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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本論文之月稱批判陳那量論的主要內容

第一節、 陳那的量論(知識論)

(Vasubandhu, fl. c. 360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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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唯識學派之本體論;陳那則是第一位給予唯 識學派(Vijñānavāda)「知識論-邏輯」化的哲學家。故數世紀以來,陳那的影響 力遍及全印度及其他境域,包括佛教徒與非佛教徒,乃迄於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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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弔詭的是,如 此著名且重要影響力的思想家,其諸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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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無完整的梵本而為後人所忽略。

陳那歷史的影響力佔如此重要,直至近代才引致少數學者的注意,如舍爾巴茨基

(Theodor Stcherbatsky) 、法勞凡爾納(Erich Frauwallner) 、 北川秀則(Hidenori Kitagawa)以及服部正明(Masaaki Hatto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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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之中,特別就陳那晚期之最 偉大的知識論作品《集量論》 (PS)與《集量論註》 (Pram an asamuccayav r tti,P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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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1968 年已由日本學者服部正明,以十一世紀與十五世紀之藏譯兩種版本

66 語言學之省略文體(the elliptical style)來表現哲學的梵文文本,除了相關的“圈內人”(his inner circle)較能悟知外,外人難以窺解,故《集量論》甚至對精通藏文的人,亦是令人畏懼的困難 著作,此亦乃世人忽略陳那的另一個理由。

65 以下《集量論》(Pramanasamuccaya)與《集量論註》(Pramanasamuccayavrtti)分別以 PS 與 PSV 來略示。按 呂澂《呂澂佛學論著選集(一)‧集量論釋略抄》(頁176):《集量論本》及《釋》

皆陳那(域龍)晚年所作,暢生平之心得,摧異論而無餘…《論本》二百五十頌,次第六品:即 現量品、為自比量品、為他比量品、觀喻似喻品、觀遮詮品、觀過類品。

知覺⎯集量論.現量品》(Dignāga, On Perception)這部先驅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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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維也 納學派」後繼者斯坦恩卡爾納(Ernst Steinkellner)更於其上,加上勝主智/耆那

Pratyak s aparicche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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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首須對陳那之建立二種量的理論,以及對現量的解 說有所了解。陳那為了遮遣他宗(如正理派等)的量論,而顯自身量論之殊勝,

所謂 Kk:Pramanasamuccaya of Dignāga Tibetan version ,Kanakavarman's trans.北京版/Tibetan Tripitaka, No.5700;而所謂 Vk:Pramanasamuccaya of Dignāga Tibetan version ,Vasudhararaksita's trans.德格版/ Tohoku, No.4203. 又所謂 K:Pramanasamuccayavrtti of Dignāga Tibetan version , Kanakavarman &dad-pa’i shes rab trans.北京版/ Tibetan Tripitaka, No.5702, 而所謂 V:

Pramanasamuccayavrtti of Dignāga Tibetan version ,Vasudhararaksita &seng-rgyal trans.德格版/

Tohoku, No.4204;北京版/ Tibetan Tripitaka, No.5701. 參閱 Hattori(1968:243-244)。

67Masaaki Hattori, Dignaga, On Perception(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本文略稱 Hattori(1968)】

68 按 陳那之《集量論》除了被保存於二種十一世紀與十五世紀之藏譯版本,其亦被保留於藏文 版勝主智之詳細譯註的《集量大疏》(Viwalamalavati - pramanasamuccaya- tika)之中。其可參閱 藍吉富主編,《西藏大藏經總目錄》(臺北:彌勒出版社,1982),第十七 因明部,頁 643a 與 652b。

69 對於此品之最佳參考範本,即上述之Hattori(1968)。

70 本論文有關《集量論‧第一現量品》之中文翻譯,乃源自於Ernst Steinkellner, Dignaga's Pramanasamuccaya, Chapter 1, pp.1-5, in http://ikga.oeaw.ac.at/Mat/dignaga_PS_1.pdf(April 2005)。由南華大學宗教所何建興老師所譯,並於2007 年 4 月發表於政大學園。此可參考政大網 頁: http://buddhica.nccu.edu.tw/。【以下略稱:Ernst Steinkellner 譯注,何建興中譯(2007)】

71 陳那在其自釋《集量論釋.現量品第一》:「…此中,現及比量,唯說二量。何以故?二相所 量故。所量唯有自相、共相,更無其餘。當知以自相為境者是現,共相為境者是比。」參閱呂澂,

《呂澂佛學論著選集(一)‧集量論釋略抄》(臺北:齊魯書社,1986),頁 182。

72 陳那早於另一的著作《因明正理門論》(Nyayadvarataraka-wastra)便已建立二量之說了。按 大 域龍(陳那)造,玄奘譯《因明正理門論》(T32: 3b):「為自開悟,唯有現量及與比量,彼聲、

則安立四種:(1)現量(pratyaksa, Perception),(2)比量(anumana, Inference),(3)比喻量(upamana,

而非依對境立名為 prati-vi s aya?依照《集量論》第四頌(PS 1.4)云:「以不共 因故,依根建立彼[現量]之名。彼處,多物所生故,以總相為自對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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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 此吾人可了知這個離分別的現量,其所緣的對境乃總相(s a m a nya)而非極微(a n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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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即五識以粗分的處自相( a yatanasvalak s a n a)為其對境,而非極 微的事自相(dravyasvalak s a n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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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ntification/Analogy),(4)聖言量(wabda/agama, Verbal Testimony)。然而印度其他哲學教派主 張並不一致,例如:勝論派 (Vaiwesika)只主張現、比二量;數論派(Sajkhya)則主張現、比、

聖言三量;彌曼沙派(Mimajsaka)主張五或六量(另加義準量 arthapatti/ Implication 及無量 abhava/ Absence)。詳細可參閱 Katsura, Taipei Lecture I(2007), P.8, http://buddhica.nccu.edu.tw/。

74 後來法稱在《釋量論》(Pramana-varttika)III.123 中繼承了此陳那之現量的定義,並在《正理 一滴論》(Nyayabindu)I.4 與《量抉擇》(Pramanaviniwcaya)中加上了「不迷亂」(abhranta)的 Hattori (1968: 89, 1.40);又 Hattori (1968: 26) 將 samanya 譯為「全體(the whole)」。

從這第四頌,吾人可看出陳那之經量部立場的影子。談及陳那之經量部與瑜伽行派的雙重立 場,可能因其最初啟蒙於佛教傳統的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a)之犢子部(Vatsiputriya),之後 受到經量部世親學說之影響有關,故其著作了《因明正理門論》、《集量論》等「知識論-邏輯」

之預設外境實有的「經量部」觀點的作品;然從其另一部名著《觀所緣緣論》(alambana-pariksa)

的立場,亦可很清楚地看到「瑜伽行唯識學派」(Yogacara-vijnanavada)之不承許外境實有的觀 點。詳閱Katsura, Taipei Lecture I(2007), P.5。

78 按 Hattori (1968: 89, 1.39):所謂「處自相」(ayatanasvalaksana)的「處」(ayatana)意指外 處(bahy- ayatana),亦即可為感覺器官所見的粗大形相,「事自相」(dravyasvalaksana)的「事」

(dravya)則指個別的極微。總之,陳那在此所強調的「現量」,其乃可以無分別地以如“一藍 色物"般的總相為對象,而此並不涉及諸別異物之概念分別的共相(samanya - laksana)。

‧ 現量(m a nasa- pratyak s a,mental perception) 、 (3)瑜伽現量(yogic perception)、

(4)自證現量(self-awareness of concepts)。而瑜伽現量與自證現量乃可被包涵 於意現量之中,只要彼等非源自外在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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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集量論》(PS 1.6)續云:「意識處境物知,貪等自證,皆無分別;瑜 伽行者離師教,觀物自身[是現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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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將意現量進一步區分為「對象了知/

他證知」 (object-awareness)與「自我了知/自證知」 (svasa j vedana, self-aware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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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二者皆離分別;瑜伽行者離聖教量( a gama)而直觀物自身(arthamatra) , 此離聖教分別( a gamavikalpa)者即是瑜伽現量。當貪等「自我了知/自證知」是

81 事實上,蓮花戒論師(Kamalawila,740-795)將瑜伽現量歸類於意現量。以上可參閱 Katsura, Taipei Lecture I (2007),P.8。

82 此頌亦可參考《因明正理門論》(T32: 3b):「意地亦有離諸分別,唯證行轉。又於貪等諸自證 分,諸修定者離教分別,皆是現量」。

83 而且此「自我了知/自證知」(svasajvedana, self-awareness)乃非源於外在感官(it is not dependent on any sense-organ)。參閱 Hattori (1968: 27)。

84 Hattori (1968: 95, 1.50):在內觀中,吾人可了知自己之識,而這種對於識的内在了知,於性質 上其乃類似於對貪、嗔等的内在了知。

85 按 Ernst Steinkellner 譯注,何建興中譯(2007,頁 5):「此中概念分別知緣取境物時,一如貪 等[緣境]時,以分別境物的緣故,並不是現量。但在分別知證知自身時,沒有分別作用,則認 許為是現量。」

86 第七頌前半(1.7ab):有關現量之解說到此為止。此半頌為陳那對現量離分別所回覆的答辯。

設若論敵提問云:「如果貪等的自證知(svasajvitti)是現量,則其必為意的認識活動,那彼應 為一種分別,因此分別亦應為現量不是嗎?」答云:「儘管其為意識的活動,然因其是向內的而 不需要想,故自證離分別;又所謂之分別,須透過外境且以言語傳達。」又Hattori (1968: 95, 1.51):

此中陳那之「識」(cognition)的理論具二相(dvirupa)義:(1)外境顯相(arthabhasa)(2)自 我顯相(svabhasa)。此知具二相義,於下[第 11 頌, k.11ab]會進一步詳述。

87 「錯亂知(erroneous cognition, bhrantijbana)」:例如陽炎等,分別為水等而生起的緣故。按 錯 亂有四因(1)因在處境,如乘船時見樹木行走;(2)因在自身,如眼病眩翳,見眼前毛髮亂墜;

(3)因在對境,如見餘燼急速旋轉,為旋火輪;(4)因在等無間緣,如強烈憤怒引起意識錯亂。

參閱張怡蓀,《藏漢大辭典—上冊》,頁331b。

88 「世俗有知(cognition of empirical reality, sajvrti-saj- jbana)」:其亦是似現量,以於世俗有

(sajvrtisat)之上,增益(superimposes)其他對象,分別彼世俗有體相而現起的緣故。又 Hattori (1968: 97, 1.54):Jinendrabuddhi(耆那因陀羅菩提)區分 bhrantijbana 與 sajvrti-saj- jbana 此二

svasa j vitti, self-awareness/self-cogn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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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量論》 (PS 1.8cd-1.9ab):「審知

[其似]有[緣取境物體相的作]用故, [說為]量,彼實即為量果。或,自證

知是量果,依彼而境物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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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中論及「量(the means of cognition, pram an a)

即量果(the resulting cognition, pram an a-ph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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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認知源自二重顯相

者,主要是前者錯亂知是透過於一“過去曾見過的"事物對象上之添加而產生的;而後者世俗有 知則透過“於對象上之非實者"之添加而產生。

89 「推論(inference, anumana)」及「其所生果等識知」:此等皆分別先前現證的對象的緣故,

也不是現量。以上解說可參閱Hattori (1968: 28) 與 Ernst Steinkellner 譯注,何建興中譯(2007,

頁5)。

90 此中,何建興老師之譯版(2007)與 Hattori (1968: 28),似乎皆只有看到六種似現量;然若參 考《西藏佛教認知理論》(第二章、現前知)則談及陳那《集量論》說有七種似現前知(六種分 別與一種無分別)如云:「錯亂知與世俗知,推論知與比度生,憶念知與希求知,以及帶翳似現 前。」詳閱Lati Rinbochay 口述,ElizabethNapper 英譯,廖本聖中譯,《西藏佛教認知理論》(臺 北:臺北市藏傳佛典協會,2008),頁 170-174;對於第七種無分別似現量(即「帶翳似現前」)

其梵文為Sataimira,此在褚俊傑教授於 2009 年政大校園演講時,有針對此之有關似現量定義

(Pseudo-Perception)作進一步的研究,此亦提到第七種似現量 Sataimira,詳細可參閱褚俊傑的

「勝主智(耆那因陀羅菩提)《集量大疏》選讀.第一講:陳那關於似現量的定義」,詳細內容見 政大網頁:http://buddhica.nccu.edu.tw/。

91 即 Junjie Chu, A Study of Sataimira in Dignaga's Definition of Pseudo-Perception(PS 1.7cd - 8ab), p.113-149, http://buddhica.nccu.edu.tw/。按 Sa-taimira:伴隨著-有眼疾的;其中眼疾梵文為 timira。

92 「自證」藏文為rang-rig:「自悟」、「了相識」。心識自己領略自己或明察自己者。如於見瓶之

94 此解說可參考 Hattori (1968: 28)之譯:「我們並不如實在論者認為量果(pramana-phala)與量

(pramana)不同。量果(pramana-phala)產生本質上關聯於被認知對象,所以包含認知的行為

閱Ernst Steinkellner 譯注,何建興譯(2007,p.6, n.21)。

96 例如,同樣的人世間的客体體對象「水」,然就天人而言即成「琉璃」,另就餓鬼而言則視為 接實在論」。詳閱Katsura, Taipei Lecture I(2007,p.12)。

98 按Hattori (1968: 104-105, 1.64):在此段,陳那引用經量部的「外境實有」的觀點;經量宗認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的《成唯識論》所引用

100

,故見出此理論在 Yogacara 佛教傳統中的重要性。陳 那繼續說「識」具二相(dvi-r u pa)義:(1)境顯相(arth a bh a sa)(2)自顯相

(sv a bh a sa) ,即《集量論》 (PS 1.11ab) : 「境知異於彼之知,以此二相義﹝得成﹞。」

101

此識之二重顯相的理論,不禁地令我們想起傳統瑜伽行派之識之的雙面結構:

客體面向的「所取」 (gr a hy a k a ra)與主體面向的「能取」 (gr a hak a k a ra)。而《集 量論》的此部分,被視為陳那從瑜伽行派之唯識(cittam a tra)的立場而寫的

102

。 再者,透過此識之二重顯相的理論而有記憶的論證,如《集量論》 (PS 1.11cd):

「也因後時回憶故,因不憶及未知者。」

最後,陳那言及識不等同於色等事物,因為其不為他識所領受。設若為他識 所領受,則他識彼也必須回憶之,類推此而有無窮回溯的過患。像這樣不斷地回 溯,吾人將無法從一境物轉向於其他境,唯此事則世人所共許,即如《集量論》

(PS 1.12):「他知領受,則無窮,彼知也須回憶故;如是,將無他境轉移事,

此則所共許。」

以上略述陳那知識論的主張,接下來要進入月稱對陳那量論的批判了。

100 按 護法等造,玄奘譯《成唯識論》:「如《集量論》伽他中說:似境相所量,能取相自證,即 能量及果,此三體無別」(T31:10b)。依此理解,量果是心識三分中的自證分,量是見分,所 量是相分。亦可參閱Hattori (1968: 102, 1.61):陳那的三分說:見分、相分、自證分(grahyakara、

grahaka、sva-sajvitii),而陳那之弟子護法(Dharmapala, 530-561)更於其上加證自證分

(svasajvit-sajvedana)建立四分說。

101 二相(dvirupa)義的理由:(一)、以色等物為境的知(A1)有境顯相與自顯相,但分別該境 知的知(A2)則有具彼境相之知(A1)的顯現相及其自顯相。若不爾者,即如果該境知(A1)

只有彼境相,或只有它的自顯相,則此境知(A1)與分別該境知的知(A2)二者將無從區別。(二)、 若識不具二重顯相,則續起之識知將不會有前行之識知的境顯相,因續起知生起時,該境已不存,

故不能這續起知的對境。參閱Ernst Steinkellner 譯注,何建興中譯(2007,p.7 與 n.26-27)。

102 事實上,法稱亦於《決定量論》(Pramana-viniwcaya)的第一品為此點而背書。see Katsura, Taipei Lecture I(2007,p.11)。

1.月稱對「決定(ni

w

caya, nges pa)」的批判(【D18b-6 ~ D19a-6;PSP(P) 55.11 ~ 58.6】104

) :

480-540)學派的思想…他並引證 Cesare Rizzi(Candrakīrti .Delhi:Motilal Banarsidass,1987, p.47-49)、Siderits(1981)、Tillmans(1990:41-53)、Georges Dreyfus(1997:451-460)、Hattori Masaaki(1968)以及 Yonezawa(1999, 2004)等諸學者的著作來佐證。詳見 Arnold(2005a,p.144)

與(2005a,p.261,n.4 & n.5);亦見於 Arnold(2005b,p. 414-415)。然此中須注意:最早指出 此論敵即是陳那者,應是舍爾巴茨基氏(Theodor Stcherbatsky)。參閱山口益(1947,p.83, n.1)。

106 此「決定(niwcaya, nges pa)」亦可謂之為論述者主張之命題(pratijba)。然此中須區分的,

就程度上「信念」(conviction)或「觀念」(opinion)似乎還不如「決定(niwcaya, nges pa)」或 命題(pratijba),就宗喀巴《廣論》所主張的聞、思、修過程,先透過「聽聞」產生「聞所成慧」,

此尚未決定,須長時地就所聞的義理反覆不斷的「思惟」,最後方達「思所成慧」的决定,之後 再依照著思所决定義去恆時「串修」,最後方證「修所成慧」。因此,筆者以為若就此角度而言,

一般人所謂的「信念」或「觀念」似乎僅是朝向「決定」之中途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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