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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恩堰移設階段

在文檔中 碩 士 論 文 中 華 大 學 (頁 63-68)

第五章 頭前溪橋設計變更之跨部會協調

5.1 隆恩堰移設階段

研擬。

4. 隆恩堰替代方案建議:在各相關單位協調後,本計畫提出建議方 案及內容。

5. 後續工作建議:根據各相關單位之協調結果及建議方案,本計畫 對應進行之後續工作加以建議。

三、 2005 年 5 月 3 日及 2005 年 6 月 24 日

學術機構提送「內灣支線改善頭前溪隆恩堰移設可行性研究」服 務建議書;及邀集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以下略稱北水局)、

水利署第二河川局(以下略稱二河局)、工程顧問公司、自來水公司、

新竹農田水利會、新竹縣政府等相關單位召開「內灣支線改善頭前溪 隆恩堰移設可行性研究」研討會議,集思廣益以尋求解決方案,其研 討內容列於表 5.1。

四、 2005 年 6 月 29 日

鐵工局東工處於新竹縣政府召開「台鐵內灣支線改善計畫」辦理 高鐵橋下道路跨越頭前溪隆恩堰設計會議,其參加單位計有新竹縣政 府、竹東鎮公所、鐵工局。會議決議如下:

1. 須儘速提供高鐵橋下道路(跨越頭前溪隆堰段)初步規劃基本資 料。

2. 鐵工局須於施工前提送該細部設計圖審查,並俟簽認後施工。

3. 工程範圍內容不含橋面舖面及路燈工程。

五、 2005 年 7 月 21 日

鐵工局召開「內灣支線改善頭前溪隆恩堰移設可行性研究」期中 報告審查會議,各單位意見列於表 5.2。會議結論如下:

1. 請學術機構參酌各單位意見,修正期中報告。

2. 本研究案同意俟北水局委託顧問公司辦理評估案初步結論出爐 後,再依據該報告辦理期末報告。

3. 為利工程推動,本案建議由經濟部高層相關單位出面整合。

六、 2005 年 8 月 25 日

北水局委託工程顧問公司辦理隆恩堰評估修建或改建之最佳方 案,審查成果報告會議,各單位意見列於表 5.3。其結論如下:

1. 因報告內容及規劃仍有疑義,以最佳工址位址評估為優先。

2. 重新評估現執行中之相關計畫對本計畫影響程度,並作深入了解 及補充說明。

3. 新舊堰是否聯合運用或廢止舊堰再做評估,並將未來如何施作、

營運及維護管理等問題一併考量。

4. 對於新堰規劃須長遠考量,避免爾後再生影響水利相關問題。

5. 將來內灣支線鐵路橋樑是否可落墩及施工期程等問題,需俟高層 再次協商。

七、 2005 年 9 月 26 日

北水局要求工程顧問公司,評估日後隆恩堰復建位置,除現有選 定之舊址下游 350m處外,再就中正橋上下游各選定一處,以三處重 新比較。

八、 2005 年 11 月 8 日及 2005 年 11 月 14 日

學術機構提送「內灣支線改善頭前溪隆恩堰移設可行性研究」期 末報告,鐵工局召開審查會議,各單位意見列於表 5.4。會議結論如 下:

1. 請施工單位將橋墩佈設資料提供予水利單位及學術機構研究,俾 利其瞭解現況。

2. 有關環評究以採合併或分開方式辦理,請施工單位加以評估,以 作為後續計畫之依據。

3. 有關建議採原地重建或於上游設置臨時堰乙節,請施工單位結合 顧問公司,評估其可行性辦理後續協調事宜。

4. 關於經費分攤部分俟工程顧問公司與水利單位方案確定後,再行 研討。

5. 請研究單位針對後續研究方案提出建議,包括可考量採原案擴充 方式或提出新研究方式進行。

九、 2005 年 11 月 21 日

北水局召開審查修正後之隆恩堰修建或改建最佳方案會議,各單 位意見列於表 5.5。會議結論如下:

1. 方案評選時須依整體建設利益,以交通、河防及攔河取水之綜合 觀點,提出計畫效益經費分擔。

2. 構造物設置時須充分考慮河川生態問題,另建議採活動堰或橡皮 壩方式設計,請深入詳細評估。

3. 鐵工局對正執行中計畫之跨河構造物,對評選方案之影響程度,

應再深入瞭解探討。

十、2006 年 3 月 27 日

二河局召開研商隆恩堰修建或改建方案暨後續辦理事宜會議,各 單位意見列於表 5.6。會議結論如下:

1. 隆恩堰現址修建或移址改建,在評比之立足點應相同,方能如實 呈現優劣。

2. 評估報告內容應以替代成本為其效益的方式評估。

3. 評估報告內容應補強移址改建之理由,並增列河相學探討,以為 方案選定及工程佈置參考。

十一、 2006 年 6 月 16 日

施工單位依工程契約,向水利單位申請跨河構造物之設計(含環 境差異分析、水理分析計算及技師簽證),並提報「內灣支線」第三 標隆恩堰水理分析與堰體安定分析報告(參閱表 5.7 及圖 5.4~5.7)及 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

十二、 2006 年 7 月 6 日

北水局赴新竹地區考察工業及民生用水設施,對於有關隆恩堰遷 移改建規劃作業表示,所需經費須由水利署及台鐵局負擔。

十三、 2006 年 7 月 26 日

北水局召開「內灣支線」路線跨越頭前溪隆恩堰無法落墩暨改建 案會議。結論如下:

1. 在路線確定無法變更情況下,同意確認後配合辦理移址改建作 業,以下游 350m較可行,預估工程經費約需 9 億元,工期約 3 年,

其所需費用,原則由鐵工局及水利署雙方共同負擔。

2. 為民生及竹科用水之需,移址改建施工期間應能維持穩定正常供 水,工程中如需斷水僅限於每年 12 月及 1 月份辦理。

3. 橋下道路共構部份於河川地內規劃之匝道,須重新檢討研定。

4. 因跨越頭前溪隆恩堰橋墩計有四座之多,對水理影響甚大,對辦 理水理分析所需期程及費用請先行估算。

5. 考量工程施工及高鐵電化安全淨空需要,建議將頭前溪段鐵路線 形往下游調整。

十四、 2006 年 8 月 2 日

鐵工局表示因鐵路路線須連接高鐵新竹站;故此,經過頭前溪隆 恩堰線形無法變更,請北水局儘速辦理移址改建選定作業。

在文檔中 碩 士 論 文 中 華 大 學 (頁 6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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