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不同發球落點動作型態運動學參數及拉推拍時間之差異
本節分為三個部分進行分析;分別針對拉拍瞬間與擊球瞬間,關節角度、高 度、持球高度及動作時間進行分析,分述如下:一、探討不同發球落點動作型態 關節角度差異性比較;二、探討不同發球落點動作型態關節高度及持球高度差異 性比較;三、探討不同發球落點動作型態拉推拍時間差異性比較。
一、持拍手臂各關節角度差異性比較
(一)拉拍瞬間各關節角度之比較
表 4-2-1 為拉拍瞬間不同發球落點動作型態關節角度描述統計摘要表。右發 球區發至四個落點的平均肘關節角度介於117.40 至 113.80 之間,腕關節平均角度 介於115.29 至 108.29 之間;左發球區發至四個落點的平均肘關節角度介於 116.20 至114.28 之間,腕關節平均角度介於 114.55 至 107.68 之間。
表4-2-1 拉拍瞬間不同發球落點動作型態關節角度描述統計摘要表 (單位:度)
右發球區 左發球區
肘關節 腕關節 肘關節 腕關節
落點 M SD M SD M SD M SD
1 113.80 10.57 115.29 12.07 116.20 12.57 114.30 11.83 2 117.40 11.78 108.56 10.54 114.28 13.45 114.55 14.27 3 117.40 10.31 113.50 10.26 116.06 12.35 108.11 6.65 4 117.32 13.02 108.29 8.68 115.57 13.08 107.68 6.66
表4-2-2 拉拍瞬間不同發球落點動作型態肘關節角度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右發球區卡方值(Chi-Square)等於 3.48、4.92,自由度等於 3,漸近顯著性(Asymp.
Sig.)p 值等於.323、.178,未達 05 的顯著水準,表示受試者發球至 4 個落點拉拍
右發球區卡方值(Chi-Square)等於 5.88、2.52,自由度等於 3,漸近顯著性(Asymp.
表 4-2-5 為擊球瞬間不同發球落點動作型態肘關節角度之弗里曼二因子等級 變異數分析摘要表。各發球區四個落點的等級平均數之差異經統計考驗結果,左 右發球區卡方值(Chi-Square)等於 12.12、12.12,自由度等於 3,漸近顯著性(Asymp.
Sig.)p 值等於.007、.007,達顯著水準,表示受試者對發球至 4 個落點擊球瞬間時 卡方值(Chi-Square)等於 12.6、10.68,自由度等於 3,漸近顯著性(Asymp. Sig.)p 值等於.006、.014,達顯著水準,表示受試者對發球至四個落點的腕關節角度有顯
與發球動作,於是肘關節角度變大代表的是前臂參與發後場球的動作。腕關節角 度上的差異大致上是發前場球會大於後場球,研究者認為發前場球因為距離較 近,不需要太多的力量,只靠手腕便可以完成發球動作;值得一提的是,左發球 區發前場外側球擊球瞬間腕關節角度大於後場內側球,可能是因為受試者皆是慣 用右手。左發球區後場內外側及前場外側,相對於右手腕來說前場外側角度最大,
於是手腕外展的角度也最大。綜合以上推論得知前臂應是判斷前後場球重要線索 來源;除了前臂之外,腕關節也是判斷內外角球重要線索來源。
本研究結果與 Abernethy and Russell (1987)所得結果相符,他認為在攻擊方高 手正拍擊球時,防守方必須注意攻擊方的前臂與羽球拍;與溫卓謀(2000)所得 結果部分相符,他認為反手發球時最關鍵的訊息是球拍及拍面線索,手臂(含手 腕)與身體的動作是可以忽略的線索;由此可知,羽球運動中無論正手擊球或反 拍發球,手前臂及羽球拍都是重要線索的來源。與蔡坤法(2006)所得結果部分 相符,以影片辨識不同擊球動作方面,羽球好手預備動作前之肘關節角度變化,
可明顯分辨墜球、殺球與高遠球。
二、持拍手臂各關節高度及持球高度差異性比較
L-3 137.18 5.34 123.82 6.59 101.92 9.97 L-4 136.27 5.24 122.96 5.20 101.77 9.00 表 4-2-7 為拉拍瞬間不同發球落點關節高度描述統計摘要表。右發球區發至表4-2-8(續) 右發球區卡方值(Chi-Square)等於 6.48、3.48,自由度等於 3,漸近顯著性(Asymp.
Sig.)p 值等於.77、.323,未達顯著水準,表示受試者對發球至 4 個落點拉拍瞬間 右發球區卡方值(Chi-Square)等於 1.53、3.00,自由度等於 3,漸近顯著性(Asymp.
Sig.)p 值等於.675、.392,未達顯著水準,表示受試者對發球至 4 個落點的腕關節 高度拉拍瞬間沒有顯著的不同,因此無須進行事後比較。
表4-2-10 拉拍瞬間不同發球落點動作型態持球高度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發球區卡方值(Chi-Square)等於 4.96、6.36,自由度等於 3,漸近顯著性(Asymp.
Sig.)p 值等於.175、.095,未達顯著水準,表示受試者對發球至 4 個落點的持球高
表4-2-11(續)
左右發球區卡方值(Chi-Square)等於 4.92、.120,自由度等於 3,漸近顯著性(Asymp.
Sig.)p 值等於.178、.989,未達顯著水準,表示受試者對發球至 4 個落點的肘高度
沒有顯著的不同,因此無須進行事後比較。 右發球區卡方值(Chi-Square)等於 7.32、.2.52,自由度等於 3,漸近顯著性(Asymp.
Sig.)p 值等於.062、.472,未達顯著水準,表示受試者對發球至 4 個落點的腕高度
表 4-2-14 為擊球瞬間不同發球落點動作型態羽球高度之弗里曼二因子等級變 異數分析摘要表。各發球區四個落點的等級平均數之差異經統計考驗結果,左右 發球區卡方值(Chi-Square)等於 2.755、.9.72,自由度等於 3,漸近顯著性(Asymp.
Sig.)p 值等於.431、.021。其中右發球區擊球瞬間球的高度達顯著水準,表示受試 者在右發球區發球至四個落點時,羽球的高度有顯著的不同,因此進行事後比較,
結果在發前場內角球(R-1)時的羽球高度顯著高於前場外角(R-2)。
拉拍瞬間各關節高度沒有差異,但是在擊球瞬間時球的高度有差異,右發球 區前場內角球高於前場外角球;周財勝等(2003)所得結果相同,他以一名優秀 羽球運動員為對象,探討不同落點發球動作之差異,所得研究結果之一發現擊球 高度在前場外角球會明顯的低於前場內角球,他認為造成此一結果的原因可能在 於發往外角的球需要轉變拍面角度,在雙手的牽引的交互作用下,導致擊球高度 的下降;與本研究所得右發球區前場內角球發球時羽球高度顯著高於前場外角球 的結果相同,因此研究者進一步推論,發球時右發球區前場內角球羽球高度會高 於前場外角球,可能是羽球選手發球時固有的型態,但是在本研究裡左發球區並 無此現象,有待進一步研究。
三、拉推拍時間差異性比較
方值(Chi-Square)等於.702、1.438,自由度等於 3,漸近顯著性(Asymp. Sig.)p 值等 於.70、.873,未達顯著水準,表示受試者對發球至四個落點拉拍時間沒有顯著的不同,因此無須進行事後比較。 方值(Chi-Square)等於 14.625、10.915,自由度等於 3,漸近顯著性(Asymp. Sig.)p 值等於.002、.012,均達顯著水準,表示受試者在左右發球區發球至 4 個落點發球
推拍時間有顯著的不同,因此必須進行事後比較。結果得知,右發球區未達顯著 水準;左發球區發前場內角球(L-1)時及前場外角球時的推拍時間顯著大於後場外 角(L-4)。
拉拍時間沒有差異,顯示無論發球至哪一個落點,拉拍的時間相當一致,也 就是說要從拉拍時就觀察出發球落點並不容易;相對的在推拍時間方面,左發球 區前場球明顯大於後場球,也就是說在拉拍時間沒有差異的情況下,推拍時間越 短代表速度越快,換言之,從觀察發球時羽球拍速度的變化是判斷前後場球的重 要線索。
從訊息的恆定性來看,Schmidt(1975)基模理論裡認為形成運動基模要有四種 訊息來源,分別是初期狀態的訊息、產生動作的特定參數、動作結果的感覺及動 作反應結果的訊息。其中又提到初期狀態的訊息必須被知曉,產生動作的特定參 數必須被儲存,也就是說訊息本身必須能被查覺,且訊息必須是對個體有意義的,
才是形成運動基模的關鍵。而直接知覺理論也有類似的看法,認為訊息是存在環 境中,具有恆常不變的特質,個體必須進一步對訊息環境賦使,才能產生交互作 用。以上兩個理論皆提到運動中動作一開始訊息的重要性,參照本實驗的結果,
研究者認為,羽球反手拍發球初始重要訊息存在手前臂及球拍,換言之這些訊息 可視為一種引發動作的刺激源,個體藉由這些刺激源引發一連串的動作反應;然 而,個體是否能有效覺察這些訊息,進一步引發環境賦使的交互作用,那就得看 個體的經驗以及在羽球運動中的造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