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數學低成就學生的鑑定
低成就係指能力與成就間有落差,以何種方式表示此種落差,以及落差程 度, 均影響低成就的界定。透過教師對學生的觀察,及學生對自己或同學的了 解,而決定那些學生能力與成就間有明顯的落差,有經驗的老師常不難發現班 上聰明的學生、以及哪些學生潛能未盡發揮(蔡典謨,2004)。
學習低成就(underachievement)是指學生無法在學習成就上表現出該有的 能力。郭生玉(1973)認為學習低成就是指學業成績表現明顯低於其學習能力所 可以表現者;李咏吟(2001)、林建平(2010)認為低成就學生是指無發展性的 障礙或心理疾病,但其學業上未能達到與能力相符的水準。排除任何生理上的限 制,學習者的成就表現未達其能力所能表現者(陳慧芬,2011)。
一、低成就相關概念的論述
楊招謨(2008)認為低成就學生的問題常困擾著家長、教師及學校,在教 育研究與實務上是個重要的課題,其相關概念的範疇包括了高智商低成就、學 習障礙、學習困難等。這個名詞大多數用來描述學習表現不佳的學生。
在教育論著中經常看到但是卻是很難去定義,而且缺乏一致性的定義
(Plewis, 1991)。但事實上這 些名詞的意義是各不相同的,也並非單一症狀即 可獲得解釋(邱琬婷,2002)。透過這些相關概念的探討,可以澄清有關低成就 的概念。
在學習困難的概念方面,Adelman 與 Taylor(1993)指出,造成各種學 習困難與行為問題的成因,包括外在環境與個人內在因素以及兩者之間的互 動影響,純粹由外在環境因素所引起的,稱為第一類型學習問題(Type I learning problems);某些單純由個人內在因素所導致的,稱為第三類型學習 問題(Type Ⅲ learning problems);由個人內在因素與外在環境因素 交互作 用所形成的,稱為第二類型學習問題(Type II learning problems),第一類型 學習問題代表學習困難或一般學業低成就,而第三類型學習問題代表學習障 礙,如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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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型學習問題 第二類型學習問題 第三類型學習問題
(E) (E P) (P)
環境因素 個人因素
圖 2 學習困難與行為問題成因連續遞移圖
資料來源:引自洪儷瑜(2001)。
學習困難者包含輕度障礙(如輕度智障、學習障礙及情緒障礙)、學習遲 緩、低成就、中途輟學及久病缺課者等。可見學習問題的影響因素包括外在 環境因素與個人內在因素,學習障礙偏向個人內在因素的探討,而學習困難 與低成就是由外在環境因素所導致。
二、分心行為
因為經常分心,聽講時只獲取片段知識,導致經常誤解或混淆數學概念,發 生解題錯誤的情形(王雪瑜,2006;孟瑛如,2009;鍾素香,1998)。
在教學情境中,常常聽見教師叮嚀學生「上課要專心」、「專心聽」、「寫功課 不要分心」,抑或是教師在家庭聯絡簿上寫「上課常常分心」。然而,究竟哪些行 為舉止符合「專心」,而哪些行為又屬於「分心」往往因人而異,產生許多不同 的界定(許瓊文,2015)。國內外有許多「分心行為」相關的研究,在這些研究 中界定分心行為常用的名詞有「分心行為(distracted behavior)」、「不注意
(inattention)」、「不專注行為(off task behavior)」等(鈕文英,2006;劉惠娜,
2008;許瓊文,2015)。
(學習困難) (學習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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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秋雅 2009
1.注意力問題:包含老師要求看課本卻沒有看課本、老師要 求寫作業單卻沒有寫作業單、對指令無反應。
2.干擾行為:包含蠕動或搖晃或擠壓身體的某部分超過5秒、
以手碰觸身上的任何一個部分超過5秒、玩弄文具或其他 物品超過5秒。
3.不當口語行為:包含經允許發表與課堂內容無關的話題、
未經允許而任意發出聲音或和老師或同學說話。
資料來源:修改自蔡琬婷(2008)。
三、小結
綜合學者所述,分心行為(inattention)研究者整理相關文獻發現許多國內 外學者是以 ,說話、離座、注意力問題、干擾行為等四項作為主要注意力缺陷 的特徵,導致老師上課時受到嚴重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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