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電子商務
電子商務(Electronic Commerce, EC)是指在網際網路(Internet)、企業內部網
(Intranet)和增值網(VAN,Value Added Network)上以電子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活 動和相關服務活動,為一種企業新的經營模式,EC 的定義很多,根據 Zwass(1996)
的定義,所謂的 EC 為以網路科技為基礎,來支援企業與客戶間買賣關係的維持、
資訊的分享及交易執行流程系統與經營模式(林東清,2009)。另將 e-mai、電子 資料交換(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 EDI)、電子資金移轉及其他相關技術,整合 成以電子為基礎的商務系統(Kestenbaum & Straight, 1996)。Kalakota 和 Whinston
(1996)指出電子商務所能完成的活動為:
1. 使用 EDI 處理與商業夥伴間的活動。
2. 利用網路達成公司與消費者的交易。
3. 執行廣告、銷售、行銷等任務。
4. 收集市場研究資料。
Shaw et al.(1997)認為網路技術應用能夠獲得更佳的營運效率,故整個經濟 將以資訊做為所有活動的基礎。事業經營及資訊技術須加以整合成如圖 2-1 的電子 商務範圍。電子商務有助於企業內部管理、及供應商間的採購與付款、及與配銷 者間的活動則如訂購、補充存貨、收款、契約管理等。消費者可透過上網進行交 易,企業則提供產品資訊及服務。本研究所提出的花卉電子商務,著重於產地花 農、市場承銷商、零售商間之直接連結,屬於企業對企業電子商務
(Business-to-Business),另花卉銷售商與消費者間之連結屬企業對客戶電子商務
(Business-to-Customer)。
圖 2-1 電子商務範圍 資料來源:Shaw et al.(1997)
全球電子商 務系統
與供應者之
連結 企業管理 與配銷商之
連結
與消費者之 介面
一、電子商務架構
由於電子商務的 IT 基礎設施(Internet/Web)本身具有全球化的標準性,
且資訊系統本身相對於實體設備系統更容易整合與分解。因此,目前許
表 2-1 電子商務經營模式的產品/服務提供
Amazon.com
Wal-Mart.com 線上仲介商 主要代表客戶搜尋適
Travelocity.com
E*Trade.com
Monster.com
AutoByTel.com
線上市場創造者 主要為創造一個交易
priceline.com
Covisint.com
線上社群提供者 主要為聚集相同興趣
iVillage.com
YouTube.com
myspace.com
LetsBuyIt.com
資料來源:林東清(2009)
2. 交易雙方對象
(1) 企業對顧客(B2C):B2C 是常被探討及使用的電子商務類型。在這類 電子商務中,線上企業(網路商店)提供消費者行銷、銷售、產品 服務諮詢、售後服務等的功能,而消費者透過通訊網路(如網際網 路、電話網路)等電子廣告來瞭解其產品(服務),並使用「電子現 金」進行交易,同時可以不同的方式來配送產品,例如:亞馬遜網路 書店(Amazon)。
(2) 企業對企業(B2B):企業外部的電子商務,一般的企業活動中,如果 要以營利為最大目的的話,百分之八十的營利收入是來自 B2B,百分 之二十是來自其他的,因為企業對企業的量比較大也比較廣泛,例 如:Commerce One。
(3) 顧客對顧客(C2C):買賣雙方都是最終消費者,網路廠商擔任仲介者 角色並收取佣金,網路廠商僅負責資訊流部分,如 e Bay 賺取 0.25~2.00 美元登錄費及成交價 1.25%~5%的佣金。
(4) 顧客對企業(C2B):志同道合的消費者,經由虛擬社群(Virtual
community)形成匯聚需求(Demand Aggregate)。匯聚需求後提昇與廠 商議價能力。
(5) 點對點(P2P):P2P(Peer-to-Peer)交易模式稱為點對點商業模式,是 由電腦間直接交換資料來進行資訊服務,在 P2P 模式下,環境是屬 於分散式的,所以各個不同的點可分別以不同的客戶端或伺服器甚 至同時兼具兩者的角色下,彼此互動運作。在主從架構中不需透過 中央伺服器,外圍的客戶端電腦便可自行相互溝通。在電子商務交 易中,組成份子主要以物易物的方式來交易。例如,ezpeer。
3. 虛實的經營方式
(1) 純線上經營者:是指只有網站,沒有實體的店面、倉儲、通路等設 備,亦即所謂的.com 公司。
(2) 純實體經營者:是指傳統且沒有 Web 的實體公司而言。
(3) 虛實合一者:是指同時兼有網站(虛)與實體店面的經營模式的公 司而言。
二、電子商務經營模式的決策階段與重要策略設計
三、網際網路商業應用之推廣
楊佩菁(2000)指出我國想在 B2C 電子商務上有所成就,最重要的是推 出親和性高且能為民眾解決日常生活不便的系統。近年來經濟部也不遺餘力 的推動網際網路的商業應用,推廣項目如圖 2-3 所示。Shaw et al.(1997)認 為 EC 可分成三個子領域。
1. 企業與消費者界面,包括電子購物、產品行銷、資訊取得、娛樂、客戶 服務。
2. 企業與通路夥伴的連結,包含採購、物流、存貨補充等活動。
3. 企業內之協調,著重於支援公司的活動及部門的整合。
圖 2-3 電子商務經營模式推廣項目 資料來源:楊佩菁(2000)
四、EC 發展的主要趨勢
林東清指出(2009)EC 經泡沫化後,整個產業重新出發,在經營典範、
經營模式、EC 平台建構及科技上也遂漸顯現出新的趨勢:
2. 兩個新的典範轉移(Paradigm Shift)趨勢 (1) Web 2.0 的風潮
(2) 行動科技與商務
3. 原有的經營模式的軟變趨勢
(1) 虛實合一(Click & Morar)的經營架構 (2) 純線上(Pure.com)經營模式的擴張 (3) 購併式的成長
4. EC 平台建構的趨勢
(1) SOA(Service Oriented Architechture)的開發模式 (2) 共享的 EC 基礎設施
(3) 混搭式的應用服務整合
五、網際網路企業對企業行銷(Business-to-Business)之機會
花卉電子商務是在網路上進行花卉交易含行銷、金流、物流等,而網路 上之企業對企業行銷(Business-to-Business)有哪些機會呢?Kalakota 與 Whinston(1996)曾提出電子商務時代來臨的理由,其中包括消費者要求購物 活動能獲得更多的服務及便利,只有提供更好的客戶服務,企業才能繼續生 存與成長。Evans 與 King(1999)認為網路行銷可增加競爭性的資訊,並獲 得行銷資料。此外,企業的訂貨及交貨時間皆可縮短,而雙向且及時的資訊 溝通,也可強化通路成員間的合作關係。其他如影像支援、24 小時營業、較 無地域限制、便利的客戶服務也是網路行銷優勢所在。個人電腦使用人數不 斷增加,加上網際網路的使用更方便,越來越多企業將 Web 當作另一個重要 銷售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