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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王道《老子億》之政治論

第二節 理國之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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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理國之方策

一、政治制度的形成

《老子》雖注重「聖人」的德行與修養,但其著力處仍在如何打造一個安樂 之世,使人民皆能安居樂業。所以聖人處上,實奠基於萬民之盼望。故三十九章 云:「故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是以侯王自稱孤、寡、不穀。此以賤為本邪?

非乎!」王道則據此闡發其論:

故古之侯王其得一者,貴而以賤為本,高而以下為基,觀其稱謂之間可見 矣。蓋孤、寡、不穀皆至賤至下之辭,而侯王乃以之自稱焉。循名責實,

豈敢有一毫自賢、自用、自廣以狹人之意哉!45

古時的聖君有道,卻不因此而感到高傲,而是能深體加諸自身的尊貴之位,實是 因人民的存在與需求,且天下亟需治理,故君王能倍受尊崇,其前提就在擁有廣 大人民之意願為基礎。是以古代君王時常以「孤」、「寡」、「不穀」自稱,這些皆 是以卑賤的字詞來表達自謙自下之意。由這些稱呼,可體會出君王應落實卑躬處 下之道,不可有任何自以為賢能廣博之心,因為一旦產生自滿驕矜,便會以此貶 低他人的價值,如此君王便不可能依照其自稱來篤守謙下之姿態。由此可知,一 個國家有君王與人民的上下之分,其先決條件就在於這個社會有多數人民都願意 服從管理,君王才能登此位並施行政治制度來引導人民追求更好的生活,這便是 政治制度的始源。

由此,王道認為政治之發源乃在君王體道抱一,自守於下,看重人民,如此 一切的作為都是「道」之發用。是以,政治制度可謂為「道」落實於人間,為了 使人民歸向「道」而設立以輔佐君王的。故「道」與「制度」就相當於「體」與

「用」之關係。此處王道從三十二章:「始制有名」來闡發自「道」而衍的經世 制度:

有名指帝王經制之名而言,如禮樂刑政之屬是也。始制云者,言至是方可 制作有名之事,見前此未之遑也。……蓋聖人以道化民之後,非經制以維 持之,不能久也。乃此經制之名皆自道出,取其通變宜民,備物成器,以 為天下利斯可矣。46

45 (明)王道:《老子億‧第三十九章》,頁 164。

46 (明)王道:《老子億‧第三十二章》,頁 12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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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第一章言:「有名萬物之母。」王道認為「有名」為「德」,乃為「道」

體現、落實於世間萬物之關鍵處。此處「禮樂政刑」既然出自「有名」,便與世 俗之政令之屬不同,而是能與「道」侔合的經世濟民之方,亦為政治制度最原初 的意義與架構。有道之聖人出世治民,而人民自然樂業安生,但天下並非憑藉聖 人一人之力便可完善治理,必須引伸出許多典章制度以因應、處置人民的一切需 要。舉凡租稅兵事、祭祀禮樂、選舉人才、開山疏河、務農冶煉等等事項,都需 專人一一安排處理,故稱「通變宜民,備物成器」,一切官吏制度、府院行政皆 是為黎民之最大利益來設想,此乃政治之真正精神方向。是以這些制度的成立,

並非聖人為滿足一己之私利而為之,而是施政者應然之走向。關於此論,王道於 二十八章:「朴散則為器,聖人用之則為官長,故大制不割。」注語中表明:

故朴不能不散而為器,聖人不能獨守道而不用器也。但其用之也,以無制 有,執古御今,篤忠信而不專事乎繁文,總綱維而不瑣屑乎眾目。譬之官 長焉,知大政而已,不親乎細事也;譬之大臣焉,裁大體而已,不事乎細 分也。故曰聖人用之則為官長,故大制不割云。……蓋聖人輔相天地,左 右斯民,其於大經大法,亦未嘗缺也。但能識其本真,不至流而為後世之 浮偽而已。47

「朴」表「道」之體渾樸無二,然此形上之「道」為了成就形下之「器」,不得 不分散而成各種名器制度,此非外力施加破壞的「散」,而是「不能不」的應然 結果。因聖人持守大道,卻也必須以「器」為用,才可施政教化。但王道提醒,

此「器用」之背後,仍有「道體」作為準則,故要以無制有、執古御今,不可因 繁文縟節、悠悠眾口等人為的細微末節而改動國家賴以持守的法度與總綱。只要 能夠把握此渾樸之精神內涵,著眼於事務背後的義理精神,此如不中亦不遠矣。

再由此出發,掌權者能夠簡別出施政之大關鍵,在處理「大政」、「大體」時能知 其根本,明辨輕重先後,以樸制細,便是聖君氣象。故「大制不割」在於「道體」

雖散而為器用,但其基調皆在保守此混沌無散的道體。在聖人而言,這些專司各 種事物的「官長」並非割裂大道,而是以此輔佐天地、造福人民。故這些政令教 化亦是同出於「道」,自無缺陷可言。此為聖人置政令以化民,設官長以經世之 真諦,此中全無任何虛偽私我於其中。然後代之君王如不能體會此節,掌權者便 可能因著重於形下之「器」的細事、細分,卻遺忘了渾然之「道」,如此成為「大 制惟割」,流於浮面之矯飾偽行而已。

47 (明)王道:《老子億‧第二十八章》,頁 1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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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治國方針的提出

(一)少私寡欲

《老子》認為私欲是造成人心思邪,世風愈趨奢靡的源頭。統治者權傾天下,

如讓個人的欲望與野心無限擴張,則會不惜搜括民脂民膏以滿足一人之享受,如 此則會使國家混亂、民不聊生,又談何治國理民之道?故有道明君首要即是少私 寡欲,收起貪得無饜之心態。據此,王道於五十三章中即論及民不聊生的原因:

大道平等,本無內外人己之分,而為民上者往往好由邪徑以逞施心。……

然奪民之時而田野荒蕪,竭民之財而倉廩空虛,則有不暇恤矣。所謂惟宮 室臺榭,陂池侈服以殘害千爾萬姓者也。夫有道者當裒多益寡,稱物平施。

而今乃損不足以奉有餘,如此是乃劫奪傲虐之雄耳!48

「道」之精神本是對萬物一視同仁,無有階級之分。然王道認為上位者無法持守 此道,反而依循不正偏邪之路徑,進而起貪婪之心,追求奢華的物質生活。如此 就會開始榨取民力。這些過度的繇役或賦歛,導致了民生失序:因過多勞役而錯 過農時,自然田野荒蕪;竭盡財力建造宮院,自然國庫空虛。這種統治者為私慾 而奪民力,亦不可能有餘暇去體恤人民。一切建設只為滿足當權者的享受,樓閣 莊園、錦衣玉食,皆是殘害人民的代價。這是王道對時代的深刻觀察,亦是希望 統治者能切身反思者。這些行為與體道者損上益下、資源公平分配完全相反,今 之統治者奪民時、竭民財只為安享富貴,故王道稱為「劫奪傲虐」之人,即《老 子》所謂的「盜誇」,已非聖君氣象。

如果此種奢靡享受的風氣由統治者開啟,則會帶動人民「不知足」的貪慾,

貪念一起則無清靜可言,一切災難肇因於此,故《老子》四十六章言:「罪莫大 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王道據此注曰:

天下有道謂聖人在位,治尚清靜,能使天下人少私寡營、無求自足。……

不知足者,厭其所已有也;欲得者,貪其所本無也。人人厭其所已有而貪 其所本無,天下之亂寧有極邪?……聖人之治無他,使人知足而已,知足 則隨寓而足,而其足也隨時而在。無得無失、無變無壞,故謂之常足。49

有道者在位,能循道以治人,以清靜無為以化天下,人民自然能不汲汲營營於個 人的利益,如此則不會過度追求多餘的享受。然天下無道之時,世人爭相追求名 利地位,務求勝人而不知滿足。是以不能安於現狀,不滿足當下擁有的,反而妄

48 (明)王道:《老子億‧第五十三章》,頁 204-205。

49 (明)王道:《老子億‧第四十六章》,頁 183-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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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貪求自己本就不具之事物,如此則貪墨之風盛行,進而兵連禍結,蒼生塗炭,

引發無窮無盡的災禍。故王道認為「聖人之治無它,使人知足而已。」聖人能夠 撥亂反正,使人民皆知其本份、守其本有,進而能隨遇而安。另一方面,以「道」

之無為而言,與其要人民收斂欲望,倒不如以開始就不要炫示利益,以免產生對 立比較的相對關係。故最高的知足之道其實在「無得無失,無變無壞」,能夠契 會「道體」絕對無待的精神,從中朗現出「常」之價值,如此才能使民歸於究極 之「常足」理境。

(二)絕巧棄智

在《老子》的思想中,世間失道之時,人們以聰明智巧之術相互標榜,無非 謀取私利名譽,以期獲得權力富貴。然此舉大大違反無為之精神,也破壞了人們 本有的真樸之心,只會造成更多動盪與災禍。故《老子》主張應絕巧棄智、不尚 賢能。其中,「愚」字可用於說明「絕巧棄智」之內涵。關於「愚」之思想旨趣,

王道則於六十五章:「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來抒發己論:

以智治國,明之也,然則其民缺缺矣,害孰甚焉。不以智治國,愚之也,

然而其民醇醇矣,福孰大焉。明知而反為賊,愚之而反為福。50

此處王道以《老子》五十八章:「其政悶悶,其民醇醇;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來交相互注。此處「以智治國」即是察察之政,統治者善於明辨分析,且政令繁 多,皆以一己之聰明才智來統理國家。然人民反而更容易鑽律法漏洞,上下互懷 不信任之心,失卻淳厚之德。王弼於此有注言:「立刑名,明賞罰,以檢姦偽,

故曰察察也。」51也許統治者有能力能明辨善惡,落實刑罰教令,卻遺落了更根 本的自然無為之道,人民只會更加狡猾機詐,以求苟免於一切限制,此乃「有為」

之政,亦為「以智治國」之弊,故此章前有言:「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 以愚之。」此處王弼言:「明謂多見巧詐,蔽其樸也。愚謂無知守真,順自然也。」

52可知此處之「明」與「以智治國」之「智」同,只是帶動人民多行險偽僥倖之 舉,反而失去了原初的質樸之性。故「明」與「愚」反,明既是巧詐之意,愚自

52可知此處之「明」與「以智治國」之「智」同,只是帶動人民多行險偽僥倖之 舉,反而失去了原初的質樸之性。故「明」與「愚」反,明既是巧詐之意,愚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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