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相關理論與文獻探討
第二節 鄉村旅遊發展
王俊豪、周孟嫻(2006)認為休閒農業(agri-tourism)係指吸引觀光客前往 耕作地區或是農場參訪與旅遊,以增加農家收入的產業型態,時常與農場旅遊 (farm tourism)結合。由於經營規模較小、對環境的衝擊較低,且具自然教育意 義之特性,故也和生態旅遊(eco-tourism)相提並論(Blacka , 2001)。
一般而言,學者認為鄉村旅遊的概念應當涵蓋休閒農業旅遊與農場休閒旅 遊(Fleischer and Tchetchik, 2005;Roberts and Hall, 2001),而 Nilsson(2002)則更 加進一步的指出兩者之間的不同在於鄉村旅遊當以鄉村環境為主體,而農場旅 遊卻是以農場活動及農場主人為核心,此兩者不應視為相同的事宜,也不應該 將休閒農場、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混為一談。Clough(1997)認為絕大部分選擇 參加鄉村旅遊的遊客,前往農場旅遊時對於體驗或觀看農場操作的慾望並不 高;雷同的是,Busby and Rendle (2000)也認為當農場經營者慢慢的將休閒農業 所得盈餘視為取代原先農業生產的收入,不只會使農場經營者放棄傳統的農業 生產活動,也同時導致農場休閒旅遊與傳統農業經營的連結降低。成功的農場 民宿經營經常和真正的農業生產沒有關係,其真正的吸引力來自於此農場民宿 是否位於風景秀美且平靜祥和的鄉村氣氛裡(Fleischer and Tchetchik, 2005)。由 此可知,休閒農場在農場的休閒旅遊中所具備的角色,應是休閒活動的其中一 種舞台,而不是成為休閒旅遊的主體(Nilsson, 2002),因為從遊客的角度來看,
農場的生產體驗非其前往鄉村旅遊或農場休閒旅遊的主要因素。
蕭崑杉、陳玠廷(2009)認為台灣休閒農業在發展上長期面臨了農業導向 的鄉村發展與市場導向休閒旅遊兩個典範之間的衝突。
閻洳蓁(2008)表示,自 1970 年代以來,鄉村旅遊在歐洲農村地區迅速發 展,對於不景氣農村地區之經濟產生非常大的作用,並且認為是一種阻止農業 衰退和增加農村收入的有效方式。從歐盟鄉村模式與農業多功能性來看,農業 為一具備經濟、社會與環境多面向的初級產業,除了傳統的糧食與原料生產之 經濟效益外,其不但有形塑鄉村風貌、永續管理自然資源、環境保護及生態保 育等環境效益,也具鄉村文化及維護地方認同的社會文化功能。因此,善用農 業資源的鄉村旅遊經營方式,將有助於鄉村生產、生活、生態多面向的永續發 展 。
在台灣,1980 年代以後,農村開始為都市人口提供休閒旅遊的功能,出現 轉型成為服務業等第三級產業的趨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因應農業結構改 變、WTO 的衝擊,1990 年開始推動「發展休閒農業計畫」、1994 年推動「發展 都市農業先驅計畫」、2001 年推動「一鄉一休閒農漁園區計畫」形成了鄉村旅 遊蓬勃發展的雛型。
在民國八十年代以後,有鑑於觀光及旅遊消費額度明顯增加,農政單位積 極配合推動觀光休閒農業計畫,期許透過農業轉型的政策促進鄉村經濟開發和 鄉村文化再塑形的機會;因此休閒農業推行力度強大,實務經驗累積迅速,在
政府政策支持、資源挹注和民間社團民眾一同協助發想及產學業界全力配合推
2008 建構美麗台灣-風華再現計畫
資料來源:交通部觀光局(2017);農委會(2017);本研究整理 從上表2-2-1 中可以得知,我國的休閒農業觀光發展乃是自農業轉型開 始,藉由農委會一系列產業改革推廣後,再經交通部觀光局的包裝與行銷,將 台灣農業重心成功的自生產導向轉變為生產與休閒並重之休閒農業,其中可當 參考範例的有飛牛牧場、大湖草莓園、田尾花園公路等。本研究亦發現在休閒 產業蓬勃發展後,觀光產業的觸角便轉向深度旅遊、多元開發、國際觀光等範 疇,此種政策導向結合現今的文創風潮,成為一種體驗生活之獨特旅遊型態。
一、台灣鄉村旅遊發展策略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2012)提到 1990 年代後對於鄉村土地使用規劃的論 述已漸從生產主義(productivism)走向後生產主義(post-productivism)。過去的生 產主義模式,強調的是商品生產產量(quantity)的最大化,並透過國家對於農業 的補貼、價格保證與農業保護政策的支持(Ilbery and Bowler, 1998; Wilson, 2001)。
而所謂的後生產主義,則是意指農業生產主義模式的轉變,鄉村功能不僅 只為生產而存在,農地不應僅被視為是農糧生產使用,同時應該包含環境永續 與文化保留等的功能(Ilbery and Bowler, 1998)。Bergstrom(2005)認為後生產主義 時期對於土地使用有更多元化的經濟方案與態度,認為雅適性價值(amenity values)是可以被特徵化、具象化而成為具有價值的商品。
在這轉變意象的過程中,鄉村的存在意義逐漸不再以農事生產為主體,而 是自農產品的生產、製造、行銷與販賣轉變為鄉村文化與生態多樣性的消費與 保存。但是,Wilson(2001)認為,將後生產主義視為在生產主義後才發展的認知 是有相當疑慮的,因為此兩種生產模式不可分割、同時並存,而為了較為完整 地解釋此術語上的差異,他提出多功能農業制度(multifunctional agricultural regime)闡述農業生產模式的多元性,乃肇因於不同地域、氣候、風俗與該地區 歷史文化演變所造成的。因此多功能農業主義的主體思維便是:
(1)在作物生產的型態上有所不同
(2)農地提供之資源也自統一專業化到多元化 (3)逐漸強調環境限制及生態永續的農業改革政策
(Evans, Morris, and Winter, 2002; Ilbery and Bowler, 1998; Wilson, 2001)。
蕭崑杉、陳玠廷(2009)依據政府所頒佈的「農業發展條例」說明,休閒 農業是指「利用田園景觀、自然生態及環境資源,結合農村漁牧生產、農業經 營活動、農村文化及農家生活,提供國民休閒,增進國民對農業及農村之體驗 為目的之農業經營」。此文是以農業經營來干涉休閒農業的本體性,但是在提供 休閒消費的資源上,則來自整體鄉村地區的生產、生活和生態環境要素(農委 會,2017)。所以,政府所引動的休閒農業顯示幾項特性:
(1)另類農業經營
(2)在農業和鄉村資源上表現休閒產業經營效果
(3)整合一級、二級和三級產業的發展形式,而休閒農業的發展效果應能促
進農業、農民和鄉村的繼續發展。
另一角度來說,旅遊休閒農業的發展也被當成應該是由農人或農人團體為 主要執行參與者,且該發展能達成改善農民經濟和促進農村發展的結果(邱湧 忠,1992、2000;陳昭郎,2005)。所以,休閒旅遊農業的最初理念表達出以農 業導向為主體、鄉村休閒旅遊為客體的鄉村發展基本原則。
然而,以農業導向為基礎的鄉村發展休閒農業,其雖是以政策執行的角度 來看,並在法規的修訂及規劃執行過程中頗具重視,但一般產業主(少數來自 新的鄉村住民)和少數學者則提出以市場為導向或是以鄉村休閒旅遊的經營角 度來體現和闡述休閒農業(鄭健雄,2004;2005)。而王俊豪、周孟嫻(2006)
主張應將休閒農業置於鄉村旅遊的理論規章中,才有助於觀光旅遊與休閒農業 的開發與展望。
因此,在旅遊與休閒農業發展的過程裡一直存在著以農業導向為主軸的鄉 村發展和以市場導向為主體的休閒旅遊兩派發展學說的相互論述。而以現今旅 遊與休閒農業的相關實務經驗裡,則顯現兩種學派的交互運作已引發相當多交 錯扞格的問題;例如在以農業為主體導向鄉村的發展理念影響之下,農地的使 用具有管理上的限制,而此限制並不適配於以市場導向為主軸的休閒旅遊所需 要的場地設施與活動規劃(賴光邦、張宏維,2004;陳昭郎,2004)。
從另一角度來看,以市場為主體導向的休閒農業在對本地鄉村的人文社會 發展力度和農民經濟改善的影響力並不明顯(莊淑姿,2002;湯幸芬,2001)。
與此同時,亦有些學者開始探討觀光休閒農場關閉後的土地再生及再利用的問 題,(陳台智,2010)。由此可知,未來在台灣觀光旅遊與休閒農業的相關發展 規劃仍受到以農業為主體導向的鄉村發展和以市場為主軸導向的休閒旅遊此兩 種發展典範(paradigm)的衝突與牽制。
而Mathieson and Wall (1982)指出觀光的結果會使得複雜性與矛盾增加,他 們將觀光衝擊知覺分為經濟、實體與社會等三大類群。其既有正面樂觀的衝擊 亦有負面的影響,而負面衝擊大多著重於環境議題,例如污染、破壞自然景 觀、人口擁擠、產業競爭與人文衝突等,但亦產生對環境的關注與觀光開發與 生態平衡的正面影響;社會文化層面的觀光衝擊則是創造價值、個人行為、家 庭關係、整體生活型態、安全水準、道德規範、創造性的展現、傳統儀式與社 區組織等的改變,同樣包含有改善生活品質、增進遊憩設施與機會、促進文化 變遷、增進不同社區或文化的了解等正面之衝擊(張淑青、黃元值,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