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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防災空間系統規劃流程

壹 、 都 市 防 災 規 劃 作 業 概 念

依 據 「 都 市 防 災 規 劃 手 冊 彙 編 」 之 規 劃 作 業 流 程 , 主 要 可區分為下列各階段:

第一階段:

依 據 防 災 規 劃 作 業 指 導 原 則 之 作 業 重 點 及 執 行 要 點 , 著 重於未擬定並規劃防災空間系統之 人口 集居或 密集發展地 區 為規劃範圍;按完整 行政區域(排除保護區)等部份之實際發 展現況與規模,分別賦予不同的規劃設施與劃設的原則。

第二階段:

針對選定的範圍內,利用圖--底圖(figure-ground)的分析 方 式 ,分別就環 境資源篩 檢出符合 災後時 列序 對應之防災 機 能需求,區分可做為防災使用的空間及設施,篩選對象。

第三階段:

篩 檢 出 防 災 環 境 資 源 後 , 仍 需 對 於 都 市 防 災 的 限 制 因 素 及都市 發 展 現 況 等 … 加 以 確 認 , 並 就 選 定 範 圍 內 ,參考 確 認 後之都 市防災環境資源,進 行實 質 的都市 計 畫 防 災 空 間 系 統 之 劃 設 。 首 先 視 現 有 道路之 位 置 、 實 質 空 間 條 件 , 分 別 賦 予 不同 的 機 能 , 規 劃 完 整 防 救 災 交 通 動 線 系 統 。 交 通路網 依 機 能不同 , 而 劃 分 為 : 緊 急 通 道 、 輸 送救援通 道,消 防避難通 道 及 避 難 輔 助 通 道 等 四 個 層 級 。 再 者 , 對 於 道 路 網所圍蔽之 各區域內,根據其本身的地 理區 位 及 空 間 設 施 條 件 , 劃 設 各 別 之 防 災 避 難 圈 , 分 別 訂 定 適 合 的 避 難行 動,除 了作為避難

救災的 行政管 理依 據 外 , 同 時 也 是 其 他 防 災 空 間 系 統 劃 設 的 基本單元。最後,就每個防 災避難圈內符合防災機能之 都市 空 間 , 依 各 別 空 間 對 應不同 的 災 害 發 生 時 序 , 及 防 災 行 為上 最低機能需求,進行 各 防 災 據 點 實 際 空 間 計 畫 的 指 定 。 而 將 防 災 據 點 區 分 為 避 難 生 活 、 消 防 、 醫療、 物 資 支 援 與 警 察 等 五類。

第四個階段:

針 對 現 況 的 調 查 與 分 析 , 進 行 防 救 災 交 通 動 線 系 統 及 防 災據點堪用率的評估與檢討,配合 GIS 整合工具,提出評估 結果與建議。

第五階段:

係 針 對 上 述 評 估 的 結 果 與 建 議 , 提 出 優 先 整 備 地 區 及 其 整備計畫,以強化防救災交通動線 系統 、防災 據點與避難 地 週 邊 防 災 設 施 , 並 建 構 本 土 化 的 防 災 資料 庫,配合實際的營 運 計畫 ,發 展一套完 整的都 市防災建設計畫,落 實安全 都市 之推展(參見圖 2-4-1)。

圖 2-4-1 都市防災規劃作業流程圖

貳 、 都 市 防 災 規 劃 作 業 內 容

一、都市計畫防災規劃指導原則

都市防災規劃是以災害預測及學習應變之執行為 基礎,針對都市發展的狀況考量防救災圈域的劃分及 各相關防災空間系統的確保。在臺灣地理位置上的特 徵以地震最為嚴重,故以重大地震災害為假想災害,

針對都市發展現況研擬各項階段性政策。(參見圖 2-4-2)

圖 2-4-2 規劃指導原則說明圖

都市計畫防災規劃指導原則

對整體政區建構整體防災空間系統 對應地震災害時指定防災空間系統 初期規劃重點以地震災害為主

二、規劃範圍之選定

在防災規劃擬定初期,防災規劃範圍應明確的界 定,如此則可避免防災資源浪費及無效率的工作投 入。由於高密度開發及人口集居的地方,因為開放空 間不足,對於災後應變、避難的能力較差,為降低人 員傷亡及實質建設的損壞,則應列為優先考慮防災規 劃及整備工作的地區。因此以各縣市內行政轄區內,

未擬定並規劃防災空間系統的都市計畫地區或人口 集居的城鎮做為防災規劃範圍之選定(參見圖

2-4-3)。

圖 2-4-3 規劃範圍說明圖

規劃範圍選定

人口集中地區或密集發展區 市計畫 政區域

三、都市防災環境資源確認

都市防災環境資源之確認係針對都市環境資源,

以圖─底圖的方式進行篩選工作,篩選的項目主要區 分為環境限制與現地資源兩部份。環境限制以將地質 敏感地區、液化潛能區、斷層帶、洪水線等都市高危 險地區標示於空間資源圖上;現地資源則於底圖上清 算都市中可發展用地(面積達一定範圍且未開發者) 及公共設施部份。兩者間利用疊圖分析,即可排除都 市中防災規劃的限制因素及尋求出符合都市防災機 能之對象。要執行防災系統規劃前要先就都市環境資 源加以確認,在本研究中提供下列幾個方向,可按下 圖步驟執行資料收集及調查(參見圖 2-4-4)。

圖 2-4-4 都市防災資源圖

都 市 防 災 資 源 確 認

市防災限制因 符合防災機對象 環境發展

空 間 資 源 ( 圖 -底 圖 分 析 )

四、都市防災限制因素

„ 自然地理條件。

„ 震災後可能形成之阻斷。

„ 液化潛能區之調查。

„ 危險建築物或設施之調查。

五、調查當地現有資源及符合都市防災機能的對象 針對當地現有環境現況,全面清查可作為避難收 容逃生之用的資源系統及公共設施種類。都市防災避 難之劃設,是以都市實質公共空間為對象,並從「供 給」的角度重新定義其防災機能與屬性,因此必須從 都市的現況中,篩檢出可做為防災空間的實質公共空 間,做為避難及救援行動所需對應的場所。主要篩選 之對象為道路、公共設施、開放空間、未開發之可發 展用地等(參見表 2-4-1)。

表 2-4-1 都會區防災空間資源指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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