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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鋸截卜王卜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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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鋸截卜骨的形式及內容
一、鋸截卜王卜骨的形式
鋸截卜王卜骨的形式主要有下列五種:
((((一一一))))一 將肩胛骨的骨扇下端及臼邊中下段鋸去,如《合》23964(參上頁圖)。
((((二二二))))二 保留骨首,鋸去骨扇,將卜骨整製成長方形。如《合》24352(下圖左)、《合》
22884、《粹》1328+《珠》948(附圖二)。
((((三三三))))三 由一版胛骨上鋸取一塊長方形,如《合》23837(附圖一)、《合》23971。
((((四四四))))四 保留骨扇,只鋸去底邊一小部分。如《合》24665(下圖中),此版上端及左 邊似亦為鋸痕,《合》24665 的拓本不清,參考舊著錄《錄》178 可以看到此 版右上端斷口之下仍有「癸」之殘劃,由此辭「王」字的位置來判斷,這一 辭應該是因為刻的太靠右邊緣所以殘斷或未拓出來,並不是被截斷。28 ((((五五五))))五 下端鋸截,如《合》23959(下圖右),鋸截卜骨以下端鋸截者最多。
28 關於《合》24665 的進一步討論詳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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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鋸截卜王卜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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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怡曾將出組鋸截卜骨的形式歸納為「右肩胛骨」、「左肩胛骨」、「長方形截鋸」、
「兩端截鋸,骨扇保留完整」,及「不規則的截鋸」五種,並說除了這幾種之外,
還有一些卜骨的鋸截是不規則的,無法找到規律。29我們認為,殷人鋸截卜骨只 要能達成鋸截目的即可,並不是有一種鋸截卜骨的規定,所以因著每版卜骨的狀 態不同,便產生各種形式,很難全都作歸納。至於將卜骨鋸製成這種種形式的目 的是什麼,即為什麼要這樣鋸製?從這些鋸截卜王骨的形式及共通點來看,殷人 著重於鋸掉不規則的部分,使之方正、規整。
二、鋸截卜骨的尺寸
關於鋸截卜骨的尺寸,張怡說:「鋸截卜骨的尺寸一般在 14~14.6 釐米之間,
這點似和郭振祿先生說的『為某一特別理由特製』的,絕不是『廢物利用』相吻 合。」張文所說的鋸截卜骨尺寸是不正確的,張文中舉例的《合》23959 實際長 26.5 公分,《合》24352 實際長 29.3 公分,《合》23964 實際長 29 公分,《合》22884 實際長 25.8 公分,只有《合》23837 長 13.5 公分,《合》23971 長 15.5 公分在張 先生所說的範圍之內,張先生很可能是誤量成縮圖的尺寸,因此鋸截卜骨的尺寸 實際上相差頗大,而大版鋸截卜骨的長度所以較一致,比較可能是因為牛胛骨的 原始長度就在 30 到 40 公分間,30這主要取決於牛齡及品種等因素,因此鋸截卜 骨之尺寸與用途之間的關連性尚不清楚。
三、卜王卜骨多經鋸截
經過整理後可以發現,目前所見完整的卜王卜骨都經鋸截,換句話說,沒有 一版完整卻未經鋸截的卜王卜骨,如上舉用以討論鋸截形式諸版即是。過去不認 為有鋸截的,往往一經綴合復原便會發現原是鋸截卜骨,如《粹》1328+《珠》
948(附圖二)、31《合》23890+《合》24284(附圖三)、32《合》23873+《合》
24243(附圖四)33、《合》23894+《合》23897+《合》24493(附圖五)等。
另一方面,由於卜王卜骨的鋸截多在下端,因此被判斷為鋸截者,大都是一 版卜骨的下半部分,如本章第三節討論到的《合》24112、《合》24085 就是如此。
29 張怡:《殷墟出組卜辭的整理與研究》(河南:鄭州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9 年),頁 65-67。
30 朴載福:《先秦卜法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年 12 月),頁 81-82。
31 收入蔡哲茂編:《彙編》,第 211 組。
32 收入蔡哲茂編:《彙編》,第 446 組。
33 收入蔡哲茂編:《彙編》,第 877 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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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版鋸截卜骨斷裂之後,上半部呈現出來的情況 便是沒有鋸截,下半部呈現出來的情況則是有鋸截。
如《合》23915+《合》23912(右圖)34,在未綴合之 前,我們會將《合》23915 判定為無鋸截,將《合》23912 判定為有鋸截,可以想見此版的其他碎片也會被判定 為無鋸截,實際上它們原是一版鋸截卜骨。
卜王卜骨的鋸截多在下端,恰好卜王卜辭習慣在 下端第一辭附記地點或月份,因此內容為地點或月份 的卜王卜辭碎片約可代表一版完整的卜王卜辭,而由 鋸截卜王卜骨的內容多為地點或月份,便可以推論出 一版完整的卜王卜骨多經鋸截,三者的關係可簡化為 圖示:
附記地點或月份 卜王卜骨
鋸截卜王卜骨
三、出組其他類鋸截卜骨考察
上文我們推論出卜王卜骨多經鋸截,那麼「鋸截」這項特點肯定和卜王卜辭 的性質有關係,但是要進一步探討卜王卜骨鋸截的目的,除了由卜王卜辭的性質 來作推測,還應將出組中的其他鋸截卜骨聯繫起來考慮。35為了方便分析出組其 他類鋸截卜骨與鋸截卜王卜骨之關係,我們先依事類劃分其他類鋸截卜骨,並檢 出貞人、地點、干支、月份等訊息,製成簡表如下:
34 收入蔡哲茂編:《彙編》,第 524 組。
35 根據張怡統計,出組其他類鋸截卜骨約有 50 版,張先生說:「黃先生和郭先生都說出組的鋸截 卜骨只見于『卜王卜辭』是不確切的,據目前本人所整理的材料來看出組的鋸截卜骨不僅僅是卜 王卜辭才有,如王賓卜辭(18 版)、卜夕辭(11 版)、卜旬辭裡(7 版)、田獵卜辭(3 版)、祭祀 卜辭(8 版)、卜雨辭(2 版)以及占夢卜辭(《合集》24123),《合集》24440 版是干支表習刻,
此版也是經過截鋸的卜骨。另由於骨版的殘碎,碎片殘留的只有記月或占卜地點或其它卜辭,信 息很少,無法判斷為何事所卜,這種骨版也有 8 版,如下表所示。黃先生統計的截鋸卜骨中已包 含了上述內容。因此出組凡涉及到內容的卜辭幾乎都有截鋸卜骨的現象,初步統計出組的截鋸卜 骨約為 100 版,卜王卜辭所佔的比重最大,有 50 版。」參張怡:《殷墟出組卜辭的整理與研究》
(河南:鄭州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9 年),頁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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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2222.html(2010 年 12 月 23 日),後收錄於黃天樹主編:《甲骨 拼合續集》(北京:學苑出版社,2011 年 12 月),第 378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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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鋸截卜王卜骨研究
85 47. 《合》24324
48. 《合》24422
49. 《合》26185 一月
50. 《合》26193 王 四月壬子
51. 《合補》7240 □ □酉
由上表來看,出組鋸截卜骨和卜王卜辭有兩個重要相同點:
((
((一一一一))))貞卜者除了王自己,主要為「行」、「尹」、「旅」,且字體都屬於出組二類,
可知它們和卜王卜辭一樣都是祖甲晚期的產物。
(
(
(
(二二二二))))卜辭往往附記占卜地點,或占卜自某地往某地,而且這些地點和卜王卜辭 所見地點大多相同或可繫聯(詳第七章),可知這些卜骨都是祖甲外出時 所卜用的
考察結果說明出組卜骨「鋸截」目的的判斷關鍵,不在卜問事類,也不在形 式是否為卜王卜辭,而在鋸截卜骨都是某一段時期內祖甲外出時所卜用的。出組 中卜問商王出行,或記有地名的卜辭,主要都是由「行」、「尹」、「旅」貞卜的。
由卜王卜辭的字體及書風來看,應出自同一批刻手,人數約在三、四人左右。從 貞人和刻手等訊息可以說明卜王卜辭是集中在一小群卜人身上的,他們應該是祖 甲出巡時的隨行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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