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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綠色供應鏈管理探討

物料需求規劃系統(MRP, Material Requirement Planning) 的概念早在 1980 年就以形成,其功能不斷擴大,由單一工廠的管理演進為可以藉由網路整合上、

中、下游的大型管理系統。這樣的系統稱之為供應鏈管理系統(SCM,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System),它包括了原料採購、生產、運輸、銷售等功能,而 資訊流與物流則貫穿於其間。(黎漢林等,2001)

供應鏈管理原本就存在於各公司的系統中,範圍涵蓋了上游的原料、零件 供應,中游的製造及下游的組裝測試至終端客戶之全部過程,它跨越了企業的 圍牆,建立起跨企業的合作,以追求和分享市場機會。從前的供應鏈是以生產 導向作為主要思維方式,但現在的供應鏈已變成以消費者為導向的思維方式,

也就是說依據消費者的需求來變化製造的流程。因此,更貼近消費市場訊息、

2003 年 2 月 13 日

2004 年 8 月 13 日

2005 年 2 月 13 日

2006 年 7 月 1 日

在歐盟的官方刊物中公佈指令

歐盟會員國完成國內立法

歐盟執委會檢討指令內容

歐盟會員國中的電機與電子設備必須符 合指令要求

直接與上下游供應商進行資源整合、幫助企業做好庫存控管、減少生產過時產 品、降低交易成本、並能更快速的因應市場變化及時反應終端市場顧客的要求 等特點,因此,也使得供應鏈的管理變得更加的複雜。(永續發展資訊網,2004)

二、綠色供應鏈的定義及發展

在由經濟部工業局永續產業發展與推廣計畫項下所建置的永續產業發展 資訊網(永續發展資訊網,2004)中指出,綠色供應鏈廣義上指的是要求供應商 其產品與環境相關的管理,亦即將環保原則納入供應商管理機制中,其目的是 讓本身的產品更具有環保概念,提升市場的競爭力。在作法上,有些企業提出 以環境為訴求的採購方案、績效或評估過程,讓所有或大部分的供應商遵循。

而另一些企業則研訂對環境有害物質的種類並列出清單,要求供應商使用的原 料、包裝或污染排放中不得含有清單所列物資。

目前大家所謂的綠色供應鏈,則大都指進入 21 世紀後,歐盟所倡議綠色 產品所造成的供應鏈效應。歐盟先進國家看準供應鏈間環環相扣的利益關係,

積極將一些環保訴求跳脫過去道德勸說的層面而開始立法,並且訂定時程確定 要執行,希望以歐盟龐大的商業市場為後盾,帶領全世界製造業進入一個對環 境更友善的新紀元。最受人注意的是 WEEE 及 RoHS 兩道指令。歐盟於 2002 年11 月通過 WEEE 及 RoHS 指令,並於 2003 年 2 月 13 日正式公告 10 大類電 機電子設備之回收標準,並要求2006 年 7 月 1 日起,10 大類電機電子設備中 不得含有鉛(Lead)、鎘(Cadmium)、汞(Mercury)、六價鉻(Hexavalent chromium )、 溴 化 耐 燃 劑 (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PBB ; Polybrominated diphenyl ethers, PBDE)等六種物質。隨著指令的正式公布,各項電機電子產品 中含有上述六種禁用物質及其化合物的電子產品均必須使用替代材質來代替被 管制的材質,而此一指標性規定,已演變成全球性環保要求,也成為資訊電子 產業基本技術門檻。這兩道指令的通過,促使各國際大廠紛紛開始制定相關之 環境要求規範,也使得整個電子電機產業的企業生態有了轉變,必須將產品品 質與環境做一結合,才能符合未來市場之需求。(圖 2-3)

圖2-3 企業生態之轉變—產品品質與環境之結合 資料來源:陳振明(2004)

在經濟部工業局與環境管理協會一同發行的「綠色採購與綠色管理」(梁旭 程、陳怡君,2002)一書中也指出,綠化供應鏈即為改善環境的供應鏈管理,亦 為企業採購者在其供應商圈(包括產品及服務)中需求某種程度之環境責任。同 時,依據CERES之原則,綠化供應鏈管理所提出的十大原則涵蓋:

(1) 保護生存環境 (2) 自然資源永續使用 (3) 環境復育

(4) 廢棄物減量與處置 (5) 節省能源

(6) 減低風險

(7) 安全產品與服務 (8) 管理階層投入

環境管理 品質管理 安全衛生

以產品為導向之要求

產品環保性要求 產品安全性要求

安全規格、電磁輻射 安全玩具、食品標準 其他 …

環保標章、危害物避免 環境品質保証体制 其他 …

(9) 稽核及報告 (10) 通知公眾等。

在此觀念中,企業界將透過綠化供應鏈,藉由過濾、選擇及追蹤等三個階 段,與供應商共同達成既效率又正確的管理途徑。

其內容包括了企業本身與供應商下列重要關係的建立:

(1) 建立合作夥伴的關係;

(2) 透過綠色採購與產品規格,為供應商建立環境標準、準則、管理系統;

(3) 進行供應商評估或驗證

(4) 協助進行供應商訓練及服務供應策略。

根據林彥妗(2004)在綠色設計電子報中發表的一篇針對綠色供應鏈建制與 發展的文章中所探討的內容,目前國外之供應商對應綠色產品之管理已超越國 內之管理系統建置時程,尤其是日本供應商,不僅在歐盟法規的因應及綠色產 品設計上,已發展架構完整的綠色供應鏈認證體系,亦致力於產品無害化的研 發與製造。相對的,國內之供應商則以符合客戶之要求為管理方向,但基於台 灣地區之業者多以代工設計及研發製造為主,面對不同的品牌客戶要求,以及 國內缺乏相關法令規定之情況下,常發生中心廠與供應商之間管理與溝通的障 礙。由於各客戶要求不一,以及國內中心廠未依產品類別定義材質及考量其實 際可行性,同時擔心資料提供時機密文件外洩,如此更增加了管理上的困難。

彙整國際法規及國內外客戶要求之因應現況,建議綠色供應鏈管理之整體 工作項目應以控制由產品所衍生之環境風險為主軸,藉由整合目前企業所推行 的管理系統(ISO 9001 & ISO 14001)符合 GP(Green Product)系統管理要求,建 立國內外產品環境規格資訊之收集管道、執行教育訓練提升人員認知及能力、

建立產品環境風險知識庫及專家諮詢系統等等,以期有效控制產品環境風險。

基於綠色供應鏈管理之目的與內容,建議執行架構之初期規劃如圖2-4 所 示:

圖2-4 綠色供應鏈管理架構圖 資料來源:林彥妗(2004)

綠色供應鏈管理的稽核如同系統本身一樣,亦是依照PDCA 的管理模式,

其主要目的與預期達成之效益如下:

z 確認產品是否符合法規,以及是否有能力持續合法。

z 評估管理系統績效,以及可能的風險。

z 評估未來可能的意外或緊急事件,以及準備應變措施。

z 確認組織是否符合既定政策及程序。

z 確認符合客戶需求及契約責任。

z 評估產權移轉時買賣雙方之責任及風險。

z 評估是否符合產業標準及其他規範。

綠色供應鏈管理即企業風險管理的一環,而藉由系統面與產品面的結合,

才能完整而有效的進行全面性管理。因此,透過環境系統的管理與綠色產品管 理之查驗過程,以文件審查、管理系統驗證、產品抽驗等方式,探討與評估企 業之風險所在,藉由第三者查驗,則能夠以更公正客觀之觀點加以判別與評核,

此將是綠色供應鏈建置管理之未來方向與重點。

三、環境構面在供應鏈管理中的角色

Noci(1997)的研究論文中,曾對環境構面在供應鏈管理中所扮演的角色作 一探討,他發現只要公司能夠與供應商發展出合作關係,幫助供應商開發綠色 產品,可以為公司帶來以下的影響:

1. 減少低環境績效的供應物質數量,可以避免在客戶端價值鏈中的負面管理 植入。

2. 有效的控制綠色產品的成本

因為較高的生產成本及原物料成本,對環境友善的成品通常售價都會高於 那些完全不考慮環境因素下所生產出的產品。也因為這個原因,許多公司 寧可以較低的價錢購買低環境績效的產品。因此,如果公司可以與供應商 合作,以限制購買的物品成本,同時也可以在綠色產品取得市場佔有率。

3. 縮短公司對市場的反應時間,快速回應出市場對產品環境績效的要求。特 別是,這個目的所帶來的成就,在一個客戶對綠色的要求及立法者對預期 環境要求不斷改變的高亂流市場中,是更顯重要的。

4. 避免與客戶綠色形象且與供應商環境效率有關的問題。如果供應商並不特 別關注環境問題,而且其行為是眾所週知時,即使該公司使用潔淨製程且 生產環境友善的產品時,其綠色形象仍然會受到很負面的影響。因此,與 供應商建立起一合作關係,可以讓公司深入了解供應商的環境績效,也因 此,可以避免因不好的形象而失去應有的銷售額。

在Handfield(2005)等人的研究中提到,環境的風險可能經由供應商而來,

因此公司可能會越來越依賴供應商的環境績效,除了考慮傳統的成本、品質、

交期及科技構面的因素之外,經理人更應該考慮決策對環境帶來的衝擊。因此,

公司應該整合環境及供應鏈之決策,為了整合這些決策,公司必須要先破除以 往認為必須要在對環境友善及求得利潤之間做取捨的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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