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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難圈域劃設方法

在文檔中 碩 士 論 文 (頁 33-37)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避難圈域劃設方法

目前國內避難圈域劃設方式多引自日本研究而規劃,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之各 地區示範計畫多數都以此為避難圈域劃設方式。由日本研究顯示其多以學校據點 通學圈域服務半徑為劃設依據,而本研究歸納上一章之相關避難圈域之研究,整 理出下列四種避難圈域劃設方式:

一、服務半徑 600 公尺圈域劃設

此劃設方式為目前多數示範計畫所使用避難圈域劃設方法,避難圈域的劃設 半徑多以 300~600 公尺為主,蔡柏全(2002)指出,可由開放空間最小避難需求 面積,推估避難圈域服務人口規模之模式設計。由張益三和蔡柏全研究避難圈域 之服務規模推估模式假設如下:以一鄰里單元為雛型避難圈域,以每人最小避難 需 求 為 既 定 條 件 進 行 鄰 里 防 救 災 避 難 圈 域 之 計 算 , 人 口 係 以 鄰 里 單 元

3000~10000 人,考量台灣現況故取 10000 人為計算基準,容積率以台灣帄均容 積率 200%,每人樓地板面積 50 帄方公尺,並將通盤檢討規定中之公園、兒童 遊樂場、國小、其他(道路、廣場等)之標準加以計算,計算如下表:

表 3-2 台灣現況鄰里防救災避難圈域計算表

項目 計算式 面積(公頃)

人口 10000 人 -

容積率 200% -

住宅空間(每人樓地板面積 50 帄方公尺)

=10000 25 公園 10000×(0.15 公頃/千人) 1.5 兒童遊樂場 10000×(0.08 公頃/千人) 0.8 國小 10000×(0.20 公頃/千人) 2 其他(如道路、廣場等,以全

部規劃面積 10%計算)

3.26

總計 32.56

資料來源:蕭江碧、張益三,2000

註:A 表示鄰里單元中住宅面積,X 表示鄰里單元中道路面積

由此表估算出鄰里救災避難圈之最小面積為 32.56 公頃,再以推估之總面積 反推服務半徑:

32.56(公頃)=3.14 × R2,R≒322(公尺)

另外由現行都市計畫法規中,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中第 18 條,

學校用地之檢討,國小服務半徑不超過 600 公尺,且國小又為鄰里救災避難圈的 緊急避難場所,目前有關劃設避難圈域之研究多數以學校做為避難圈域中心,並 將鄰里防救災避難圈域其服務半徑設定為 600 公尺,不同地區層級、面積大小、

使用強度和容納人口之不同,避難圈域服務半徑也有所差異,故目前以圓形方式 劃設避難圈域之服務半徑多介於 300~600 公尺之間。

二、設施區位理論與 Voronoi Diagram 分析

謝政穎和吳信儀(2002)研究指出,依緊急設施的性質以及目前社會環境的 情況,緊急服務設施在現有的救災資源及數量下,應引用最長旅行時間最小化模 型(P-Center Problem),而服務圈域在都市空間上應呈現均質和均勻的分布現 象。李泳龍、周士雄、戴政安(2009)和陳建忠、文一智(2002)研究中針對防 災圈域之全部範圍應被各種緊急設施之服務圈域所涵蓋,因此研究假設:臨時避 難據點所提供的服務是均質,且居民在緊急避難時選擇避難據點僅以「距離」為 考量因素,亦即相鄰的臨時避難據點之間會有服務分割空間的現象,其形狀為不 規則鑲崁式圖型,其向量式空間分析被稱為「蒙洛諾伊空間圖形(Voronoi Diagram)」,其領域分隔切線為相鄰兩個臨時避難據點之垂直帄分線,並依此不 規則型進行地區避難圈域劃設之方式之一,參見圖 3-1 和 3-2。

圖 3-1 避難據點間垂直帄分線定義圖 圖 3-2 避難據點鄰近多邊形建立方式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實際避難步行距離範圍

依據 921 調查發現,民眾在地震發生時,大多數的避難據點均在災民步行可 及的範圍內,約為 500~600 公尺,依據竹山地區的調查,服務半徑在 500 公尺 的避難據點,佔全部避難據點的 55%,500 公尺以上的有 39%,而 1000 公尺以 上的只有 6%(潘國雄,2001),因此大多數的避難民眾則仍選擇 500 公尺以內的 避難據點。

另由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之「都市計畫防災規劃手冊彙編」和目前國內相關防 災據點因子之研究(許志帆,2006;簡賢文、潘國雄、蔡育丞、賴莉文、林孟蓉,

2002;吳信儀,2002)中顯示,對於防災據點的評估與檢討內容基礎主要建立於 防災道路系統的評估,參見下圖 3-3,故針對防救災動線以及防災據點防災力,

進行防災據點通達性、安全性及有效範圍之實際評估。

此研究法主要依據各避難據點服務範圍之距離合理性及區位分布情況進行 劃設考量,並針對防救災交通動線以及影響防災據點效能檢討評估,以現場調查 方式,進行防災據點通達性、安全性及有效範圍之實際機能評估,由各避難據點 相關文獻整合評估項目。內容包括:據點本體建築物、據點出入口位置和有效寬 度、據點內可完整避難面積,而避難據點周邊區域影響的最重要因素為道路,包 括周邊道路的寬度、據點周邊路邊停車狀況等,並考量避難據點周遭是否鄰近危 險據點(加油站或瓦斯場),進一步將調查結果與防救災交通動線相互比對檢討 後,可了解防救災動線、防災據點的使用現況及防災機能之完備性,並針對防災 機能不足之防災據點,進行妥善適切之整備與規劃。

圖 3-3 評估與檢討項目說明圖

資料來源:都市計劃防災規劃手冊彙編,內政部建研所,2007 年。

防災據點 評估與檢討

防救據點 防災力評估

1、實際可用範圍 2、通達性評估 3、危險度評估

防救災交通動線 評估與檢討

1、可及性評估 2、有效寬度評估

四、避難時間 5 分鐘和 10 分鐘可及範圍

在災害發生時,民眾之步行速率是影響避難據點劃設是否合宜之重要因素,

依據 921 調查發現,民眾在地震發生時,臨時避難場所多以住家周圍空地、學校、

公園為主,步行速率則影響避難圈域之服務半徑大小,民眾在避難時可被接受之 避難場所的步行距離約在 5 至 10 分鐘左右,當人與人之間距離超過 1.4m 以上時,

大約可以維持在 1.3m/sec 的行走速度,如下表 3-3,以 5 分鐘和 10 分鐘做為避 難時間之指標,常人所能及之距離分別為 390 公尺和 780 公尺。

表 3-3 常人步行距離與時間換算 空間

時間

距離 單位

1 秒鐘 1.3 m/sec 1 分鐘 78 m/minute 5 分鐘 390 m/minute 10 分鐘 780 m/minute 15 分鐘 1170 m/minute 20 分鐘 1560 m/minute 30 分鐘 2340 m/minute 資料來源:蔡柏全,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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