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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如上述研究架構,本研究主題與目的,在於針對內政部、文建會 及教育部等三部會及其所屬系統單位 ,推動社區培力計劃目標 -建構社 區能力,從社區成人教育相關哲理觀點 ,進行研究探討,期歸納研究資 料方析結果與發現,提出社區成人教育推動策略之結論與建議,以回饋 修正各項「社區培力」計劃,建構社區能力。基此,研究對象範圍及實 施情形如下。

壹、研究對象

基於「社區培力」之源起與當前行政院推動 「健康社區六星計畫」

等一系列「社區化政策」有關。雖然當前涉及社區培力計劃的單位多達 12個部會;受邀參與之專家學者亦跨及建築、景觀、環保、文化、教育、

社政等領域;實施區域亦遍布全省各縣市鄉鎮。但囿於研究主題與目的 , 本研究取樣範圍及人數規劃 ,詳如【表 3-2-1】:

表 3-2-1 研究及選樣範圍預估及實際訪談人數彙整表

南投縣

36-48 34

本研究預估與實際研究對象總人數 74-86 68

貳、研究對象選樣程序

本研究將採用質性研究作為主要研究方法 ,而質性研究對象之選樣原 則,主要是針對少量樣本作集中深入的分析與探討 ,其選樣方法普遍傾向

「立意抽樣法」(Purposeful Sampling)。基此,本研究乃遵循立意取樣 原則,考量選取研究對象之背景和條件 ,選取介入較深、態度積極且對規 劃、執行或參與各項社區化政策或社區培力方案計畫 ,經驗豐富且實際擁 有決策權力者,作為研究對象選樣原則;此原則之擬定基礎,在於考量涉 入期間較長、並積極投入或參與相關工作者 ,對於推動社區培力相關業務 之心得、感受、瞭解或評價易自然較深、較廣,是典型資訊豐富之訪談對 象,所提供資訊之可信度亦較高 。

為順利選取符合本研究目的及選樣原則之訪 談對象,本研究針對不同 組織層級,規劃不同之選樣程序,邀請研究訪談對象:

一、中央部會層級之選樣程序及實際訪談 對象

本研究依據主要承辦社區培力計劃相關業務所屬單位 ,從文建會體系 中選取第二處、從內政部體系中選取社會司 、從教育部體系選取社教司等 三個單位中之主管及承辦相關業務 當事者,詳如【表 3-2-2】,做為研究訪 談對象,其選樣程序如下:

(一)收集資訊、徵詢與推薦

為順利從文建會、內政部及教育部三體系中選取適當的研究訪談對象

,本研究首先將從這三 部會所屬全球資訊網站及相關施政報告中 ,收集相 關資訊,從而推估該部會在規劃與決策各項社區化政策或社區培力策略過 程中,較具有影響力或決策權之當事者 ;其次,向對於此三部會相關 內部 人事職責分配及內部運作模式 ,較熟悉之學者專家、或地方行政人員諮 詢,並請其推薦適當人選;最後,將此推薦人選與研究者推估之人選 相互 比對分析,從而初步擬定訪談人選。初步規劃每一部會選取兩位 ,其收取 不同見解,以便相互對照、補充。

(二)諮詢意願、洽談訪談日期與書面說明

即依據初步規劃訪談人選名單,先以電話說明本研究目的並諮詢其 接受訪談之意願,如獲同意,則進一步約定實地訪談日期、時間與地點,

並於訪談前一週郵寄、傳真或運用電子信箱等方式,寄發相關書面說明【詳 如附錄一】,以便讓願意接受研究訪談者,為正式訪談預作準備。

表3-2-2中央部會層級受訪對象基本資料

(三)中央部會層級受訪對象基本資料分析

依據【表 3-2-1】資料所示,本研究在政府部門-中央部會層級之受 訪對象共有 8位。其中,在性別方面,是男性 5位、女性 3位;在年齡 分布上,以 51-60歲者居多,共有 7位,41-50歲者僅 1位;在省籍方面,

以台灣省最多,共有 7位,其他省籍者者僅 1位;在宗教方面,以信仰 佛教者居多,有五位、道教 1位、其他信仰者 2位;在學歷分布方面,

以碩士居多,共有 4位、博士 2位、大學 1位;在職系等級方面上,計 有行政院政務官 1位、事務官簡任 12職等者 2位、11職等者 2位、10 職等者 1位、9職等者 2位;在專長及相關工作資歷方面,則少者 1年餘、

多者 30年不等,差異較大。

二、地方政府層級之選樣程序及實際受訪對象

為收集地方政府層級執行各項「社區培力計劃」之心得、經驗與建議,

本研究擬依研究範圍所規劃之中台灣 ,中彰投區四個縣市政府所屬教育 處、文化局及社會處等三局處 中,主要承辦「社區培力計劃」推動之相關 當事者,進行研究訪談對象之選取,詳如【表 3-2-2】,其選樣程序如下:

(一)徵詢與推薦

為順利從研究規劃取樣範圍的四個縣市政府所屬教育處 、文化局及社 會處等三局處中,選取適當研究訪談對象,本研究首先向中央部會層級接 受研究訪談者進行諮詢,並委請推薦相關人選;其次,再向相關專家學者、

地方政府或公所相關人員諮詢 、並委請推薦適當人選。最後,研究者再從 中央、地方政府、專家學者、基層公所等單位所推薦之人選相互比對 ,從 中選擇被較多單位共同 推薦者,作為初步擬定之訪談對象 。依研究範圍規 劃,擬從此四個縣市政府所屬三局處中,每局處選取二位,期收集不同關 鍵人士之見解,以便相互對照、補充。

(二)諮詢意願、洽談訪談日期與書面說明

即依據初步擬定訪談人選名單 ,以電話說明本研究目的並諮詢其接 受訪談之意願,如獲同意,則進一步約定實地訪談、時間與地點,並於訪 談前一週郵寄、傳真或運用電子郵件等方式 寄發相關書面說明【詳如附錄 一】,以便讓願意接受研究訪談者,為正式訪談預作準備。

表3-2-3 地方政府層級受訪者基本資料

相關資歷1年 10:30-12:20 Le3-2 課員 公共行政、社區營造

相關資歷5年

0514 10 :00-12:00

Lc3-3 專案

執行 社造經歷6-7年

0514 10 :00-12:00 社會

受訪談之意願,如獲同意,則進一步約定實地訪談日期、時間與地點,並

(三)學者專家受訪者基本資料分析

依據【表 3-2-4】資料所示,本研究學者專家受訪對象共有 8位。

其中,在專業領域方面,社區政策、社區發展、社區營造及社區教育各 為 2位;在性別分布方面,是男性 6位、女性 2位;在年齡分布上,以 41-50歲者居多,共有 5位,51-60歲者 2位。61-70歲者僅 1位;在省 籍方面,以台灣省最多,共有 5位,其他省籍者者僅 3位;在宗教方面,

以信仰佛教者居多,有 5位、道教 1位、其他信仰者 2位;在學歷分布 方面,以博士居多,共有 8位、碩士 1位;在現職職銜方面上,計有客 座教授 1位、教授 1位、副教授 4位、助理教授 2位;在專長及相關工 作資歷方面,則少者 10年餘、多者 40年以上不等,差異較大。

四、基層社區組織層級之選樣程序及實際受訪對象

基層社區組織領袖幹部 ,是協同政府部門推動各項社區政策的主要力 量,因此,也成為各部會及其所屬體系最主要之培力對象 。換言之,是社 會各界用來檢視、評估各部會社區人才培力計畫之規劃 、實施成果績效之 重要資訊來源。為收集基層鄉鎮社區組織成員參與或協助 推動各項「社區 培力」之心得、見解與建議,本研究擬針對中台灣地區四個縣市政府所屬 基層社區組織,包括由社政系統推薦的社區發展協會、由文建會系統推薦 社區營造組織、由教育系統推薦的社會教育組織等具本土草根性之社區組 織領導幹部中,從中選取符合選樣原則之人選詳如【表 3-2-5】,其選樣程 序如下:

(一)徵詢與推薦

為順利選取適當的研究訪談對象 ,本研究將委請地方政府相關單位 , 依選樣原則從所屬社區組織中 ,推薦近幾年來持續積極參與或協助推動社 區培力相關活動的社區組織領導幹部 ,做為研究訪談人選。本研究初步規 劃,原則上,以中台灣中彰投區四縣市之教育處 、文化局及社會處等局處 為範圍,每局處各推薦 3-4位,預估每縣市各選取 9-12位作為焦點團體 訪談對象,以收集分屬不同縣市、不同局處所轄的基層社區組織領導幹部 個人參與社區培力各項活動之心得 、見解與建議,以便相互對照、補充。

(二)諮詢意願、洽談訪談日期與書面說明

依據前述初步擬定訪談人選名單 ,逐一以電話聯繫,說明本研究目的 並諮詢其接受訪談之意願 ,如獲同意,則進一步約定積點團體 訪談日期、

時間與地點,並於訪談前一週郵寄、傳真或運用電子郵件寄發正式邀請函 及書面說明【詳如附錄三】,以便讓願意接受焦點團體訪談者,預作準備。

表 3-2-5中彰投區四縣市社區組織焦點團體受訪者基本資料表

toc1 關懷營造學會 理事長 51-60 大 學 江蘇 其他 社造 10以上

Toc2社區發展協會 社造員 51-60 大 學 台灣 其他 其他 3-5

97年 5.22

(5)

toe1 社區大學 21-30 大 學 台灣 佛道 其他 3以下

(三)基層社區組織受訪對象基本資料分析

依據【表 3-2-5】資料所示,本研究在基層社區組織層級之受訪對 象共有 34位。其中,在地區分布方面,彰化縣訪談 12位、南投縣訪談 11位、台中市訪談 6位、台中縣訪談 5位;在所屬組織型態方面 ,屬於 社區發展協會者最多共有 17位、屬於社區大學有 9位、屬於文化藝術、

觀光、婦女、關懷及住宅管委會等類型組織者有 8位;在組織職銜方面,

以擔任社區理事長最多共有 18位、擔任社區總幹事者或執秘工作者 4 位、擔任社區大學校長或主任 (秘)者共有 9位、其餘是社區監委、社 造員、秘書、助理等者 3位;在性別方面,男性居多共 26位、女性較少 8位;在年齡分布上,以 41-50歲者居多共有 14位,其次是 51-60歲者 共有 13位,61-70歲者 3位、40歲以下者 4位;在省籍方面,以台灣省 最多,共有 7位,其他省籍者者僅 1位;;在學歷分布方面,以高中職

以擔任社區理事長最多共有 18位、擔任社區總幹事者或執秘工作者 4 位、擔任社區大學校長或主任 (秘)者共有 9位、其餘是社區監委、社 造員、秘書、助理等者 3位;在性別方面,男性居多共 26位、女性較少 8位;在年齡分布上,以 41-50歲者居多共有 14位,其次是 51-60歲者 共有 13位,61-70歲者 3位、40歲以下者 4位;在省籍方面,以台灣省 最多,共有 7位,其他省籍者者僅 1位;;在學歷分布方面,以高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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