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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合詞的爭論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離合詞的爭論

第一節 離合詞的爭論

離合詞是漢語特殊的語言現象,普遍且大量的出現在語言使用中。然 其特殊的語言地位,引發語言學者對此進行諸多研究。早在屬詞還是詞組 開始、離合詞的命名開始就產生了歧見,甚至於離合詞的數量、界定標準 與範圍至今仍未有一致性的看法。本節就離合詞研究的爭議,在命名、語 法屬性、界定與分類上,做一呈現與歸納。

一、離合詞的命名及語法屬性的認知差異

(一) 命名的分歧

一種語言現象的定名,與其語法屬性是緊密相連的,呈現的是語言學 家對此語言現象整體的思維。由陸志韋在 1957 年提出的現代漢語「離合 詞」之名(1957:92),乃是其後眾多語言學者對此一特殊的語言現象所之 採用。然而,這些學者雖然共同使用了「離合詞」一名,對其語法屬性卻 仍有不同的見解,產生了紛雜的搭配組合。而且,除「離合詞」一詞之外,

尚有其他學者因對此特殊的語言現象有其不同的看法,並不認同「離合詞」

1 本論文中,短語、片語、詞組指稱語法屬性不同於「詞」之同一語言單位。

一詞,而提出其他近二十種不同的命名。

從漢語拼音化運動,關於「離合詞」的相關研究逐漸被發表。始從 1953 年林漢達提出「結合動詞」,依照時代流變接續的「可分離詞」(呂 叔湘,1955; 彭楚南,1954)、「破裂詞」(王松茂,1956)、「離合詞」(陸 志韋,1957)、「離合動詞」(張壽康,1957)、「詞化片語(詞組)」(洪篤仁,

1957)、「假 V-O 複合詞」(趙元任,1968/1979)、「組合詞」(王用源,2004;

洪心衡,1980)、「臨近詞的特殊短語」(史有為,1981)、「短語詞/類似短 語的詞」(范曉,1981)、「短語動詞」(張理明,1982)、「動賓複合詞」(Li、

Thompson,1983)、「粘連短語」(史有為,1983)、「最小述賓結構」(柯彼 得,1990)、「離析性詞」(陳光磊,1994)、「凝合動詞」(柯彼得,1999)、

「短語詞」(呂文華,1999; 李明,2000)、「離合字組」(黃曉琴,2003)、

「離合雙字組」(周上之,2006)、「緊詞組」(黎良軍,2007)。

「離合詞」一詞,沈懷興(2002)、黃曉琴(2003)與王用源(2004)卻主 張反對採用。沈懷興認為「離合詞」這個術語不符合歷時的語言變化事實,

也不符語言學的理論,應該取消這個用語。黃曉琴亦主張以「離合字組」

的術語代替「離合詞」的術語。王用源建議更換「離合詞」的用語,改為

「組合詞」。

朴庸鎮(1999)雖然也表示:「以構詞的原理來看,『離合詞』這術語是 不妥當的。」但他依舊採用「離合詞」一詞,他所秉持的理由為:「離合 詞」一詞為大眾所熟悉,且可清楚地理解離合詞在漢語詞法層次之基式的 完整性,亦可了解在句法中離析的特殊性。

「離合詞」的命名雖然受到一些學者的不同意見,但仍是多數學者認 同且採用的,是最能體現如此特殊語法性質者。

(二) 語法屬性認定的差異

由前述命名的分歧可看出眾學者分別以「詞」、「短語」、「片語」、「特 殊短語」、「字組」…等為「離合詞」進行命名,對「離合詞」並不共指同 一「語法屬性」。綜觀對現代漢語離合詞的語法屬性認定差異,可大略分

為四種觀點,有些學者認為「離合詞」是詞,有的學者認為是短語,有的 學者持著「合則詞,離則短語」的看法,更甚至於有些學者認為這種呈現 可離可合的語言現象是在詞與詞組之間游移的狀態。

1.離合詞是「詞」

林漢達(1953)認為,即使有些詞兒可以被拆開而插入別的詞,但如果 拆開後在意義上仍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它們還是屬於詞,而不是屬於短語 或句子,這類的詞如:「打仗」、「種地」。

趙淑華、張寶林(1996)明確提出「離合詞是詞1,不是短語,但它又 可以擴展,不同於一般的詞,而是一種比較特殊的詞。」

易荷梅(2007)主張離合詞在構詞層次上是一個由動詞性詞素2與名詞 性詞素組成的動名-合成詞3

趙歡(2009)雖然對離合詞描述其為處於詞與短語之間的一種中間狀 態,但最終以離合詞意義整體性、詞內包含黏著形式等結構與意義層面來 看,還是認定離合詞是詞,而不是短語。「它的擴展只不過是語素與語素 之間的擴展,是詞的內部的一種特殊的句法現象。」

其他如劉澤先(1953)、胡附、文煉(1954)、彭楚南(1954)、洪篤仁 (1957)、趙元任(1968/1979)、范曉(1981,1996:213)、李清華(1983)、

Li & Thompson(1983)、趙金銘(1984)、張靜(1987)、郭銳(1996)、柯彼 得(1999)、李明(2000)、齊滬揚(2000)、華玉山(2005)、林秋芳(2007)、

王海峰(2008)、丁燁(2009)、周衛華&胡家全(2010)、林才均(2011)等學 者,亦是主張離合詞的語法屬性分類是屬「詞」,而非短語的論點。主要

1 趙等同篇提出含有粘著語素的動名組合不可能是短語,而只能是詞。

2 本文中「詞素」與「語素」乃指英語中 morpheme,是語言中最小有意義的成分,是詞的建構成 份。漢語界各學者因使用立場見解不同,而分別使用兩者,實共指 morpheme 之意。

3 「合成詞」乃是稱「至少包含一個粘著詞素的詞」。根據鄧守信 2003 年師大華研所語言學課程 中所提出。

因素在於他們皆著眼於離合詞雖然可以分離使用,但它是有限的分離—受 限的分離程度、受限的分離搭配,相較於可自由組合、可離可合的短語是 大不相同的。況且離合詞分離的時候,意義上呈現整體性、不可分割,也 與語義由各成分意義相加、可分割的短語顯著不同。

上列學者對漢代漢語離合詞的語法屬性雖有其共同的認定—離合詞 是「詞」,但他們對現代漢語的「詞」的界定卻不完全相同。有的學者對

「詞」定義採綱領性的觀點: 詞是在語言中能獨立或自由運用的最小單位 (朱德熙,1982;陸志韋,1957;劉月華、潘文娛和故韡,1996),但後來有 學者以至少包含一個「不成詞語素」(bound morpheme)的可操作型條件來 對「詞」與短語進行分界(齊滬揚,2000:2-3)。詞的定義與界定是漢語語 言學界多年來無法處理的一個問題,界定的角度不同、方式不同,結論也 不相同。這個問題我們留待後文再述。

2.離合詞是「短語」

王力(1946)在提到詞和短語的界限的問題時,認為「打仗」、「睡覺」

之類應屬短語,不能當為詞來看待。因為有「打了一仗」、「睡了一覺」等 說法,而「挖苦」卻只能是單詞,因為只能說「挖苦他」,不能說「挖他 的苦」。他提出的判定方法是「插入法」,即「凡兩個字中間可以插入別的 字,就是仂語,否則就是單詞。」他所說的「仂語」就是短語。

呂叔湘(1979)認為在面對離合詞詞彙原則與語法原則的衝突時,應選 擇語法原則從詞彙的角度看,他說:「『睡覺』、『打仗』…等等都可以算作 一個詞,可是從語法角度看,不得不認為這些組合是短語。」又說:「這 種例子最好還是歸入短語。」亦即:「一個組合的成分要是可以拆開,變 換位置,這個組合只能是短語。」呂叔湘亦是由若可分離則為短語的角度 觀之。

李大忠(1996)認為在漢語裡實際存在的不是詞,就是詞組,而根本不 存在「離合詞」,最好能把能擴展的即能插入其他成分的動賓格都看成是 詞組,而不看作詞。

主張離合詞是屬於短語屬性的學者尚有:鍾鋟(1954)、史有為(1983)、

王還(1995)。

上述學者之所以認為現代漢語離合詞的語法屬性是屬「短語」,是因 為他們採型態上的絕對標準,以「插入法」(擴展法)為基礎來檢視,並秉 持著詞是不可分離的,只要是能分離者,皆不屬於詞的範疇,而應歸屬於

「短語」。不過,這種觀點忽略了離合詞並非如短語般可無限度的擴展,

且離合詞即便離析,其意義的高度凝固性與「合的型式」出現的高頻率,

是與雙音節動名短語是顯著不同的。

3.離合詞是「合則詞,離則短語」

王松茂在《談談現代漢語詞彙規範化》一書中提出了「破裂詞」的概 念,指的是「『動賓法』構成的雙音詞,破裂之後,能成為兩個詞,而且 在語法上能成兩個成分,如『理髮』。」(1956:32)

張壽康(1957)提出「離合動詞」的概念,指的是「革命、跳舞、洗澡、

鞠躬」一類。「這一類詞在句法上經常作一個成分,如:『我洗澡了』,這 句話中『洗澡』作謂語而不是『洗』作謂語、『澡』作賓語,可是他們的 內部構造用『詞』的語法特點去衡量,就又合於詞組的資格。所以這類用 支配式構成的『離合動詞』,合在一起的時候是一個『詞』,拆開來用(如 跳了一個蘇聯舞)的時候是一個動賓詞組。」

陸志韋主張動賓格的合成詞合起來是一個詞,擴展分開了,就是兩個 詞,即為短語(1957:88-92)。朱德熙(1982) 認為述賓式複合動詞擴展以 前是複合詞,擴展以後就成了組合式述賓結構(1982:113),也就是說合用 的時候是詞,分離使用的時候是詞組。

王彬(2006)以擴展法的操作來呈現,所有可以擴展的,都是屬於短語。

如:「鞠」和「躬」皆是不成詞詞素,所以「鞠躬」是詞,但擴展之後的 擴展式是短語,因為在擴展式中,不成詞詞素上升為詞。他研究結論說道:

「所謂離合詞,要麼是短語,要麼是詞,語言單位中並無離合詞。」

秉持現代漢語離合詞的語法屬性是「合則詞,離則短語」的學者還有

何萬順(1997)、黃正德(1984)、曹保平、馮桂華(2003)、張楊(2010),他 們的主張看似如大海匯納百川,實則模糊了界限,無異重覆了「短語說」

的道路—還是以形態為圭臬,再於其上增加了描述基式1的屬性,卻於本 質上產生了矛盾—一個語言現象不會在不同的語言情況而有不同的語法 屬性。

4.介於詞與詞組之間游移的中間狀態

有些學者主張漢語的詞和短語無法一刀切分,離合詞即在這連續統上,

不應屬於詞也不應屬於短語。

史有為(1983)指出,有些語素組合雖可做有限擴展、且具可分離性,

則應當屬短語。但它們又跟一般的短語有些不同:「整個組合的意義比較 單一,兩個組成部分的可分離程度小,不可以作無限的擴張。」除了命名 為「粘連短語」,亦指出其為中間狀態的組合,是接近詞的一種短語。

范曉更深一步闡述了這樣的觀點:

詞同短語之間可以劃界,這是一面,也應看到另一面,即詞同短語之間沒有絕對 的界限。有些組合明顯是詞,有些組合明顯是短語,還有一些組合是詞還是短語 不是很明顯:它們又像詞,又像短語,處於中間狀態,這是可以理解的。短語向詞 轉化,這是普遍現象。少數的也有詞向短語轉化的。相互轉化的過程,也就是量 變到質變的過程。在未達到根本質變時,組合便既不是標準的詞,也不是標準的 短語,它們正處於詞和短語之間的一種中間狀態的組合。(1996:219)

梁馳華(2000)在面對離合詞的本體性質時,以連續性觀念引入,認為 在學術層面來看,離合詞具有語義上的凝聚性,同時又有語法連繫上的鬆 弛性。它在形式具有詞組的特點,在意義上具備詞的特點,是介於詞和詞

梁馳華(2000)在面對離合詞的本體性質時,以連續性觀念引入,認為 在學術層面來看,離合詞具有語義上的凝聚性,同時又有語法連繫上的鬆 弛性。它在形式具有詞組的特點,在意義上具備詞的特點,是介於詞和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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