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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領域的相關學習理論

在文檔中 研 究 生: 吳巧儀 撰 (頁 19-23)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數學領域的相關學習理論

本研究所探討的數學領域教學單元為體積、容積與容量,故本節 僅對體積、容積與容量進行探討。

一、體積的概念

一物體的體積為此物體所佔空間的大小,物體外則為某一封閉 曲面內的空間之大小。若定義面積是封閉曲線所圍成的平面區域的 大小,則面積和體積的意義的唯一差別在於:一個是二維的;一個 是三維的。二維空間的每一點可畫出兩條互相垂直的線;三維空間 的每一點則可畫出三條互相垂直的線,如圖 2:

圖 2 三維空間向量圖

譚寧君(1995)指出,「體積」是物件占有空間的大小,透過 堆積活動,複製一個全等的物件,以描述原物件的體積,而 Kerslake 認為體積的概念涉及三維空間關係,容易令人混淆,體積概念不易 掌握,故其將體積分成外體積與內體積。Linda, Margaret 和 Olwen (1984)則認為體積應包含下列四個不同層面的意義:

(一)外體積(external volume)—即透過視覺,知覺到的物體 占空間的大小,不論其為實心或空心,如:皮球、積木或空臬 子。

(二)內體積(internal voluem)—即物件內部空間大小,此乃 指空心物件的內部容積,一般指的是裝載固體的小個物,如:

盒子內可裝8個白色小積木,表示盒子的容積是8立方公分。

(三)排他性體積(displace volume)—即物件體積的大小是透 過排出的液量表示原物件的體積,如:石頭的體積,可透過將 其擲入滿水位的水缸內,流出的液體體積即表示石頭的體積。

(四)液積與容量(liquid volume and capacity)—液積表示液 體所佔有空間的量,代表液體體積又稱液量。容量則是容器的 最大裝載量,一般表示裝載液體的量。

二、體積的保留概念

保留是指兒童面對著二種物體,其中之一的「不相關知覺改變」

(即非指增加或減少的改變)之後,仍能了解二種物體間的數量是 維持不變的(王文科,1981)。通常學童在六歲之後,其保留概念才 發展。在此之前,他們還無法了解物質經過物理轉變後,總數量、

重量以及體積仍然不變。具有體積保留概念的學童知道物質經過變 形或經分割、重組、堆疊第過程後,其所佔有的空間大小和原來一 樣,這種概念須經過經驗的累積才能逐漸形成,兒童心理學家 Piaget(1952,1974)曾進行物體保留概念的研究,他們將一塊條 狀黏土搓揉成球狀,詢問受試兒童原本條狀搓成球狀後,黏土是變 大了?變小了?還是不變?結果發現約有 33 %的五歲兒童提出正 確答案;具有此保留概念,但是如果把條狀黏土分切成好幾塊,再 去問學生同樣的問題,發現九歲兒童仍有許多人認為變多了,可見 物體變形活動和物體切割活動,對兒童而言是屬於不同的屬次。至 於溶液體積部分,則指學童知道同一液量不受容器外型影響,也就 是說,學童在同一時間能處理的向度,例如:高度、寬度、底面積 大小等,可以超過一個以上。本研究對象為五年級學童,根據上述 五年級學童已俱體積保留概念,已不需仰賴知覺中的外觀。

三、液量的保留概念

學童能認定液量不因容器大小形狀的改變而改變,或經分割後 其總量和不改變,則稱其具有液量保留概念。倒水活動可以促進學 童液量保留概念,但保留訓練並非永遠可以成功。液量保留概念在 教學上的意義,有下列幾點:

(一)獲得可逆性信念:即將水倒回原杯檢驗,水量一樣多。

(二)等量水,不隨杯子不同而改變。

(三)經驗互補性:即等量的水倒在杯底較窄的杯子中,水位會較 高。

四、容量的測量概念

測量是一種操作技能,亦是一種概念上的認知。實測某物包含 三個步驟:1.決定被測物。2.選擇具有相同屬性的度量單位。3.

利用填滿、覆蓋、對齊或其他方法來比較度量單位和被測物。Piaget, Inhelder 和 Szeminska(1960)對於容量的研究中,將兒童的測 量概念歸納出三個階段。階段一:直接的視覺比較;階段二:應用 位置改變;階段三:能理解量的遞移性,操作的共同度量,以媒介 物重複度量進行比較。而根據其研究報告七、八歲後的兒童位於階 段三,故本研究學童對測量之概念處於理解量的遞移性。

本研究單元引導學童理解體積不同層面的意義,包括外體積、內 體積、排他性體積及液積等,皮亞傑的研究說明五年級學童已對具有 體積保留概念,能夠理解物質經過變形或經分割、重組、堆疊第過程 後,其所佔有的空間大小和原來一樣。本研究透過教學活動使學童得 知如何測量、計算體積、容積及容量。

在文檔中 研 究 生: 吳巧儀 撰 (頁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