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能訓練方法;第四節、心理訓練方法;第五節、技術訓練方法,各項主題之 內容分述如下:
第一節 體操發展史
體操(gymnastics)一詞出自於古希臘(gymncen)”裸體技藝”。最早在古希 臘時期的斯巴達人(公元前 800~300 年)把體操活動擺在重要位置,在進行操練 時,均裸體進行。後來這一詞被歐美、日本等國草用,傳入中國則稱為”體操”。
在一個相當長的時間裡,”體操”與”體育”兩詞並存,互相混用。20 世紀出,
滿清政府廢除”科舉制度”,創辦各種學校,同時把引進的"兵式體操"和國外 傳的徒手體操、單槓、雙槓、木馬、肋木等器械體操,以及田徑、球類等各項 運動做為學校的一門課程稱為”體育科”,從此以後”體育”和”體操”在政 府文件上才有了各自不同的含義。(人民體育出版社,1988)。
王明雁(2004)指出近代吊環運動是個比較晚成的競技體操項目。它最早起 源於法國,後來又傳向義大利和德國,在它成為競賽項目之前,只是體操訓練 中的一個輔助項目。作為輔助性器材的吊環最先固定在體操館天花板上,被成 為”擺盪環”。當時,環由木所製或鐵鑄,表面蒙革,或為圓形,或為三角形,
或為把手形。後經長踐証明,圓環更具優越性,19 世紀後半期,吊環動作增多,
從而成為一個體操比賽項目,1896 年第 1 屆奧運會上,吊環被列為體操比賽項 目之一。初期的吊環就是力量型的運動,其動作多為,懸垂、支撐和擺動等,
這種情況直到 20 世紀也未有多大改變,如獲得 1936 年第 11 屆奧運會吊環金牌 的捷克奇洛伐克運動員的自選動作,並包括下列靜止用力動作:直角懸垂臂壓 上呈直角十字、壓上成支撐、直臂挺身慢起成手倒立、倒十字、落下成十字支 撐。直到 50 年代,慢翻上成十字支撐、直臂壓上成直角支撐、向後大迴環等動 作開始慢慢出現。60 年代,直臂大迴環技術的發展,改變了吊環運動以靜止用 力為主的傳統風。70 年代,護手掌的更新使運動員擺動動作有了改變。吊環比 賽規則也因而調整為:靜止用力動作不能超過全部動作的一半,靜止時間不得 超過兩秒,吊環運動技術從此進入新的時期。
林清和 (1981)指出,吊環首先被介紹到體操界,是在 19 世紀初期由馬戲 團的鞦韆演變而來,只是形態略微改變而已。在馬戲團裡的鞦韆,演藝者握的 是橫槓,再加上雙環,選手兩手各握一環,每個環的旋轉軸和動作在空中是獨 立,所以,即使是實施向下懸垂,或做一個直臂支撐動作,都是一種很難的困 難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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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吊環器械規格(如圖 2-1),高度從墊子上量起 260 公分,從地面量起 280 公分。
圖 2-1 吊環器械
第二節 項目特性分析
一、規則
一套吊環動作由比例大致相等的擺動、力量和靜止部分組成。這些動作和 連接式通過懸垂、經過或成支撐,經過或成手倒立來完成,以直臂完成動作為 主。由擺動到靜止力量或由靜止力量到擺動的過渡是當代體操的顯著特點。環 帶不許擺動和交叉。(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 GYMNASTIQUE [F. I .G], 2009)
現代體操已突破以往 10 分動作最高分限制,每位選手整套動作中可選擇九 個適合自己最好的動作,加上結束動作總共十個動作。現今吊環作分為 A 至 G 難度,每一個動作難度都有各自的分值,A 難度 0.1、B 難度 0.2、C 難度 0.3、
D 難度 0.4、E 難度 0.5、F 難度 0.6、G 難度 0.7 的加分,而每位選手可以從整 套動作中選擇自己的難度來爭取分數,當然動作難度分值越高,整套動作的最 高分也就會越高。然而選手本身也要視自己的能力範圍來選擇適合自己的整套 動作難度,如果選擇超過自己能力範圍的動作難度,比賽時卻失敗那會因小失 大,因此整套動作難度在編排選擇時,必須是符合選手自身能力的範圍。
結束動作也依難度的不同給予不同的類群加分,如果結束動作選擇 A 或 B 難度就沒有類群加分,選擇 C 難度有 0.3 的類群加分,選擇 D 難度以上則有 0.5 的類群加分,因此吊環要增加整套動作的最高分,從策略的角度來看,結束動 作必須達 D 難度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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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評分規則明確地把實施扣分範圍列出,小錯扣 0.1 分、中錯扣 0.3 分、大錯扣 0.5 分,失敗動作掉下來則是 1.0 的扣分。選手在編排動作時達滿 7 個動作以上,E 分實施分由 10 分開始計算;未滿 7 個動作,編排 6 個動作,實 施分由 6 分開始計算;編排 5 個動作,實施分由 5 分開始計算;編排 1─4 個動 作,實施分則降為 2 分開始計算;沒有動作即為 0 分。難度越高有它一定的風 險,然而動作優美的要求更加嚴苛,所以在訓練上必需朝零失誤完成整套動作 及要求動作質量方面來努力,以減少實施的扣分。
吊環在 2008 年北京奧運會後被修正的內容主要分成兩項,1.取消連接的加 分。2.連續組合的力量動作滿四個後,得選擇編排其它性質的動作。從這個角 度來分析吊環項目整套,如果要使整套動作的最高分達 16 分以上,整套之中需 編排數量上限(十個動作),且動作難度須達到 D 級難度以上才有機會在國際上 奪牌,D 難度有 0.4 的分值,十個 D 難度就有 4.0 的加分,另外整套動作必須符 合五大類群要素加分共 2.5 分(包括結束動作須達 D 難度),另外加上 E 分(實施 分)從 10 分扣起,整套動作的最高分可達 16.5 分,如果一開始編排四個力量動 作,不管力量動作難度分值高低,第五個動作得編排其它性質的動作。總結以 上分析有幾個重點:1.要提升吊環整套動作的最高分最好的九個動作加上結束 動作,都必須達 D 難度以上。2.新規則對整套實施扣分非常嚴格,表示在動作 與整套必須有(質量)的要求。
二、能量系統
能量系統是指運動時活動能量的來源。生理學研究人員每一個運動員歸類 在磷化物系統、乳酸系統或有氧系統,三個類型之中。能量系統的了解有助於 訓練時,選材的參考、體能的處方、營養的補給等等(林正常,1995)。
鄧樹勳與王健(2004)指出,短時間無氧運動能力是指最大全力運動持續時 間 10 s 左右,它是肌肉非乳酸性無氧運動能力的表現,其能量來源是來自於 ATP-PC 系統及無氧糖酵解,測試過程中,每秒最大輸出相當於最大瞬間動力;
中時間無氧運動能力是指全力運動時間持續約 30 s,主要是評估受事者個肌肉 細胞內的 ATP-PC 系統和無氧糖酵解供能系統,期能量來源主要是 70%乳酸成分、
15%非乳酸成分及 15%有氧能量;此測試後 5 s,可做為間接評定乳算性無氧動 力,但 30 s 測試不能做為最大乳酸性無氧能力測試。(如表:2-1)
體操運動是一項集力量、技巧、耐力、反應性和觀察力於一身的運動,其 中以大負荷強度和迅速反應為主要特徵,事故體操運動被視為範圍短時間無氧 代謝運動,以磷化物功能系統為主。(俞智贏,2004)。
林正常等(2002)指出,體操運動約 92%能量來自於磷化物與乳酸系統,大約 8%能量來自乳酸與有氧系統。有氧系統佔的成分非常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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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 2 s~120s 最大運動時之主要能量來源
最大運動持續時間 主要能量來源
2~3 s 肌肉中的 ATP
10 s ATP-PC & 無氧糖酵解
30 s
70%La 成分(無氧糖酵解) 15%非 La 成分
15%有氧能量
90 s 50%無氧成分
50%有養成分
120 s 40%無氧成分
60%有養成分
180 s 30%無氧成分
70%有養成分
(鄧樹勳、王健,2004) 三、心理技能屬性
競技體操,此項目是根據變化不大的場地、器材情況,特別是運動員內部 的本體接受器,所介入的反饋來進行調節,很少根據競賽對手的情況進行直接 的、迅速的調節,運動員本身須靠內在線索來完成動作,因此技術分類是屬於 非連續性、閉鎖性、內在的運動項目。(張春興、張力為、馬啟偉,1996) 四、技術結構分析
吊環動作技術共分為五個類群:
(一)I、 屈伸上和擺動動作(包括直角支撐 2 秒)。
(二)II、 擺動至手倒立(停 2 秒)。
(三)III、擺動至力量靜止動作,不包括直角支撐(停 2 秒)。
(四)IV、 力量動作和靜止動作(停 2 秒)。
(五)V、 下法。
黃勝盟選手,擬定在民國 101 年大專運動會中吊環項目整套動作的目標:
難度分 4.1 分加上類群得分 2.5 分,再加上動作實施分(E 分)10 分,整套動作 的最高分為 16.6 分。(參照表 1-7)此整套動作編排含結束動作已達十個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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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動作實施分(E 分)由 10 分開始計算。其中第 I 類群動作 1 個,第 II 類群動 作 2 個,第 III 類群動作 3 個,第 IV 類群動作 3 個,第 V 類群動作 1 個,已包 含了五個動作類群,因此類群得分 2.5 分。動作難度方面:F 難度動作 1 個分 值 0.6,E 難度動作 1 個分值 0.5, D 難度動作 6 個分值 2.4,C 難度動作 2 個 分值 0.6,因此難度分共 4.1 分。
吊環是標準的力量項目,可說是所有體操項目的力量之最,選手們常利用 第 III 和第 IV 類群動作,來展現個人的力量特色,取得觀眾的歡呼及掌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