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風險分析的方法
彈藥在貯存、拆解或搬運等作業時;仍潛在著許多危害,可能因溫度、
碰撞、衝撞、掉落、洩露、化學變化或人為因素等而造成意外。職業安全 衛生管理系統規範(OHSAS 18001:1999)第【4.3.1】節對危害辨識、風 險評估及風險控制之規劃,有詳細的要求標準。故國軍彈藥作業可參考其 規範,建立與維持適當的評估程序,以持續辨識危害、評估風險及實施必 要的控制方式。評估程序如下:
1.例行性或非例行性活動:包括每日的作業、清點、維修、測試、新建、
臨時性作業等。
2.人員、廠商及訪客進入營內之活動:所有在營區內的人員,包括作業 官兵、承包商、訪客。
3.工作場所中所使用的各項設施:廠內所有的製程、設施設備等。
4.設定安全衛生目標時,應確認已考慮風險評估的結果與風險控制的效 果。並將這些資訊文件化,隨時保持更新。
辨識危害及風險評估的標準方法包括:
1.單位的規模、性質及週期定義:評估方法非硬性要求,只須依據單位 的規模性質、製程或作業特性等加以 考量選擇。週期的定義為製程/作業的 生命週期,從規劃、設計、安裝建造、
試運轉、正式作業、變更修改、停止 運作等各階段的風險評估。
2.確保此方法是主動的而非被動的:應找出評估作業中可能潛在的危 害,而非事件發生後才去調查檢 討。
3.提供風險之分類及辨識的資訊:為評估結果的風險程度,可進而解釋 為 量 化 風 險 , 即 一 般 考 慮 的 頻 率
(frequency)與嚴重度(Severity)。
並將所得結果分級後,加以消除或控 制風險。
4.操作經驗及使用風險控制方法能力一致:一方面指評估須由對作業熟 悉或對製程之設計或操作有 經驗的人員參與,而且評估 內容需符合作業現場實務。
另一方面亦與先前所提到的 評估方法不作規定有關。
5.提供決定設施的要求、訓練需求的辨識或作業管制的建立資訊:
即建立以風險為基準(Risk-Based)的安全衛生計畫,以決定廠內 各設備設施的工程改善。人員工作上的認知、提升技能訓練等規劃,
建立管理措施或改進管理標準的依據。
6.提供必要性措施的監督資訊,確認實施的有效性及適時性:
針對風險評估結果之追蹤與稽核,為了維持其有效和適時性,應 定期進行評估,對於作業變更、製程修改等,建立起安全審查的機制。
因此,一般風險評估方法以作業或製程特性為主要選擇依據。如果該 作業為連續製程、管線系統、自動控制系統等,則採用工作場所導向模式。
若屬於批式製程、裝配作業、維修作業等,則採用作業步驟導向模式,如 下圖 4.2 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