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部件教學與部件分析
第二節 部件分析原則
緣於部件定義及部件教學定位之不同,落實於具體分析,因有諸項原則與方 式亦將有所異同。
一、部件分析設計 (一)認知優先
自部件教學受到廣泛注意之後,不覺亦過度放大了部件之作用與獨立性,然 而作為一種無理分析的結果,其不具音義的特質終究是漢字習得中不應忽略的負 面因素,因此,如何截長補短,在妥善運用其長處的同時,又能補其不足,實是 部件教學中值得深思的問題。對此,諸家或有定名之想,欲使部件得以稱說,降 低其模糊性。不過此舉終究刻意為之,無以改變部件不具文字功能之本質,而當 部件缺乏獨立使用之可能時,只是便於稱說,對於識記並無太多助益。
要之,即使部件可以自成系統,然而,我們始終不應忘記,分析部件與部件 教學之最終目的,仍為習得漢字,理論上應當盡量減少不利識記之因素,因此,
即使部件分析之本質為無理分析,仍當以認知優先,減少其間無理因素,並盡量 保存可能之有理因素。具體為言,大抵部件之作用原只為濟偏旁之窮,在此關係 中,部件其實可以只是偏旁之輔助而不必蔚為大國。由是,本文依其用於漢字習 得之主要功能,重新定義部件,將部件置於偏旁之前沿,除了縮限部件之施用範 疇外,主要則使部件成為學習偏旁之準備階段。由是,偏旁、部件成為一貫之學 習,部件分析與偏旁分析因而亦成為連續分析動作。其影響有三,其一,就整字 分析而言,乃先析偏旁,後析部件,自然理據優先;其二,偏旁分析本以理據為 主,因此分析不以分隔溝為界,而以偏旁為單元進行析分,若「本」、「末」諸 字,歷來皆以其筆畫交重,不予析分,然其字本从「木」為主體,而以「一」指 其根、杪之處,故當依其字理,析為「木」、「一」二旁也;其三,就部件分析 而言,其分析對象主要在於偏旁。雖然理論上偏旁多為獨體,未有複數之構成單 元,不過即使做為圖像,仍得依圖像之構成予以析分。若「夫」字者,甲文作
(乙 2267),為人(「大」形)上有簪之形,則依字理得析為「大」、「一」二 部件。此意略同於王寧所謂追溯歷史見其理據者也(見前),而陳學志之參閱字 源(見前)亦見此意。唯王氏所言仍在「構件」之分析,陳氏則只用於兩種拆分 式之抉擇,而本文則以此為要,並更針對於獨體字之解構。若此,實可謂無理分 析中之有理分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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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小部件系統,並依原始構意進行無理分析,則部件中絕無理據者大幅減 少,得以有效降低其對認知之負向影響也。
(二)字集規模 崔永華曾指出:
部件應當限於明確的範圍,以減輕負擔,不必求全,比如以“詞匯大綱”
使用的漢字為限,分析出構成這 2866 個漢字的部件。197
謂純就華語教學而言,則部件分析實可不必窮盡漢字。其說誠然,唯所舉 2,866 字之範圍已近華語學習者應習漢字之全體,恐怕未必真能減輕學習負擔。
誠如前述,本文部件教學定位在筆畫與偏旁教學的過渡階段。以此為言,則 部件分析所需字量與取樣,主要可有二項考量,一是部件教學階段應習字量;一 是學生程度。就前者而言,向來部件分析,以求全求備為主,故字集亦力求涵蓋 甚至越過學習者應習字數全體,若臺灣、中國分別公布之 4,808 與 3,500 常用字 習用為部件分析之主要字庫,然二者所收,其實皆大於一般母語者之所知字量。
此種傾向自是承自資訊部件系統所造成之預設。自然,如果以建構教學部件資料 庫,以便教學者或學習者之檢閱、參考而言,如此前提並無不妥。不過,倘回到 教學現場而言,則或許應有不同考量。大抵部件系統所影響者,不只是個別漢字 應析為若干部件,在化整為零、以寡御繁之概念下,落實為教學設計,則有部件 構字率之考量,若黃沛榮所述:
在漢字中,部件的出現頻率是不相同的。為了提升學習的效果,應該讓學 生去學習頻率最高的部件,……。因此必須先對漢字的部件作分析、統計
,進而比較部件的構字率。198
然而統計是歸納的結果,不同的字集與字集規模都將直接影響部件的內容與頻數
。舉例而言,若謝清俊等為解決中研院古籍全文資料庫缺字問題,而將漢字採集 對象設定為該資料庫之一億四仟萬漢字,據其統計,其結果與分析五大(Big5)
字集之字根(部件)多出「 」、「囙」等 243 字根。199設若我們以五大字集之 漢字為學習目標,則學習「 」、「囙」等字根顯然無濟於事。頻次與有無只是 多寡問題,可以類推。因此,如果部件教學階段,學生學習目標只在 500 常用漢
197 見〈漢字部件與漢字教學〉,收錄於《詞匯、文字研究與對外漢語教學》。
198 見《漢字教學的理論與實踐》,頁 95。
199 詳見〈中央研究院古籍全文資料庫處理缺字問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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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則在此 500 字中計其部件與部件頻率,相較於分析全體漢字所得,應是更切 合實際,並且更具效率之做法。
在詞本位主流的教學現況與漢字教學有效實施階段的考量下,本文將部件教 學定位在初級前期。因此對於字集的考量,僅配合學生具體所需,亦限定在初級 華語範圍中,俾使所習部件能更切近應習漢字。其次則不必然固定字集。此乃基 於同理,蓋學習者使用教材不同,其所習生字亦隨之而異,因此理論上,教學者 應按課程目標,隨其階段進度,統計使用教材中之生字形成字集,方能使析分之 部件一皆見用於應習漢字,乃能獲致最佳效益。唯本文此述,並不針對單一具體 目標,因此乃以臺灣華測會所公布之「華語八千詞表」做為字集來源。蓋此詞表 乃為臺灣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分級詞彙之參考依據,並逐漸成為教材編纂 之詞彙分級標準。以此為據,適用普及性可為最高。
配合部件教學實施階段,本文以八千詞表入門級詞彙為範疇,詞表計列 500 詞,統計使用漢字 490 字。論其字形,自以臺灣教育部頒布「國字標準字體」楷 體為本。
(三)兼顧個體
在「以寡御繁」之目標下,部件分析除分析漢字外,為求部件系統之最佳效 率,並於分析之中存在漢字/部件比與構字率之考量。前者施光亨所主張者:
漢字有多少字素?陳明遠同志分析了 1000 漢字,字素為 500。殷煥先先生 也分析了 1000 個漢字,字素為 700;他折中為 600。無論 500、600、700 ,10 比 5、比 6,比 7,對漢字教學的實用意義就不很大。有些字素如“
象”、“越”、“蹲”中的“⺈”、“戉”、“酋”等,出現的頻率都不 大,可以和有關的字一起學,不必單另學習。200
後者則如張普之謂:
某些部件是否繼續向下切分,除了看其實際統計的組字頻度之外,還要參 考其使用頻度。例如“的”字,其組配頻度並不高,在五萬字範圍內,只 有一個“菂”是使用“的”部件組配的,但“的”字本身使用頻度居第一 位,占 4%以上,是否繼續切分為“白勺”兩個部件,值得考慮。201
200 見〈對外漢字教學要從形體入手〉,收錄於《詞匯文字研究與對外漢語教學》。
201 見〈漢字部件分析的方法和理論〉,收錄於《詞匯文字研究與對外漢語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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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使個別部件具有較大的使用效益,則不做他用,或構字率較低的單元,可能 不予分析。
就總體效益而言,二氏之說固然有理。不過,就習得本身而言,更直接而實 際的現場其實發生在學習者個人在一個一個漢字的習得上。故此,除了總體之外
,個體效益實亦不宜偏廢。
正如統計數據所呈現之意義一般,假設一個 100 人的群體中,有華人 80 人
,非華人為 20 人。於是,就總體而言,我們可以說,從這 100 人之中任選一人
,其為華人的機率為 80%,非華人機率為 20%。反之,如就個體而言,則 100 人 之中的每一個個人,其為華人或非華人的判定皆是 100%,不將出現某個個人本身
,其為 80%華人與 20%的非華人也。以言所謂漢字/部件比與構字率者,固然我 們可以預測,提高漢字/部件比,或學習構字率高的部件可以具有更大的效益,
然而,就學習者學習單一漢字而言,此二數值其實不具太大意義,蓋於學習過程 中,學習者所面對的只是眼前的漢字,識與不識、難與不難,皆在當下。因此,
只要字形在識、寫上具有難度,則分析部件即有必要,即令所析部件不用以構成 他字,或因此而降低漢字/部件比,皆不能否認,如此分析可以有效降低該個別 文字之習得難度也。由是不論施氏所言之「⺈」、「戉」、「酋」等,或張氏例 舉之「的」字等,不僅應予分析,並且尚須向下析分。甚至如「予」字者,雖則 筆畫不多,然則其筆畫皆不典型,未必能輕易掌握,本文雖亦未在第一階段即一 次析分至末級部件,不過倘學生已知「マ」形部件,向下再析為「マ乛亅」或「
マ 」,就此單字而言,亦能有效協助學生掌握字形。要之,漢字/部件比與構 字率固然是分析部件重要考量,然而那主要是針對整體學習效益的設想。在更實 際的狀態中,學生習得漢字的過程乃是逐字的識寫,是在此過程中,特別是入門 級的初學者,在將漢字由圖形進入文字符號的認知過程中,單一文字的化整為零 恐怕對其更見助益,而應優先考量。
(四)彈性分析
誠如蘇培成所述,部件拆分有「層次拆分」與「平面拆分」二種方式。202自 然,資訊處理上傾向平面拆分,華語教學則以層次拆分為宜。然而不論層次拆分 與平面拆分,都將面臨一個問題,即末級部件的確定,換句話說,謂部件之拆 分,應至何種層次為止。蓋如萬業馨所指出者,拆分層次愈多,字根數就愈少。
誠如蘇培成所述,部件拆分有「層次拆分」與「平面拆分」二種方式。202自 然,資訊處理上傾向平面拆分,華語教學則以層次拆分為宜。然而不論層次拆分 與平面拆分,都將面臨一個問題,即末級部件的確定,換句話說,謂部件之拆 分,應至何種層次為止。蓋如萬業馨所指出者,拆分層次愈多,字根數就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