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綠建築推動方案」之實施內容與實施成果

第二章 國內綠建築政策與執行成果

第二節 「綠建築推動方案」之實施內容與實施成果

2.2.1 綠建築推動方案實施內容

本方案係以「配合政府綠色矽島建設目標,積極推動維護生態環 境之綠建築」為總目標,其次目標包括七項(一)促進建築與環境共生 共利,永續經營居住環境。(二)落實建築節約能源,持續降低能源消 耗及減少二氧化碳排放。(三)發展室內環境品質技術,創造舒適健康 室內居住環境。(四)促進建築廢棄物減量,減少環境污染與衝擊。(五) 提昇資源有效利用技術,維護生態環境之平衡。(六)獎勵並建立綠建 築市場機制,培育綠建築專技人才,發展台灣本土亞熱帶建築新風貌。

(七)推動綠建築認證制度之國際接軌,以利國內綠建築產業及建築師 承攬國際性業務。

由目標分衍出十三項實施方針,包括:(一)中央機關或受其補 助達二分之一以上,且工程總造價在新台幣 5 仟萬元以上之公有新建 建築物,自民國 91 年 1 月 1 日起,應先行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始 得核發建造執照。921 重建區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公有建築比照 訂定實施方式辦理。(二)建築外殼節約能源設計(Envload)之規定,

列為建造執照必須抽查項目,並辦理查核。(三)獎勵或補助改善舊 有建築物能源消耗計畫。(四)建立室內環境品質評估及綠建材標章 制度。(五)研(修)訂建築廢棄物再生利用相關技術規範與法規制 度,並推動再生建材產業化。(六)研(修)訂綠建築相關獎勵機制。

(七)辦理綠色廳舍暨學校改善計畫。(八)成立專責委員會,推動 綠建築認證制度之國際接軌。(九)獎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

推動綠建築擴大至都市永續發展之研究

綠建築工作。(十)委託辦理民間建築物綠建築設計及改善示範工作。

(十一)研(修)訂綠建築法規及配套措施工作。(十二)辦理「永 久性綠建築示範基地」評估及先期規劃。(十三)辦理擴大綠建築至 生態社區或城市永續相關事宜。

由十三項實施方針訂出 42 項工作項目,分不同辦理期程及區分中 央與地方執行單位,共同協力推動,經過 6 年的努力,各項工作已逐 項於規定期程內完成,終於顯現初步成果,並已逐步擴大落實至建築 技術規則綠建築專章,茲將相關綠建築推動方案實施成果分述於下。

2.2.2 綠建築推動方案實施成果

一、推展綠建築標章制度,管制公有新建建築物綠建築設計

綠建築標章制度在設計上有所謂的「標章」及「候選證書」兩 種,如在建築物完工後,提出申請並獲評定通過者,便可取得標章 之認證,是實際的綠建築實體。但若在建築物尚未完工之前,將其 規劃設計書圖送給綠建築專家群評定通過者,因為尚未完成,故僅 取得候選證書,即預先宣告此建築具備「準」綠建築資格。候選證 書的評定,可在事前評估修正不適當之設計,減少建築物完工後無 法修改,或需耗費大成本改正,是整個制度極重要之設計。而取得 綠建築的建築物,預估可在未來約 40 年的使用階段,充分提供使 用者一個省電、省水及省錢的生活環境。

1999 年綠建築標章制度實施初期,並不強制每件申請案均能通 過七項指標評估,惟至少應符合「日常節能」 及「水資源」等兩 項門檻指標基準,即可獲得評定,藉以達到省水、省電、低污染之 初期目標,然初期因本制度屬自願無任何強制申請,造成推動困 難,至 2001 年底僅有 13 件,2001 年「綠建築推動方案」發佈實施 之後,強制中央 5000 萬以上新建建築物皆須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

2002 年申請案件數激增為 118 件,自 2003 年 2003 年 7 月起政府為

與 地 球 環 境 關 係 排 序 關 係

年度 綠建築標章 候選綠建築證書 民間(件) 公有(件) 民間(件) 公有(件)

89註 1 0 1 4 0

90註 2 2 0 3 3

91 2 0 5 111

92註 3 8 0 8 161

93 7 10 19 237

94註 4 5 38 23 255

95 16 60 22 208

96 18 78 32 268

總計 58 187 116 1243

註 1:1999 年 9 月標章制度開始實施受理申請,2000 年首件綠建築標章頒發。

註 2:2001 年 3 月「綠建築推動方案」實施。

註 3:2003 年綠建築評估系統改為九項,並提升評定門檻為四項。

註 4:2005 年 1 月「綠建築專章」實施。

表 2.4 通過案件僅符合最低門檻數分析表 (資料來源:本所統計)

年度 綠建築標章 候選綠建築證書

民間(件) 公有(件) 民間(件) 公有(件)

89~91 0 0 2 78

92 3 0 8 137

93 3 8 3 105

94 2 34 11 181

95 10 46 12 158

96 13 61 16 215

總計 31 149 52 874

二、建築外殼節約能源設計(Envload)已於綠建材專章落實

建築技術規則原將建築外殼節約能源設計規定,訂於建築設計 施工篇第 45 條之 1 至第 45 條之 7,於 93 年 3 月刪除上開規定,另 併入綠建築專章合併擴大執行管制綠建築節能設計,並增訂台灣北 中南之分區外殼號能基準、等價開窗率、及學校類建築物之節能設

圖 2.1 台達電南科廠(第一座獲得綠建築 9 項指標建築物)

圖 2.2 台北市北投圖書館(獲最高等級綠建築標章)

推動綠建築擴大至都市永續發展之研究

計相關規定。

外殼節約能源設計查核部分,因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後,該項 業務屬地方政府應辦事項,中央不再予以補助,故僅於 91 年度補 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建築技術規則建築外殼節約能源設計 委託機構查核」工作,各地方政府累計完成約 2,989 件建築外殼節 約能源設計委外查核,其中符合規定通過查核者共計 2539 件,通 過比率達 85%,其中 15%不符規定案件,由地方政府依其職掌通 知改善。經由委外查核工作,可促進地方政府建管單位瞭解及落實 建築外殼節約能源設計規定,並提升建築師建築外殼節約能源設計 品質,以減少對環境之負面衝擊。

自中央停止補助各縣市政府辦理外殼節約能源設計查核業務 後,已改由地方政府自行籌款辦理,以去(95)年為例,因地方特 性需求,除 6 縣市因案件數較少回歸一般簽證制度及抽查制度外,

計有 17 地方政府均辦理委外查核。又因配合建築技術規則已經完 成修訂,將外殼節約能源設計併入綠建築專章,地方政府自 94 年 起已將本項工作併入綠建築項目中辦理查核。

圖 2.3 福安紀念館外遮陽設計(94 年度優良綠建築獎)

三、舊有建築物能源消耗改善及辦理綠色廳舍暨學校改善

針對舊有建築物能源消耗改善及辦理綠色廳舍暨學校改善工 作,擬定「綠廳舍及空調節能改善補助計畫」,並納入 92 年 5 月 7 日「綠建築推動方案」第一次核定修正之內容,本項子計畫主要係 針對中央政府所屬辦公廳舍及國立大專院校高耗電、高耗水、嚴重 日曬、悶熱、生態環境不良及工作環境惡劣等情形加以改善,以達 節能、節水、綠化及健康舒適環境等之綠建築目標,並作為舊(既)

有公有建築物之綠建築改善推動的表率。本計畫綠廳舍改善部份 92 年至 95 年已完成改善 70 個單位,分北、中、南地區執行;另外空 調節能改善部份 92 年至 95 年亦改善完成 78 個單位,成效良好且 各方反應熱烈。

本計畫係透過獎勵或補助方式,針對舊有建築物進行綠色改造 工程,使之符合節能、節水、生態與環保之綠建築概念,擴大舊建 物綠色改善計畫之成果。累計完成 77 件綠廳舍改善工程,80 件空 調節能改善工程,及 301 件建築外殼節能改善工程案例,除降低能 源消耗、減少尖峰用電量,並冀望擴大推廣改善成效,使綠建築政 策能更落實推廣。使舊有建築符合節能、節水、生態與環保之綠建 築概念,其降低能源消耗節約用電量可達 20%以上。

改善工程聘請國內專家學者籌組「綠廳舍及空調節能改善計畫 服務團」(以下簡稱服務團),協助辦理綠建築改善工程之評選、現 勘、初步設計及施工查核等工作。並以(1)受補助單位配合度良 好、(2)具備明顯綠建築改善成效、(3)具備綠建築技術示範功能、

(4)台灣北、中、南地區平衡分佈等四項為主要原則,經公開發 函全國中央機關甄選廳舍綠建築改善需求單位,並由執行小組篩選 具改善潛力之案例,作為本計畫改善之對象。

有關執行成果,分為綠廳舍、及中央空調節能改善及建築外殼 節能改善三部分說明。

推動綠建築擴大至都市永續發展之研究

(一)綠廳舍改善

本計畫 5 年(91~95)共計完成 75 案例,以下為 91-95 年綠廳舍暨學 校改善機關北中南分佈圖及綠建築改善項目統計表(如表 1、2 及圖 1),96 年辦理之綠廳舍改善案例共計 17 案(北區 5 案、中區 4 案、

南區 8 案),進行工程改善刻正進行中:

0 5 10 15 20 25 30

91年 92年 93年 94年 95年 5年 總 計 改 善 年 度

綠 廳 舍 改 善 工 程 案 件

北 部 地 區 中 部 地 區 南 部 地 區 東 部 地 區

中部地區:22 件 位北部地區:26 件

東部地區:5 件

南部地區:22 件

1 2

4.在日常節能改善:

增加建築外遮陽 5,948m(95 年度新增 787m)、百葉遮陽 9,567m2、 太陽能光電版 420m2暨太陽能熱水器 800 人份、太陽能路燈 3 盞、高 效率照明燈具 3,501 盞、節能熱泵系統 6,825MJ(百萬焦耳)/Day、高 效率冰水主機共 2,320 噸、VRV 空調系統 1 套,空調箱 VAV 系統 7 套,

冰水管路 VWV 空調系統 7 套,中央監控系統 8 套,每年可大大降低使 用電量。

5.CO2減量:

採用木構造 1 萬 3,270m2(95 年度新增 1,138m2),約可固定 CO2約 23 萬 8,350kg;在廢棄物減量指標上,採用 921 災區建築廢棄物再生 骨材 80m3、廢棄輪胎 18 個,深具教育意義。

6.室內環境改善:

改善嚴重日曬中庭 10 座超過 2,123m2(94 年度新增 2 座 923m2)、外 遮陽 5,873m(95 年度新增 787 m)、百葉遮陽 9,567m2、高效率照明燈 具 3,501 盞,音環境改善總計 17 橖吸音圓桶、干擾型吸音桶 102 m 及吸音牆 82 m,改善室內舒適度面積高達 6 萬 m2以上。

7.水資源改善:

在水資源方面每年共可節水超過 41 萬 2,388m3。(95 年度新增 4 萬 1,000m3,此部分由工研院能源與資源研究所執行),其中採用省水 水栓 2,680 個、馬桶更換為兩段式省水沖水器 517 個、省水式蓮蓬頭 98 處、小便斗感應式沖水器 27 處,雨水再利用系統共 13 處(95 年度 新增 1 處),水槽容量共 5,095 m3、中水系統 14 處(95 年度新增 2 處)、 水槽容量共 616.78 m3

8.污水垃圾改善:

污水處理設施共更新 6 處,並設立人工濕地 1 處作為污水二級處 理,污水處理設施每年可淨化污水達 2,900 m3。93 年度於國立台灣師 範大學及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新增污水處理設施 2 處,每年中水及

污水處理設施共更新 6 處,並設立人工濕地 1 處作為污水二級處 理,污水處理設施每年可淨化污水達 2,900 m3。93 年度於國立台灣師 範大學及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新增污水處理設施 2 處,每年中水及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