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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聲聞階位」談前七地

先從「聲聞的角度」來談前七地。

216 《大智度論》卷 75〈燈炷品 57〉(CBETA, T25, no. 1509, p. 585, c28-p. 586, a17)。

初地的「乾慧地」,是聲聞人為自己得涅槃解脫,精進持 戒,修念佛三昧、不淨觀、慈悲觀、無常觀等,集善法、捨惡 法,雖有智慧,不得禪定水則不能得道,故名「乾慧地」。此 階段類似部派所說修五停心觀

217

、四念處的「外凡」。

二地的「性地」是煖、頂、忍、世第一法,相當於部派所 說四善根的「內凡」。

以上二地尚未入聖道,還是屬於「凡夫位」。

三地的「八人地」,是指從苦法忍乃至道比智忍的見道十 五心,相當於「初果向」 。以四雙八輩來看,第一人是阿羅漢,

第二人是阿羅漢向,依此類推,第八人即是初果向,故稱為「八 人地」。

四地的「見地」,是指初得聖果,所謂須陀洹果。如依有 部來說,第十六心道類智是屬於「修道位」 ,而此處卻名為「見 地」,在名稱上有些不太相合。

五地的「薄地」,如《雜阿含經》(797 經)所說:「何等 為斯陀含果?謂三結斷,貪、恚、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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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薄地主要是 指二果貪、恚、癡薄。但《大智度論》卻說:「薄地者,或須 陀洹,或斯陀含。」「須陀洹果」於「見地」中已經說過,為

217 五停心觀:1、不淨觀,2、數息觀,3、慈悲觀,4、緣起觀,5、界分別 觀。亦有以「念佛觀」取代「界分別觀」。

218《雜阿含經》卷29(797 經)(CBETA, T02, no. 99, p. 205, c2-4):

何等為須陀洹果?謂三結斷。

何等為斯陀含果?謂三結斷,貪、恚、癡薄。

何「薄地」還要再提須陀洹?且初果只斷盡見惑,欲界修惑都 未斷,為何說「欲界九種煩惱分斷故」?原來「薄地」所說的

「須陀洹」,是包含了分斷前五品欲界修惑的「斯陀含向(二 果向)」 ,也就是說「斯陀含向」攝在「須陀洹」中;且「薄地」

所說的「斯陀含」,不單是指斷六品欲界修惑的「斯陀含果」,

還包含了分斷七品、八品欲界修惑的「阿那含向(三果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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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地的「離欲地」 ,是指已離欲界貪欲等修惑的「阿那含」。

七地的「已作地」,是指已斷盡三界煩惱,得盡智、無生 智的阿羅漢。

2、 依「菩薩階位」談前七地

再從「菩薩的立場」來談前七地。

初地的「乾慧地」,是指菩薩從初發心到未得柔順忍之間 的階段。因為得柔順忍必須要有禪定水,在未得柔順忍之前,

稱為乾慧地。

二地的「性地」,是是指菩薩得柔順忍,但尚未得無生法

219 參見《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 63(CBETA, T27, no. 1545, p. 325, c17-21):

阿毘達磨諸論師言:「此名有八,實體唯五。

謂預流向、阿羅漢果:名有二種,實體亦二。

預流果、一來向:名雖有二,實體唯一。

一來果、不還向:名雖有二,實體唯一。

不還果、阿羅漢向:名雖有二,實體唯一。」

忍的階段。柔順忍已經得禪定,亦不起邪見,可是還愛著諸法 實相,所以無法得無生法忍。

三地的「八人地」,是指菩薩得無生法忍,入菩薩位。

四地的「見地」,是指菩薩得阿鞞跋致地不退轉二乘。

五地的「薄地」,是指菩薩過阿鞞跋致地乃至未成佛,斷 諸煩惱,習氣亦薄。

六地的「離欲地」,是指菩薩以離欲因緣得禪定,依根本 禪得五神通。

七地的「已作地」,是指成就佛地。如果以菩薩的階位來 說,到第七地其實已經圓滿成佛了。

由此可看出,初地乾慧地到第七已作地的名稱,除了適用 於聲聞的階位之外,也借用同樣的名稱來說明大乘菩薩的階 位。

(二)後三地

今再依《大智度論》談後三地:

8

「辟支佛地」者,先世種辟支佛道因緣,今世得少因 緣出家,亦觀深因緣法成道,名辟支佛。辟支迦,秦 言因緣,亦名覺。

9

「菩薩地」者,從乾慧地乃至離欲地,如上說。

復次,菩薩地,從歡喜地乃至法雲地,皆名菩薩地。

有人言:從一發心來乃至金剛三昧,名菩薩地。

10

「佛地」者,一切種智等諸佛法。菩薩於自地中行 具足,於他地中觀具足;二事具故名具足。

八地的「辟支佛地」,即是辟支佛,觀因緣法覺悟,又稱 為緣覺。

九地的「菩薩地」,《大智度論》有三種說法:

(1)第一說是上面所說的前六地,即從「乾慧地」至「離 欲地」的階段。為什麼不談第七「已作地」呢?因 為已作地已經成佛,不屬於菩薩的階位,所以不納 入菩薩地。

(2)第二說是從歡喜地乃至法雲地,這是《華嚴經》所 說的十地。

(3)第三說是從初發心乃至金剛三昧,包含了初發心到 成佛之前的所有階段,這是一般的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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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地的「佛地」,是指得佛十八不共法、一切種智等佛功 德,斷盡煩惱習氣而成佛的階位。《大智度論》說:菩薩於自 地中「行具足」 ,於他地中「觀具足」 ;二事都具足才成就佛地。

對菩薩來說,自地就是「菩薩地」 ,他地就是「二乘地、佛地」。

菩薩於自地不但要修行,而且要親證;對於他地的「聲聞地、

辟支佛地」,菩薩只是觀知具足,但學而不證,不證二乘果;

220《大智度論》卷94〈四諦品 84〉(CBETA, T25, no. 1509, p. 719, c1-5):

此中佛自說譬喻:「如向道、得果,雖同為聖人而有差別。」菩薩亦如是,

行者名為菩薩,從初發心乃至金剛三昧;佛已得果,斷一切法中疑,無所 不了,故名為佛。」

於他地的「佛地」來說,菩薩要隨分學,只是觀知但尚未圓滿 親證。如果「行具足」、「觀具足」都圓滿了,那才入佛地。

(三)小結

初地「乾慧地」到第七「已作地」,若從「聲聞階位」來 說:

初地「乾慧地」、二地「性地」,這二地屬於「凡夫地」。

三地「八人地」到第七「已作地」,是從初果向至四果,

屬於「聲聞地」。

八地是「辟支佛地」。

九地「菩薩地」,雖然有三說,但都屬於「菩薩地」。

十地是「佛地」。

由於此十地包含了「凡夫地」 、 「聲聞地」 、 「辟支佛地」 、 「菩 薩地」、「佛地」故稱為「共地」。

221

彙整表格如下:

221 《大智度論》卷 49〈發趣品 20〉(CBETA, T25, no. 1509, p. 411, a26-b1):

地有二種:一者、但菩薩地,二者、共地。

共地者,所謂乾慧地乃至佛地。

但菩薩地者,歡喜地、離垢地、有光地、增曜地、難勝地、現在地、深 入地、不動地、善根地、法雲地。此地相,如《十地經》中廣說。

聲聞乘、辟支佛乘 菩薩乘 一、乾慧地 三賢位(五停心觀、四

念住)

初發心,未得柔順 忍

二、性地 四善根位(煖、頂、忍、

世第一法)

得柔順忍,得禪定 水

三、八人地 見 道 十 五 心 ( 須 陀 洹 向)

得無生法忍,入菩 薩位

四、見地 須陀洹果 阿鞞跋致地 五、薄地 須陀洹或斯陀含

(含二果向至三果向)

斷諸煩惱,習氣亦 薄

六、離欲地 阿那含 離欲,得五神通 七、已作地 阿羅漢 成就佛地

八、辟支佛地 辟支佛

九、菩薩地

有三家說法:

1、乾慧地乃至離欲地。

2、歡喜地乃至法雲地。

3、從初發心乃至金剛三昧。

十、佛地 具足一切種智等諸佛法,斷盡煩惱習氣,

成就佛地。

由於初地「乾慧地」到第七「已作地」的名稱,除了用於

說明聲聞的階位之外,也用來說明大乘菩薩的階位。但以菩薩

的階位來說,到第七地其實已經圓滿成佛了,這樣的菩薩修行

歷程只要「七地」即可,不需要用到「十地」了。後面再說的

第九「菩薩地」、第十「佛地」,其實其內容可對應「菩薩乘的

前六地、第七地」,因而成了雙軌的說法了。

這樣的雙軌說是否合適呢?印順法師於《初期大乘佛教之 起源與開展》一書中說:

依《大智度論》,共十地可作二種解釋:

一、從「乾慧地」到「已作地」,是聲聞;及辟支佛、

菩薩、佛,就合於「上品般若」的聲聞地、辟支佛 地、菩薩地、如來地——四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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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從「乾慧地」到「已作地」,也可用來解說菩薩修 行成佛的過程。

依《般若經》文,共十地應以四地說為主,表示了菩薩 的勝過二乘。如經上說:

1、「性法乃至辟支佛法;初地乃至十地;一切智、道種 智、一切種智」。

223

2、「須陀洹法至羅漢法……十住……道法、薩云若。」

224

3、「種性諸法,阿羅漢法,辟支佛法;怛薩阿竭、菩薩

222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初分)卷36〈勸學品 8〉(CBETA, T05, no. 220, p.

202, c19-29)。

223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 7〈十無品 25〉 (CBETA, T08, no. 223, p. 268, c8-10)。

224 《放光般若經》卷 5〈不可得三際品 26〉(CBETA, T08, no. 221, p. 34, c14-17)。

法;十住事法;薩芸若慧及諸道慧」。

225

「唐譯本」約二類十地說,「光讚本」近於「唐譯本」。

依「放光本」及「大品本」,「十地」或說「十住」,正 與共十地中的「菩薩地」相當;所以共十地中的「菩薩 地」,就是《般若經》中沒有名字的十地(十住)。

「中品般若」一再引用共十地,表示了菩薩的超過了二 乘,也有含容二乘的意味。從菩薩的立場說:二乘的智 與斷,都是菩薩無生法忍的少分。那麼從「八人地」到

「辟支佛地」,是菩薩而共二乘的;辟支佛以上,是不 共二乘的——七住以上的菩薩。「八人地」以前的「乾 慧地」、「性地」,可依《智度論》的解說。

共十地中的「菩薩地」,就是《般若經》中沒有名字的 十地(十住) 。 「中品般若」一再引用共十地,表示了菩 薩的超過了二乘,也有含容二乘的意味。……

226

印順法師這段文含有幾個重點:

一、《大智度論》對於前七地列有「聲聞階位」與「菩薩 階位」二種解說,若只取「聲聞階位」來談的話,正 好與《大般若經》所說的「聲聞地、辟支佛地、菩薩 地、如來地」四地說相合。

二、從《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所說「性法乃至辟支佛法;

初地乃至十地;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與「乾

225 《光讚經》卷 9〈等三世品 23〉(CBETA, T08, no. 222, p. 206, a19-20)。

226 印順法師,《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頁 711–712。

慧地等十地」對照來看:「性法乃至辟支佛法」正好 對應第二「性地」至八地「辟支佛地」;「初地乃至十 地」對應「菩薩地」;「一切種智」對應「佛地」。所 以,此中前七地應以「聲聞階位」之說為主,而其中 第九地的「菩薩地」是指《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發趣 品》中沒有名字的「初地至十地」。

三、《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一再引用共十地,表示菩薩超 過了二乘又含容二乘的意味。初地至六地只是「發心」

勝過二乘,但因還有可能退轉二乘;唯有七地得無生 法忍之後才真正超越二乘。二乘的智慧、所斷的煩 惱,都只是菩薩無生法忍的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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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若從菩薩超 越二乘的立場來看乾慧地等十地的話,其中第九地的

「菩薩地」是特指無生法忍以上的菩薩。

此外,《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 7〈無生品 26〉云:

見凡人凡人法無生,畢竟淨故。見須陀洹須陀洹法、斯 陀含斯陀含法、阿那含阿那含法、阿羅漢阿羅漢法、辟 支佛辟支佛法、菩薩菩薩法、佛佛法無生,畢竟淨故。

228

227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 444〈成辦品 48〉(CBETA, T07, no. 220, p. 239, a7-10):

諸隨信行、若隨法行、第八、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獨覺所有智 斷,皆是已得無生法忍諸菩薩摩訶薩忍之少分。

228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 7〈無生品 26〉(CBETA, T08, no. 223, p. 271, a28-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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