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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關係攻擊行為相關文獻

一、關係攻擊的定義與內涵

攻擊行為係指以具有敵意的行動去傷害別人或破壞物體的一切作為(張春興,

2006)。攻擊行為包含兩大特徵:一為具有傷害性,二為意圖性(Crick, Bigbee, &

Howes, 1996)。在這概念下,攻擊主要分為兩大類:一是「外顯攻擊」(overt aggression),又可稱為「直接攻擊」(direct aggression),包括有「肢體攻擊」(physical aggression)及「口語攻擊」(verbal aggression),例如:推、打、踢、吼罵、羞辱、

威脅打人等;二是與人際操弄有關的攻擊方式,文獻上有三種類似的專業術語:「間 接攻擊」(indirect aggression)、「關係攻擊」(relational aggression)、及「社交攻擊」

(social aggression)。

本研究欲探究的主題是與人際操弄有關的攻擊,茲分述此三種與人際操弄有 關的攻擊如下:

(一)間接攻擊

相對於「直接攻擊」的一種攻擊方式,由Björkqvist等人(1988)提出,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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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迂迴、隱蔽的手段來傷害他人,引發受害者心理上的痛苦,但往往造成並無傷 害的假象。間接攻擊強調關係操弄、社會排擠、散播謠言三種形式(王明傳、雷 庚玲,2007),以他人做為攻擊的媒介,而非自己親自去攻擊對方,操弄個體的 社交網絡,讓受害者被排除在友誼團體之外(Björkqvist, Lagerspetz, & Kaukiainen, 1992),由於攻擊者與受害者並未正面交鋒,所以攻擊者的身份往往難以界定辨 識,一方面能避免受害者的報復,另一方面也能避免遭受他人責難(Lagerspetz, Björkqvist, & Peltonen, 1988)。

國內幾位學者也有大同小異的定義:林淑菁(2005)就根據國外學者整理出 的定義為:「攻擊者利用不必直接出面的方式來傷害對方,以避免被攻擊者直接 對抗或報復」。林君徽(2006)的說法是指「個體利用操控他人社交網路,以間 接方式攻擊所欲傷害的目標,攻擊者採用迂迴策略以避免他人認出,降低受到反 擊的機會」。王明傳、雷庚玲(2007;2008)則定義為「攻擊者不以肢體或語言 等當面或直接的攻擊方式傷人,而以有意圖的社會操弄、控制或毀損他人的社會 關係等迂迴方式來傷害特定對象,使受害者因社會關係受到操縱、社會聲望受損 或遭受社會排擠而受害」。

(二)社交攻擊

由 Cairns 等人(1989)提出,社交攻擊是以非正面交鋒、迂迴、隱蔽的行為 進行人際傷害,以此來操控個體在團體中的人際接受度,例如:離間、謠言、八 卦、人格詆毀等(Cairns, Cairns, Neckerman, Ferguson, & Gariepy, 1989)。其後,

Underwood 對社交攻擊的定義則更為廣泛(Galen & Underwood, 1997; Paquette &

Underwood, 1999),他強調以團體內的社交關係作為攻擊手段,但可能是直接的形 式,例如口頭拒絕、負面的臉部表情或動作,也可能是較為間接的形式,例如毀 謗性的謠言或社會排擠等(Underwood, 2003)。也就是說,社交攻擊是藉著口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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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拒絕、負面的臉部表情或肢體動作,如:翻白眼等,來排擠他人,也可以透過 隱微的友誼操弄的方式試圖傷害他人自尊、社會地位(Cairns, Neckerman, Ferguson,

& Gariepy, 1989)。

(三)關係攻擊

美國明尼蘇達大學學者 Crick 的研究團隊於 1995 年提出「關係攻擊」一詞,

是指透過操弄或傷害人際關係的手段來進行的攻擊行為(Crick & Grotpeter, 1995), 以此來損害個人在團體中的被接納感、友誼、團體情誼(Crick & Bigbee, 1998; Crick

& Grotpeter, 1995),如:將某人排斥於社會團體外、散播謠言、說某人閒話、不跟 對方說話、威脅要結束兩人間的友誼。國內的研究者也多採用此說法,如:吳俊 緯(2009)、黃心怡(2009)、蘇郁惠(2009)、林苡彤(2008)、粘絢雯(2006)、

王孜甯(2010)、莊季靜(2006)、林淑菁(2005)、藍珮君(2005)等。

而關係攻擊與間接攻擊的差異在於強調點的不同,前者強調是透過操弄人際 關係而使對方的友誼感、團體接納感受到威脅,後者強調其手段的間接、隱蔽性。

也就是說,關係攻擊不只可以是間接、隱蔽的,也可以是直接、公開的,如:直 接威脅他人要順著自己的要求,否則即收回友誼關係(Coyne, Archer, & Eslea, 2006)。王孜甯(2010)的研究中也很清楚的畫分出間接的關係攻擊與直接的關係 攻擊,前者指攻擊者利用第三者的關係或群眾力量進行攻擊,例如:拉攏第三者 站在自己這一方,後者是指攻擊者直接利用自己與標的人物間的關係進行攻擊,

例如:與標的人物冷戰。

簡而言之,間接攻擊、社交攻擊與關係攻擊三者內涵大同小異,只是在定義 上有更細緻的區分,Coyne 等學者(2006)就比較了三者著重的地方:間接攻擊強 調行為的間接、隱蔽性;關係攻擊強調操弄人際關係以傷害對方的社交地位、友 誼、團體歸屬感,未必是隱蔽的,也可以是公開而直接的;而社交攻擊強調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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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團體作為傷害的媒介,可能是直接或間接的,包括負面表情語言與肢體動作的 部份。

本研究因為著重探討「有目的地透過操弄人際關係去傷害他人的社交網絡」

這個概念,強調的是「操弄人際關係」,不論是直接或間接的都列入此範疇,加上 近期國內外學者普遍使用的專業術語多以「關係攻擊」為主,因此,本研究也沿 用此術語及內涵作為研究的主題。

二、從學校層面看關係攻擊

(一)學校/班級與青少年關係攻擊

關係攻擊算是近十多年來的新興議題,要了解關係攻擊,學校及班級脈絡是 不容被忽視的(Pernice-Duca et al., 2010)。雖然家庭是孩童學到社交及情緒技巧的 第一個社交場所,但學校場域也提供了許多對孩童來說第一次且重要的經驗,包 括:在大團體中與人協商談判、提出期待、製造階層權力結構等。因此,學校就 是一個研究關係攻擊相關議題的主要場域(如:評估社交行為及實驗介入性方案 的良好場域)(Merrell, 2006)。

考究國內外文獻針對關係攻擊的研究不在少數,至今,研究者發現有許多與 探討人口統計學變項有關的相關研究(Neal, 2007),例如:性別、年齡等與關係攻 擊的相關性。另外,從王孜甯(2008)及研究者自己後續的整理中,也看見許多 與關係攻擊有關的個人因素與社會因素等變項漸漸獲得重視與討論,如:意圖歸 因、規範信念、同理心、自我概念、社會訊息處理模式、語言、社交能力、社交 地位、友誼品質、衝突因應策略、家庭因素等。

文獻回顧中發現,除家庭外,學校及班級環境的確是預測關係攻擊很重要的 因子之一(Pernice-Duca et al., 2010)。攻擊行為會增加,往往和學校政策、校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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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範鬆散不明、訓輔人員的管教薄弱和齊一化的教育模式有關(Mayer, 1995)。

其中,與學校脈絡有關的研究,多半以同儕作為探討的目標,例如:友誼品質、

社交地位等。Humphrey等人(2005)就提到,班級朋黨、派系越多,就會有越嚴 重的負向同儕關係,造成越頻繁的排擠、偏見等影響。班級中存在較多攻擊性的 同儕時,其他孩童也較容易形成攻擊行為(Barth, Dunlap, Dane, Lochman, & Wells, 2004);研究者也發現幾篇班級氣氛與攻擊行為相關性的研究,例如:班級氣氛良 好,呈現關懷的氛圍時,欺凌行為也會減少(Roland & Galloway, 2002)。如果班級 氣 氛 不良 將 導致 友誼發 展 不利 , 間接 促使攻 擊 或欺 凌 行為 增加( Somersalo, Solantaus, & Almqvist, 2002)。Mikami等人(2005)提到,凝聚力及支持力愈強的 班級,越不會出現同儕互斥的情形。粘絢雯(2008)的研究結果也顯示出,班級 學生若能互相支持、喜歡彼此、團結合作,關係攻擊的情況會較輕微。Humphrey

(1984)提出關係攻擊與學生的自我控制能力有關,這部分的研究和Kasen、

Berenson、Cohen與Johnson(2004)不謀而合,他們皆認為學校若能加強學生的紀 律和自制能力,將能減少攻擊行為。學生能有好的情緒控管及自制能力將減少關 係攻擊的可能性,而自我控制能力提高時,能增加其對班級風氣的覺知能力,一 旦班上同學感受到班級良好風氣,將能減少關係攻擊的發生率(Humphrey, 1984)。

因此,研究者假設,班級的風氣若能利他又互助,應該能改善關係攻擊的風氣。

(二)同儕與青少年關係攻擊

青少年與同儕相處密切,此時期他們渴望同儕支持,友誼的親密度、排他性 變得明顯,更可能讓關係攻擊的程度增加(Prinstein, Boergers, & Vernberg, 2001)。

Parker 等人(1995)也提及同樣的概念:青少年發展階段最重視同儕關係,關係攻 擊的形式與受害情況相較國小階段更為顯著。不論是間接或直接形式的關係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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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須仰賴口語表達能力及社交技巧,才能操弄人際關係去傷害他人的社交網絡;

而關係攻擊的年齡層出現於兒童早期,且隨年齡逐漸增加,至十八歲又漸漸減少

(Bjorkqvisk & Osterman, 1992)。Mckay(2003)發現青少年時期是關係攻擊的高 峰時期,至大學時期仍普遍存在,至於成人期後,較少相關研究,較難探討關係 攻擊的趨勢。

研究者不管在自身成長經驗或是工作實務經驗上,都發現青少年時期的關係 攻擊,的確比肢體攻擊有過之而無不及,可能原因推論如下:

1.朋友之間排他性因素

兒童時期的同儕關係特色是「摰友」,青少年則是「朋黨」,他們會強調我群 及他群的分別,刻意畫分彼此,不讓不同群體的進入自己的朋黨,也因此,會透 過各種攻擊方式去維持我群與他群的界線,創造排他性與獨佔性,形成自己的小 圈圈(Brown, 1989)。Crick 與 Grotpeter(1996)和藍珮君(2006)皆發現關係攻 擊者相較非關係攻擊者,其友誼的排他性更為顯著,表示他們在和好友互動時,

較不願意讓別人加入自己的小團體,也不願讓讓別人與自己的好友有良好的互 動。

2.朋友之間親密性因素

Lagerspetz(1988)發現彼此間越緊密的社交網絡互動,關係攻擊越是顯著,

因為他們可以透過緊密、頻繁的聯繫來製造謠言、講閒話等,讓負面消息散布更 快,傷害也就更明顯。

再者,越親密的團體其成員間的自我揭露程度越高,而自我揭露越高,越可 能造成友誼上的傷害(Prinstein, 2001)。雖然與朋友們高度的自我揭露對友誼的發

再者,越親密的團體其成員間的自我揭露程度越高,而自我揭露越高,越可 能造成友誼上的傷害(Prinstein, 2001)。雖然與朋友們高度的自我揭露對友誼的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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