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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者老化之行為模式差異與居住需求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高齡者老化之行為模式差異與居住需求

根據老人住宅整體規劃(陳政雄,2006)內對於高齡者老化的狀態加以描 述,將老化之好壞高低或令人滿意的程度分為三級,「一級老化」(primary aging)的老人約占 75%,身體狀況健康,生活自在,歸類為「健康老人」;「二 級老化」(secondary aging)的老人約占 20%,行為能力產生障礙,需要協助幫 忙,歸類為「障礙老人」;「三級老化」(tertiary aging)的老人約占 5%,這些 老人不能自主自立,歸類為「臥床老人」(the bed-bound aged)(圖 2-1)。

圖 2-1 老人與老化

(資料來源:陳政雄,2006,老人住宅整體規劃理念,台灣老年醫學雜誌,1(3))

根據陳政雄對於高齡者老化的狀態分類深入說明,一級老化也稱為「常態 老化」(normative aging),為無法避免的正常生理老化現象,老年人因自然的 生理衰退或加上輕度病況而逐漸產生可以察覺的改變,例如頭髮變白、皮膚斑 點、視力衰退、聽力減退、細胞內 DNA 修補能力減退、免疫力降低、對溫度反 應較慢、身體適應力減低等。這些現象,從細胞、組織、器官,在每個人的身 體逐漸出現;二級老化是由於疾病、不良習慣、不常活動或運動等習性交互影 響累積的結果,使得健康、心智(如認知)、社會功能逐漸衰退的現象,年紀越 增加而累積愈多不良習慣,二級老化的現象也愈明顯,也常被認為是從一級老

化的累積或延續;三級老化一般是指生命最後階段的快速衰退現象,在健康、

心智(如認知)、社會功能各方面都會有顯著的變化。若依照老年人的移動程度 與巴氏量表評分作分類依據,則可分為健康期、障礙期、臥床期三階段,健康 期的老年人雖然體能狀況逐漸衰退,但可以生活自理、行動自如,障礙期的老 年人開始容易跌倒,需要依靠輔具行走或輔助生活,開始需要考慮照顧人力的 協助,臥床期則為完全失去行為能力,必須於床上接受照顧與醫療服務,如表 2-3 所示。隨著生理機能與個體差異性的不同,每位高齡者的老化程度與狀態 也不盡相同,以史長弘針對高齡者之老化現象之描述,普遍可能產生的變化包 括身體機能、生理機能、感覺機能、心理特性以及生活構造等五種類型(圖 2-2),而各生理系統產生之衰退,亦使得老年人無法於生活中感知各種危險因 子,需要藉由居住環境中的設施設備與設計手法提供適合高齡者生活的空間

(表 2-1、2-2),高齡者希望於其居住的場域中得到安全的守護,除了照顧人 力的提供,如何以更為完善的設施設備提供照顧服務將為最為重要的議題。

1960 年代北歐國家提出「在地老化」(aging in place)的長期照護目 標,認為長期照護的提供應盡可能的幫助功能障礙者留住其熟悉的家中或社 區,過獨立自主的生活,進而盡量減少機構式服務以降低其使用率,並開始有

「去機構化」(de-institutionalization)回歸社區的看法,鼓勵機構照顧轉 而趨向社區化與小型化,增加居家式服務的供應。由於不同身心狀況的老人,

生活能力、依賴程度及生活需求也不盡相同,需有不同的居住安排與居住形態 以及不同的照顧模式與服務內容。基於「在地老化」(aging in place)理念,

我們鼓勵老人儘量能留在社區,尤其是熟悉的社區內生活,對於身心狀況良好 屬健康期的老人,或體能衰退生活起居需要輔具已邁入障礙期的老人,只要生 活可以自理就安排居住「服務住宅」,若不能自理生活需要他人協助的則安排住 進「照顧住宅」,老人住宅不論其為服務住宅或照顧住宅,其特徵必須是整體性 的「無障礙化」,必須是能考量老人的身心狀況、生活特性、軟體服務機能,如 提供保護性照顧、清潔維護、餐飲服務及其他支持性服務等。

圖 2-2 高齡者老化現象

(資料來源:史長弘,2008,智慧生活產業發展趨勢之研究-以高齡者「在宅安養」為例)

身體機能變化

身體尺寸變小 身體運動能力下降 骨骼變弱、關節失去彈性

生理機能變化

排泄機能降低、頻尿現象 中樞神經衰弱、睡眠期短

生理機能綜合性下降

感覺機能變化

溫熱感覺衰退 視覺衰退 聽覺衰退 嗅覺衰退 觸覺衰退 平衡感降低

心理特性變化

情感控制力降低 思考靈活性變差 對過去的留戀增強 新事物適應時間增長 只對自己切身的事有興趣

生活構造變化

空閒及滯留室內時間增長 與過去的關聯性變的重要

不容易擴大鄰近交流

高齡者老化現象

表 2-1 高齡者老化狀態與居住環境需求-1

表 2-2 高齡者老化狀態與居住環境需求-2

表 2-3 老人的身心功能狀況

身心狀況 健康期 障礙期 臥病期

移動程度 可以跑、跳、走 需要柺杖、輪椅等輔具 幾乎臥床

分佈比率% 75% 20% 5%

巴氏量表評分 (Barthel

Index)

100 至 91 分 90 至 61 分 60 至 21 分 21 至 0 分

生活能力 可以自理 需要別人照顧

(資料來源:陳政雄,2006,老人住宅整體規劃理念,台灣老年醫學雜誌,1(3))

為讓失能或臥床而無法出門使用社區照護資源的民眾也能在家獲得照護服 務,衛生署配合十年計畫提供「居家護理」及「居家復健」兩項服務的補助。

「居家護理」服務是由護理人員到家中訪視提供護理專業服務,如健康問題的 評估、技術性護理、家庭照顧者所需的照護諮詢指導等;「居家復健」服務是創 新服務項目,由物理治療或職能治療師,提供失能個案在家復健,利用家中環 境,設計活動治療計畫,掌握黃金復健時間促進體能、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及 重新適應居家生活環境。

綜上所述,為使高齡者獲得在地老化能力之契機,因應其生命週期中逐漸 衰退的身心功能提供相對應之服務,如何利用各種輔助設施設備協助老年人發 揮最大的自立行為能力,將為未來高齡照顧的核心發展要項,面對目前長照人 員短缺,照顧人力不足的窘境,智慧化科技設備的進駐將能夠有效減少照顧的 壓力,提供更為安全的守護與保障,使提供照顧者得以喘息,減輕高齡化社會 可能造成之社會成本負擔,雖然國內智慧化設備的技術發展持續不斷演進,目 前卻多用於輔助機構式照顧體系進行服務與管理,而並未普及至高齡者之一般 居家及社區的原生居住環境中,因此本研究將置重點於智慧化設備導入居家及 社區之推廣方式與困難點進行分析,為求掌握導入之要素檢核與機制,提出相 對應之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