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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四節 各項變數(項)的操作性定義

一、研究變項操作型定義

本研究變項有(年度、地域(特性)、調解委員性別比率、調解委員年齡比率、

調解委員教育程度比率、調解委員行業比率、調解委員年資比率、集體開會調 解比率、委員獨任調解比率、協同調解比率、民事案件比率、刑事案件比率),

依變項為年度調解總成功率進行差異性分析及相關分析。

(一)、依變項(調解績效):以全年辦理調解成立經法院核定件數與受理件數之比 率為衡量調解委員會績效的標準。

(二)、年度變項:本研究係以台東縣 16 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在時間向度從 2002 年至 2012 年這段期間為研究期間。

(三)、地域(特性)變項:臺東縣行政區域有台東一市,成功、關山二鎮,卑南、

鹿野、池上、東河、長濱、太麻里、大武、綠島等八平地鄉、延平、海 端、金峰、達仁、蘭嶼等五山地鄉,本研究係區分「市」、「鎮」、「平地 鄉」、「山地鄉」四個區塊來分析。

(四)、調解委員性別比率變項:以男、女區分。

(五)、年齡比率變項:依調解委員年齡區分為未滿 40 歲、41-50 歲、51-60 歲、

61 歲以上。

(六)、教育程度比率變項:區分為大專以上、高中職、國中、小學。

(七)、行業比率變項:區分為農林漁牧狩獵業、製造業水電燃氣業及營造業、

商業、服務業及其他。

(八)、調解委員年資比率變項:區分為未滿 4 年、4-未滿 8 年、8-未滿 16 年、

16 年以上。

(九)、調解方式比率變項:區分為集體開會調解、委員獨任調解、協同調解。

(十)、調解種類比率變項:區分為民事調解、刑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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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變項操作分分析方式

(一)、差異性分析:利用 SPSS12.0 (Statistical Package for the Social Science 12.0) 程 式軟體進行各項資料之統計分析,蒐集台東縣各鄉鎮市調解委員會民國九二年 至一○一年計十年的台東縣辦理調解業務概況表、台東縣辦理調解委員會組織 概況表、台東縣辦理調解方式概況表中的名義變數(年度、地域特性)進行分 析整理,分析步驟:分析中之比較平均數法,選擇單因子變數分析(假設相同 的變異數 Sheffe)統計量進行描述性統計,測量名義的變數(年度、都市化)

與年度調解總成功率間有無差異性來做分析。

二、相關分析:

利用 SPSS12.0 (Statistical Package for the Social Science 12.0) 程式軟體進行各 項資料之統計分析,蒐集台東縣各鄉鎮市調解委員會民國九二年至一○一年計 十年的台東縣辦理調解業務概況表、台東縣辦理調解委員會組織概況表(調解 委員性別、年齡、教育程度、行業、服務公職年資、調解委員年資、台東縣辦 理調解方式概況表(調解方式有集體開會調解、委員獨任調解、協同調解)、調 解類型(民事調解、刑事調解)進行分析整理,分析步驟:相關之雙變數,Pearson 相關係數的相關顯著性訊號:進行比率變項變數(調解委員性別比率、年齡比 率、教育程度比率、行業比率、調解委員年資比率、集體開會調解比率、委員 獨任調解比率、協同調解比率、民事調解比率、刑事調解比率)與調解績效(調 解總成功率)間有無關聯性來做分析,是否因變項變數之不同影響調解績效(調 解總成功率)。

三、調解績效:

依據法務部鄉鎮市調解獎勵金核發要點文中:本部為增進調解業務績效,

獎勵績優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以疏減訟源、弘揚法治,全年辦理調解成立經 法院核定件數與受理件數之比率為衡量調解委員會績效的標準,對於鄉鎮市調 解委員,主要的績優評估標準是全年調解成立之案件數目、轉介調解案件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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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以及調解委員之服務年資二種。除掉與績效表現較無關係的調解委員服務年 資部分不探討,另外轉介調解案件之數目是針對調解委員以外的其他協助辨理 調解真正與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績效表現直接有關者,厥為全年調解成立之案件 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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