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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保修廠之簡介

在文檔中 碩 士 論 文 中 華 大 學 (頁 40-46)

第三章 研究背景與理論探討

3.2 聯合保修廠之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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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3 聯合保修廠編組圖 現階段國軍聯合保修廠的主要任務與工作為:

1. 負責地區內軍團(防衛部)直屬部隊及未具野戰保修能力 之師、聯兵旅專通用裝備,與中央及海空軍通用裝備之野 戰階層保修勤務,並對過境部隊行保修支援作業(不含飛 機、飛彈、衛材)。

2. 負責作戰區內所屬部隊及單位(中央、友軍、學校)各類

品 管 組

補 給 組 聯 合 保 修 廠

廠 本 部

補 給 庫

行 政 室

勤 務 連

翻 修 工 廠

政 戰 處

生 管 室

工 品 室

撥 發 分 庫

儲 存 分 庫

管 制 所

供 應 所 廠 本 部

工 兵 翻 修 所

聯 合 勤 務 所

輪 車 翻 修 所

通 電 翻 修 所

武 化 翻 修 所

分 件 翻 修 所

履 車 翻 修 所

直 接 支 援 大 隊

機 動 保 修 二 隊

機 動 保 修 三 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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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備(不含軍醫、飛彈、飛機)主件後送鑑定及專用裝備 總成翻修作業。

3. 兼負作戰區陸軍單位民用車輛委修作業。

4. 可依需要執行基地保修勤務。

5. 對地區內野戰保修單位行溢量支援。

6. 戰 時 對 作 戰 區 內 戰 損 嚴 重 之 聯 兵 旅 行 保 修 支 援 輔 導 與 能 量重建。

7. 外島聯合保修廠負責飛彈直接支援勤務。

地區聯合保修廠以直接提供部隊補給、保修為主,為適應平、

戰時狀況之不同,有效指揮,乃採補給 ( 第九類 )、保修合一與 職 能 化 之 編 組 。 在 今 日 戰 爭 中 , 後 勤 是 決 定 一 場 戰 役 勝 負 的 關 鍵,而聯合保修廠無論在戰時或平時,是維持戰力的重要單位,

它必須具備【16】16

1. 先期性:欲求裝備經常保持妥善狀態,須澈底執行技術檢 查、輔導訪問,先期發現缺點,立即檢修,使裝備發揮最 大效用。

2. 統一性:部隊裝備、品項廣泛,程序繁簡不一,但補保工 作必須來自同一支援單位,以減少基層保修作業之干擾。

16 陸軍總部,地區聯合保修廠教則,國防部,頁 1-4 至 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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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全面性:裝備保修,不能專賴少數保修單位與技術人員,

必須做到人人保修、時時保修、處處保修,始可收到保修 之實效。

4. 綜合性:為針對組合主件及保修一元化而編組,以支援責 任區內之所有裝備為原則。

5. 區域性:遂行作業時,為求經濟有效,多採區域性配置,

使其作業(支援能量 ) 不致形成過剩或短缺,相輔相成,

各盡所能,發揮高度效用。

地區聯保廠其支援方式區分直接支援、一般支援、溢量支援、

隨伴支援等方式,內容區分如下

1. 直接支援:地區聯保廠平時依支援單位裝備支援密度及任 務特性編組機動保修隊,依部隊裝備保修作業實需,攜行 相關機具、料件及書刊以進駐方式,利用保修連現有廠房 設施,對責任地區內聯兵旅、軍團直屬部隊及中央友軍行 直接支援。

2. 一般支援:地區聯保廠「分件所」負責總成、次總成翻修 一般支援任務(四級),配屬聯兵旅機動保修隊無法修護 裝備之總成、次總成(四級權責),後送回廠實施翻修作 業,並對不堪修護之裝備實施鑑定報總部及(聯勤)核准

36 後,後送五級基地翻修。

3. 溢 量 支 援 : 地 區 聯 保 廠 平 時 除 對 軍 團 直 屬 部 隊 及 地 區 友 軍、中央單位實施直接支援勤務,並對所屬乙、丙型聯保 廠負有溢量支援責任,戰時對配屬各聯兵旅之機動保修隊 行溢量支援(三級的修護量超過負荷予以協助)。

4. 隨伴支援:由慣常支援之地區聯保廠派遣機動保修隊,直 接支援過境及跨區作戰部隊所有補保勤務作業,行隨伴支 援 , 超 出 直 接 支 援 能 量 部 分 , 由 地 區 聯 保 廠 依 支 援 責 任 區,以路邊緊急搶修勤務方式行溢量支援,並負有一般支 援 責 任 , 另 未 配 屬 機 動 保 修 隊 之 過 境 部 隊 及 跨 區 作 戰 部 隊,由責任分區各聯保廠臨時派遣機動保修隊,於責任地 區內行地區支援。

5. 戰、甲、砲車等重型裝備保修支援方式:聯兵旅保修連裁 撤後,地區聯保廠編組機動保修隊方式直接支援聯兵旅,

由於戰、甲、砲車等重型裝備具「鈍重性」之特性,部分 修護作業(檢修、次總成更換等)採「機動游修」方式為 主,然必需以大型機具、檢測儀器實施修護作業時,仍須 以回廠「進廠修護」方式實施修護。

承上所述,我們可以瞭解聯合保修廠在後勤系統中的重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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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但由於國軍裝備種類繁多,現行修護必須經由檢驗、料件申 補而至進廠維修,其中有關料件申請、撥補作業,當屬於供應鏈 管理 ( SCM ) 的問題。而在裝備進廠修護時,修護人員是否足 夠、工作分配是否適當、專業技能訓練是否足夠,則屬企業資源 規劃 ( ERP )。此外,在修護完成後,還需通過檢驗合格,方可 撥交至受修單位,這就牽涉到顧客管理系統 ( CRM )的問題。本 研究中主要討論重點置於電子化作業能否縮減補保作業時間,以 提昇作業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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