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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二節 雙變項分析

雙變項將分為六部分描述,針對主要打工狀況與六個健康結果的關係做分 析,並同時描述基本人口學變項對依變項的影響。

2.1 打工狀況與快樂感

表 4 呈現打工狀況與快樂感的雙變項分析,顯示無論是否有打工,其快樂的 比例皆比不快樂來的高;以回答快樂的樣本來做比較,發現沒有打工的其快樂感

(89.12%)比有打工的(87.67%)高一些,但結果顯示打工狀況與快樂感並沒有 顯著差異(P=0.3987),可能被誤差所解釋。

再則將人口特性與快樂感做交叉分布,發現家中經濟的改變與快樂感有顯著 的關聯(P=0.0015),若家中經濟變差,則快樂感越低,而快樂感最好的回答「差 不多」者,表示家中經濟沒有太大改變的比較快樂。

2.2 打工狀況與自評健康

打工狀況與自評健康呈現於表 5,發現無論是否有打工,其自評健康皆為良 好,同樣在自評健康為好的樣本中,可以看到沒打工(91.95%)的自評為健康其 比例高於有打工(89.45%)的,但比例差距極低,因此結果一樣是沒有達到統計 上顯著(P=0.1035)。

在人口特性與自評健康的部分可以發現,與自評健康關聯的變項為樣本區域

(P=0.0005),越是偏離都市的地區自評健康越好,在健康的佔比中,台北市

(89.2%),台北縣(90.55%),宜蘭縣(95.79%),呈顯著的梯度關係。

2.3 打工狀況與生重病或受傷

表 6 結果顯示青少年打工與生重病或重傷達到顯著相關(P=0.0385),從有生 重病或受傷的比例來看,有打工的受傷比例(12.75%)高於沒有打工的(9.34%)。

其他人口特性與生重病或重傷來看雙變項分析,則是皆沒有達到統計上的顯著關 係,僅有打工費用用途與生重病或受傷呈現顯著的關係,從表格中可以看到,在 有生病受傷的項目中,打工費用用於自己的生活或其他(17.65%),以及幫忙家裡

開銷(17.24%)的比例為最高。

2.4 打工狀況與睡眠問題

根據表 7 的呈現,可以說明青少年打工與睡眠問題有顯著的關聯(P<0.0001), 從有睡眠問題的類別中比較發現,有打工的比例為 23.3%,明顯高於沒有打工的 15.19%。

再從探討人口特性與睡眠問題的分析,家中經濟變化同樣與睡眠問題有顯著 的關聯(P=0.0209),結果顯示在有睡眠問題的類別中,家庭經濟狀況變差者

(23.98%)來看,其比例皆高於經濟狀況變好(20.25%),以及家庭經濟狀況差不 多(16.25%),差不多者顯示為睡眠問題較低。同時,若再比對打工費用的用途與 睡眠的關係,會發現也達到顯著的關聯(P=0.0033)。其中,個人零用或儲蓄

(24.14%)、幫忙家裡開銷(24.14%),比用於自己的生活或其他(21.18%)、付學 費(20.41%)及未打工(15.19%)更容易有睡眠上問題。

另外則是學校的部別也會影響其睡眠的問題(P=0.0019),其中在有睡眠問題 的類別中,進修學校補校(42.86%)比例最高,其次為夜間部 28.57%,最後是日 間部 16.44%比例最低。

2.5 打工狀況與抽菸行為

根據表 8 呈現打工與抽菸行為有統計上的顯著關係(P<0.0001),在抽菸行為 的類別中發現,有打工的比例(14.95%)相較沒有(4.1%)打工的差距頗大。再 根據表來分析人口特性與抽菸行為的關係,發現樣本區域(P=0.0055)、學校類型

(P<0.0001)、學校部別(P<0.0001)以及在打工費用的用途上(P<0.0001),都有 統計上顯著。

以有抽菸行為的類別來看,樣本區域則以台北縣最高(9.15%),其次是台北 市(6.35%),最後是宜蘭縣(4.21%)。學校類型則以專科比例最高(10.95%),接 著為高職(10.46%),最低的為高中(3.63%)。學校部別差距更大,以進修學校或 補校最高(28.57%),其次為夜間部(22.22%),最後則為日間部(6.14%)。

另外,從打工費用用途可以看到,在抽菸行為的類別裡,用於自己的生活或

其他為最高(22.35%),其次為幫忙家裡開銷(17.24%),接著為個人零用或儲蓄

(13.45%),最後則為付學費(10.20%)。

2.6 打工狀況與喝酒行為

從 表 9 來 看 打 工 狀 況 與 飲 酒 行 為 的 關 係 , 與 吸 菸 一 樣 呈 現 顯 著 關 聯

(P<0.0001),在有喝酒的行為中,有打工的喝酒行為比例(14.51%)相較沒有打 工的喝酒行為比例為高(7.52%)。

在表中,人口特性與喝酒行為的關連中,以學校部別(P=0.0079)、母親是否 在工作(P=0.0313)、打工費用的用途(P=0.0001)為顯著關聯。同樣以有喝酒行 為的類別來看,學校部別也以進修學校或補校的比例最高(28.57%),其次為夜間 部(15.87%),最後則為日間部(8.91%)。但須特別留意的是,以實際數字來說,

夜間部、進修學校或補校的人數在本研究中並不多,因此比例雖然比較高,但絕 對數字並不高。

除此之外,從數據上發現,母親若有工作(10.31%),則研究對象喝酒的比例 也會高於母親沒工作者(6.83%),背後的意義研究者尚未能在本研究中做分析,

但仍可留意此項的結果是達到顯著(P=0.0313)。

最後,在打工費用的用途上,與抽菸行為的結果相近,用於自己的生活或其 他為最高(22.35%),其次為幫忙家裡開銷(10.34%),接著為付學費(20.41%)。

接著為個人零用或儲蓄(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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