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五節 體驗學習
體驗(Experience)源於拉丁文 Experientia 一詞,意為在真實情境、環境中 透過觀察或實做中所獲得的知識或技能,在中古英文中則表示實驗(Experiment
)之意,就是經歷一項實驗(謝智謀、王怡婷譯,2003)。體驗學習可以追溯至 1916 年杜威的教育思維(Seaman & Gass, 2004),杜威強調學習是經驗不斷的改 造與重組之歷程,主張將各種經驗融入傳統之教育型態中,並提出一套系統之 經驗學習的方法,奠定了體驗學習之里程碑。體驗學習是一種基於行動為基礎 的學習方式,透過體驗的轉化,以創造知識的歷程,個人的學習必須經過體驗
、反思、歸納與應用四個階段,人們產生具體經驗後,必須反思自己的經驗,
才能由具體的經驗中領悟出新的觀念、想法,之後再應用新的觀念、想法於生 活的具體經驗中(Kolb, 1984)。
Jarvis, Holford 和 Griffin(1998)認為體驗學習就是將經驗創造和轉化為知 識、技能、情緒、態度、價值、感受或信仰的過程。黃富順(2001)認為所謂 經驗學習應指個體透過經驗的重組與改變,而進行有目的、有組織的學習活動
,其目的在於達成知能的增長或行為、態度的改變。歐用生(2003)指出,所 謂經驗學習(Experiential Learning)是學習者直接與正在學習的事物接觸,並獲 得意義,增進洞見,以便經驗用於以後的新情境,觀摩、實作、模擬和角色扮 演等均屬之。學習者先遭遇到具體的經驗,做反省性的觀察,及分析經驗、探 討意義或重新操作,然後做抽象的概念化思考,將特定的經驗脈絡化,從特定 經驗中發展第二層概念,指出暫時性的假設,最後則是主動試驗,將假設在新 情境中加以試驗,形成自己的體驗和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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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妙娟(2004)藉由體驗活動而達到學習的目的,稱之為體驗學習。羅寶鳳、
白亦方(2002)將經驗學習定義為:「經驗學習是一種教學與學習的模式,從具 體經驗出發、過程中伴隨著反省、討論、分析和評估,從而獲得啟示、發現與 瞭解,這就是教與學的過程。」李坤崇(2001)則認為體驗學習是教師引導學生 體驗大自然,參與社會服務,實地進行調查、訪問、參觀和實驗,實際進行討 論或發表,設計與生產工藝品,並進行生產活動等真實活動,再經由實踐、體 驗、省思與分享,以覺察活動意義與達成學習目標。因此體驗學習必須透過實 境的體驗,這體驗活動可能為實地調查、訪問、參觀或實驗,也可以是實際討 論、發表或設計並實際地進行生產活動等。學習者再將實際產生的經驗進行反 省、觀察,將領悟出的新想法、新觀念,經歸納後運用於學習者實際的生活情 境之中,如此學習者才能達到自我成長的目的。
Jarvis(1998)等強調經驗轉化與意義建構兩者是體驗學習的核心意義,學 習就是將經驗意義化,透過經驗的創造和轉化,學習者達成了意義建構。體驗 學習就是由做中學,加上反思的整合活動,達成經驗學習的效益。Boud(2000
)等人提出體驗學習的五個論點:1.經驗是一切學習的基礎與來源;2.學生會主 動地建構其自身經驗;3.學習是一個全面化的過程;4.學習是由社會與文化所建 構;5.學習情境社交與情緒狀態會影響學習的效果。國內學者謝智謀(2003)認 為:學習是經由經驗的處理進而創造知識的過程。而其中有五個特徵:1.是一個 程序而非結果。2.是一種以體驗為基石的連續過程。3.是一種適應世界的整體歷 程。4.涉及個人與環境的交流。5.是累積知識的程序。體驗學習是透過個人與環 境的互動,產生學習經驗,因此重視學習情境的創造。可見體驗學習除了重視 學生本身的經驗,也重視學習情境的營造。
余紫瑛(2000)指出,體驗學習包含:(1)學習者在學習過程中是參與者 而非旁觀者;(2)學習活動要求個人動機以表現精力、參與和責任;(3)學習 活動以自然的結果方式呈現給學習者,所以是真實有意義的;(4)學習者的省 思是學習過程的關鍵因素;(5)學習必須和學習者所處團體的現在和未來有所 相關。因此體驗學習是以學習者為中心,學習活動中,學習者的動機會表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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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的精力、參與的程度與學習者的責任感上,而學習者必須親身與環境互動
。在學習過程中,學習者的省思是重要關鍵因素。
由此可見,海外教育旅行會是最好的體驗學習機會。海外教育旅行帶領學 生到日本實地進行參訪、交流等活動,學生與日本當地學生面對面接觸,並身 歷其境,實地感受日本文化氛圍、社會環境,整個學習的過程是以自然的方式 呈現給參與的學生,透過實際感受的深刻經驗,學生反省、思考或觀察自身的 經驗,將領悟出新的想法、觀念,轉化為實際的知識或技能,應用於實際的生 活情境之中,並達到自我成長的目的,這會是一個真實而有意義的學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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