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與青少年吸菸有關之學校環境因素
以往,很少有研究探討學校氣氛與學生抽菸的關聯性,因為以往的研究所 採用之研究設計與分析方法,無法判別學生層次的結果(個人層次)是否導因於學 校層次的特性(群體層次)(Anderson,1982)。由於近年來在統計方法上的進展,如 今已能就學生的吸菸行為與學校的特性進行有效的分析(nested design,巢狀設 計)。然大部分的研究仍大多聚焦於比較學校是否禁菸與學生的吸菸行為,依然 未採用多層級模式與多層次分析步驟(Multi-level Models and Multi-level Procedures)來正確估計學校層次的特性對學生吸菸行為的影響效果,因此也就 無法有效確認學校環境因素(學校對學生吸菸之限制)是否對學生之吸菸行為造 成影響。
Pentz et al.(1989)曾調查了加州 23 所明文禁止在校園內抽菸的近 4,800 位七 年級學生,結果發現:1.該 23 所學校的禁菸規定雖然皆來自於加州的同一法令,
但該等學校對有關禁菸範圍、預防重點、戒菸重點及懲罰重點等有關禁菸的四 項規定卻大異其趣;2.在那些有清楚訂定禁菸範圍、預防重點、戒菸重點及懲 罰重點等四項禁菸政策之學校的吸菸盛行率及菸品消費量皆較低;3.越是強調 預防吸菸而不強調戒菸的學校,學生的吸菸量就越低,但強調懲罰與吸菸後果 之嚴重性並不能減少學生吸菸。
Wales(1994)在英格蘭所執行的一項橫斷性調查研究,用以比較不同禁菸規 定之學校的 16-19 歲學生之吸菸盛行率。結果發現:1.教職員與學生皆不得於校 園內吸菸之學校的吸菸盛行率最低,教職員與學生皆可於校園內吸菸之學校的 吸菸盛行率則最高;2.校園內禁菸之學校的校內、外菸品消費量均較低。
Clarke, White, Hill, and Borland(1994)曾對澳洲的老師及學生進行一項調 查,以評估學校的組織結構(1.學校類型:政府資助的學校、獨立學校或教會學
校;2.性別組成:男女混合學校、男校、女校;3.是否穿制服:規定穿制服、無 須穿制服;4.學校規模;5.學校所在地:都會區、鄉村;6.學校組織:學校委員 會有無學生代表、有無家長會、有無校友會;7.衛生教育:有無專業衛生教育 師資)及吸菸政策與學生自述之吸菸行為的關係。結果發現:1.學校的組織結構 對年紀較輕的學生較具影響力;2.男女混合、政府資助、學校委員會有學生代 表、沒有家長會或校友會之學校的吸菸盛行率較高;3.學校的吸菸政策則與學 生的吸菸盛行率無關。
Grunbaum and Basen-Engquist(1993)在一項比較正規高中學生與非正規高 中學生之健康危害行為的調查研究,結果發現:非正規高中學生之吸菸率與其 他健康危害行為皆較正規高中學生來得多。
Lothian, Ferrence, and Kaiserman(1996)在所進行的一項橫斷性調查研究發 現:在學生自述校園內完全禁菸的學校,其吸菸盛行率及每日菸品消費量均最 低。唯學生與校長對學校相關禁菸規定之陳述有落差,致使此一有關學校禁菸 規定之效果的結論受到限制。
Santi, Best, Brown, and Cargo (1991)進行了一項追蹤研究以檢驗社會環境(1.
學校系統:公立或私立;2.學校董事會;3.校長的吸菸行為;4.年長同儕的吸菸 行為)對學生開始吸菸行為之影響,結果發現:學校系統與學校董事會對學生開 始吸菸之行為具有交互作用之影響;而年長同儕吸菸率較高的小學,其吸菸發 生率則明顯較高。
Pentz et al.(1989)進行了一項追蹤研究用以分析學校的社經地位、種族及 都市化與學生吸菸率之間的關係。該研究之主要目的在於評估一項實施於六、
七年級之預防吸菸計畫的效能。以學校為分析單位,進行等級資料最小平方回 歸模式(ordinary least square regression methods)分析,結果發現:學生的吸菸 率,與學校之社經地位及種族等特質有關,但與學校之都市化程度無關;白人
Valois, Thatcher, Drane, and Reininger(1997)對美國之公、私立高中學生進行 一項橫斷性的調查研究以比較其吸菸盛行率。卡方檢定的結果發現:私立高中 的學生自述最近 30 天內吸菸之比率率較高,但公立高中學生的吸菸終生盛行 率則較高。
Murray, Kiryluk, and Swan(1984)對大不列顛 35 所學校的 11-12 歲學生之吸 菸行為進行了一項為期七年的追蹤研究。以卡方檢定對每年所收集之資料進行 分析,結果發現:與男學生之吸菸盛行率有關的學校因素包括男生學校、非教 會的學校、有親師會的學校、無衛生教育的學校、無女性吸菸的學校、校長不 吸菸的學校,而可選擇穿制服與否及沒有衛生教育或反菸教育之學校的女學生 吸菸盛行率則較高。
Ennett(1997)以問卷調查方式分析 36 所小學的學校特性(對吸菸的態度、
同儕對吸菸的接受度、香菸的可取得性、學校的可依附程度、校園安全)與學生 吸菸率的關係。結果發現:學生吸菸率與學校對吸菸的態度、同儕對吸菸的接受 度及香菸的可取得性成正相關,而與學校可依附程度成負相關。
綜合以上各項研究的結果可知,學校的特性與學生吸菸有關。唯上述研究中 有關學校特性的測量方式與分析單位元元並不一致,且 10 篇研究中有七篇錯將 學生當作分析單位。另外,到底哪些學校特性對學生吸菸是重要的因素,則尚缺 乏文獻來做出結論,正有待本研究之努力。
二、與青少年藥物使用及偏差行為有關之學校環境因素
Skager and Fisher(1989)曾以群集分析法(cluster analysis)分析美國加州 2,471 位十一年級的學生以探討學校特性(區分為三種類型)與學生藥物使用的 關係,結果發現:在三種類型的學校中,以地處小鎮郊區並以白人學生居多、學 生學業成績中等及學生家庭作業較少之學校的藥物使用比率最高,而以地處都會 區並以少數種族學生為主、學生屬低社經地位與低學習成就及學生中有高比率是
非說英語之學校藥物使用比率最低。
Paetsch and Bertrand(1997)以教室內問卷調查的方式探討同儕、社會及學校
(學業成績、花在家庭作業的時間、蹺課次數、逃學次數及是否想要休學)等因 素與中學生違反校規行為(破壞公物及暴力相關行為)之關係,結果發現:在雙 變項相關的分析中,學生違反校規行為與研究中的各項學校因素皆有顯著相關;
而多元逐步回歸分析中,在控制同儕與社會的各項因素之後,研究中有關學校的 變項,只有逃學次數、蹺課次數及曾想要休學的次數仍然與學生違反校規的行為 有顯著相關。
Moskowitz and Jones(1988)利用群集分析法,分析全國性之學校行政人員調 查資料,來探討學校變項與校長所陳述的學校內的喝酒與藥物使用問題間的關 係,結果發現:1.透過群集分析,將所研究學校區分為三種不同類型的學校;2.
在該三種不同類型的學校中,以出席率與休學率一般、行為問題中等及校長所陳 述的喝酒與藥物使用問題少的學校最多(59%),其次為出席率與休學率一般、
行為問題中等但校長所陳述的喝酒與藥物使用問題多的學校(32%),而以缺課 率、休學率及學生一般行為問題嚴重而校長所陳述的喝酒與藥物使用問中等的學 校最少(9%)。
綜合上述各項研究結果可知,學生的藥物使用與偏差行為皆與學校有關的變 項有關,但一如有關吸菸之文獻,此一領域的研究亦未採用多層級模式與多層次 分析步驟來正確估計學校層次的特性對學生使用藥物與偏差行為的影響效果,因 此也就無法針對學生使用藥物與偏差行為中,學校特性到底扮演怎樣的角色做出 有力的結論,此亦有待本研究之努力。
三、學校禁菸情形
加拿大於 1995 年所進行的“健康加拿大(Health Canada, Cycle 3)”,對全國
調查,結果指出:在所調查的學校中,有 97%的學校都有某種形式的禁菸政策,
且其中更有 66%的學校完全禁止學生於校內、外吸菸(引自 Shelly, 2002)。而 Stephen and Morin(1994)所進行的“Youth Smoking Survey(YSS)”,對全加拿大 10-19 歲的學生中的 23,000 名進行有關校園吸菸相關規定的調查,結果發現:被 調查的學生中,只各有 38%及 35%的學生回答其就讀的學校有實施全面禁止吸 菸或有某些禁菸規定,但有 15%的學生回答其就讀的學校沒有禁菸規定,而其餘 12%的學生則回答不清楚其就讀的學校是否有禁菸的規定。
在美國,Collins(1995)於 1994 年所進行的“學校衛生政策與計畫(School Health Policies and Programs)”研究,結果發現:在完整完成調查的 607 所學校 中,有 98%的學校對吸菸有明文的規定,其中有 49%的學校是採完全禁菸政策 的無菸校園;而該 607 所學校中也有 86%設有含預防吸菸課程之必修課。
以上國外之研究雖然探討了學校禁菸的相關規定,唯並未進一步去分析該等 禁菸相關政策或規定對學生的吸菸行為到底有何影響,此亦本研究探討的重點之 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