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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恐怖攻擊對高鐵運輸安全之威脅

第一節 高鐵營運系統安全之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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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恐怖攻擊對高鐵運輸安全之威脅

自從「美國 9.11 事件」後,恐怖主義對全球人類的威脅便進入了新的階段,

美國高舉反恐大旗聯合全球各主要國家,投入鉅大資源不斷擴大國際間的情報合 作,採取了全面防堵的安全措施,國際蓋達組織(Al-Qaeda)在美國及反恐聯盟 的共同圍剿下,逐漸從過去科層結構的嚴密組織,分裂成許多受蓋達意識形態啟 發的獨立團體。這些恐怖組織新成員大多來自不同國家,攻擊行動亦從過去境外 遙控的指揮模式,改由各國境內個別或少數成員來負責策動。12但實際情況卻是 每年仍然一再發生重大恐怖攻擊事件,進入 21 世紀後國際間交通運輸系統遭受 恐怖攻擊的重大事件亦未曾平息,進而造成大量的平民傷亡。

第一節 高鐵營運系統安全之特性

根據歐盟(European Union)及國際鐵道聯盟(UIC)對於高速鐵路所作之定 義,係指透過改造原有線路使其設計速度達到時速 200 公里以上,或新建線路的 設計速度達到時速 250 公里以上之鐵路系統13,這個標準亦為當今世界各國所普 遍認同的定義,而「安全性」是任何運輸工具不容妥協之最基本條件,針對國際 鐵道聯盟在歐洲之研究,在相同運量之下,人類在公路運輸發生肇事機率約為鐵 路運輸的八倍,而國內的台鐵全線由於係非專用路權之設計,沿線大量之平交 道,已成為交通事故之最大肇因;在國內航空運輸方面,偏高的飛安失事率所造 成的大量旅客傷亡14,相較之下台灣高速鐵路擁有原始專用路權,列車在線性導 引下,系統採用自動控制方法,促進了列車運輸之安全性15,也相對迅速推升了 高速鐵路成為台灣西部幹線中、長程運輸的主要運輸工具。然而,台灣高速鐵路

12 Victor Asal et. al.,“Terrorism as Transnational Advocacy: An Organizational and Tactical Examination” Studies in Conflict & Terrorism, Vol.30, No.1 (2007), pp.15-39.

13維基百科,「高速鐵路」,2012 年 3 月 12 日,〈http://zh.wikipedia.org/wiki/%E9%AB%98%

E9%80%9F%E9%90%B5%E8%B7%AF〉(2012 年 3 月 14 日)。

14 根據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Aviation Safety Council)所發布之「台灣飛安統計 2001-2010」指 出,近十年所發生的 17 次失事(ICAO Accident),總計造成國籍民用航空運輸業飛機 3 次 全毀及 226 人死亡,〈www.asc.gov.tw/author_files/statistics01-10.pdf〉。

15 吳建憲,「台灣高速鐵路營運後之優勢與競爭力」,現代營建月刊,第 301 期(2005 年 1 月),

頁 61~ 65。〈http://www.arch.net.tw/modern/month/301/301-2.htm 〉(2012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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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具有專屬路權及先進之自動控制系統,全長 345 公里行駛路線中,主要多為 高架鐵道(73%)及隧道(18%),密閉與立體安全維護方式有別於一般地面救災應 變,一旦發生危害,聯絡困難、救援不易等限制因素,均將成為防護與搶救復原 之潛在危險因素。此外,當高鐵運輸逐漸成為社會大眾所廣泛使用之中、長程運 輸工具,除了須兼顧服務品質所講求之便利性,另須克服開放式公共空間所增添 的安全防護困難,若欲令其自行研擬全面性之反恐措施,對一個民營鐵路機構而 言,已非其獨力所能完成。

一、國際間鐵路運輸系統安全之主要管理規範

一套完整之鐵路系統,自規劃設計到營運維護均潛藏著不同類型的風險,

必須透過安全管理的預防控制予以降低,目前世界上有關鐵路系統安全管理的 規範大多以歐盟所制訂的標準為主,歐盟為使其會員國在鐵路運輸系統安全管 理上有一致的標準,遂針對鐵路運輸系統制定安全管理的規範,其中 IEC61508 是一通用規範,適用於鐵路運輸、航太工業、核能電廠及一般製造業,EN50126、

EN50128 及 EN50129 則是專門為鐵路運輸系統所制定的一套評估方法,內容包 含從設計規劃、興建製造,直到營運階段的所有安全規範,台灣高鐵目前所使 用的規範即為 EN50126:1999。

EN50126 之全名為 Railway applications–The specification and demonstration of Reliability, Availability, Maintainability and Safety (簡稱為 RAMS),這一套規 範主要是用來控制整體鐵路系統的可靠度(Reliability)、可用度(Availability)、可 維修度(Maintainability)及安全性(Safety),且適用於整個鐵路運輸系統,在此規 範架構下,若安全性與可用度任一項指標受到威脅,均會形成嚴重之影響。另 在此規範中亦提出了系統生命週期(System Lifecycle)的16概念,規範在每個階段

16 System Lifecycle 係指始於系統之規劃,而終於系統不再被使用,並被除役及汰除之整體時段 內所發生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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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作業及程序,均須同時採用故障自趨安全(Fail to Safe)之設計,經由一系列的 作業,以確保鐵路運輸系統滿足其 RAMS 目標,達到鐵路運輸預定的安全品質。

在安全管理方面,EN50126 提出構成安全風險矩陣的兩項主要因素,第一 是危害的可能性或其發生的頻率,第二是危害所造成後果的嚴重程度。經由這 兩個因素組成的安全風險矩陣表,可提供安全管理過程中風險量化的重要基 礎,用以評估風險頻率、風險強度與風險等級的關係。EN50126 將危害所導致 的嚴重程度及危害發生的頻率分別區分為四個程度及六個等級,此外,藉由危 害頻率及嚴重程度交叉所得的風險等級亦不盡相同,經過分級後始能提供管理 者針對不同等級採行適當、有效的管理措施。

二、台灣高鐵之安全管理策略

依據行政院在 2004 年 11 月 16 日所規劃完成之「我國反恐怖行動組織架構 及運作機制」,當恐怖行動發生或有發生之虞,而造成災害或可能造成災害時,

各級政府應依災害防救法相關規定優先啟動災害防救機制。然而,恐怖活動初 期多是以災害型式出現,如 2001 年「美國 9.11 事件」初期即被視為飛機墜毀 事故,2005 年「英國倫敦 77 地鐵爆炸案」初期通報也是電量過載造成列車事故,

因此,當重大災害發生時,高鐵公司係以「救人」、「救災」為優先,緊急啟 動災防應變機制,事後再依災害原因交由權責單位調查與處置,制定反恐應變 機制,亦是基於此一概念,要求其各級緊急應變作業編組及部門,在制(修)

定各項災防及緊急應變相關之作業程序時,均應考量不同類型之恐怖活動攻擊 態樣,在一體適用原則下,使反恐應變與災害應變得以緊密結合。

另外,台灣高鐵除土建工程結構具多樣性之外,營運環境亦是相當複雜,

其中包含為數眾多的車輛、車站、維修基地、商店及對社會大眾開放的各種公 共設施,對於系統內各項設施面臨攻擊的脆弱性,均已依照其脆弱性進行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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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由建立完整的基本檔案,進而提出因應風險的選項與方案,並在進行脆弱性 評估的過程中,結合災防動員、反恐安全、維修工程與結構技術等部門對於恐 怖攻擊防護所提出的專業意見,綜合判定鐵路安全系統所潛存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