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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教學反省研究現況

美國在八十年代興起「反省性教學」(reflectice teaching),將教師視為研究者,

認為教師需要由藉反省及研究教學,考量學生能力,編選適當教材,發展合適教學方式,

方能以批判的角度看待今日的教育環境與政策,以提高教學效能(溫在成,2007) 。基於 上述因素再加上受到六十年代認知心理學興起的影響,有關教師教學反省、思考之研究 漸受到重視,茲將近年來體育教師教學反省之相關實證性研究整理如下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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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國內外相關體育教師教學反省研究表(續) 研究者

(年代) 研究主題 研究對象 研究方法 研究結果

Tsangaridou (1993)

Sebren (1995)

Tsangaridou

& O'Sullivan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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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

(年代) 研究主題 研究對象 研究方法 研究結果

Tsangaridou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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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集中於國中小教師的探討。

三、研究方法方面

在研究方法方面,如果不考慮地區與研究時間先後順序,以採量化的研究方法居多。

多數研究的資料收集大多透過問卷調查的形式;其中少數也有以質為輔的方式來做研究。

但是,實際上國內外實際研究趨勢上有明顯不同,研究者推測因國外教師教學反省的觀 念起步較早,且受到七十年代行動主義發展的影響,因應研究主題以教學現場遇到的問 題之下,研究方法採參與觀察、訪談與資料分析等質性研究方法為主。國內一開始研究 受到國外發展的影響也是以質性研究為主,後來近年來的研究漸漸採以問卷調查的方式,

以了解地區性體育教師教學反省的普遍性現象。另外陳春蓮 (2007) 是採實驗設計的方 法,分別施予實驗組與控制組不同的教學研習,來比較其差異。綜合前面相關的研究,

在做有關體育教學分析的研究目前臺灣大多還是以問卷調查的形式來了解。

四、研究結果方面

在研究結果方面,研究者根據上表所列的國內近年來研究結果加以整理歸納,分別就「教 師教學反思的層次」、「教師教學反思的歷程」、「教師教學反思的內容」、「其他發現」等 四個層面加以說明如下:

(一)教師教學反省的層次

根據研究歸納教學反省分為以下四個層次:描述層次;技術理性層次;實際行動層次;

批判反省層次 (陳郁萍,2006) 。有關教師教學反省內容的層次大部分的教師都能達到 描述層次與技術層次的反省,其次為實際層次的反省,但只有少部分教師能達到批判層 次的反省。而教師教學反省之層次大部分是從描述層次與技術理性的層次,逐漸轉成實 際行動與批判反省的層次,因此,教師的反省發展是有其順序性的,剛開始比較偏向技 術理性層面的反省,慢慢的往實際層次及批判層次的反省發展,故我們絕不能忽視描述 層次反省的價值,它不僅為高層次反省的基礎,更能加以改進教師反省思考的層次(孫 維屏,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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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師教學反省的歷程

由大部分相關研究的探討得知教師教學反省的歷程分為三個階段,分別為教學前的 反思(為行動而反省)、教學中的反思(行動中反省)、教學後的反思(行動後反省)。在實 習教師的反省歷程上,實習教師大部分都頃向在「行動後反省」居多(孫維屏,2003;

陳玉枝,2003) 。至於在對於正式體育教師教學反省歷程的研究中,其研究結果頗不一 致;鄭勝吉 (2005) 與王義文 (2009) 的研究指出正式體育教師教學反省歷程為「行動 前反省」居多;而蔡岳璟 (2003) 與魏榮俊 (2004) 的研究中則認為體育教師教學反省 歷程為「行動中反省與行動後反省並用」居多,「行動後反省」次之;另外溫在成 (2007) 的研究卻指出反省類型以「行動中反省」居多。針對此一現象研究者認為,一般正式體 育教師有較佳的專業能力與班級經營管理的能力,所以在教學反省時不論是「教學前」、

「教學中」亦或是「教學後」均能進行較恰當且有效率的反省,在這樣的情況下體育教 師反省的類型會針對上課需求或是突發狀況來進行反省,所以教學反省的類型會隨著環 境變項與學生變項調整。基於此,隨著研究的範圍、對象及地區的不同才會得到不一樣 的結果。至於實習教師在教學前反省、教學中反省的次數較少的緣故,可能是由於實習 教師教學經驗缺乏,面對複雜的教學情境時,有時在教學前比較無法預知教學的變化而 加以思索,教學中亦無法立即做出適當的反應來加以因應或調整 (孫維屏,2003) 。 (三)教師教學反省的內容

體育教師教學反省的內容所涵蓋的層面相當廣泛,主要可分為教學、學生、教師、班級 經營、環境、自己本身、政策與制度、研習等。由上述研究可以發現教師教學反省的內 容相當多樣化,而其中雖然以「學生反應」與「班級經營」居多,但根據不同研究對象 體育教師於教學反省上的內容也有所差異。

(四)其他發現

除了以上所歸納的研究結果,研究者於上述研究中發現教師教學反省的其他層面。

如吳和堂 (1999) 的研究發現,反省態度與反省內容在專業成長上具有重要的影響力;

在大部分的研究裡也發現教學反省有助於提升體育教師的教學效能與專業能力 (王義 文,2009;吳和堂,1999;吳秋慧,2004;陳春蓮,2003) ;陳春蓮 (2003) 於國小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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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教學歷程檔案對教學反省影響之研究中也提出教學檔案對教師個人的教學反省能力 頗有助益,但應用於實際的教學情境時,卻無明顯之差異。這之間原因可能起因於教師 個人之教學檔案並未落實於教學情境中,所以教師的反省能力與習慣更有待進一步的培 養。由此可知,教師的反省思考在教學中扮演極重要的角色,不僅能改進教學,更能提 昇教師的專業發展與成長。

第三節 目前臺灣大專體育教學現況

本節目的在說明大學普通體育的沿革,以及如何受到大學法修訂的影響,形成目前大專 體育課程實施的現況。主要分為兩個部分:其一為大學法的修訂,其二為因應大學法的 修訂普通體育修課規定的變革。

一、大學法的修訂

民國成立以後,教育部於民國元年九月公布學校系統,稱〈壬子學制〉學制分為三 段四級制。同年十月教育部再公布〈大學令〉第一條及明文指出大學教育目標以「教授 高級學術養成碩學閎材應國家需要」為宗旨;在修業年限方面規定各科為三年或四年,

確立大學各學門課程的樣貌 (詹惠雪,1999) 。

民國三十六年元旦國民政府公布中華民國憲法,憲法實施以後,教育部即著手修 訂大學組織法。民國三十七年一月國民政府公布〈大學法〉,在二十七條規定大學修業 年限「醫學院五年,餘均四年,但醫學生及師範生需再加實習一年。」於是形成現在大 學學制的現況。

而大學相關課程規定,則是以民國三十七年十二月公布之「大學文理法醫農工商師 範八學院共同必修科目表及分系科目表施行要點」加以規範 (詹惠雪,1999) 。但隨著 時代變遷,因應高等教育鬆綁,政府八十三年第五次修訂「大學法」,確定大學自治和 學術自主的原則,但已因此對大學體育產生相當大的衝擊。因為大學體育是學校體育的 最後階段,大學體育課程的良莠不只關係到未來大專院校體育課程的存廢,更涉及到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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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體育與社會體育的銜接 (程瑞福,2010) 。

二、普通體育修課規定的變革

民國八十三年大學法修正過後,基於大學自主精神而動搖的「體育必修」之規定。民國 八十四年召開「全國公私立大學校長會議」共同商討大學必修科目,有關體育課程實施 之決議為「一、二、三年級為必修,不採記學分,四年級為選修,計學分」有關體育選 修是否計入大學畢業最低修課學分門檻,交由各校決定 (李仁德,1995) ,此時大學體 育課仍保有共同必修之精神。然而民國八十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司法院大法官第380號解 釋:「大學課程共同必修違背大學法」,致使教育部表示,大專院校體育課程必修的規定 於八十五學年度起不適用,大學課程的實施正式進入各校完全自主 (程瑞福,2010) 。 自此,長期以來實施的大專畢修體育課程制度發生重大的變革,部分大學因應新法實施,

民國八十四全國公私立大學校長會議之決議:「前三年必修、無學分,四年級的體育課 程改為選修、有學分的體育課程」,有的大學逐漸改成二年必修、二年選修,甚至有朝 向一年必修、三年選修或全部選修的狀況。

大學體育課程的實施進入各校完全自主的階段,意謂著體育課程交由學校或學生反 應來決定必修或選修,而體育課程一但成為可以被選擇的科目時,面臨的是選課市場的 壓力,學生的選課意願也是體育課程優劣的最直接回應。

程瑞福 (2010) 指出大學體育課程未來的發展趨勢裡,教學目標應有四個轉向:1.符合 學生的實際需求為主。2.課程設計內容要休閒樂趣化。3.課程設計內容強調實用性。4.

改變教學方式的省思。四點在在說明大專體育課程目標的轉變。現今的社會裡服務業大 幅成長之下,服務過程中如何滿足顧客的需求,是非常重要的課題。大專課程變革之下,

學生成為體育課的消費者,學生選修體育課程的與否,意謂著體育課程的生存與發展,

視學生的選修意願而定。因此,大專體育教師必須不斷的精進自己的教學,加強自我的 教學專業,設計多元、活潑的課程以符合學生的興趣需求。

目前有關體育教師教學反省的研究對象,大多侷限於國中小體育教師的探討,在其它教 育相關研究早已向下觸及幼兒教學向上探討至高齡者教師教學反省之研究,其他層級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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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教師之研究尚待後人繼續努力。

有鑑於上述理由,研究者以兩位大專普通體育之教師為研究對象,希望針對大學教

有鑑於上述理由,研究者以兩位大專普通體育之教師為研究對象,希望針對大學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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