成交,產生虛擬委託單等待撮合

若上述例子的C3委託單為賣出跨月價差的話,則因為C3 委託單相對應的單式委託簿中的兩隻腳,它們的相對方並沒 有委託單存在,因此,C3委託單只會被放回複式委託簿中等 待撮合,並不會額外產生任何虛擬委託單(圖3.5)。

圖3.5:複式委託單未能成交,產生虛擬委託單等待撮合

根據上述例子,由於虛擬委託單是由每個單式委託簿相 對方最佳一筆單式委託的價格和數量而決定,假設複式委託 單對應到單式委託簿的兩隻腳,其相對方皆有單式委託單存 在,就會同時產生兩張虛擬委託單,當任何一虛擬委託已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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託所衍生出來的另一虛擬委託必須要立刻刪除。

另外,雖然合併委託簿的建置方式,在複式委託不只可 與其它複式委託撮合,也可以跟一般單式委託撮合,但因為 系統會根據複式委託單對應單式委託簿兩隻腳的相對方,來 決定是否要衍生虛擬單式委託單,在選擇權的委託時間內,

若委託單資料數量非常多,衍生出許多的虛擬委託單,而這 些虛擬單式委託單又衍生出其它的虛擬單時,如此,系統的 效能將會為了處理相當大量地虛擬單而降低,因此,必須要 避免由單式委託衍生的虛擬委託單無限的延伸,故需要限制 虛擬委託單不可以再產生其它的虛擬委託單。換言之,複式 委託撮合成交的相對方至少必須要有一隻腳是單式委託,不 可以是兩張虛擬單式委託單一起成交。

二、選擇權當日有效複式委託之系統效能設計方法

上節介紹臺灣期貨交易所針對選擇權複式委託的建置方 式,是以合併委託簿方式進行撮合,從系統複雜度來分析,

合併委託簿的建置方式相對於獨立委託簿複雜,因為合併委 託簿在撮合邏輯特別複雜,特別是必須調整委託單種類,並

合併委託簿的建置方式相對於獨立委託簿複雜,因為合併委 託簿在撮合邏輯特別複雜,特別是必須調整委託單種類,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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